篇一:交易承诺书
篇一:买卖合同承诺书
承
诺 书
我方与贵司通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建立了良好的买卖合同关系,为了规范双方的管理和保持
友好合作关系,我方特向贵司郑重承诺:
1、交货时双方应做
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我方同意按
照贵司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工程款,在合同约定货物送完后3个月内,我方必须与贵
司办理结帐手续,否则视为我方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贵司可以不予认可。
2、我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
视为我方确认。我方每次送货时,必须使用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我方委托人员(身
份证号码: )在送货单的结帐联上签署名字并确认送货数量,贵司库管人员才予
以开始验收。若验收出我方虚报货物数量,则我方自愿按虚报量的20倍向贵司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我方须在五日内凭按附件要求完善后的送货单、材料入库验收单到贵司开具内部结算
付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否则贵司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货款。从相应送货单开票之日起90
日内,我方须按贵司财务制度完善审批及挂账手续,否则本单据自动失效,并视为我方放弃
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
3、我方明确地知道,
贵司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贵司或
贵司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我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
贵司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贵司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
生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贵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我方与贵司建立
买卖合同关系以来,就已明确上述特别约定(以前的合同没明确约定,但我方认可且实践中
也一直是按特别约定履行的)。故本承诺对我方与贵司此前订立的任何一份《买卖合同》(含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均有效。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自行承
担。
特此承诺
附 件:
1、送货单
2、材料入库验收单:
3、内部结算付款凭证: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篇二:网上交易承诺书
网上交易承诺书
陕西省粮食批发市
场:
本单位自愿申请办
理网上交易所需的全部手续,已领取电子密钥并设置了用户密码。本单位承诺:自行承担保
管电子密钥和密码的责任、网上交易的风险及造成的后果,保证遵守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网上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名称: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二手车交易承诺书
二手
车交易承诺书
根据商务部、公安
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商务部《二手车交易规
范》的相关规定,我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已对交易车辆的下列内容进行了确认,并
作如下承诺:
1.交易车辆基本信
息: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
号:□□□□□□□□□□□□
号牌种类:□大型
汽车 □小型汽车 □挂车 □其他
号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辆识别代码(车
架号):□□□□□□□□□□□□□□□□□ 是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是 □否
是否属于化油器车
辆: □是 □否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和交通事故是否处理完毕:是否
2.卖方身份证明或
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合法有效。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码:□□□□□□□□—□
身份证号码:□□
□□□□□□□□□□□□□□□□
其他身份证明:名
称: 号码:
3.车辆号牌、机动
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
4.该车辆不属于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交易的车辆。 已审核卖方身份、车辆号牌、行
驶证、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等种类牌证原件和车辆,均为真实、合法、
有效,并已确认该车辆符合转入地对车辆转入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如有不实,愿意承担赔偿
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手车交易市场(盖章)二手车经营主体(盖章)
经办人: (签
字) 经办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篇四:房屋买卖承诺书
房屋
买卖承诺书
(gz)
mmcn--20120401
卖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中介方:[身份证号]:
地 址:
一、卖方承诺:
卖方是位于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简称卖方、房屋及其所有以下简
称该物业),该物业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布置图为准,若有差异,双方同意再
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买方及中介
方代理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若实际面积有差异,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
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卖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 元(¥)出售该物业,卖方并同意按下述方式收款:
a)、人民币
元(¥)于签署本承诺书后收取作为临时定金;
b)、人民币
元(¥)于时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加
收定金;
c)、人民币
元(¥)于时或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首
期余款;
d)、楼价余款人民
币元(¥)于时或年月日或于该物
业产权交易过户完
成时或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时收取。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
出售证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买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时,卖方无条件提供买方
办理产权手续过程中的一切证明文件。
4、卖方承诺该物业以【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有租约】等一同交易。
5、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
项、租赁以及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需对上述事项负责。否则,卖
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
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费用。
6、卖方承诺协助买方于办理产权手续时签署有关转让文件及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并于该物业
产权登记完成前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产权瓜葛、债务、税项、抵押、银行按揭供款及杂费
(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
7、卖方同意,如卖
方签署本承诺书后,买方在办理该物业产权登记手续时因卖方事前责任及其它未完善事项引
起的产权在 年月 日前不能办理,则卖方除需双倍返还订金外,并须向中介方支
护上述楼价6%之金额作为违约金,及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支付买方
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买方。
8、卖方同意卖方之
税费由 负责,买方之税费由 负责,其它有关费用各自负责。
二、中介方权利与义务
1、监督卖方按上述承诺条款执行;
2、一旦双方发生合同纠纷,中价方公平、公正、公开的调解买卖方合同纠纷,各方协商未果,
与守约方一同追诉违约方责任,如果一方提起诉讼,无条件的及时接受诉讼传证。
三、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买卖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卖方同意如因本承诺书产生的纠纷由买卖方及中介方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另一
方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四、备注:
五、卖方配偶及共
有人签章(印):
卖方配偶及共有人
对上述承诺认证意见:
卖方(签字): 中介方(签字):
(盖章或手印)签字(盖章或手印)
日期:
卖方家庭成员承诺书
编号:(gz)mmcn
—20120402
针对《房屋买卖协议书》(编号:)中约定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售给买受方(身
份证号: )的事宜,本人及家庭中所有成员经过共同协商,一致
意见:该物业交易协议书签署事项及该物业支配权等一切事宜由本人(身份证
号:)全权办理,其余家庭成员不能干涉该物业买卖的一切事宜(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交易中心公开承诺书),但积极配合及完
善买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且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作出如下承诺:
卖方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家庭成员1:姓名身份证号 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家庭成员2:姓名身份证号 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家庭成员3:姓名身份证号 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家庭成员4:姓名身份证号 对该承诺书认证意见:
日期:
篇五:房屋买卖承诺书
房屋
买卖承诺书
卖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卖 方:[身份证号]:
地 址:
卖 方:[身份证号]:
地 址:
一、卖方承诺:
卖方是位于 房之物主(物主以下简称卖方、房屋及其所有
以下简称该物业),
该物业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布置图为准,若有差异,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
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买方及中介方代理买方
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该物业建筑面积
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房屋买卖合
同】为准,若实际
篇二:交易广场承诺书
承诺书
安徽勇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人承建的项目工程,此次工程款转入本人以下账户并有本人代发工人工资,现承诺若有工人因未拿到工资闹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均由我本人承担。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承诺人:
日期:
篇三:买卖承诺书范本
买卖承诺书
(GZ)SC/5
NO:00000
卖 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
中介方:广州美联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03号广州国际电子大厦17楼1701—1702室
卖方是位于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 该物业地址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有差异时,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的合法产权人,现卖方收悉并确认中介方代理之买方购房要约及同意以下述条件出售该物业予买方: 1.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时,卖方同意以本承诺书订明之楼价除以面积所得的单价为标准增收或减付,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
卖方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 )出售该物业,卖方并同意按
下述方式收款:
a)人民币元(¥ )于签署本承诺书后收取作为临时定金; b)人民币元(¥ )于
时
或 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加收定金; c)人民币元(¥ )于
时
或 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作为首期余款;
d)楼价余款人民币元(¥日前
或于该物业产权交易过户完成时或贷款银行办妥抵押登记时收取(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贷款银行批准的按揭金额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在该贷款银行所开设的账户,实际按揭金额与楼价余款的差额由买方以现金直接支付予卖方)。
3.卖方于收取定金时,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契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证
明][委托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上述文件,除买方同意外,否则该定金将暂时存放于中介方帐户内;如卖方最终于 年月 日前都未能出示上述文件,卖方须负订约过错导致毁约之赔偿责任,中介方将定金交还予买方。买方对此不能向中介方要求任何赔偿。 如需中介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属证明原件交中介方办理相关手续。而买方于中介方交还定金或交付卖方已签署之收据时,须归还中介方开出之预收款凭证;如有遗失,买方须支付该预收款凭证开具金额的5%予中介方作为税费补偿。
第
一 联 中 介 方
第
二 联 卖
方
4. 卖方承诺该物业将以[空置状态]/[连现状家具及电器]/[连现有租约]交易。
5. 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无存在隐瞒与该物业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
反诚实信用行为。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否则,卖方须赔偿买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 卖方承诺协助买方于办理按揭手续时签署有关转让文件及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并于该物业产权交易
过户完成前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产权瓜葛、债务、税项、抵押、银行按揭供款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
7. 卖方同意如卖方于签署本承诺书后未能于年 月日之前办妥该物业产权交易过户
手续或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因该物业产权问题导致不能达成交易,则卖方除须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向中介方支付上述楼价百分之六之金额作为违约金, 及赔偿买卖双方咨询及中介服务费金额的总和及支付中介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中介方,若卖方与买方私下交易的,则卖方仍须向中介方支付上述楼价百分之六之金额作为违约金;若买方悔约不买的,则卖方有权与中介方均分定金并另行出售该物业。
8. 基于中介方提供之中介及咨询服务,卖方须支付予中介方人民币
元(¥作为中介费及咨询费,卖方须于交收首期楼款时支付上述费用予中介方,否则卖方须每天按欠款额0.1%支付逾期的滞纳金至付清上述费用予中介方止,对此卖方无异议。
9. 卖方同意卖方之税费由 负责,买方之税费由 负责,其他有关等费用各自负责。
10.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如因本承诺
书而产生的纠纷均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备注:
卖 方:
中介方:广州美联港置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签 署:
签署:
日 期: 日 期:
第
一 联 中 介 方
第
二 联 卖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