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
“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
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按照长纪发【2013】8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本人特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一、不断强化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牢记纪检监察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个人廉政修养,始终做到自爱、自重、自警、自省、自律、自励。
二、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不持有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会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承诺人:
2013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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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关于零持有会员卡的报告
关于零持有会员卡的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的通知》(津党厅【2013】14号)的(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要求,已全面完成清退会员卡工作。现将会员卡自行清退情况报告如下:
本单位共有干部职工 23 人,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的 人。其中,班子成员4 人(含副处级及以上干部0人),中层领导4人。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样表)
机关(组织)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3〕3号)的要求,现将本地区(单位、系统)会员卡清退情况报告如下:
本地区(单位、系统)共有纪检监察干部(含职工) 人,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的人。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