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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试题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6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法律文书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法律文书试题及参考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答案中只有-个符合题目要求,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写在题干括号内。错选、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法律文书中使用的材料具有的特点是()。

A.鲜明性

B.客观性

c.法定性

D.实效性

2.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需要重新计算侦

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是()。

A.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B.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c.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起诉意见书

3.起诉书的制作主体是()。

A.人民检察院

13.人民法院

C.公安机关

D.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立案的第2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应当

表述为()。

A.济刑初字(2007)第2号B.鲁刑初宇(2007)第2号

C. (2007)鲁刑初字第2号D. (2007)济刑初字第2号

5.当庭宣判的民事判决书尾部注明的判决日期为()。

A.第一次开庭的日期

B.民事判决书的生效日期

c.当庭宣判日期

D.审判长或院、庭长签发日期

6.仲裁裁决书的尾部应由( )签名。

A.仲裁员

C.仲裁委员会主任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B.仲裁当事人、仲裁员 D.首席仲裁员

1. 什么是通知立案书?

2. 公证文书根据其内容、性质可划分为哪几类?

3. 辩护词论证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三、写作主题( 32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2003年5月22日,原告郭×到北京市XX区购买于机,在某移动电话地下超市人口处看到一张告示"郑重承诺:手机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罚十。"于是郭×花费2 5 25元从在该处经营的兴隆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摩托罗拉A3 88于机,随后送给朋友祝X 2003年5月26日,祝×发现该于机充电后电池竟然鼓起了一块。经摩托罗拉公司鉴定,该机井非摩托罗拉公司原装手机,电池系假冒产品。于是祝×带着鉴定结论找到兴隆公司,要求该公司卡倍赔偿。但兴隆公司说他们"假→罚十"的告示是5月30日贴出的,在郭X 5月22日购买手机时还没有此项活动,因此该告示的内容对郭×没有效力;此次产品出现问题是他们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所致,从手机的外观看不出真假,只有到技术监督部门才能查出真假,于机是供货商提

供的,他们公司并不是有意向郭×提供假货,没有欺诈行为。所以兴隆公司不同意按"假一罚十"赔偿,只同意按双倍赔偿。双方协商不成,郭×决定向xx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与兴隆公司之间的手机买卖合同关系,兴隆公司返还购机款2 5 25元,井按其承诺向郭×赔偿手机价款的十倍2 5 2 50元,诉讼费由兴隆公司负担。

原告:郭X,女, 1 9 84年出生,汉族,元业,住北京市xx区。被告:兴隆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薛×。附: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

建立井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四、写作辅题 ( 20分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的要求,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2004年2月22日,犯罪嫌疑人梁×、李×、王×、赵×等人聚在一起商量去x x职业学校抢点

钱花,井问在场的犯罪嫌疑人张X,职业学校谁有钱,张×告诉梁×等人男生宿舍1 01房的学生有钱。梁×安排王×去找其朋友借来了两把60公分长带铁套筒的单刃刀。凌晨2点来钟,梁×、李×、王×、赵×一起前往职业学校,其中,王×、赵×各拿一把刀,李×、梁×则拿着装刀的铁套筒。梁×等四人从职业学校大门的左侧翻围墙进入学校院内,走到男生宿舍 101房前,梁×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块布蒙住脸在门口放风,王×、赵×、李×推开房门进入宿舍后,王×将被害人陈海从床上拉下来,赵×将被害人刘斌从床上拉下来,并分别用刀架在二人的脖子上,叫二人拿钱出来。二被害人称没有钱。于是,由李×看守二被害人,王×和赵×动手搜二人的床铺,共搜得陈海的1 50元人民币和农业银行储蓄卡一张、刘斌的1 00多元人民币及交通银行储蓄卡一张。随后,李×叫王×、赵×用电话线、鞋带将陈海、刘斌双手反绑并用枕头套套在二人的头上。在逼迫二被害人说出各自的银行卡密码后,四人离开现场。

XX市公安局对该案侦查破获后,认为几名犯罪嫌疑人均符合拘留条件,拟将其拘留。

梁X,男, 1 983年2月19日出生,叹族, X X市人,无业。

李X,男, 1 9 84年12月30日出生,汉族, XX市人,无业。

赵X,男, 1 9 82年6月4日出生,汉族, XX市人,农民。

王X,男, 1 9 83年9月23日出生,叹族, XX市人,无业。

张X,男, 1 984年4月1日出生,汉族, X X市人,学生。

附:有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法律文书试题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F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投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川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刊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自(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川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学专业法律文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1

lB 2.B 3.A 4.D 5.C 6.A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1. 通知立案书,是人民检察院 在立案监督工作中,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

安机关立案时所制作的文书。

2. 根据公证文书的内容、性质可将其划分为:民事公证书、经济事务公证书、涉外公证书(2分)。

3. 辩护词论证的主要问题有:有关事实认定方面的论证和驳辩(2分)、有关定罪问题的论证和驳辩、

关于量刑问题的辩护。

三、写作主题( 32分)

(一)首部(5分)

篇二: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三)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 课程:法律文书

闭卷年级及专业09级法学专业

一、单选(每题1分,共30分)

1、法律文书适用范围作出正确表述的一项是 ( )

A、诉讼案件 B、非诉讼案件 C、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D、纪检案件和监察案件

2、法律文书的特征是( )

A、具有法律效力B、具有法律意义

C、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D、具有执行意义

3、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指指制作法律文书的根本目的和中心意思,制作时,应该考虑与注意的是( )

A、多多益善 B、宁缺勿滥

C、各取所需 D、明确单一

4、法律文书最基本的叙事方法是( )

A、顺叙B、倒叙

C、插叙 D、补述

5、法律文书选用材料的原则是( )

A、有闻必录B、有利

C、客观真实D、简洁

6、民事起诉书中的案情部分,主要内容写( )

A、当事人身份事项。 B、争执的焦点和具体内容。

C、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力D、分析论证纠纷的性质、危

害、结果。

7、民事诉状中“附:证据××份”属于民事起诉状结构中三大部分的( )

A、首部 B、正文

C、尾部 D、附项

8、合议庭评议笔录,其尾部须签名的有( )

A、审判长。 B、书记员。

C、合议庭成员。D、审判长、书记员。

9、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行政诉讼的特点,就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

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进行( )

A、说明。B、分析。C、分析论证。D、叙述。

10、民事、行政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必须( )

A、清楚明了 B、简明扼要

C、正确D、明确具体

11、第一审民事调解书,在诉讼费用负担之后,另一行写:“上述协

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 )

A、予以认可。B、予以认定。C、予以确认。D、予以承认。

1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维持原判的写( )

A、“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C、“维持原判” D、“驳回上诉”

13、法律文书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固定

化;二是( )

A、用语法律化 B、用语标准化

C、用语书面化 D、用语成文化

14、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针对犯罪的( )根据法律规定,

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对被告人的行为作出法律上的评断。

A、事实和证据 B、情节、后果

C、性质、特点 D、事实、性质、情节。

15、制作起诉书,写被告人住址时,对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住

地不一致的,写( )

A、户籍所在地 B、暂住地

C、经常住地 D、除写明户籍所在地外还应写明常住地

16、制作法律文书,首先必须符合程序法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必须明

确,凡涉及案件实体内容的,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 )

A、实体法的规定B、法律的规定

C、文书制作规范D、法律、行政法规。

17、下列几项,属于公安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是( )

A、起诉意见书B、立案决定书

C、不立案通知书 D、批准逮捕决定书

18、下列关于抗诉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B)

A、它是人民检察院制作的B、民事抗诉是对民事生效裁判抗诉

C、行政抗诉是对未生效裁判的抗诉D、它是法院重新审判的

法定依据

19、人民法院需用栽定处理的问题是( )

A、判定甲乙之间的婚姻纠纷B、判定甲乙所签合同的效力

C、对申请撤回上诉的处理 D、确认某甲有无继承权

20、辩护人用于( )

A、刑事诉讼中 B、民事诉讼中

C、行政诉讼中 D、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

21、代理词发表的时间是(D )

A、为委托人写诉状时 B、法庭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C、法庭调查阶段 D、法庭辩论阶段

22、下列关于反诉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反诉状的原告是原诉的被告 B、反诉与原诉并非必须有

联系

C、反诉的被告可以不是原诉的原告D、原诉撤诉反诉不能独立

存在

23、民事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

间必须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 )

A、一年之内 B、二年之内C、三年之内 D、半年之内

24、将行政复议机关列为被告的行政起诉状,其理由部分进行剖析的

重点应该是( )

A、原告的所作所为B、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C、复议机关的变更决定 D、群众的议论

25、当事人提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时,必须在提交申请书时或在

申请书中提供( A)

A、担保 B、保证C、保险D、承诺

26、立案判定书中对被“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立

案侦查”的人的称谓是( )

A、人犯B、罪犯C、犯罪嫌疑人D、被告人

27、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请逮捕案件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

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 A)

A、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提请批准逮捕

B、检察院将其补进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

C、要求公安机关令其取保侯审

D、要求公安机关对其监视居住

28、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结构,包括( )三部分。

A、首部、正文、尾部 B、标题、正文、尾部

C、首部、事实、尾部 D、 编号、理由、尾部

篇三:司法考试法律文书试题汇总

1996—2005年历年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2005年,试卷四,第6题(本题答案中有详细分析) 1-7页

二、2003年,试卷四,第2题,本题11分 7-9页三、2002年,试卷四,第10题(该题11分) 9—11页四、1999年试卷四,第11题,12分 11——13页五、1998年试卷四,第10题,本题11分 13-15页

六、1997年,试卷四,第12题,12分15-19页

七、1996年,试卷四,第5题(本题9分) 19—20页

一、2005年,试卷四,第6题

甲(男,26岁,汉族)与乙(男,24岁,汉族)系表兄弟。2003年3月,二人相约一起进城务工,在同一农贸市场分别摆摊做水果生意,并合租一小院共同居住。由于甲善于经营,生意一直比乙好,乙因此有些怨气。

2005年8月6日下午,因一单苹果批发买卖,乙认为甲抢走了自己的生意,遂到甲摊前理论。甲说:“我的苹果质量好、价格低,人家愿意买我的,你不能怨我。”乙说:“人家本来要买我的苹果,是你故意压价,抢走了我的生意。你不帮我就算了,但你不该连表弟也欺负。我忍你已经很久了!”乙越说越急,抓起旁边的水果刀,向甲刺去。甲见状,急忙伸手抓刀。相持间甲右臂被刀刺伤。后经在场的买主丙、丁等人阻拦、劝说,乙放下了水果刀,向流血不止的甲道歉说:“我只是一时气愤,请表哥原谅。”并送甲到附近区中心医院医治。经鉴定,甲为轻伤。甲住院治疗期间,乙主动承担了医疗费用,并为甲洗衣送饭,帮助护理。但因甲住院,生意无人照料,致使数百斤水果腐烂,损失3000余元。

甲伤愈出院后,认为此事使自己在市场上丢了面子,生意损失严重,十分生气。在前来探望的妻子坚持下,向农贸市场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了处理。

问题:

假定你是甲聘请的律师或者乙聘请的律师,或是本案的主审法官

(任选其中一个身份),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法律文书。

提示:文书中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司法机关名称、证据种类和名称等相关事项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考生本人姓名,否则本卷不得分。

答题要求:

1.文书种类的选择符合选定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或答辩事项清楚,事实、依据论证充分,或者作出的处理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考点:刑事自诉法律文书。

详解:

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是法律人的一项基本能力,法律文书题是司法考试历年大纲规定的第四卷基本试题类型之一。从法律文书的实际考试情况看,考文书是常态,不考文书是“变态”。

一般来讲司法考试中的文书考察不涉及审题问题,但是2005年的司法考试文书题与以往相比,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其中重要的特点就是文书题需要细致的审题。05年第一次出现了选择性的文书题,如何选定文书的种类就是审题要解决的间题。通过阅读题干,我们可以选定两个关键词:刑事诉讼、轻伤。这两个关键词已经基本确立了本题的文书种类:刑事诉讼文书。

进一步阅读问题和要求:“假定你是甲聘请的律师或者乙聘请的律师,或是本案的主审法官(任选其中一个身份),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法律文书”:“文书种类的选择符合选定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项齐全;”这里没有提到检察院,排除了就轻伤提起公诉的可能,由此可以确立本题的文书种类是刑事自诉文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第1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①侮辱、诽谤案: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③虐待案:④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①故意伤害案:②非法侵入住宅案:③侵犯通信自由案:④重婚案:⑤遗弃案: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③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以上8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对于其中证

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就本题来说,在一审案件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有以下几种:作为甲聘请的律师,可以撰写的法律文书包括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作为乙聘请的律师,可以撰写的法律文书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答辩状、辩护词;作为本案的主审法官,可以撰写的法律文书是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由于本案答题要求的主体不涉及检察院,因此起草的文书中不包括检察院的起诉书。

需要做答的法律文书其实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格式清晰,自由发挥余地较小的文书,典型的是诉状和判决书;其二是考生自由发挥余地较大,改卷余地也较大的文书,典型的是辩护词。前者在过去的考察中一直有明确的评卷要点并计点给分,而后者则更注重专业水平、逻辑论证、语言文字等方面的考察,所以也无法明确评分要点,改卷的时候主观性很大。由于本案是自诉案件,所以调解类文书也是本题可以考虑的文书。需要说明的是,有些考生选择了民事诉状和反诉状,都是不符合答题要求的,理由就不再详细分析了。以下只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文书作为参考例证。

答案:

参考文书之一

乙某某故意伤害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我受被告人乙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法庭为他辩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出庭之前,我详细地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了解,今天又参加了法庭的调查审理,使我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我认为自诉状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得当,对此辩护人没有异议。但我认为被告人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现发表如下的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属于激情杀人,被告人主观恶性小。被告人与自诉人系表兄弟,2003年3月一同进城打工,又在同一农贸市场内卖水果,并租住在同一个小院内,平时关系一直很好。案发之时,二人因为卖水果给同一个顾客而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被告人因为一时情绪过于激动而没有控制住自己,顺手抓起旁边的水果刀向自诉人刺去,自诉人遂夺刃,在相持的过程中,被告人将自诉人砍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伤人的水果刀不是乙事先准备好的,而是随手抓起的。由此可见,被告人虽故意伤害,但属于过分激动下的冲动行为。辩护人希望法庭判决时能注意到这个细节,酌情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犯罪中,有主动放弃的情节。在相持不下中,被告人将自诉人砍伤,随后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彻底放弃了继续犯罪。虽然其放弃继续犯罪是在其他人的劝说这一外因条件下完成的,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被告人主观上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是最终放弃继续犯罪的内因。虽然由于伤害后果已经出现,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刑法中止的规定,但是被告人听从劝说,主动及时停止继续犯罪,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出现,对此情节应当在量刑时给予一定的考虑。

(三)被告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被告人在伤人之后,先是向自诉人承认错误,随后又及时将自诉人送到医院接受救治。在自诉人受伤住院期间,被告人主动承担了自诉人的住院费用以及日常护理。在今天的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不仅再次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并且反复表示了悔恨。由此可见,被告人在犯罪后有悔罪表现。辩护人希望法庭在判决时考虑到被告人悔罪表现良好,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请求法庭考虑辩护人的意见,对被告人作出从宽处理的决定。

辩护人:张xx

2005年某月某日

参考文书之二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刑初字(2005)第xx号

自诉人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甲,男,26岁,汉族,农民,家住xx省xx县xx镇xx村,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单元xx.系本案被害人。

诉讼代理人:王某某,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既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乙,男,24岁,汉族,XX人,农民,家住xx省xx县XX镇xx村,现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单元xx.

辩护人:赵某某,XX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诉人甲指控被告人乙犯故意伤害罪,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2005年9月19日向本院提起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合并审理。自诉人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甲,其诉讼代理人王某某,被告人乙、被告人的辩护人赵某某,证人丙、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自诉人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2005年8月6日下午,被告人因一单苹果批发买卖与自诉人发生纠纷,争执中,被告人持刀将自诉人打成轻伤,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判处被告人赔偿各种经济损失xxx元(含住院费xxx元、医疗费xxx元、护理费xxx元、误工费xxx元、受损失水果价值3000元)以及精神领决费xxx元。并就其诉讼请求提供了证人证言、鉴定结论、xx区公安局出具鉴定费收据、xx区价格鉴定中心出具的腐烂水果的价值鉴定及鉴定费用收据、原告人所在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被告人的日收入证明,证实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及原告人经济损失情况

被告人辩称,自己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自己具有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且自己与自诉人甲系亲表兄弟,当时自己是一时激动才动手伤人,事后很是后悔,并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对于原告人要求其赔偿的经济损失,被告人辩称,在原告人住院期间,被告人承担了原告人的住院费、医疗费,并亲自对原告人进行护理,原告人要求的这部分费用无法律依据。原告人要求被告人承担的误工费用,被告人认为,原告人提供的收入证明不足采信。被告人辩称,原告人要求的精神损失赔偿费无法律依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1.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动放弃进-步伤害自诉人的行为,并向其道歉及时将自诉人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其有较好的悔罪表现。2.被告人与原告人系亲表兄弟,平时关系较好,被告人伤人是出于一时激愤而不是事先预谋,主观恶性较小。3.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6日下午,被告人与自诉人因一单苹果批发买卖发生纠纷。被告人认为自诉人抢走了自己的生意,遂到自诉人摊前理论。自诉人称购买人是因为自己的苹果质量好、价格低,自愿购买的,自己没有故意抢被告人的生意。被告人称购买人本要买自己的苹果,是自诉人故意压价,抢走了自己的生意。并称,自己已经被自诉人欺负多次无法忍受。被告人抓起旁边的水果刀,向自诉人刺去。自诉人遂伸手抓刀。相持间自诉人右臂被刀刺伤。后经在场的买主丙、丁等人阻拦、劝说,被告人放下了水果刀,向流血不止的自诉人道歉。并送自诉入到附近区中心医院医治。经鉴定,自诉人为轻伤。对于被告人故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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