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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律文书大全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5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

(2012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

—1—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填写和印制说明

一、制作和填写要求

(一)基本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进行选取、制作、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

1、选取文书。在制作文书之前,应当了解每一种文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并结合具体案情和实际(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公安法律文书大全)需要准确选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2、制作和填写文书。填写纸质文书时,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项目,要逐项准确填写;确有些栏目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横线”划去。填写电子文书时,应当从系统选项栏中准确选取相应的项目。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等叙述型文书时,应当做到描述案件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论明确易懂、语言准确精练。

3、使用文书。文书制作完毕,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送达、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根据规定入卷。

(二)常见项目填写要求

1、案件名称。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命名方法。对于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清楚的案件,可采取“人名+涉嫌罪名”命名,如“王××故意杀人案”;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清楚的案件,可采取“被害人+被侵害情况”命名,如“张××被抢—2—

劫案”;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不便概括以及需要保密等情形,可采取以案件发生时间或立案时间或者地名来命名,如“4·15案”、 “×××(地名)抢劫案”。

2、案件编号。各地在制作文书过程中应当本着便于对案件进行管理和统计的原则,根据本地或者本系统的要求进行填写。

3、犯罪嫌疑人姓名。填写犯罪嫌疑人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如果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填写在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除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外,还应当同时写明汉语译名。对于一些叙述型法律文书,如《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应当在写明犯罪嫌疑人姓名的同时,写明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其他名称,包括别名、曾用名、绰号等。如有必要,还可写明笔名、网名等名称。确实无法查明其真实姓名的,也可以暂填写其自报的姓名。查清其真实姓名后,按照查清后的姓名填写,对之前填写的内容可不再更改,但应当在案件卷宗中予以书面说明。(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住址不明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4、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具体到年月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应当以其合法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以户籍登记中的出生日期为准。

5、犯罪嫌疑人住址。填写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前的经常居所地。犯罪嫌疑人的经常居所地以户籍登记中的住址为准。如果该犯罪嫌疑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则以该地为经常居住地,并应当在填写经常居住地的同时注明户籍登记的住址。

6、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及职业。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及从事的职业种类。单位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必要时在前面加上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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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不能单纯凭人事档案是否在该单位,而应当视其是否实际在该单位工作。只要其实际在该单位工作的,即可认定为工作单位。职业应当填写从事工作的种类。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商、务工、农民、在校学生或者无业等。

7、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的种类及号码。

8、文化程度。填写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化程度分为研究生(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档次。

9、批准人。填写批准制作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姓名。

10、批准时间。填写批准制作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签字时间。

11、办案人。填写办理案件民警的姓名,或者有关事项承办人的姓名。

12、办案单位。填写办案单位或者部门的名称。

13、填发时间。填写实际制作法律文书的时间。

14、填发人。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人的姓名。

15、签名。需要当事人签名确认的文书应当由其本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签名,或者加盖单位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文书中予以说明。

16、各类清单。“编号”栏一律采取阿拉伯数字,按材料、物品的排列顺序从“1”开始逐次填写。“名称”栏填写材料、物品的名称;“数量”栏填写材料、物品的数量,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特征”栏填写物品的品牌、型号、颜色、新旧等特点。表格多余部分应当用斜对角线划掉。

17、发文字号。文书式样中的发文字号印刷为“×公()字?? 号”,实际填写时,“×”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机关代字,如北京市填写“京”;—4—

“()”处填写办案部门简称,如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制作的文书填写“经”;“()”和“字”之间的部分为文书名称简称,文书式样已根据不同法律文书种类将其简称印在文书之上,如拘留证印“拘”、逮捕证印“捕”;??中填发文年度;??后填发文顺序号。

18、法律条文的援引。引用法律,应当写明法律的全称;引用的法律条文,要写明具体的条文号,条文中有款、项的,要具体到款、项。

19、计量单位。填写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联系方式。填写联系人的移动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

21、数字。在引用的法律条款、部分结构层次顺序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时应当使用汉字,其他情况下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文书发文字号中年度、发文顺序号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22、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填写批准人的批准日期。内部审批类文书的日期,制作人在末尾落款处填写制作日期,审核人、批准人在其签名下方填写审核、批准时的日期。成文日期应当使用大写数字,如“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23、印章的使用。对外使用的文书,应当在成文日期上方写明单位名称,在单位名称和成文日期上加盖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印章。不能使用内部印章。

24、骑缝线。打印电子法律文书可以无骑缝线,不必加盖骑缝章。纸质法律文书的骑缝线一律用汉字(发文年度和顺序号用大写)填写发文字号,然后加盖单位印章或专用骑缝章。

25、选择性项目的填写。纸质文书标题中的选择性项目不需要选

—5—

篇二: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样本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一二年

— 1 —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继续盘问适用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公通字?2004?60号)。

2.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尽可能使用计算机制作。采用计算机制作文书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 New Roma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文书名称字体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文字用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 — 2 —

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加附页,所加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并按顺序编页码。

7.当场处罚决定书、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等当场出具的文书可以采用复写形式。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9.文书文号,即“X公( )字? ? 号”,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 )”处填写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管理、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网”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 ?”处填写年度;“ 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10.文书中所称“姓名”,是指法定身份证件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载明的姓名,与案件有关的姓名,如曾用名、绰号、化名、笔名等也应当注明。对外国人,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 — 3 —

名,必要时,注明汉语译名。

11.文书中所称“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具体到年月日。年龄以公历(阳历)周岁为准。

12.文书中所称“工作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当写全称。

13.文书中所称“文化程度”,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文化程度分为研究生(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档次。

14.文书中所称的“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是指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的种类及号码。

15.文书中所称“现住址”,是指现在的经常居住地。

16.文书中“一案”的横线处填写案件名称,即违法嫌疑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加上违法行为名称。违法行为名称适用公安部印发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公通字?2010?72号)。

17.文书中的“现查明”后面的横线处填写违法事实情况。

18.文书中的证据应当写明证据名称。为保护证人,对外使用的文书中,证人证言可以不写明证人姓名。

19.填写法律依据时应当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

20.文书末尾应当按照要求写明出具文书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该单位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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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需要当事人签名确认的文书应当由其本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签名,或者加盖单位印章。

22.文书中的“/”表示其前后内容可供选择,在使用中应当将不用的部分划去。

23.文书中“□”表示其内容供选择,在选定的“□”中打勾。选择“其他”的,还应当在随后的横线处填写具体情形。

24.文书中的法律救济途径告知部分应当在相应的横线处写明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名称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人民法院名称。

25.各种清单中“编号”栏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按材料、物品的排列顺序从“1”开始逐次填写。“名称”栏填写材料、物品的名称;“数量”栏填写材料、物品的数量,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特征”栏填写物品的品牌、型号、颜色、新旧、规格等特点。表格多余部分应当用斜对角线划掉。

26.附卷或者公安机关留存备案的文书应当由文书中列明的所有人员或者单位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文书,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必签名或者盖章。

附卷的各种清单,应当填写“备注”或者“物品处理情况”栏。其中,收缴/追缴物品清单中“物品处理情况”栏以及调取证据清单、证据保全清单中的“备注”栏应当填写移交涉案财物保管人员、返还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上缴国库、销毁等处理 — 5 —

篇三:公安法律文书

公安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 述

一、概念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所谓“认可的”是指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机关、团体和诉讼参与人依法制作的各种文书,如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亲笔供词、证人亲笔证词等等。所谓“依法制作的”则指与公安机关的职责密切相关并由公安机关制作的文书。

二、公安机关办案流程与法律文书

见附图

三、类别

根据公安部于1996年11月14日下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样式)》,共计93种。依据办案程序,公安文书的主要类别如下。

第一类立案、破案文书。有立案、破案报告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等12种。

第二类律师介入文书。有聘请律师审批表、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4种。

第三类强制措施文书。有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拘留证等22种。

第四类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有讯问笔录等共4种。

第五类调查取证(含搜查、扣押类)文书。有询问笔录、鉴定结论、呈请搜查报告书、呈请查询犯罪嫌疑人汇款报告书、调取证据清单等共39种。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提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等。

第六类延长羁押期限文书。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等5种。 第七类侦查终结。有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等9种。

第八类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有补充侦查报告书等3种。 本章择要介绍几种拟制式文书。

四、特点。公安文书除了具有法律文书的共性外,它还明显地表现为下列个性:

1.初创性。

2.非公开性。

第二节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一、概念

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材料,确认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上级领导提出的确定案件成立呈请备案的书面文件。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

立案报告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点明案件性质和文书名称即可。

2.编号。由机关代字、文书代字和年度、顺序号组成。

文书代字为“立”,故可写为“×立字(年度)×号”。

(二)正文

1.案件发现情况。扼要写明案件来源和受理过程。例如报案人的姓名身份情况及其对案件发现情况或发生经过的陈述,写清发现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犯罪嫌疑人是谁及其去向等。

2.立案根据。重点部分,一般包括现场勘查情况现场调查访问情况及鉴定结论。主要写明以下内容:①现场环境及现场的中心地点;②现场上的主要发现。如杀人案中被害人的身份情况、尸体的位置、状态、致死原因、衣着等。盗窃案中门窗被撬情况,箱柜物品是否翻动及丢失钱物数额。现场提取的血迹、足迹、作案工具、遗留物、指纹等。现场勘查是为了获取第一手材料,所以该项内容应详细写明。当然没有明显现场的案件此项可略掉。

 调查情况。调查访问是侦破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调查访问所获情况对分析判断案情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写明:(1)调查对象。如受害人、目击者、知情人等;(2)调查内容。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受害人或者受害单位的情况。如受害人的生活作风、经济条件、社会关系、政治思想等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如性别、年龄、形象特征、作案手段和工具,可能作案的原因,以及历史情况、现实表现、去向等。发案单位有无异常情况和异常人物,案件发生的因果关系及证据等。

 3.立案理由。主要针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交代、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及鉴定结论的综合分析判断,说明立案的条件和依据,是对上述阶段所获材料、线索的客观分析,为拟定侦查计划提供关键性的依据。主要写明认定犯罪事实确定案件成立的判断;对作案人数、作案时间、地点、手段、过程、是否第一现场的判断;明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

引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条款具体来认定案件性质,提出立案要求,同时还要写明案件的严重程度,即说明立为一般案件还是重大或特大案件。

 4.侦查计划。主要写明付诸行动的侦查方案。包括下列内容:侦查的组织领导及分工情况;侦查的方向、范围和主要目标;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策略;侦查的预计期限以及特殊侦查方法的使用。

(三)尾部

写明“以上报告,请批示”或“请审批”等结束语,这是报告类文书不可缺少的。然后签署制作机关全称、日期,加盖该机关公章。盖章宜端正大方,注意要骑年盖月。

三、格式

关于×××案的立案报告书

×立字(年度)×号

一、案件受理情况;

二、立案根据

三、立案理由;

四、侦查计划。

以上报告,请审批。

承办单位:

承办人:

年 月 日

(印章)

四、实例:

关于“8·24”枪支被盗案的立案报告书

(××××)×立字第10号

××省公安厅:

19××年8月25日上午8时半,天门体委陈××同志电话报称:19××年8月24日晚,沙市体委业余射击队两支五四式手枪被盗,现场已保护,请公安局派人侦破。 我们接此电话后,立即向上级

公安机关作了汇报,同时,派刑侦副股长凡××带领四名侦查干部赶赴实地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并初步分析了案情,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现经过

8月25日上午7时半,该队队员严××、肖××准备拿自己的武器去训练,发现放在床上的两支五四式手枪不见了,于是,就向带队的哈教练反映,哈教练连忙同她们一起寻找,未找到,就先找到天门体委的陈××同志,立即向公安局报了案。

二、现场勘查

天门体委位于我县工人俱乐部门前,有新旧平房两栋,共25个房间,坐东朝西。东面紧靠天皂公路,旧平房北头几间存放着摩托、球类、田径等训练器材。南头几间住一部分工作人员。平房门前是训练摩托、打篮球的场地。新平房共11个房间(15~25),有寝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平房前三面筑有院墙,两侧开设大小门,院墙内是射击场。 中心现场是20号房间,东西对开窗户两扇,房门朝西,进门两侧是该队女生严××、肖××、马××的单人床铺,东北角放有高低空床一张。据当事人讲,24号晚两支五四式手枪放在北床西头,放的位置距东窗2.1米,窗户距地面1.4米,窗户敞开,窗框和窗齿未遭破坏,有关部位未发现作案遗留痕迹,窗外地面石子较多,没有发现明显的痕迹。再往房门及西窗勘查,无异常发现,勘查后,我们对住所进行了拍照,并绘制了现场平面图。

三、调查访问

1.枪支的来源及保管使用。沙市体委业余射击队共15人,其中男生9人,女生6人。小口径步枪10支,东风三号手枪两支,于7月30日借我县体委靶场进行射击训练,平时该队队员分三组使用,训练后各自擦拭武器,存放在20号房间的一个木箱内,有时也放在桌上和床铺上。

2.当晚人员的活动情况。24号晚,体委会议室放电视《济南战役》,看电视的多数人员是内部职工,通过分别访问没有发现可疑的迹象。

3.案情调查。8月24日下午5时,队员们训练完毕,各自带着自己的武器回到宿舍,当事人三名队员严××、肖××、马××回到宿舍后,将手枪先放在桌上。吃罢饭,8点50分马××喊严、肖二人一同去看电影《乔老爷上轿》。走时,马××将东西两窗关上,锁上了房门,电影10点多钟结束。回来时,因天气较热,便把东面窗户打开,从空床上拿了脸盆打水擦身,然后用脸盆装上衣服放到原处,还发现两支手枪在那里。这时,严、肖二人先睡,马××后睡,并躺在床上看书,忘记了关窗户和熄灯就睡着了。到第二天早晨7点半钟

上班,严××、肖××准备拿自己的武器去训练,发现枪支不见了。(两支五四式手枪号码5440441,54264212)

四、分析判断

1.案件是否存在?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的情况来看,认为案件是存在的。其理由:(1)24号下午该队队员训练结束,有人证实枪支带入室内,到第二天上午训练发现不见,这是事实。(2)现场勘查没有发现痕迹物证,但室内东窗开着,给犯罪分子创造了作案的条件。

2.时间的推断。根据当事人看电影10点多钟回宿舍,上厕所,洗身后睡觉,到第二天早晨5点多钟起床,中间这段时间推断,认为在11点到凌晨2点作案可能性大。

3.什么人来偷枪?一种是有预谋有准备有目的偷枪;另一种是偶尔发现,见枪起心。两种比较,第一种人作案的可能性大。

4.工作范围。认为城关镇及周围附近的人作案可能性大,但不排除流窜犯作案。其理由:(1)结合城关地区的社会治安情况,加之违法犯罪人员多,考虑其中少数人作案是有可能的。(2)尽管被盗现场处于公路边,来往人员频繁,但本地人毕竟比外地人熟悉情况。当然,流窜犯作案不能排除,因体委靠近公路边,加上出事的房间一夜亮着灯,外地人到那里偶尔见枪起心,也很有可能。

5.对罪犯的刻画。属年轻人的作案可能性大,或者有同伙;惯盗惯窃,胆大妄为,喜欢夜间活动,有预谋,有准备,有目的的作案,可能用窗外钓鱼的手法盗枪。

五、工作部署

1.开展五摸五查。一摸惯盗惯窃,二摸行凶斗殴个性横蛮的,三摸集团活动及关系复杂的,四摸经常夜出活动的,五摸政治经济上有嫌疑的;一查思想表现,二查作案时间,三查作案手段,四查夜间活动的地点,五查关系人和事前事后的反常现象。

2.方法和要求。(1)从法制教育入手,充分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检举揭发。(2)层层武装骨干,认真地开展调查研究。(3)摸出的对象,必须是怀疑有据,否定有理。(4)发现重点对象,使用耳目侦查。(5)讲究策略,注意保密。

 3.力量分工。分三条线:(1)县直各单位;(2)城关镇各战线、街道、郊区;(3)摸流窜犯。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县公安局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