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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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担保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6  分类: 担保合同 手机版

篇一:共同担保协议书

关于武汉九州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900万贷款

共同担保协议书

保证人:

甲方: 湖北中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 中瑞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债权人:

丙方: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陂支行

鉴于武汉九州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拟与丙方签订了金

额为1900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应债务人申请并经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共同为债务人该笔贷款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达成本协议内容。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乙方分别与丙方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

2.被保证的主债权数额甲方为:1000万元整 ;乙方为:900万元整。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按份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对《保证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各保证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保证人对不同意转让的债务,各方均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或修改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各方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

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7.《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先请求对债务人对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8.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债权,致使无法实现权利,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30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债权人放弃对债务人权利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权人有义务提供相应支持和帮助。

5.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的反担保事项

1.债务人原抵押给乙方的

2.涉及《保证合同》的

第七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通知、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确保传递到。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各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向守约各方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10%的违约金,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共同担保合同)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并结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 湖北中州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715号银泉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中瑞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公司地址: 武汉市东湖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黄陂支行

公司地址: 武汉市黄陂区西寺大道128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联合担保合同

篇一:联合担保协议

联合担保协议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同_____公司签订的 ________工程项目《○业主支付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及其编号为 的保函(以下简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提供联合担保。现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联合保证范围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交的上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提供保函额度 %即人民币 __万元(大写: 元整 )的连带共同保证。

2.甲方对约定比例额度承担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确的,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保证责任。

二、联合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约定比例连带责任保证。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1 —三、联合保证费用及反担保保证金

乙方就提交的上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反担保保证金,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额度比例,向甲方支付联合保证费用 元(大写: 元整)及反担保保证金_ ____ 元(大写:元整)。

四、联合保证追偿

甲方按约定比例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按比例获取了乙方对被保证人及相关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发生追偿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且乙方根据本协议书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时,即表明乙方已无条件认可该款内容。

五、联合保证时效

本联合保证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发之日( 年月日)起至上述项目主担保合同及保函规定的保证责任解除后日止

六、相关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而导致主体、经营方式等变更时,均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重大登记事项的,均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不因此而影响其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3.乙方签订该项目的主担保合同及保函中所有条款除对乙方有效外,对甲方具同样效力。

七、违约责任

1.若因业主违约,保函受益人向乙方进行索赔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最终确认的所需

赔付金额按约定比例承担保证责任。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的同时可根据本协议书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履行该保证责任。

2.若甲方不能在上款规定时限内履行保证责任时,除承担按约定比例分担的保证责 — 2 —任外,还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甲方应代偿款项金额的 ____%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款方式解决:

1.1向 提起仲裁;

1.2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联合担保保证书

致 (联保人):

鉴于你方就项目与○业主○承包商于 年 月日签订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及出具编号为的

— 3 —《○业主工程款支付○承包商履约保函》(以下简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根据你我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联合担保协议》,我方愿为你方提交的上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提供联合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1.我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我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比例为:上述保函金额的 %,即最高不超过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间: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签发之日(年 月 日)起至你方出具的上述项目的主担保合同及保函规定的保证责任已获解除之日后日止。

4.我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范围:与主担保合同及保函的保证责任一致。

5.若因○业主○承包商履约违约,保函受益人向你方进行索赔时,我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最终确认的所需赔付金额按约定比例分担保证责任,你方在收到索赔通知的同时可根据本保证书要求我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我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履行该保证责任。

6.若我方不能按照本保证书的第三条规定时限履行保证责任,导致你方按保函金额全额履行保证责任的,我方应向你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的违约金按照我方应代偿款项金额的 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你方根据本保证书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时,即表明你方已无条件认可该款内容。我方按约定承担了相应保证责任后,即按比例获取了你方对申保人及相关反担保人的追偿权,你方应予以配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 —篇二:联合担保框架合作协议书

联合担保合作协议书

甲方: 担保公司

乙方: 担保公司

甲乙双方均为合法注册成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外开展担保业务,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相互协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现就合作对外开展联合担保业务签订本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概述

1. 双方从担保行业发展的全局高度谋划合作发展新思路,充分发挥各自在担保行业的优势,创新合作机制,通过联合担保的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联合担保的担保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协议的基础。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合作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打算继续合作,应当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联合担保定义

四、对外担保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对外提供按份共同保证或连带共同保证。

(一)按份共同保证

在此种方式下,甲乙双方按照各自确定份额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甲乙双方应当在每一笔业务开展过程中,先约定好各自的保证份额,然后与债权人进行沟通,让债权人明确并确认各保证人承担的担保份额。甲乙双方在按份共同保证方式下,如果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甲乙双方之间没有追偿关系。

(二)连带共同保证

1.在此种方式下,甲乙双方对全部债务对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2.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另一方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五、对内责任比例

1.甲乙双方在联合担保合作过程中,如果对外承担的是按份共同保证责任,则按照各自对外承担保证责任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甲乙双方之间没有追偿关系;

2. 甲乙双方在联合担保合作过程中,如果对外承担的是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则根据业务来源的不同,在内部责任划分上按照3:7的比例承担保证责任。原则上,业务来源于哪一方,由哪一方承担70%的保证责任;

3.甲乙双方在办理每笔业务过程中应签订《对外联合担保备忘录》,双方根据每笔业务的情况,在《对外联合担保备忘录》中对担保债权情况、联合担保方式、内部责任比例等情况进行明确约定。

六、联合担保担保费

在具体项目运作过程中,原则上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对内责任的份额(在连带共同保证责任方式中)或实现约定的保证责任份额(在按份共同保证方式中)约定的相应比例分享联合担保担保费

七、联合担保业务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原则上,业务信息来源于哪一方,由哪一方按照规范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申请和受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

任何一方在受理相应担保申请后,经过初审后如认为符合联合担保项目立项条件,应当在《联合担保项目立项审批表》(一式两份)上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相应资料提供给另一方,另一方经审查,如也认为符合联合担保项目立项条件,则在《联合担保项目立项审批表》签字盖章后并将其中一份交予另一方,双方均在《联合担保项目立项审批表》签字盖章之日为项目正式立项之日。

(三)保前调查

1.项目获准立项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项目进行保前尽职调查,双方应当根据担保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拟定调查方案,并按照规范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相应调查工作以及出具保前调查报告

2.甲乙双方应当至少委派一人参与保前调查工作。

(四)项目评审

1.项目在进行评审前,甲乙双方应当共同或由一方与债权人就联合担保方式及其他相关问题与债权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如项目经过保前调查符合上会条件,应当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三人作为评委组成担保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对担保项目进行评审,委派人员应当在评审会独立发表评审意见;

3.甲乙双方应分别汇总己方委派人员的意见并决定是否进行担保及进行担保的条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担保,则该项目终止或进行补充调查;

4.如项目经评审认为需要进行补充调查,甲乙双方应当在补充调查后另行召开评审会;

5.评审会每次评审后均应制作联合《联合担保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委签字后归档保存,《联合担保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6.评审结论非经再次上会进行评审修改,否则不得更改,必须全部贯彻落实。

(五)合同起草、审查和签订

1.联合担保项目经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一方作为相关协议的起草方,起草方应当及时起草协议并将起草的协议发送另一方审查,另一方有权出具审查和修改意见,起草方应慎重考虑另一方的审查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文本;

2.在联合担保具体项目运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与担保申请人共同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双方签订《对外联合担保备忘录》、共同与债权人签订《共同保证协议》等相关协议;

3.如需要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具体反担保协议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担保申请人共同签订或分别签订;

4.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及《对外联合担保备忘录》后才能与债权人签订《共同保证协议》。(六)保后管理

双方均有权对担保项目进行保后管理,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尽的保后管理细则。

(七)代偿和追偿

如担保项目发生代偿,双方根据具体协议的约定责任比例进行代偿并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法律规定进行追偿。

八、关于代偿和追偿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代偿

1.一旦发生代偿,双方应当共同就是否符合代偿条件及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进行研究和评审;

2.如经双方评审代偿条件成就,双方采取按份共同保证方式对外提供联合担保时,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担保的份额分别进行代偿。如双方采取连带共同保证方式对外提供联合担保,甲乙双方应当根据内部约定的保证责任比例积极进行代偿;

3. 如双方采取连带共同保证方式对外提供联合担保,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经法律程序,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主动向债权人承担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任何一方擅自向债权人就全部债

务承担保证责任的,其无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二)关于追偿

1.一旦发生代偿,甲乙双方应当根据约定积极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配合;

2. 如双方采取连带共同保证方式对外提供联合担保,一方代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方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追偿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其应承担的份额进行清偿。但相应代偿违反本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除外。

九、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作协议细节及在合作过程中知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同意双方争议由 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 通知和送达

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函件、文件等资料,应发送到合同签章页载明的联系人、地址、传真。

2.当面递交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回执上记载的收件日或拒收日为送达日。双方从合同文首载明的传真机号码所发出的传真视为原件。

3.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人、电话、传真,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合同签章页载明地址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十三、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并结合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四、其他事项

(一)协议冲突

本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针对具体担保项目签订的协议如与本合作协议不一致的,以相应具体协议为准;

(二)合同生效

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篇三:联合担保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丙三方于2012年月 日在 银行签订的《 联合担保合同》,并其他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以确定各方权利与义务,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免责声明

该笔联合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形成的一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以及因该笔贷款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乙丙三方各自承担贷款风险,即三方不追加担保、反担保责任,各自承担各自贷款风险,偿还贷款义务互不牵连。

篇三:联合担保协议

联合担保协议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同_____公司签订的 ________工程项目《○业主支付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及其编号为 的保函(以下简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提供联合担保。现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联合保证范围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交的上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提供保函额度 %即人民币 __万元(大写: 元整 )的连带共同保证。

2.甲方对约定比例额度承担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确的,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保证责任。

二、联合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约定比例连带责任保证。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1 —

三、联合保证费用及反担保保证金

乙方就提交的上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反担保保证金,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额度比例,向甲方支付联合保证费用 元(大写: 元整)及反担保保证金_ ____ 元(大写:元整)。

四、联合保证追偿

甲方按约定比例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按比例获取了乙方对被保证人及相关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发生追偿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且乙方根据本协议书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时,即表明乙方已无条件认可该款内容。

五、联合保证时效

本联合保证协议的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发之日( 年月日)起至上述项目主担保合同及保函规定的保证责任解除后日止

六、相关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情形而导致主体、经营方式等变更时,均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项下的担保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重大登记事项的,均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不因此而影响其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3.乙方签订该项目的主担保合同及保函中所有条款除对乙方有效外,对甲方具同样效力。

七、违约责任

1.若因业主违约,保函受益人向乙方进行索赔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最终确认的所需赔付金额按约定比例承担保证责任。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的同时可根据本协议书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履行该保证责任。

2.若甲方不能在上款规定时限内履行保证责任时,除承担按约定比例分担的保证责 — 2 —

任外,还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甲方应代偿款项金额的 ____%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款方式解决:

1.1向 提起仲裁;

1.2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联合担保保证书

致 (联保人):

鉴于你方就项目与○业主○承包商于 年 月日签订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及出具编号为的

— 3 —

《○业主工程款支付○承包商履约保函》(以下简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根据你我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的《联合担保协议》,我方愿为你方提交的上述主担保合同及保函提供联合担保,并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证:

1.我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我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比例为:上述保函金额的 %,即最高不超过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本反担保保证书的有效期间:自本反担保保证书签发之日(年 月 日)起至你方出具的上述项目的主担保合同及保函规定的保证责任已获解除之日后日止。

4.我方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范围:与主担保合同及保函的保证责任一致。

5.若因○业主○承包商履约违约,保函受益人向你方进行索赔时,我方应积极配合,并根据最终确认的所需赔付金额按约定比例分担保证责任,你方在收到索赔通知的同时可根据本保证书要求我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我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履行该保证责任。

6.若我方不能按照本保证书的第三条规定时限履行保证责任,导致你方按保函金额全额履行保证责任的,我方应向你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日的违约金按照我方应代偿款项金额的 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你方根据本保证书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时,即表明你方已无条件认可该款内容。我方按约定承担了相应保证责任后,即按比例获取了你方对申保人及相关反担保人的追偿权,你方应予以配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4 —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