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建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范文 > 党委党建 > 列表页

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12  分类: 党委党建 手机版

篇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防范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镇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进行细化分解,现通知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2.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机械、轻工、建材等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

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

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4.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5.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6.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承担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党政办主要职责:1.协助镇政府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协调各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3.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及时上报重特大伤亡事故。5.负责镇机关安全生产管理。具体为:机关内部特种设备管理,及时办理证件进行检验;机关消防安全,负责各种消防器材的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实施,各种救援物资、设备的组织保障和正常使用;机关车辆安全;机关内部职工的安监知识、技能培训。

三、财政所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预算安排、支出和监督管理。

四、武装部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力量,协助和参加重大事故的救援工作。

五、派出所主要职责:1.负责民用爆破物的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含网吧)及设施的安全监管,消防安全,宾馆、饭店火灾隐患的安全整治。2.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4.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和烟火燃放安全管理,负责查处取缔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及非法燃放等行为。5.负责大型集会活动安全工作。6.负责制定火灾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六、交警中队主要职责: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机动车辆、无证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超速、抢道行驶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载客、野蛮行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2.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3.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和农用车辆非法载客安全专项整治。4.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依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监管,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识。5.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制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和设置、完善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或罐体按规定安装和喷涂安全警示标志,并对相应持证单位及个人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交管站主要职责:1.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汽车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监督管理公路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3.负责有关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货运停车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工商所主要职责: 1.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的企业登记把关。2.负责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单位,摸清全镇加油站点的基本情况。3.负责各类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活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九、经济发展办主要职责:1.负责监督管理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民营企业的安全

生产工作。2.督促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3.组织参加安全管理培训和特种作业培训。4.及时上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十、农技站主要职责:负责农药、鼠药经营标识、质量监管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负责辖区内经营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水利站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危桥、桥梁、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防汛、抗旱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农机站主要职责:1.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组织实施农机驾驶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

十三、供电所主要职责:1.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严禁向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供电,配合镇政府切断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电源。2.进一步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树障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十四、中心校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幼儿园的校舍、设施和学校集体活动等安全管理。2.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应急疏散、救援演练。3.负责学生饮食卫生的安全监管,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造成群体性伤亡事故。4.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5.负责对学校寄宿班、食堂的安全监管。

十五、卫生院主要职责:责各医疗单位(含卫生室)的安全管理,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配合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和药品安全监管。

十六、村建所主要职责:1.负责全镇建筑工程施工(含装璜)企业、民建队的安全资格审查。2.负责全镇在建工程、危房的安全检查、监督。3.负责在建工程塔吊、施工升降机、深基坑、工棚等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检查等工作。4.负责严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合格资质,是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职,现场管理是否有序,警示标志是否醒目;

5.负责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监督管理和民建队安全资格培训。6.负责查处违法建设工程。7.负责市政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临时摆卖等安全隐患的排查。

十七、民政办主要职责:负责敬老院、食品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

十八、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镇党委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排查表附后,每月20日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开展整治,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镇副职领导、片区负责人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及片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并协助做好全镇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凡未按本通知

篇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

政府及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承担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 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

(二)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及措施;

(三)组织、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投入;

(五)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臵在同一建筑物内(俗称“三合一”)场所的治理;

(七)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执法体系;

(八)健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九)负责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对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

(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十一)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进行预警通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第三章 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划分:

(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下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有关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本行业、本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定期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并定期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伤统计等相关信息;

(五)制定和完善本行业、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

(六)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处理的有关决定;

(七)负责督促职责范围内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主办的群体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三)依法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经同级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五)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本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系统,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依法实施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核发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九)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政府法制部门职责:

(一)负责依法审查修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对有关部门报送政府审议的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

(三)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或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

第十二条 政府新闻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的重大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二)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第十三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职责:

(一)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

(三)负责把新建项目安全生产作为审批、核准、备案的前臵条件之一,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设施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四)负责做好尾矿库建设项目(新建)的核准(或备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项目核准(或备案)建设的尾矿库;

(五)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经济贸易部门职责

(一)依法实施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对投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臵条件;

(三)负责做好尾矿库建设项目(技改)的核准(或备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项目核准(或备案)建设的尾矿库;

(四)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拼装车、船和特种设备非法生产点及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点;

(五)组织协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六)组织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咨询,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篇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隐患排查治理试题及答案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隐患排查治理

满分: 100.0分 得分:100.0分

一 . 判断题(每题10.0分) 得分:40.0

1. 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收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不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即可采取责令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管理措施。 正确

A.正确

B.错误

2. 青岛市委《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要求,安全生产遵循“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正确

A.正确

B.错误

3. 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又无可靠措施确保安全运行,且15日内不能整改排除,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因外部因素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正确 A.正确

B.错误

4. 现在各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都是常务副职,工作力度大,一把手可以少考虑安全生产工作了。 正确

A.

正确 B.错误

二 . 单选题(每题10.0分) 得分:30.0

1. 对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或者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危害后果严重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拖延或者拒绝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由( )实行挂牌督办。 正确

A.本级人民政府

C.

有关部门 B.安全监管部门

D.安全监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

2. 青岛市委《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中关于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区域性( )。 正确

A.安全风险评估

B.安全生产大检查

C.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D.隐患排查治理

3.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至少组织1次全面排查或者专项排查。 正确

A.

半个月 C.二个月

B.一个月

D.一季度

三 . 多选题(每题10.0分) 得分:30.0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行业自查指导标准,编制与()相适应的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正确 A.

岗位 C.设备

B.

工艺 D.人员

2. 青岛市委《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政府安委会组织的( )等活动,每季度向安委会报告工作。

正确 A.

检查 C.宣传

B.

督查 D.执法

3. 青岛市委《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安委会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正确

A.

监督检查 B.

综合协调 C.

指导检查

D.督促考核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