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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单位请假制度有感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7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xx单位请假制度

为保持xx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的规定,特制定xx单位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

1.1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15-下午4:00

1.2弹性工作时间:各业务科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2、要求:

1.原则上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执行正常工作时间制,但必须安排人员值班至17:00。其余科室执行弹性工作制,为了便于管理科室正职不实行弹性工作制。

2.各部门要以工作为重,在能够圆满完成日常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岗位工作时间。

3.各科室须将工作时间安排计划上报办公室,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论执行何种工作时间,都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各种培训和学习,做到有事请假不无故缺席。

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科室,周六、周日工作视为正常工作;实行正常工作时间制的科室周六、周日工作,在当月内酌情安排补休。

6.实行弹性工作制的科室,各岗位要适当安排值班人员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承担突发性工作的能力。

7. 认真执行单位职代会通过的《调休规定》,合理安排工、休时间。

9.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填写考勤表,准确反映职工考勤情况。考勤表每月月底按科室交办公室备案。

请 假 制 度

1、职工因故不到岗,必须事先请假。请假范围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休、调休等。

2、凡因急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委托他人或亲属来电告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权限:

3.1事假、公休或调休2天内(含2天),需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经科主任批准后执行;2天以上的,须办理请假手续,经科主任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2病假五天(含)内的,持就诊医院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经科主任批准后执行;五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主任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3、产假、工伤假、婚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均需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3.4科室正职因公外出或因故请假,经领导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后执行。科室副职请假,参照3.1、3.2、3.3规定执行。

4、各类假期的有关规定

4.1病假

4.1.1病假期间的节假日,作病假处理。

4.1.2病假期间奖金扣发办法如下:

4.1.3 长病假处理:病假三至六个月内工龄10年(含)以上发基本工资,10年以下发基本工资的90%。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龄满20年发给本人基本工资90%,工龄满10年发给基本工资80%,工龄不满10年发给基本工资70%。

4.1.4因病住院,住院期间按天扣发奖金,出院后一个月内病假按天扣发奖金,一个月后按4.1.2处理。

4.2事假

4.1.1事假按天扣发奖金。一个月中事假超过五天(含),扣发当月奖金。 4.1.2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内,超过15天,按天扣发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4.3探亲假按天扣发奖金

4.3.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三十天。

4.3.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或本个自愿,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四十五天。

4.3.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二十天。

以上探亲假路程假另计,探亲假期内包括节假日和公休假(探亲假按天扣除当年公休)。

4.4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婚假三天,晚婚者,延长假期10天(婚假法定3天,加10天,即13天),婚假期间视为出勤,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4.5 产假

产假90天,难产的,再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产假90天及因难产及多胞胎生育而增加的产假,不影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天扣发奖金。对晚育的,女方延长假30天及男方护理假10天,视为出勤,不影响基本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4.6 丧假

凡职工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死亡,可给假期三天,外地另给路程假。丧假3天内(含3天)视为出勤,3天以上按天扣发当月奖金。

4.7工伤假

工伤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4.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旷工处理。除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4.8.1未经请假离岗或虽已请假组织尚未同意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4.8.2假期已满但未续假, 逾期不归者;

4.8.3谎报请假理由经查实者;

4.8.4经分配或调动工作离岗后未经组织上同意延期不到岗者。

5、科主任将职工请假的相关凭证和考勤表在每月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附件:请假申请表

请假申请表

篇二: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附表:《请假单》

上海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上海

xxx有限公司

篇三: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

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

重要说明:在学校制度中,⑴有关规定要求与处理办法等,均含“特殊情况除外”之意,而“特殊情况”均指本人或其直属遭遇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因素,如天灾人祸、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要有实据为证。⑵借入人员,有关处罚措施在其身上不能执行到位的,报请教育局,退回原单位。

二、操作程序

1、向校办提交证明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

2、经校办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

3、将手头未尽工作处理完毕,妥善安排好或交清后续工作,教研员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由主管校长审批。

4、将《请销假审批表》交校办备案存档。

5、假期结束返校后,到校办销假,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校办主任签字,到主管部室主任处报到。

三、审批权限

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整日假,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活动,由召集人审批。

2、准假领导应做好因请假人离岗带来的相关工作的协调、交接与安排;口头请假的,须及时告知校办。

3、批假领导须准确把握允假规定,合理使用允假权限,不随意准假,不越俎代庖。

四、类别界定

㈠公假

1、公务假

⑴涵义:因公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上级的请柬或通知,学校的委派或批假领导。

2、工伤假

⑴涵义:因公伤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学校查实,医院证明,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⑶时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鉴委确认,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满后仍需治疗的,须持有医院证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原则上经市劳鉴委确认,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定1-4级,办理公伤退休;其它,安排适当工作,给予适当照顾(缩时减量)】。

3、补休假

⑴涵义:经学校安排或批准,因加班加点而产生的假期。

⑵时限:①延长时间,按1.5倍计;②公休假日,按2倍计;但依照上级安排、属于本职工作,则按实际天数计;③法定假日,按3倍计。

⑶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4、福利假

⑴凭证:主动提供有效证明。

⑵时限:

①尽孝假:父母生日,每年1天。

②护理假:★父母住院,住院天数/夫妻兄弟姊妹总数;★配偶或子女住院,住院天数/2;★父母、配偶或子女疗养期间,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酌情给假。

③体检假:★健康体检,每年1天。★婚前体检,1天。★产前检查,按需给假。

④看护假:领有独生子女证,孩子读小学时,每学期10天。

⑤子女结婚:5天。

⑥女性生理假:每月1天。

⑦退休前一年,给予适当照顾。

⑧讲学进修、评职晋级、报名办证、扶贫献血、子女家长会等,酌情给假。

5、奖励假

⑴涵义:因绩效突出、获得荣誉、特殊贡献等,由单位规定或校长特许的假期。

⑵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㈡私假

1、事假

⑴涵义:因私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时限:原则上一次最多15天。

⑶规定:优先用补休假或奖励假抵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此部分方计为事假。

2、病假

⑴涵义:因伤病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①门诊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检验单、处方、诊断书、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假条等。②住院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入院证明、出院记录、收费票据、费用清单。

⑶时限:①医疗期,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执行。②影响劳动能力(医疗期内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读单位请假制度有感)尚未痊愈,不能返岗复工)的,原则上经医院证明、市劳鉴委确认,定为1-4级,应办理病退(退休、退职);其它,从事原工作或安排适当工作。③患有难以治疗的重病绝症(如癌症、精神病),病休不限期。④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症愈返工,须持医院的康复证明。

㈢法定假

1、婚假

⑴凭证:结婚证。

⑵时限:3天+晚婚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路程假。

2、丧假

⑴凭证:直系亲属死亡证明。

⑵时限:3天+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路程假。

3、产假

⑴凭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

⑵时限: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N-1)×15天+【晚育(女满24周岁,初育)30天+独生子女证30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4、陪产假:男方,晚育7天+独生子女证8天。

5、计生假:⑴宫内节育器,放置3天,取出2天;⑵人工流产14天,妊娠引产30天。

6、哺乳假:⑴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⑵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

附:请销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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