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法律文书参考资料
第一章总 论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
本教材主要以制作主体的不同来划分文书的类别。可分为:
(1)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2)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检察文书;
(3)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一一裁判文书;
(4)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
(5)仲裁组织的仲裁文书;
(6)律师自用或代书的文书一一律师实务文书等。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沿革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处理法律实务的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主旨的鲜明性。
二、材料的客观性。
三、内容的法定性。
四、形式的程式性。
五、解释的单一性。
六、使用的实效性。
第四节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是进行各种法律活动和处理法律事务的产物,它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启动和深入发展以及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都具有明显的作用:
一、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二、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
三、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
四、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
五、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第五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根据法律文书的功能和特点,法律文书的写作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依法制作,突出主旨。
二、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三、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1)事实要素,齐全完备
(2)关键情节,具体叙写
(3)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4)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5)财务数量,记叙确切
(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7)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8)列举证据,确凿可信
四、据法说理,分析有力
(1)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2)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3)引证法律,明确具体
(4)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五、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1)表义精确,解释单一
(2)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3)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6)语言诸忌,力求避免
第二章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第一节侦查文书概述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
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参与刑事诉讼,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二、侦查文书的分类
按刑事诉讼程序的先后可分为:
(一)立案、破案类。包括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通缉令等。
(二)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类。 包括聘请律师审批表、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等。
(三)强制措施类。包括呈请拘传报告书和拘传证、取保侯审决定书和保证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和委托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和拘留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等。
(四)侦查措施类。包括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呈请侦查实验报告书、呈请鉴定报告书、呈请扣押邮件报告
书、解冻犯罪嫌疑人存款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等。
(五)延长羁押期限类。包括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呈请批准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报告书、延长羁押
期限通知书等。
(六)侦查终结类。 包括起诉意见书、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撤销案件通知书等。
(七)补充侦查、复议和复核类。包括补充侦查报告书、要求复议意见书和提请复核意见书。
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
立案、破案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开展立案和破案工作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共十余种。本书讲四种:
一、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指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
书。
二、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一)概念。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二)结构、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和编号,标题应写明案件的名称和文书的名称,例如:关于XXX抢劫案的立案报告书。在标题的右下方写明编号。
2、正文
正文即立案报告的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立案的事实依据、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侦查计划。
3、尾部。
三、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经过侦查,对于犯罪事实已经查明,且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
取得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四、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
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通缉令具有法律强制力和动员令的特点。
第三节强制措施文书
一、呈请拘传报告书和拘传证
(一) (一)呈请拘传报告书
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时
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拘传证。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讯问时制作的凭证文书。
二、取保侯审决定书和保证书
(一)取保侯审决定书
是指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侯审措施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
候审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定的强制力。
(二)保证书
是指保证人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出具的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之规定的担保性法律文书。
三、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四、呈请拘留报告书和拘留证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
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填写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
准的法律文书。
(二)拘留证
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执行拘留时制作的凭证性法律文书。
五、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
(一) (一)提请批准逮捕书
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逮捕证
是指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签发的一种凭证文书。
第四节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一、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羁押期限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
是指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书面报告。
第五节侦查终结文书
一、起诉意见书
(一)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就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同级人
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结构、内容
1、首部 应写明:
(1)标题
(2)编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犯罪事实
(2)提出起诉意见书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3、尾部
二、撤销案件通知书
是指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过侦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
时,制作告知原批捕的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第六节补充侦查、复议复核
一、补充侦查报告书
是指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补充侦查决定,对案件中需要查明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将查明的情
况向人民检察院报告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要求复议意见书
是指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
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三、提请复核意见书
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第三章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检察文书
第一节检察文书概述
一、检察文书的概念。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二、检察文书的分类
(一)按案件诉讼性质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
(二)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可分为诉讼文书、刑事赔偿文书和工作文书。
(三)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 强制措施文书,和出庭文书,抗诉文书,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文书和刑事赔偿文书等。
(四)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 ,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等。
(五)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
第二节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文书
立案、侦查文书
一、一、立案决定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二、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是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批准延长时所制作的文书。
第三节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文书
一、批准逮捕决定书
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本文书为四联填空式文书。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副本,第三联为正本,第四联为执行批准逮捕决定书回执。
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三、逮捕决定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作的文书。
四、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发现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公安机关没有提请逮捕时,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追捕意见的工作文书。
第四节刑事案件起诉、出庭文书
起诉、出庭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不起诉、出席法庭执行职务等刑事诉讼职责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
本节重点讲述起诉书、不起诉书、公诉意见书
一、一、起诉书。
(一)概念。指人民检察院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1)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2)起诉书“编号”的内容及其排列顺序:院名(代字)、部门(代字)、文书性质(代字)、年度及顺序号。
例如:“京东检刑诉【2003】72号。
(3)被告人(被告单位)基本情况。
1)被告人的姓名
2)年龄
3)如果被告人是聋哑人或盲人,应当在被告人年龄之后写明。
4)出生地市、县名要写明省(自治区)和市、县的名称。直辖市(或市)设区的,不写区名,直接写XX
市。
5)民族
6)文化程度
7)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8)是否受过刑事处罚
9)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基本情况写法: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代表被告
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
10)一案数名被告人的排列,应当按照先重犯,后轻犯,先首犯、主犯、后从犯、胁从犯的顺序,依次逐人
分段写明。
2、正文
(1)案件事实、证据;
(2)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3、尾部
二、二、不起诉决定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三、三、公诉意见书
(一)概念。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
面意见。
(二)结构、内容和写作方法
1、首部
2、正文
1)阐明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法律根据、法庭上的身份、职责。
2)简要概括评述法庭调查结果。
3)阐述支持公诉的意见。
4)结论。归纳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的意见。
第五节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文书
一、纠正违法通知书
是人民检察院在(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法律文书参考资料)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有关机关的立案、侦查、执行刑罚等活动中有违法情况,为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向违法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时所制作的文书。
二、通知立案书。是人民检察院在立案监督工作中,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时所制作的文书。
三、刑事抗诉书
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四、民事、(行政)抗诉书
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第六节刑事案件的其他文书
一、复核决定书
是指上级人民检察院根据下一级公安机关的提请,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复议决定,进行复核后,作出复核决定,答复下一级公安机关,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时所制作的文书。
二、刑事赔偿决定书
三、批准聘请律师通知书
四、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篇二:法律文书参考书目
《法律文书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宁致远、率蕴铤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修订版
《法律文书教程》(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周道鸾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版 《法律文书格式及实例点评》,周道鸾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版
《司法文书格式与实例选编》,顾克广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版
《新编法律文书写作》,刘汉民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修订版
《法律文书规范写作》,韦锋著,重庆出版社,2005年1月
《法律文书》,潘庆云、葛燕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版
《司法文书写作》,陈卫东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出版
《法律文书与司法改革》,马宏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张靖主编,群众出版社2005年4月版 《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张靖主编,群众出版社2005年4月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文书制作与范例》,张靖主编,群众出版社2005年4月版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周水清 林杰编著,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版
《公安机关新版刑事法律文书制作精解》,崔欣编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版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详解》,李忠信、孙茂利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
《新编公安文书写作》,刘慧明等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修订版
《公安文书写作与范例大全》,李晓编,中科多媒体电子出版社2003年4月版 《公安文书写作技法与处理规范》,谷福生等编著,群众出版社2003年4月
〈公安应用写作教程〉,冯丽平、李云昭,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
《检察法律文书格式与实例》,陈国庆编著,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1月版
《中国法院诉讼文书的改革与完善》,周道鸾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3月版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4月30日印发
《应用写作》月刊
《写作》月刊
《美国法官裁判文书自选集·爱德华兹集》傅郁林等编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出版
篇三:各种法律文书大全范本
法律人()
对策:
在浩如烟海的格式中抓出规律,使零散而繁杂的格式变得易记;搞清常考
的不同文书的特点,做到准确命题;记一些成文化用语,使表述规范且节省构
思时间;掌握重要文书的写作要素,记清注意事项。
格式选编: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所)。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经法庭查
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
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
法律人网——成功在于执着 随堂笔记
法律人() 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论证被害人是否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
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
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并应当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写明主刑、附加刑)。(刑期从
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
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受偿人
的姓名、赔偿的金额和支付的日期)。
第二,定罪免刑并应当赔偿经济损失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的姓名、赔偿的金额和支付的日期)。
一、被告人×××无罪;
副本×份。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院印)
××××
年××月××日
法律人网——成功在于执着 随堂笔记
法律人()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附带民事诉讼如系被害人提起的,应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项内的
“单位和职务、住址”之后,续写“系本案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是无行为能
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在第一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之
后,列第二项“法定代理人×××”,并注明其与被害人的关系;如果被害人
已经死亡,经更换当事人,由他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将其近亲
属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并注明其与死者的关系。
附带民事诉讼如系公诉机关提起的,本样式应作如下改动:(1)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项;(2)3)在控
诉讼请求和有关证据”的内容删去。
偿已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
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制作《民事调解书》;刑事部分单独审结的,则应
当制作《刑事判决书》。赔偿金额在判决前被告人已一次付清的,应当记入笔
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
当事人要求制作调解书的,也可以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经调解无法
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则应当同刑事诉讼一
并判决,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人网——成功在于执着 随堂笔记
法律人()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同于单纯的刑事诉讼,它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照民
事诉讼程序附带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因此,在制作这种判决书时,应当注意在
首部、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部分完整地反映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一特点。
改错:
(一)理由部分
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关系到法律文书的成败。理由部分最能体现作者
的水平,属于文书写作的难点。因为事实部分尚有给出的案情作参考,理由部
密,无懈可击。尽量使用法律术语。阐述理由必备要素:
1.确定罪名,应当以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2情节的,应当分别或者综合予以认定。
3阐明理由。
4
1被羁押的,还需补充刑期的折抵。涉及收缴、没收财物的,要写明该财产的名
称、种类、数额等。赔偿损失的,要写明具体金额和支付日期。
2.画蛇添足
未构成犯罪的案件,判决书的主文写:“宣告被告人×××无罪”。其中
“宣告”一词多余。判处缓刑的写:“判处有期徒刑×年,缓期×年执行。”
其中“执行”一词易令人误解为缓刑期满后执行,必须删去。二审判决凡是加
上“改判”、“加判” 的都属于画蛇添足,应当直接写二审判决结果。在民
事或者行政案件中,写“判决驳回×××的诉讼请求”, 应删去“判决”二
法律人网——成功在于执着 随堂笔记
法律人() 字。
3.滥行简化
对于法院判处的各种刑罚,均应写明全称。例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能擅自简化为“死缓”。
4、数据表述不规范
主文中提到数据,除了判决书的案号和涉及的赔偿数字可以用阿拉伯数
字以外,都用汉字。尤其是引用的法条、刑期、尾部的年月日必须用汉字。
二、二审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二审改判用)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等,现羁押处所)。
(或者不公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结。
??
(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于上诉人、辩护人或者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等在适用法律、定性处理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刑期从??)
法律人网——成功在于执着 随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