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Ⅰ标段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13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苏滁现
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工程项目部年月日
篇二: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与聘用的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2、按月支付民工工资。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不将民工工资款支付给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包工头;
3、在施工现场设置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的宣传牌。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发放数额,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4、建立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5、确保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各类上访事件。
承诺方:
日 期:年月 日
篇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现已由我公司中标,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三、本公司按月以货币形式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手中,并张榜公布工资表,接受你单位监督。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合法权益内容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直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一)本项目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受到农民工举报或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经查拖欠行为属实的;
(二)将劳务作业分包给非法个体承包人,非法个体承包未能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三)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匿,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四)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
现农民工工资的;
(五)每月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六)本项目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农民工工资纠纷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红河州行业人均人工成本中劳动报酬责成企业给付,企业拒付的,从保障金中支付。
六、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开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推行的“一组三表”制度,即建立企业内部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清欠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督促项目部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七、凡本公司在工程项目一旦出现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愿意接受劳动保障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给予处罚或处理,并同意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施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承诺方)、开户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