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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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反担保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2  分类: 担保合同 手机版

篇一:设备抵押反担保合同

设备抵押反担保合同

编号:深担(2003)年反担字(269)号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深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叶小杭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一、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深担(2003)年委保字(269)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名下的设备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担保金额为壹仟万元。

二、抵押担保的范围及于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主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等)等。

三、本合同一俟生郊,即不受主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四、如为主合同债权的实现而设立有多种担保合同,则各担保合同间为连带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任一担保债务人先行依约履行担保责任。 五、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对本合同及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郊;未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 3、乙方拥有对抵押物的合法处分权;

4、乙方已清楚地了解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丙方借款的实际用途; 5、乙方于本合同项下之担保行为已得到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之规定。若乙方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和义务的履行。 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凭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欠款或向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4、如抵押财产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并有义务告知采取查封、冻结措施的机关该财产已设抵押担保事宜。 5、抵押期间,如有第三人对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及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行为的法律效力提出疑议或产生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与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七、抵押权的实现 在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抵押物;

2、丙方解散或被宣告破产、作为自然人的乙方死亡,无人继承其履约义务或继承人拒绝履约;

3、主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届至(包括被宣布提前收回的)而丙方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

4、丙方或第三人作出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影响甲方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行为。 5、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或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

6、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可能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灭失,致使甲方的权益受损害。

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向公证部门申请制作具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再由法院强制执行、向法院起诉等方式之一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抵债或拍卖、变卖抵押物。 2、要求乙方消除上述情形,若乙方不能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消除上述情形,则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取得乙方授权后(乙方也可在事前授权)可直接处分抵押物。

八、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险种办理抵押保险。如已办理抵押保险, 则应将第一受益人变更为甲方。投保总价值不得少于抵押物总值,保险期限不得短于反担保期限(首期保险期限自甲方发出放款通知书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届满后二个月),保险单必须注明甲方是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上不得附有损害甲方权益的限制性规定。

若丙方不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及时办理续保手续,如乙方未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甲方有权作为第一受益人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连带承担。 担保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九、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本合同终结。甲方出具同意注销抵押登记的书面证明文件,乙方凭该证明办理注销手续。

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十二、通知

1、当事人间的通知应为书面形式。

2、通知可以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送达,按照本合同所记载的当事人的住址发出邮件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通知送达。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及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一:郑有水 (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二及丙方: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篇二:设备抵押反担保合同

设备抵押反担保合同

编号:深担(2XX3)年反担字(269)号

抵押权人

设备反担保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XX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XX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XX市XX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XX市XX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一、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深担(2XX3)年委保字(269)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华夏银行XX分行振华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名下的设备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

1

担保金额为壹仟万元。

二、抵押担保的范围及于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主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费、律师费等)等。

三、本合同一俟生郊,即不受主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四、如为主合同债权的实现而设立有多种担保合同,则各担保合同间为连带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任一担保债务人先行依约履行担保责任。 五、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对本合同及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郊;未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 3、乙方拥有对抵押物的合法处分权;

4、乙方已清楚地了解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及丙方借款的实际用途; 5、乙方于本合同项下之担保行为已得到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之规定。若乙方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和义务的履行。 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抵押期间,抵押物权属凭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2

篇三:反担保合同样本

反 担 保 合 同

合同编号:(2010)年(保)字第(157)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抵押人):xx永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反担保人、抵押人):1、xxx2、xxx

乙方在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由甲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乙、丙方自

愿提供反担保,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在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借款,乙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00元,借款合同号:承县农信保借字[2010]第 号 ,用途:流动资金 ,期限:自2010年 月 日至2012年月 日。

第二条 乙方必须按申请用途使用款项,不得挪作他用,保证按借款期限及时

归还借款本息。

第三条 上述贷款由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 丙方自愿以个人、家庭财产及经济收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乙方自愿以机器设备4台(套)价值891万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登记费用自行承担。主要抵押物见《反担保抵押财产清单》(附后,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五条 乙方、丙方保证上述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赠予、转移、出售、出借、出租、再抵押等有损甲方实现债权的行为,如存在上述问题属诈骗行为抵押人、法定代表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赠予、转移、出

售、出借、出租、再抵押等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七条 抵押人应办理抵押物的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在保

险赔偿中优先受偿,保险单证交甲方保管。

第八条 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要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性,如有减少或损

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15日内提供甲方认可、价值相当的抵押物。

第九条 《反担保抵押财产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甲方处置该抵押

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甲方行使债权构成限制。

第十条 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担保额日1‰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丙方同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借款本息、违约金、甲方的代偿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诉讼相关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等。乙方一旦违约,丙方立即履行偿还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贷款发放前应向甲方交纳如下担保费用,一次性付清,提前履约的不退还,担保费计36,000.00元。

第十三条 乙方落实反担保措施后,将抵押物权属证明交给甲方保管,并付清第十二条费用,由甲方出具《同意放款通知书》方能到贷款行支取贷款。

第十四条 乙方、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按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

第十五条 乙方、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1、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案件;

2、被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营业场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4、企业发生破产、歇业、解散;

5、经营机制发生变化;

6、资产状况发生变化;

7、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化。

第十六条 乙方借款逾期、欠息或乙方、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或随时依法处置抵押物:

1、未按申请用途使用借款,挪作他用的;

2、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法定代表人涉及案件或失踪的;

3、被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

4、企业发生破产、歇业、解散的;

5、抵押物减少或损坏又未在15日内提供甲方认可、价值相当的抵押物的;

6、私自将抵押物赠予、转移、出售、出借、出租、再抵押等其他任何方式处

置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

7、资产明显减少的;

8、发生第十五条情况之一时,不及时通知甲方的。

第十七条 依法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甲方的代偿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诉讼相关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丙方追索。

第十八条 乙方、丙方发生第十六条情况之一时,甲方虽未发生代偿但不影响甲方行使抵押权和债权,甲方可直接对乙方、丙方进行提前还款的诉讼和进行已抵押登记及以外财产的保全。

第十九条 担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

止。

第二十条 乙方如违约同意甲方在媒体上曝光。

第二十一条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丙方及登记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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