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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调查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7  分类: 调查报告 手机版

篇一:北海传销调查报告

公安局长成为北海传销骨干 官员称政府背黑锅有苦不能言 2010年12月14日 15:29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大 中 小】 【打印】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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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北海市政府官员告诉本刊记者,他认识的传销人员有云南省人大退休官员、山东大学某学院的书记、北京某报社的老总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晓 | 广西北海、北京报道

车水马龙的闹市中,一个名叫新力海景的小区。

到了约好的时间,贵州人邓晨快步走出小区,带着职业的微笑。他每天的工作就是“邀约”亲朋好友,给他们“洗脑”,一如他几个月前被“洗脑”。

“这是国家引进的项目。”1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的一个街心花园中,邓晨把本刊记者当成了又一个可发展的对象,开始了洗脑第一步。在他看来,媒体对传销的任何一次揭露,都是国家对该行业的宏观调控。目的是为了去粗取精,留下有胆有识的人,以保证行业的正常发展,“更何况,我们的行业叫资本运作,不是传销。”

继而邓晨给出了强有力的佐证:“广西,尤其是北海,打击10年了,为什么屡禁不止?可见国家是暗中保护的。”

他告诉本刊记者,在北海,有将近40万人从事这一行业。对这一数据,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梁琼成明确否认,但他同时表示,具体数字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说,几年来,我们不断在打击,尤其是2010年上半年,打击力度非常大。”

政府工作报告被移花接木

入了这行后,邓晨发现自己变得格外惜命,连过马路都得扭着脖子张望半天,“我的命得留着赚大钱。再过几年,我就是千万富翁了。”揣着这一远大理想,四个月前,邓晨带着老婆孩子来到北海创业。

“你首先要了解两个问题,一是资本运作到底是不是传销,二是国家对这个行业的态度。”这是邓晨用了无数次的开场白。和这个城市的很多外地人一样,他衣着朴素、低调,爱把国家政策挂在嘴边。

一份用于给传销人员“洗脑”的宣传资料把资本运作说成是“打造中产阶级的最后一个机会”。

该资料称,资本运作是1998年中国国家领导人从美国引进的。那一年,5万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后人被调派到广西率先启动该项目。之所以让这些人先做,是因为国家考虑到他们的父辈在新疆垦荒吃了很多苦,所以让他们先致富。

如今北海的传销更被冠以“为发展北部湾经济”之名。

“国家说要发展北部湾,但北海没什么产业,怎么发展呢?只能利用人贪婪的欲望,靠吸纳全国各地老百姓的闲散资金。”邓晨说得很诚恳。

用于宣传的资料上,国家领导人发言和政府工作报告被移花接木后,印得到处都是。 “这个项目是双赢啊!”邓晨把自己说得激动起来,面色也有些红润,“我以前总抱怨政府不作为,进了这个行业,才知道原来他们暗中为老百姓提供了这么好的机会。”

传销主体中商人和退休公务员增多

自称考察过全国很多城市的邓晨,最终选在北海落脚。他认为,只有广西的资本运作是真的,其他地方则大多是“假网”,是国家打击的。

邓晨告诉本刊记者,在广西,眼下最流行的资本运作模式被称作“1040工程”,即入伙时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还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入伙后则要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整个团队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升总后每月拿工资10万~99万元不等。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所谓的“资本运作”。

按照行业中不成文的规定,外国人、少数民族、现役军人和公务员、两劳释放人员、广西本地人均不能做。“本地人参与,怎么吸引外来资金呢?有犯罪前科的人参与,万一挣了钱再去干坏事怎么办?”邓晨觉得这样的规定合理极了。

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莫增海向《瞭望东方周刊》介绍,在北海,2006年以前的传销,基本是以“老鼠会”的形式在城乡结合部一带出现,参加群体以大学刚毕业的学生为主。2006年底,公安人员发现,传销主体成了有一定文化层级和经济基础的人,其中商人、退休的公务员较多,金额加大了,门槛也提高了。

邓晨夫妻俩一下交了两份69800元,四个月下来,发展了四个下线,拿了四万多块钱“工资”,邓晨挺满意自己的战绩。

“为传销而生”的城市

在北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梁思奇看来,传销人员之所以对北海趋之若鹜,有很多原因,“上世纪90年代初的房地产泡沫后,北海留下了很多烂尾楼。传销人员来了,随便打扫一下就可以住。而且这里消费低、气候温暖、交通发达。另外,由于北海知名度比较大,传销人员可以以旅游、办厂等各种名目拉人入伙。”

夜幕下的北海,到处涌动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市中心北部湾广场附近的小吃街上,挂着各地招牌的烧烤铺子摆成了长龙,甚至能看到“北大荒[14.62 3.39%]风味”、“七台河烧烤”的字样。

梁思奇告诉本刊记者,有的人传销做不下去,又不想离开北海,就做起了生意,还有些人做生意的同时也在搞传销。

市中心北部湾广场的书摊上,《民间资本运作可能性报告》等传销人员的“教科书”坦荡地摆放着。

再加上传销人员种种牵强而夸大的说辞,北海更成了一个“为传销而生”的城市。 邓晨经常带新人到北部湾广场去看一个呈半球形展开的世界地图石雕,它被传销人员称作“黑锅”,“不知道的人都说我们是做传销,当地的政府长期背着这个黑锅,有苦又不能言。”

北海市合浦县高速公路附近一家公司在四块大石头上刻上了该企业的经营理念,“关注细节、追求卓越、服务至上、快速反应”,这被传销人员当成是政府对他们的激励。

“北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牌匾也上了传销人员的宣传资料,被说成是专门为该行业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

在邓晨看来,政府对资本运作的支持,更多体现在一些细节上,“你看,外地人在北海不用办暂住证;我们内部打电话是免费的;我们往同一账户里打钱,有洗钱的嫌疑,但相关部门不管不问。而且北海的公安、城管之所以不穿制服上街,是为了给我们营造和谐的环境。”

“暂住证确实是我们该做的,但我们警力做不到,这种理由我们又没法跟老百姓去说。到最后,就有人拿这个出来做文章。”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律科科长王晓略觉得有些委屈,“至于银行的可疑账户,如果发现有固定额度的话,我们会跟着这个线索去摸。但现在传销人员学聪明了,他们不再把钱存入一个固定账户,而是新人来了,另开一张卡存钱,之后把卡和密码告诉上家。”

幕后操盘手要“心狠手辣”

刚入门时,北京人马丽阳也用“善意的谎言”骗过不少人,后来她意识到,这套看似完美的奖金分配制度,实则是个巨大的骗局。退出“组织”后,马丽阳做起了反传销志愿者。

“拿广西的体系来说,一般是这样。”马丽阳拿出纸和笔,给本刊记者计算起来,“交69800元后的下一个月会返还19000元,剩下的50800元作为一个分配基数100%,这个钱要被大家层层扒皮分掉。”

按照行规,首先要从中拿出45%作为国税及连锁店的代理费,以及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剩下55%中的3%作为老总效益分红奖,其余52%则被大家按照级别高低分掉。一般来说,直接发展一个下线,可提成7000多元。

“45%的所谓国税或代理费,到哪去了呢?全在操盘手那里。”马丽阳说,这样算下来,整个团队只要发展一个人,操盘手就可以拿到2万多元。

操盘手的秘密并非不会被底下的人发现。一种情况是,发现了的人直接在私下质问操盘手,那么此人往往会被重金收买,直接“出局”。在之后的宣传中,他会被塑造成一个成功者。即便某一天,他想把这个骗局讲出来,行业中也没有人会相信。别人会认为“他自己挣到钱了,却来断我们的财路”。

另一种情况,发现秘密的人不动声色,直接带着自己的下线换个城市另起炉灶。那么,一个新的操盘手就诞生了。

马丽阳解释说,操盘手不是视团队规模而定,更多要靠个人素养,“要心狠手辣,不怕坐牢。坐上这个位置,挣的钱就没边了。”

公安局长成传销骨干

这一令人眼花缭乱又可以自圆其说的游戏规则,吸引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

2008年北海市“307”传销专案中发现,犯罪组织者呈“高学历、高智商、高名望、高收入”的特点。95名被告中,34.7%的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主要组织者之一的林怡光拥有悉尼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头衔。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46名被告中,离退休老干部和复退军人9人,民营企业老总8人,大多事业有成,经济实力雄厚。

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莫增海告诉本刊记者,10月份,他们抓到河北一副县团级退休干部,“他觉得他就是在给国家做贡献,没认为这是传销。他反复强调自己是个老党员,这点觉悟还是有的。”

《民间资本运作可能性报告》一书作者丁耀华可算是该行业泰斗级人物。作者简介中写着他的几个头衔---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管理学会理论创始人、中国管理科学院管理咨询研究院院长、陕西省咨询业协会副理事长等等。

做过多年打击传销工作的莫增海记得,2007年,丁耀华被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抓过,但由于证据不足,关过几天后就放了。

2010年6月21日,山西省临汾市的在职民警杨新文和张小宁在北海落网。经警方查实,杨新文曾任临汾市曲沃县公安局局长,张小宁则曾是临汾下辖的侯马市公安局局长。3年前,张因在2天内突击提干92人的“官帽批发”事件被免职。

公开的报道称,张小宁、杨新文在“资本运作”的地位,已属于“骨干人员”。

由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北海警方依法对二人进行刑拘。几天后,侯马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飞赴北海,为二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莫增海对这样的人早已见怪不怪,“公安局长算什么,做传销的人中,有来头的太多了。”

政府:从态度暧昧到主动出击

北海市政府的态度在传销人员和反传销志愿者们看来,多少显得有些暧昧。

传销人员陈悟在北海考察期间,到派出所和工商局咨询过,“派出所的人说这是传销。我问他,既然是传销,为什么这么多人在做?你们为什么不抓?他们低声告诉我,‘老弟,我们没那么多钱啊’。工商局的人倒是说他们会管,还给我看他们的宣传牌。但你说全国这么多人在做,他们能不知道吗?”

温州人老陈一度对“宏观调控”的说法深信不疑。“我被朋友拉去南宁做了四个月,住在高档小区里。整个小区基本都是做这行的,有中央电视台记者,有演毛泽东的演员,有香港、澳门的老板。小区保安把我们当作上宾,暂住证不用办,出入不用查身份,比对本地人客气多啦!”

篇二:金融传销调查报告

金融传销调查报告

陈中放、祝凯鸣 俞浩鹏 黄宗劭 胡玄

一、概念及起因

金融传销是一种新型的传销模式,其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传统意义上我们所认知的传销。但是要深入了解金融传销的本质,却需要从传统传销的意义入手。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初步被定义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等行为。而后在刑法07修正案第二百二十四条中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做出了精准的定义,即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传销的形式也在不断的变化,出现了所谓的产品直销,广告加盟等。最近几年,出现了一种被称为金融传销的新型传销模式。金融传销,顾名思义,其借助的是金融的外表,吸引人员加入。这种传销模式的特点是组织者以其高收入、高起点、高投入为诱饵,以纯资本运作,虚拟经济等金融概念为幌子,打着政府政策支持的旗号,欺骗人们,尤其是中产阶层加入的新型传销模式,具有严重的欺骗性和危害性。

作者注意到在广西“10.16”特大传销案件中,金融传销就已经跃入人们的视眼,以及网络上受害者所写的被骗经历,也让作者开始对这种披着金融外衣的传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恰好一位朋友几个月前冒着危险,以研究的目的深入金融传销组织中,亲身感受了金融传销的整个过程。通过对他的采访收集到了第一手的资料,记录下了全部的过程,并且对金融传销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力图让公众了解金融传销的真相。

二、金融传销发展史

这种金融传销模式是从国外引进的,其历史溯源是荷兰郁金香事件和美国庞氏骗局,这是金融传销组织引以为豪的从外国引进的先进理念和运作方式。根据金融传销组织内部课程的介绍,其组织是在98年-04年,在广西的玉林试点,

并取得了成功,处于一个试验期。04年-06年,逐渐发展到广西6个地区,并过度为转型期。从06年-现在,在广西大部分地区都取得了成功,其大多数地区处于发展期。

2.1、广西玉林试验期

在1998年到2004年期间,金融传销组织首先在广西玉林建立了传销试点。根据其组织内部课程描述,金融传销机制是从1998年开始的,他们在首个试验点——广西玉林取得了初步的成功,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规划将1998年到2004年划分为了试验期。在这期间,每个加入组织的人,只需要交3800元为一份即可入伙。入伙之后,按照其所宣扬的新增份额累计出局制中,当一名成员的下线组织人员总计人数达到了600人左右,这个成员就完成了工作期。在其内部课程上,金融传销组织大多以每个人可得到的回报率达到1000倍为噱头,向其成员宣扬每个人累计可以得到380万,只需要5到6年左右的时间即可达到出局的条件。与此对应的是,在98——04的试验期中,金融传销组织对外宣扬其所从事的为国家支持的虚拟经济机制,对于推动广西地方经济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据广西1999——2004年的经济数据(1999年广GDP:1953亿,2000年:2050亿,2001年:2231亿,2004年:2200亿),可以得知广西省经济增长缓慢。这说明这种金融传销并没有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从侧面揭示了金融传销的非法性,在本质上是利用组织成员的贪婪和无知来欺骗其加入。

金融传销发展史数据表

表 1-1 2.2、转型期

在2004年——2006年期间,金融传销进入到了转型期。在这个期间,加入

金融传销组织的门槛提高到了每人36800元,即11份,第一份3800元,其他10份每份3300元。相比较试验期,其实基本机制并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在数量由1份发展到了11份。但是由于其机制内关于总份数600份完成工作期的制度并没有发生改变,所以在转型期其完成工作期要求人数相应地减少为55人。在这个时期金融传销制度已经慢慢地从试验期过渡到了转型期,虽然回报率较之前降低到了200倍,但是仍然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于此相对应的,金融传销机制更吸引人的是出局的时间也缩短为3—4年。由于以上原因的结合,客观上也就使得金融传销组织的成员数量不断增加,使得其组织借助投资项目之名,如同瘟疫一般在短短的时间内扩散到广西的六个地区并迅速地聚集到了大量的资金。相比试验期而言,处在转型期的金融传销改变了以巨额回报率吸引人的策略,开始用管理科学化、系统化的幌子欺骗投资者,用其宣扬的言论而言,这个项目变得更加严谨科学合理。因为人的理智的存在,如果金融传销组织与投资者过多地强调“少量投入,巨额产出”的不合理现象是无法长久有效的。所以其组织需要故意营造出一个发展的假象,来博得更多的人的信任。但是于此同时这里却又存在了一个比较明显的陷阱,即门槛被提高其实意味着你需要交比之前更多的钱。于此相比,虽然投资者的份额相比之下增加了,但是最后无法掩盖其欺诈的本质。在这个机制中,即使组织成员拥有巨大的份额也无法脱离这个体制并拿到回报,其主要利益永远掌握在组织核心成员手中,体现出了其欺诈的本质。

2.3、发展期

在玉林和其他六个地区试验成功后,这种模式的金融传销迅速扩张到了广西大部分地区,进入了飞快的发展期。随着组织规模的不断扩大,入伙金额也不断增加,从初始的3800元增长到了69800元,即21份,出局最高可获得1040万元的奖励,即所谓的“1040工程”。虽然回报率与之前相比变低了,但是1040万元的回报更具吸引力。该组织向外界所宣传的运行目的是为了广西的发展,支援国家建设,包括公路、铁路、(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传销调查报告)大型码头和现代机场等,为其披上了一件有利于国家和个人的发展模式的外衣。组织成员发展模式也改变以前主要吸收低层人员的方式,转而呈现“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的特点,组织成员逐渐精英化。而组织的目标也更多的向全国各地的“成功人士”和“优秀人才”发展,其中不乏离退休的政企干部,这也增加了该组织的可信度。

高额投入与人员精英化的特点,以及支援地方建设的形象包装,使得这种新型的金融传销脱离了传统的传销组织,在该基础上发生了变异与进化,组织内部管理更加严密,发展更稳定。这种精英化的传销组织扩张速度非常快,自1998年-2004年玉林试验成功以来,据称已经覆盖了广西大部分地区,对当地的经济发展产生了隐蔽性的影响。虽然吸纳的人员都来自外地,大量的人员在广西进行“资本运作”可以提高广西省的整体消费水平。但是,其纯资金流动的运作方式并没有给广西省带来实质性的生产力提高,一旦组织奔溃,那么对广西省的经济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这种新型的金融传销组织自1998年以来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发展机制,覆盖面不断扩张,对广西省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三、金融传销的机制剖析

金融传销作为新型的资本运作模式,为什么在短短的几年内,以广西玉林为起点,迅速扩散到整个广西地区,不断吸引外来人员的加入,迅速地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那么,金融传销的诱惑何在?下面作者将以第一手资料为基础,试图深入剖析当前金融传销的利益分配机制与其幕后的本质。

3.1、“资本运作”流程

这个自称通过民间“资本运作”的组织采用了传统的五级三阶制奖励机制和1:3发展下线的方式。在这基础上又添加了一种被称为“新增份额累计出局制”的内部管理机制。该组织的入伙方式为每人交纳69800元,第一份3800元,其余20份每份3300元(这是一种优惠模式,实际计算仍按3800元每份为依据)。其中可返还19000元用于在当地工作时期的消费报销。69800元分为21份,每一份的45%号称作为税金支援国家建设,剩余52%作为五级三阶制奖励分配,3%为高层补助分红。

该组织的奖励分配引用了传销组织最常用的五级三阶制,将传销成员分为五级:业务员E、组长D、主任C、经理B、高级业务员A,并按这五个级别对下线进行抽成,如表2-1所示。“三阶”即传销成员的晋升分为三阶:业务员、组长、主任为一阶,主任到经理为一阶,经理到高级业务员为一阶,最顶端的高级业务员俗称“老总”。

原始五级三阶制奖励分布表

表 2

这是普通的传销组织的奖励机制,表2-1所示的是以每人购买一份,每份3800元的原始累进奖励机制。而该“资本运作”组织当今采用了一种投入更大的入伙方式,即每人以69800元的价格购买21份,从而直接晋升“主任”职位,加快组织内部发展与资金膨胀。

同时在五级三阶制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种新的制度——新增份额累计出局制,达到高级业务员(A点)后每月可获得10万-99万的回报,1.5-2.5年内获得1040万出局。新增份额累计出局制又称“四代老总出局制”,即发展的第四代下线都成为老总后,上线获得48600份以及1040万并出局。如图1-1所示。

新增份额累计出局制示意图

图 1-1

1

2 直接奖:上线直接发展一名下线时获得的奖励。 间接奖:上线的下线发展一名下线时,该上线获得的奖励,当上线与下线处于同一级别时,间 补助:当上线与其下线处于同一级别时,以该上线为源头的体系中有新的下线加入时,上线获接奖失效。 3

得的奖励。

篇三:当前我国传销形势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传销犯罪形势调研报告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一种新型经济犯罪活动呈日趋上升态势,即打着各式新型营销旗号,利用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犯罪。传销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蔓延,这种犯罪活动的出现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严重干扰正常的社会活动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由于传销和变相传销犯罪活动具有较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对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从中央至各级地方政府及公安、工商等机关对此类犯罪非常重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每年开展专项行动。但是打击传销却陷入“打而不绝反猖獗”、“屡禁不止、屡打不尽”的怪圈,形成“传销人员执迷不悟→政府打击遣散效果不明显→执法人员麻木热情不在→百姓求助无门遭拒绝→传销更加猖獗”的恶性循环。

本报告从实际出发综述传销犯罪的形势,浅析传销犯罪类型、走向,分析当前打击传销制度上的缺陷:在法律层面上,处罚过轻缺乏震慑力、法律程序上取证认定难;在行政执法体制方面,打击格局不对称、协作机制不健全、执法队伍专业水平欠缺、行政执法缺乏积极主动性;其它相关政策中,宣传预防工作不深入、思想教育和改造措

施缺失。通过上述分析,本文提出打击和预防对策。从宏观上:完善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权责分明,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立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宣传预防和思想矫正系统;从微观上:建立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充分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从而实现“依法严打、依法严惩→思想解救、教育改造→深入开展宣传预防→全民参与、营造反传销氛围”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传销犯罪 形势 打击传销 政策

我国传销犯罪的基本现状

传销(Pyramid Sales)是老百姓既熟悉又陌生的一个名词。熟悉是因为传销曾几乎席卷整个中国,留下无数难以磨灭的伤痕,人们深受其害,甚至“谈销色变”。陌生是因为对其本质不了解,缺乏理性的认知与评判,所以才会有许多老百姓甚至不乏高学历的知识分子上当受骗。

传销作为社会的一大顽疾和毒瘤,被称为“经济邪教”、“精神鸦片”和“流行性精神邪教”,政府一直没有放松打击。但是,传销至今屡打不尽、屡禁不止,反而有日趋猖獗的趋势,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当前传销犯罪的形势

当前我国传销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传销组织冠以“人际网络”、“直销”、“连锁经营”、“资本运作”、“特许加盟经营”、“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基金”、“PE”等名目繁多的幌子继续行骗。许多人身陷泥潭却无力自拔,导致了一幕幕尔虞我诈、众叛亲离的悲情上演。无数幸福的家庭因为传销而一夜间支离破碎、倾家荡产??

传销是一种违背经济规律的犯罪现象,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从我国开展打击传销、制定《禁止传销条例》、刑法新增“组织、领导传销罪”以来,就对传销进行了界定,并且一直对传销的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传销组织大多假借国家政策、编造国家领导人讲话,甚至诋毁政府形象,煽动狭隘的民族情绪,以此类手段增强对传销人员的思想控制,并以各式各样的旗号和幌子行传销欺骗之实。从传商品,发展到传人头;从小额投资,发展到大宗投资;从线下发展到互联网;非法集资类拉人头的金融传销更是吞噬了无法估量的庞大资金。传销人员从之前的贫困阶层发展到“三高”人群(高收入、高学历、高层次),大学生参与传销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

二、当前传销犯罪的几种类型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

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具备交纳入门费获取资格、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通过拉人头计酬获利三个特点,以及人员结构链和资金链两个组成要件。

当前我国传销犯罪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人际网络、直销、网络营销”为旗号的异地拉人头传销。该类传销以投资2450元、2800元、2900元、3000元、3200元、3260元、3900元一套产品,实际上大多数无产品,大多数参与人员投资金额也达到数万元。以三商法、四个发展、五级三阶制、无限代累积制、出局制为主要内容,并声称政府的打击传销行动为“打负面”。睡地铺吃大锅饭,生活条件比较差,集体上大课,受害人群主要以大学生、退伍军人、打工者为主,年轻人为主,平均年龄22-25岁。主要出现在中部地区和北方地区。

2、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优化资本、资本孵化”为旗号的异地拉人头传销。该类传销以投资3800元一份,可以高起点运作,投资33500元、36800元、69800元等金额,大多数无产品,有些以西服等产品为道具。假借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开发、国家工程等名义,声称政府的打击传销行动为“宏观调控”。4-6人合租,不限制自由。很少上大课,主要以三高人群为主,高学历,高层次,高收入人群,中老年人偏多。主要出现在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南方地区,该类传

销已经非常泛滥。

3、以“网络销售”为旗号的异地拉人头传销。主要以投资3800元、4700元、5700元一单为主。五级三阶制(五个级别三个晋升阶段),睡大通铺,吃大锅饭,条件非常恶劣,受害人群98%的都是大学生,很多网络销售传销组织要求只要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参与。该类传销主要是通过互联网虚假招聘刚毕业的大学生,限制人生自由,暴力控制,伴随绑架、敲诈勒索等犯罪。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内。广州、东莞、深圳都是重灾区,其他省份目前没有该类传销。主要打着“太阳神”等公司旗号招摇撞骗,一般几个月出一次门。该类传销人主要是网上招聘或者同学朋友异地邀约来发展,参与人员数十万。

4、以“电子商务、网赚、网络游戏、网络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为旗号的互联网网络传销。网络传销的特征主要有:虚拟性更强、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强、传播跨地域性、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些特征使得网络传销在蔓延过程中更加悄无声息地飞速传播。网络资本运作是异地资本运作传销的网络版,在互联网上已经非常泛滥,参与人员不低于200万人员,波及范围非常广。另外还有多次返利、循环退款的诱惑以及商家的利润来自于点击量、加盟费、广告费等欺骗性宣传。投资或者变相投资金额少到几十元,多则数百万元。比如:世界通,E玛国际,通亿商城,财富壹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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