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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安全责任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30  分类: 党政报告 手机版

篇一: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附件4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43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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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单位领导(签字):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公安机关(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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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

党政机关安全责任书

,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单位领导(签字):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公安机关(盖章)

篇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

实落实本单位、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集团有关安全管理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

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落实到本公司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不仅要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工

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本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相关

职能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者,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

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

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

惩。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主持重、特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2、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督促、协调相关职能科室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召集相关职能科室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

3、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负责执行办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协助安全主管(项目上由工程部负责)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职能科室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5、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

6、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

(一)工程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作为公司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协调机构,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和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规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的落实。

4、配合相关职能科室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定期深入一线、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6、负责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明确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层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建立演练档案。

9、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对举报事项进行登记、核实,并做好相应处理。

10、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例会的准备工作。及时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前期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配合工程部参与协调与当地安监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前的各部验收程序。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财务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指导、检查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办公楼、水、电、暖、管道、安全设施等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食堂、车库、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协助工程部,处理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必须确保集团及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现“四无一杜绝”总目标:无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无重大人身和资产损害事故,杜绝恶性人为责任事故、有效控制意外突发事件。实现创建安全企业的目标。因安全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本制度从2015年1月1日经签字生效。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责任人: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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