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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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加盟合同相片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1  分类: 加盟合同 手机版

篇一:加盟合同书

加盟合同书

甲方(发展商):

乙方(加盟商):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

2、甲方 、 乙方双方在互利互惠,优化整和双方资源,提供经营效率,降低营运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3、保护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规范加盟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生活频道”的品牌信誉,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和商品。

4、确保甲乙双方忠实的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加盟经营

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生活频道的专卖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可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

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区 街(路)开办生活频道加盟店,跨出该区域授权无效。

3、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生活频道的品牌,商标,外观设计,VI形象系统,产品标签,店面招牌等知识产权产品。

4、乙方承认甲方的商号,商标归总部所有,具有特定的商业价值,受法律保护。

5、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分别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主体,独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不承担任何代为清偿,保证,连带责任。

第三条:加盟方式及费用交付方式

乙方加盟必须到公司总部签订加盟协议,接受技术培训。同时享受加盟商优惠价格。乙方加盟甲方需缴纳以下费用:

1 乙方缴纳品牌使用费 元(万仟 百 十 元) 2 乙方缴纳加盟费 元(大写: ) 3 乙方缴纳权益保证金 元(大写:)权益保证金在以后的进货满一万元中按照 %返还,返完即止!(即进货满一万元返还元)

4甲方配备给乙方个性产品机器台,收取保证金 元( 万 仟百 十 元。)同时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保证乙方可以独 立操作,独立生产。

5 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年度管理费元(万千百十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生活频道”加盟店的统一性,甲方对乙方的店面的装修设计,装潢,店面招牌及室内布置等,根据生活频道的VI系统,有修改权,乙方应依甲方装修意见进行实施。

2、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指导权。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4、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和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5、甲方有义务允许乙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号并开展相关产品的经营务。

6、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店面设计方案和货柜摆放参考图。

7、根据市场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帮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甲方的商号,商标,VI系统及其经营管理策略,营销模式的使用权。

2、依据合同外规定,在甲,乙双方约定区域,乙方获得开办“生活频道”加盟店的相应权利,开展“生活频道”的经营活动。

3、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的合法权益,如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对外销售及开展促销活动等权利。

4、严格执行统一操作规范,努力提高加盟店的销售业绩,维护“生活频道”的品牌形象。

5、每月底向甲方提供当月营业状况报告及库存表,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开业后(合同生效45天内)必须将店面内外照片(至少3张)开店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开业时间等相关资料以特快专递寄往甲方备案。

6、乙方应及时在当地办理相关营业手续,合法经营,独立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法律责任。

7、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乙方对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和提供使用。

8、乙方不得损害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声誉和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正常业务。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加盟店的专营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如确需转让,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转让。

第六条:供货、换货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的3-5个工作日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

2、为保证货物品种的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乙方自行选货,也可以由甲方配货。(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换货期限为乙方收到货后3个月内)。

3、超出3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滞销物品,在无毁损,无污染,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允许按总量20%予以换货,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如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产品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途中造成的产品损坏,按法规由承运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月之日起,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且没有通过任何形式与甲方说明,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取消乙方的加盟店资格,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2、乙方店址或代理人变更需书面通知甲方,获得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

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或政府的行政行为等。

2、如遇不可抗拒力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但应在事件发生的三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续约、终止

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在该区域有优先续约权。

2、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商号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相关的材料。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进事宜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1、

2、本合同的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签字,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篇二:加盟合同书

加盟合同书

中国公司

目 录

双方档案及特许要点

第一条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释义

第二条 宣传

第三条 培训

第四条 乙方可获得的保障

第五条 物料购进

第六条 标识与形象

第七条 经营管理要求

第八条 特许经营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

第十二条 乙方的义务

第十三条 双方的关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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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档案及特许要点

特许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注册商标:__________ 注册号: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被特许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注册地址:

特许乙方使用地址:

特许乙方使用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 自 年 月 日至 于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署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所约定条款和条件成为“________”品牌酒店的特许加盟商,在

特许地址开展经营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经

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释义

第一款 品牌是指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和表示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

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第二款 特许体系是指代表甲方及甲方的所有特许加盟商(包括乙方)开展经营活动的 形式和内容,主要包括统一的企业文化理念、统一的视觉识别系统、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

统一的宣传促销方案、统一的服务模式等。甲方拥有对该特许体系的制订、决策、管理、监

督、解释、修订等权利。

第二条 宣传

第一款 乙方如需做宣传或促销活动,须将各项宣传广告、促销活动计划等写成书面申 请,报告甲方,双方协商且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执行。

第二款 乙方进行宣传活动后,须将所有活动的凭证(原版报纸、相片、录像带等)保 留并交给甲方保存。

第三款 甲方_______ 品牌酒店的宣传及推广活动,其中包括媒体和全国范围内印发的 宣传材料等,乙方应积极参与。

第四款 区域范围内宣传推广及费用承担由甲方协调安排,费用按区域内加盟店的投资 额比例承担。

第五款 乙方店面的宣传推广及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乙方的宣传推广与甲方的宣传主旨 相协调。

第六款 乙方自行设计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订刊登的方案及图形送往甲方审核,且要得 到甲方书面同意,并汇总报甲方备案;在必要时甲方也可为乙方提供广告设计方案;未经甲

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以“________”名义对外发布广告。

第三条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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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厨政、服务、管理等培训和辅导,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

的培训安排,以使乙方具备高质量的服务水准及维护菜品和服务统一性。乙方参加人员费用

自行承担。

第二款 乙方须参加甲方召集的不定期工作会议和临时经理会议。

第三款 乙方每月定期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经营管理会议,甲方为乙方解决各类经营管 理问题,交通食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款 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厨政技术支持,如需到乙方店铺现场指导,甲方人员所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款 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提供的资料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 得扩大使用,不得复制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其归还甲方。

第四条 乙方可获得的保障

第一款 乙方可获得区域特许保障,区域范围为_______________,以乙方地址位置为中

心,以______米为半径所覆盖范围内的独家特许加盟商。

第二款 甲方要求所有特许加盟商(包括乙方)施行明码标价。甲方禁止所有特许加盟 商(包括乙方)扰乱市场价格之行为。

第五条 物料购进

第一款 正式营业期间,乙方若需甲方代购原辅料,须将订货单及汇款凭证提前报与甲 方,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及货款之日起 10 天内将货物发出,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二款 乙方经营必需的材料、宣传品、手提袋等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等都须标有 _______________字样,并附带甲方地址和电话,乙方加盟店面开业前 20 天内甲方为其配送

所需物料,开业后乙方必须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处购买。

第六条 标识与形象

篇三:连锁加盟合同书

篇一:连锁店加盟合同

加盟店合同

加盟店地址:

加盟商姓名: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加盟商):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内贸易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加盟,就有关加盟商特许加盟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拟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品牌——

2、加盟店——

3、加盟权利金——乙方为甲方加盟商,因此获得甲方所授予经营管理行销与必要技术,由甲方与乙方签署授权契约书,并于签约时一次支付于甲方之金额。

4、品牌保证金——为确保乙方日后诚信履约,需缴纳于甲方之品牌保证金,日后除甲方依约办理外,于合同届满、解除,乙方无违约情况发生,甲方应无息返还,如乙方有违约,或造成甲方之损害时,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条 合约期限

加盟商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为期一年,加盟期满,乙方在原加盟期内无任(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办加盟合同相片)何违约事件,乙方务必于一年合同期满之前以书面申请签定加盟续约合同,本合同可依约延长一年,品牌保证金转至新合同中。

第三条 门店地址

加盟店地址:

电 话: 传 真:邮 编:

第四条 特许加盟收费内容及细则

1、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为了推动品牌的推广及快速发展,乙方无需向甲方缴纳加盟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本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另:乙方如欲再开新店,也无需在向甲方缴纳加盟费。

2、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需缴纳甲方品牌保证金 万元/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相关品牌保证金事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可直接从品牌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商圈规划、门市设备及装潢规范

1、乙方加盟店必须悬挂 招牌,若擅自更改内容、颜色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提供乙方招牌软盘)

2、甲方可免费为乙方评估开店位臵,免费为乙方店内装潢进行设计,若乙方需要。甲方可提供标准作业规划,及代请施工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需要,可自行决定开店位臵,但须得甲方认可后方可开业。

第六条 商品价格等规定

1、加盟商必须纳入我司的连网管理系统。我司同意加盟商可以有10%的产品自由采购权。

2、委托甲方统一采购商品,以联合采购进货方式降低成本;如有部分商品价格高于乙方采购之价格,乙方可介绍厂商给甲方,以接洽降低成本而让利于各加盟店;如有部分商品只有个别加盟店销售,则可自行采购,但需向甲方申报备案,以服务其它加盟店,以此充分发挥集体团队的力量。

3、针对甲方公布的商品目录及促销商品进行订货及定价销售,零售价可在会员价和正常价之

间浮动。如乙方任意削价出售,而扰乱整个加盟系统的正常销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实行款到发货结算。乙方收到商品后,应当即检验商品数量和质量,如有残、次之商品,可作退货处理。在辅导期三个月内,甲方接受无残、次的商品退货或换货。辅导期结束后,甲方有选择地接受乙方的退货,但必须保证退货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用品一个季度内退换,童装20天内退换,童装必需整手),对甲方同意试销的商品仍可在试销期结束后退给甲方。

第七条 商品营业

1、应以独立法人之工商登记及本合同相关的营业项目,以取得合法的从事营业行为,并于开业前检附相关文件给甲方;乙方所营业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内取得合法营业证照后始得正式营业。

2、应遵守甲方所提供之服务项目及营业形态对外经营,乙方不得任意变更。

3、必须独立承担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及有关行政处罚费用。

第八条 保密

1、乙方就合同内容的业务数据、商品价目、操作规程、技术、知识等任何类似文件和数据均作为商业机密,负保密之责任,非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第三人利用。

第九条 促销、广告、执行及费用

1、双方同意 的整体促销及广告计划均委托甲方统筹办理。

2、如需自行进行促销广告活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广告所产生的费用按受益者或共同参与者共同承担。一家店无力在媒体上(广播、电视、报刊等)做广告,加盟共同参与可降低成本,增加广告力度。

第十条 教育训练计划、执行、费用

1、应于经营 加盟店开业前,依甲方安排对加盟店店长或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

2、甲方派辅导人员赴加盟店实地培训,乙方应负担辅导人员的车资、餐费、住宿、等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续约

合同期满六十日之前,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约。乙方若无违反所有合同内容,则甲方须同意订定续约合同。甲方有保留更改新合同的权利,但以不增加费用为原则。如市场变化等原因需增加费用时,需经双方协商。如果合同期满时仍有未订定新合同,甲方将终止授权业务。 第十二条 违约、违法、损害、赔偿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中任何条款时,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害方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2、乙方应明确告之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致使甲方受损害时,甲方将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3、乙方应遵守甲方加盟店管理规范和服务公约(附)

第十三条 加盟店迁移、转让、退出

1、店租约到期或其它合法原因必须迁移时,乙方必须于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办理相关迁移事宜,迁移店位臵须报甲方核定同意后方可开店,以免造成商圈重复。乙方如未依约通知甲方导致影响乙方权益时,概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种种原因需要转让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转让,同时办理转让手续,受让人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加盟店转让给受让人时,甲方将收取转让加盟金10%作为业务辅导费用。转让期只能为原加盟合同的剩余时间,续约应另签合同。

3、因乙方原因需退出加盟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同时与甲方结清货款和品牌保证金,加盟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责任承担

在乙方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违法、逃税、卖假冒伪劣商品等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依合同要求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不另行催告,经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合同。

1、自然终止:合同到期双方不再协议续约的,加盟商应在一个月内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归还相关文本、加盟手册及内部资料。加盟商在合同期内无违约现象的,甲方将品牌保证金100%退还给加盟商。

2、擅自将加盟合同受权书转让第三人时,或未经甲方许可授权擅自招募加盟店、或擅自开店、或停止营业、或未依甲方规定使用企业识别系统(cis)、制作物、或违反竞业禁止之约定、或保密义务时。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之同意,擅自以甲方名义或代理甲方作任何法律行为时。

4、违反法律行为或其它有损甲方重大形象商誉之行为时。

5、乙方或其负责人逃避、失踪、限制行为能力或财产上发生困难,导致票据拒绝往来,破产和解,或受法院查封其财产,或因任何原因接受主管机关为停止营业、营业之处分时。 6、其它违背本合同之不法事项,经限期(30日)催告补正而未补正时,乙方依前项约定终止合同时,若本合同未有其它规定时,则选择没收品牌保证金,取消加盟商资格,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另有损害时须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六条 不可抗拒

如因不可抗拒事件发生,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 合同附件

1、同书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令、习俗、诚信原则公平解决。

2、同书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附件手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管辖。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管辖

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涉及诉讼时,于安溪县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篇二:加盟连锁合同书

加盟连锁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加盟总部)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 (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 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条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在规定区域内变更门店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的理由可以成立,将会及时作出答复,并有义务对选择新店店址进行商圈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一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以下称追加建店)时,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4.前款加盟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