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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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外出执法介绍信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8  分类: 介绍信 手机版

篇一:法院旁听介绍信

介绍信

*****:

为了提高法律意识,切实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兹有************名同志申请前去贵院旁听学习案件庭审,请予以接洽。

此致。

年 月 日

篇二:第二节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

第二节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

一、基本规定

(一)定义

1、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2、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3、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4、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等特殊交易,有关机关必须到该账户开户网点进行办理。

(二)业务范围

1、有机执法机关对在我社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资金余额和交易明细进行查询;

2、有权执法机关对在我社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资金进行冻结(冻结类型有:借方全冻结、贷方全额冻结、账户全额冻结和借方部分冻结四种);

3、除上述情况之外还可对办理质押账户进行冻结、对银承汇票保证金账户进行冻结、对客户凭证和密码挂失进行冻结、对错账的冻结、对账户的其它冻结、对对公凭证挂失的冻结和对公账户停止支付的冻结;

4、有权执法机关对在我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已办理冻结的客户资金进行解冻,信社内部因业务的需要对客户的资金进行解冻;

5、有权执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对在我社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资金进行扣划;

6、信用社内部因业务需要对客户资金进行扣划。

二、协助查询、冻结存款业务

(一)操作流程

(二)业务受理

柜员受理有权机关委派的工作人员到柜台要求办理协助查询、冻结业务时,要求其提供工作证、执行公务证(或介绍信)协助查询通知书以及法院查询冻结裁定书或有权机关的查询冻结决定书。

(三)业务审核

1、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审查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检查工作证与协查通知书(或介绍信)上注明的经办人员是否一致;

2、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审查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是否理查询冻结通知书(或介绍信)上注明的经办人一致;

(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有主要负责人签字);

(3)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3、办理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审查的内容:

(1)“协助查询、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查询、冻结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信用社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

(2)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上的义务人相同;

(3)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

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4、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各营业网点应当积极协助查询,没有所查询的账户的,应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5、有权机关查询个人存款情况时,只提供姓名而未提供账号的,各营业网点可要求有权机关提供应查询的存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应当积极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如实告知有权机关。

(四)交易处理

1、只办理查询业务时:

(1)查询指定的账户余额,用“〔000440〕长查询”或者“〔000400〕存款短查询”交易查询账户信息。

(2)查询指定账户明细,用“〔000450〕交易查询”交易查询账户明细。

(3)查询指定账户的历史会计资料,则由后台柜员带有权机关人员到会计档案部门,经主管业务领导审核同意后查询,并提供一份“协助查询文件”复印件。

(4)协助查询时,只能提供会计资料给在权机关根据需要抄录、复制、照相、不能让其带走会计资料原件。

2、协助冻结存款账户:

经审批符合冻结规定的,柜员审核资料后根据文书上的不同要求(借方全额冻结、贷方全额冻结、账户全额冻结、借方部分冻结)使用“〔009081〕账户冻结”交易进行冻结处理,冻结期限最长6个月,期满后可以续冻,有权机关应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续冻手续,逾期未办视为自动解冻。

3、“〔009081〕账户冻结”交易输入说明:

(1)账号:输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账号。

(2)冻结类型:按“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的要求选项(9081借方全额冻结、9085贷方全额冻结、9091账户全额冻结、9093借方部分冻结)。

(3)进入第二屏界面:若冻结的账号为定期一本通,须输入册号、序号;到期日:为可选项,不输入时,系统默认冻结期限最长6个月,备注栏:若选了司法冻结为必须项。

3、交易成功后,打印记账凭证,核对账号、冻结金额及传票号等要素无误后,在记账凭证上加盖经办员、复核员名章。

(五)主要风险点

1、必须认真审核各种资料、文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2、协助查询时,只能提供(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法院干警外出执法介绍信)会计资料给有权机关根据需要抄录、复制、照相、不能让其带走会计资料原件。

(六)交易结果确认

1、核对打印的账号、户名、金额与有权机关提供的“协助查询、冻结存款通知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填写的需被查询、冻结存款的对应内容是否一致。

2、核对无误,后台柜员根据实际查询、冻结情况登记在“查询(冻结)存款通知书”的“金融机构填写栏”上,加盖业务章。

3、将盖有业务章的“查询(冻结)存款通知书”回执联,由后台柜员核对无误后交还有权机关工作人员,提示其查询、冻结处理完毕。

(七)后续处理

1、后台柜员根据办理查询、冻结的资料复核并登记《会计档案调阅及查询存款登记簿》,由柜员在经办栏签章,后台柜员在审批栏签章。

2、裁定书、决定书、介绍信、通知书等附在《会计档案调阅及查询存款登记簿》的登记页背面。

篇三:干警

2011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11-08-02 19:38:07阅读次数:1145

2011年甘肃省基层政法

机关定向招录公告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1年度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11年全省基层政法机关计划招录159人。其中,面向退役士兵2人,面向“四项目”人员16人、面向村干部等3人(法院系统双语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38人;按系统分,面向法院系统19人,面向检察院系统38人,面向公安系统55人,面向司法行政系统47人;按培养层次分,专科32人(法院系统双语班3人、公安系统21人、司法行政系统8人),专升本39人(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班65人(法院系统6人,检察院系统双语班1人、其他24人,公安系统34人),法律硕士23人(法院系统10人、检察院系统13人)。

二、招录对象及培养模式

(一)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的退役士兵(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

人员。其中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人员,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法院、检察院双语试点班,主要从报考职位所在市州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在设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时,不应有歧视性的限制。对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艰苦、招录难度较大的部分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本次招录培养分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

1、专科教育层次,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层次,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层次,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

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专业设置由教育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院校确定。

三、招录条件

(一) 基本条件

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法医、物证检验鉴定职位无色弱;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在5.0以上;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5、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

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具体要求以职位资格条件为准。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4日至1993年8月4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4日至1993年8月4日期间出生)。

退役士兵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4日至1993年8月4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藏族自治州、自治县职位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4年8月4日至1993年8月4日期间出生)。

7、退役士兵须现为甘肃省户籍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学校学习期间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确认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址为http://。

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招录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人民警察职位不低于1︰2),低于1︰3(人民警察职位低于1︰2)的,按职位顺序合并招录职位至达到规定的相应比例。

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4日9:00至8月8日18:00。

网上报名的程序为:提交报考申请并填写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上传照片和缴费),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期间,政策咨询和技术咨询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

(二)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8月17日9:00至20日16: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报名系统缴报名费,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通过报名系统分别收取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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