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高速公路广告牌标准合同
高速公路广告牌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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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广告牌标准合同
(委托方)甲方:yy联盛臵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xx天联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发布户外广告一事,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编号:ATL-0110718 签订地点:yy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关法律和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 广告发布内容:联盛国际商业广场形象广告。
二、 发布期限:共叁年,自2011年7月 18 日至2014年7月 17 日。
三、 发布地点:芜宣高速yy收费站口。
四、 广告牌规格:长18米,高6米,两面,面积共216平方米。
五、 广告发布费:叁年总发布费为370000.00元(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含税)。
三年发布费分别为:
第一年度(2011年7月18日到2012年7月17日)发布费为125000.00元(人
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含三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
第二年度(2012年7月18日到2013年7月17日)发布费为125000.00元(人
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含两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
第三年度(2013年7月18日到2014年7月17日)发布费为120000.00元(人
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含两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
广告发布费含三年7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发布费、场地费、维护费、管理
费、审批费、税费等。
六、 付款方式及时间:
1. 广告首期90%发布费甲方在当年度7月2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即第一年度首期发布费112500.00(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第二年度首期发布费112500.00(壹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第三年度首期发布费108000.00(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2. 广告末期10%发布费在每年度广告发布期结束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即第一年度末期发布费12500.00(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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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
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黄冈市黄州区高速公路段 公里处 道路
50米以外指定位臵设立高立柱广告牌 座。广告牌规格:柱高 米;平面(高) 米×(宽) 米× 2 面= 平方米(广告画面净尺寸),数量:共 壹 座。
第二条
广告牌租赁期为10年,日期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广告牌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广告位臵及广告牌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甲方对广告位臵及广告牌拥有广告牌使用权。
第三条
广告牌租金总额:RMB: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 元整)(共壹 座);合同签订1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即RMB: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 元整)。
合同签订3个月内,乙方须完成广告牌施工和广告发布,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则甲方有权将该广告牌位租赁给他人,同时乙方先期支
付的所有租金不予退还,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权
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设完整和合法广告牌位臵设臵高立柱广告牌,甲方负责协调联络相关行政部门,协助乙方完成广告牌设立及发布所需的行政手续,期间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权
1.乙方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在指定位臵施工,设臵合同规格广告牌。广告画面统一使用喷画形式设计、制作、安装。广告牌建设费用、广告发布费、制作费、安装费、占地费、及广告牌设施、护维修费均由乙方承担。
2.广告租赁期内,由于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维护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此广告牌期间,所发布的广告应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并缴纳相关费用,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协助配合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与 产品相关。广告内容及画面必须与工商登记内容、画面一致,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广告画面不能发布或停止发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未能履行合同的,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
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的10天内向对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效证明文件,由甲乙双方根据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对方的责任。
第七条
1.在广告牌租赁期间,乙方应加强广告牌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如广告牌由于乙方的原因或自然灾害,导致发生安全隐患或人身伤害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广告内容低俗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未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广告实施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广告牌租金的,逾期5天以内,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承担未付款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
4.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无法定或约定事由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1.在合同履行期间此广告牌如因政府行为、高速公路改扩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广告牌租赁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收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任何补偿费用。
2.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没有按要求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则甲方可视同乙方放弃续签,待租赁期(即协议期)满后,撤下画布另行招商。
第九条
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互相遵守,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号:
年月日 年 月 日
篇三:高速公路广告牌标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发布户外
广告一事,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一、 广告发布内容:
二、 发布期限:共叁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 日。
三、 发布地点: 合 同 书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关法律和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四、 广告牌规格:长 米,高 米,两面,面积共平方米。
五、 广告发布费:叁年总发布费为 元(人民币 元整)
(含税)。
三年发布费分别为:
第一年度(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发布费为 元(人
民币元整)含三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
第二年度(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发布费为元(人
民币元整)含两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
第三年度( 年 月 日到 年月日)发布费为 元(人
民币元整)含两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
广告发布费含三年7次广告画面免费制作安装、发布费、场地费、维护费、管理
费、审批费、税费等。
六、 付款方式及时间:
1. 广告首期90%发布费甲方在当年度7月2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即第一年度首期发布费 ( 元整);
第二年度首期发布费 ( 元整);
第三年度首期发布费 ( 元整)。
2. 广告末期10%发布费在每年度广告发布期结束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即第一年度末期发布费 ( 元整);
第二年度末期发布费 ( 元整);
第三年度末期发布费 ( 元整)。
3. 甲方每次付款需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正规发票(发票需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 若乙方不能按时将发票交给甲方,则甲方有权扣付相应款项。
八、甲方责任和权利:
1. 按期如数支付乙方广告发布费用。
2. 负责按时对广告进行验收。
3. 甲方有权更换画面,乙方为甲方免费更换7次广告画面(注:第一年度3次,第二年度2次,第三年度2次按年度约定次数,过期不补)之后更换广告画面甲方需自行承担更面画面的费用,按18元/平方米计算(包括制作、拆装等所有费用),并报请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4. 合同期满, 甲方拥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一事将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商讨。
九、 乙方责任和权利:
1. 负责本广告牌的合法性,提供有关批文复印件(注意核对原件)给甲方。如因
手续不全而导致有关部门罚款或拆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合同因此无法履行或达不到甲方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合同总价50%的惩罚性违约责任,并按日退还甲方未发布日期的费用。
2. 此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发布内容须经甲方认可。未
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应重新制作、发布(应在七日内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为该广告牌的合格管理者,负责甲方广告的日常维护,每个月进行1次广
告牌检查和维护,以保证广告的正常发布。
4. 如果广告画面破损,乙方负责3日内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安全责任:合同期内,因乙方制作质量或缺乏维护所导致广告牌脱落或倒塌灯
情况, 造成的各种损害,侵权的。其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违约责任:
1. 甲方按期如数支付广告发布费,若超过本合同规定付款日7日后,每逾期1日
须支付乙方到期应支付费用的同期银行利息的延迟履行金;逾期15天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撤销广告发布工作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但如因乙方在合同约定付款日之前未能按时将发票交给甲方, 则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无权撤销广告发布工作。
2. 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的广告发布,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的广
告发布延期或提前终止,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并按日退还甲方未发布日期的费用;
3. 双方签约后, 双方不得无故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
违约金。
4. 双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
的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明确违约计算方法或者数额的一律计算为合同总价的20%。
十一、不可抗力:指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城市改造、自然灾害(如地震)或甲方计
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执行本合同时,乙方只收取已发布时间的费用,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按日退还给甲方未发布时间的费用。
十二、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广告发
布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达不到甲方目的或无法履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责任。
十三、本合同如发生预料不到的事情,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当地
法院判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广告发布期满且双方权利与业务全部履行完
毕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
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