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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专项经费结题验收审计报告是统一的模板吗?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3  分类: 结题报告 手机版

篇一: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

附2

(封皮格式)

关于××年立项的××项目(科技基础性

工作专项)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

被审计项目编码:

被审计项目名称:

被审计项目承担单位:

××××会计师事务所

××年××月

结题财务验收审计的基准日以项目预算书载明的项目截止日期为准,如项目截止日前申请验收的,以申请日为审计基准日;如项目申请延期验收的,以批准延期的时点作为审计基准日。

(内容格式)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文号

××××××:(抬头谁委托写谁,如果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工作是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抬头写该单位名称,如果是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委托写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说明委托审计情况……。

具体审计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承担单位情况及主管部门。如存在承担单位在项目研究期间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机构变化的情况需重点披露。

2.项目立项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等。

3.课题实施情况

简要说明项目实施情况,如存在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变更、合作单位变更、项目延期或任务延迟、项目任务目标调整等情况,需对变更及批复情况进行重点披露。

4.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该部分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分单位、分层次进行描述。 简要说明承担单位根据科研和财务管理等相结合而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包括承担单位结合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出台的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科目调整审批规定等。具体列出为承担的科技计划课题制订的相关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经费的核算模式、支出审批权限等,结合项目经费实际管理情况,简要说明承担单位是否按照上述内控制度执行,经费管理是否存在较大风险。

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对科技经费会计核算情况。包括单独核算情况(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披露),会计科目设置规范性,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完备性,以及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等。单位资产基本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执行政府采购的情况。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1.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和到位情况

说明下达预算的文件号、财政专项经费下达的总额、每次拨款具体时间及金额、专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等。

2.专项经费拨付情况

说明专项经费到位后,由承担单位向合作单位拨付经费的时间、数额、拨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专项经费是否按批准预算足额、及时拨付;如存在合作单位之间经费调整或合作单位变更等事项,应对调整申请情况及是否获得科技部批复进行披露。

3.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1)截至审计基准日项目经费累计支出使用情况;

(2)审计支出认定情况。要说明支出具体内容,并分别与预算批复和单位实际支出账表对比,如有差异需要披露;

其中:

■仪器设备(购置、试制)使用及管理情况。要与预算批复的设备对比,如有差异需要披露。

■材料管理情况,大宗原辅材料采购是否签有合同、审批手续是否完整,出入库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支出内容与预算批复内容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

■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需与预算批复的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和单位对比,如有差异需要披露。

■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支出合规性。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3)截至审计基准日账面结余情况

4.专项经费应付未付情况

根据协议或合同等应付未付款项(指审计基准日前已经发生但尚未记入支出的事项)金额及使用情况(须经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签章确认的证明材料)逐一进行详细披露;

5. 专项经费预计支出情况

逐一详细披露预计支出(指审计基准日后发生的或预计发生的与课题验收相关的必需支出)金额及使用计划(须经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签章确认的证明材料)。该部分应该是扣除应付未付款项之后的支出。

6.自筹经费预算安排和到位情况

说明配套经费承诺额、实际到位金额、科目构成、资金来源方式(是否以支代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无法准确开展审计工作,要说明原因。

7.自筹经费使用情况

三、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逐项列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引用有关制度规定,并提出审计建议。

四、审计意见(综合评价)

提出本次审计内容与活动的总体审计意见(结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就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与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换审计意见。对于审计发现后,项目承担单位能够按照审计要求自行纠正的问

篇二: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

科技经费财务核算及验收审计要求

一、科技经费管理使用的基本要求

(一). 建立健全与经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

(1)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l 、制定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签批流程;

2、制定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

3、制定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规范激励费用的支付和管理;

4、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省的制度保持一致;

5、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单位的有关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6、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

7、按照合同书(任务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

8、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

(二). 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

项目立项实施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在项目经费财务审计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此进行重点审查和明示。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分期补助项目,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对未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不予核定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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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单位应将项目(课题)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

(2)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项目(课题)的研究任务。

(3)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独立核算。

(三)、加强支出管理 严控开支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除要求财务科目核算清晰外,还要求原始凭证记录的清晰和完整,每笔费用的发生都应该由研发项目相关的人员签字并注明用于研发哪个过程的哪种用途,以便于专家验收考(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科技部专项经费结题验收审计报告是统一的模板吗?)察费用的合理性。

科技经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分为、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补助经费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企业研发费的发生时间应跟研发进度相匹配,一般在计划研发开始至产品中试完成时。

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

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门在中期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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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原则上只能调减不能调增 。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1、设备费

一般包括:

(1)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

(2)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3)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设备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合同书中约定的需增添的设备(型号、数量 );

②设备购置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突破批复的预算;

③设备费的支出应当在研究周期以内,不包括项目实施前购入的。 ④无预算批复的实验室小型基建不在支出范围;

⑤原则上不得购置通用设备,严格区分生产性设备与科研设备; ⑥加强设备的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2、材料费

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材料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领用材料品名、时间、人、量与项目匹配;

②采购材料应有完整的材料入库、出库手续;

③大宗、贵重材料严禁以购代耗、以支代耗;

④不得列支大量的日常办公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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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严格区分科研用材料与生产性材料。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严格按照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定义范围支出经费;

②大宗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应签订委托合同;

③测试内容、测试数量、收费标准、结果报告、委托合同等资料应当保存完整;

④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拨经费。

4、燃料动力费

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

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差旅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出差人员应为项目(课题)组成员;

②出差报销手续完备,出差人员、事由等信息应当齐全;

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

④严禁列支旅游费、景点门票、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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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费

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等活动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会议费支出手续要完备,要有会议通知、预算单,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有政府采购或自行采购合同;

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期和会议开支标准;

③严禁列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等不合理支出。

7、合作协作与交流费

为支付给国际、国内合作协作科研机构的费用和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合作协作与交流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出国人员应为项目(课题)组成员;

②出国任务应当与项目(课题)任务相关,要有国外行程单; ③出国手续应当完备,要有邀请函、出国审批表等;

④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⑤不得使用专项经费向合作单位购买设备或材料。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用通信费、专利申请和购买(许可)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开支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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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2013-07-10 16:35 来源:刘克文 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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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管理人员挪用科技项目经费,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过科技项目经费审计,揭示科技项目经费的运行情况,对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此,笔者将详细介绍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审计程序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如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目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技项目的基本情况,着重了解科技人员人数及知识结构、研究方向、课题、专利及科技查新报告,了解被审计单位取得各科技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阶段性(如小试、中试、结题)报告。

(二)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专户管理、专户存储

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单独设置账页核算、实行专户管理。

索取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将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与被审计单位明细账页核对,审查经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到位,有无少拨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全部作“专项应付款”入账、是否专户存储。

(三)审查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

审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审查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整,追根溯源,确保科技项目经费的安全完整。审查有无专户银行对账单上有而银行存款明细账无记录的往来业务。如果存在被审计单位专户银行对账单有资金进出,而账面未作处理,或只在账面的“银行存款”科目一进一出的情况,则存在转移科技项目经费的可能。应详细审查往来款项,追查资金去向转回配套资金。

(四)审查有无改变经费用途和改变开支标准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有无改变经费用途。对照科技项目合同书及《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表》、《设备购置明细表》,详细审查“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是否为与科技项目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费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科技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有无借科技项目经费“搭便车”,列支应由管理部门负担的差旅费、各项补贴费等;有无列支与科技项目经费无关的费用,用于建办公室装修、购置办公设备及用品,列支招待费、礼品、旅游费、出租车费用;有无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有无发放与上述科技项目无关的勤杂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补贴。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标准。专家咨询费中,高级职称人员是否在800元/人/天以下,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5%。

(五)审阅支出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审查对外拨出的协作费是否有协作合同;会议费是否有明确的内容、规模、会期、参加人员及记录;差旅费是否目的、路线不明或时间、日期不详;购买材料有无明细清单及验收证明;有无个体经营户劳务收据;有无白条列支;有无不属于《科技项目合同书》期间的发票;有无提取尚未发生的费用;有无专家咨询费无专家签名表;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有无经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财务部门审核,配套的间接费用是否经财务部门批准。核对科技项目经费支出核算的准确性,入账的及时性。

(六)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结余的账务处理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表》与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一致。审查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属于按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审计方法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方法如下:

(一)科技项目经费审计必须与财务收支工作相结合

有的被审计单位没有建立专账,而是在其他应付款或管理费用中核算,只有将科技项目经费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才能分清专项应付款支出与经营支出,确认管理费用与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存在串通使用,经营支出是否挤占了科技项目经费。

(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必须与效益审计相结合

在科技项目经费审计的同时,必须结合考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检查研发项目取得的知识产权、项目应用以及市场前景,着重检查项目实施期间已取得的销售收入和新增税利。通过审计,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给予客观的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风险评估

审计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科技项目经费未设专户管理。科技项目经费没有设专户或专门账页单独核算,与本企业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混淆;二是虚假配套。在分期补助方式下,虚走一笔账,将银行借款或其他应付款调入专项应付款作为配套资金,套取科技项目经费后,又原封不动地转回原科目;三是通过往来科目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借给关联企业、项目负责人借支或用于非科技项目;四是任意扩大科技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列支与科技项目经费无关的费用;五是超标准列支科技项目经费;六是从科技项目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七是虚开发票、虚报支出,套取科技项目经费。

为加强对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减少资金风险,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资金的安全封闭运行,政府在对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过程中,要把好如下“三关”。

一是把好项目立项关。科技部门每年要提前安排下一年度的科技项目指南,并对项目进行调研和论证,报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然后由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项目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把好手续完善关。项目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计划,并附项目预算,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根据申请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用款协议,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然后进行资金拨付,从而为资金的安全运行提供法律保证上。

三是把好事后监督关。1.科技三项费用实行决算管理制度,在项目完工时要对项目的安排和使用进行决算,并填制决算表和分析报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定和验收。2.科技、财政部门要对科技资金进行跟踪监督,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资金使用合同及时清收到期的资金,对有偿拨款不能按期偿还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查明原因,并要求用款单位及时提交用款延期申请,续签用款协议,以减少资金的运行风险,3.审计部门要对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1。滞留经费、延缓拨付。有的主管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对于财政拨付的科研资金,未能及时安排拨付,将资金滞留在主管部门,从而影响了科研项目的正常运作。如20xx年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安排某市项目款299万元,当年项目款已全部拨付给市科技局,而市科技局实际只拨付229万元,尚有70万元未拨付,滞留金额占项目款的 23.41%;某区科委20xx年在到位的项目经费69万元中,实际只拨出 46万元,尚有23万元未拨付给项目单位,滞留金额占项目款的 33.33%。

2.挤占经费、挪作它用。科技主管部门掌握大量的科研经费,履行着分配、安排科研经费的职责。但是,有些科技主管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左右科研经费的分配,并从中为自己谋利。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管部门通过挤占科研经费弥补自身的行政经费不足,如在主管部门设立的课题中列支了与课题无关,本应由行政经费开支的有关会议费、差旅费等内容;二是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能处室挤占基层科研单位的课题经费,在科研单位的课题经费中列支了本应由科技主管部门负担的差旅费、各项补贴费等,而基层科研单位为了今后能争取到课题经费,不得不违规列支与他们无关的费用。同时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基层科研单位自身也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如由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与某电子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微型条码打印机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资金30万元,被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挪用于大楼基建20万元。

3.虚设课题、转移资金。有些部门为了获取科研经费用于自身的日常开支,采取与基层科研机构相互串通的办法,由科研单位申报课题取得科研经费,而后将科研经费从申报单位转至这些部门。如我们在审计某研究院的科技专项经费时,在支出中发现有一笔专项经费转至某协会,随后审计人员跟踪审计该协会,经核对查明,这笔专项经费系研究院虚设课题,取得经费20万元后,除了留下部分手续费外,余款18.5万元全部转至该协会,用于协会的各种补贴、餐费等与课题无关的开支。

4.未按合同使用经费。按照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及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科研单位在申请科研经费时,必须与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科技合同,实行合同化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合同中对经费的使用范围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科研单位的经费使用往往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在审计抽查中发现部分基层用款单位存在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开支,不符合项目合同所规定的开支范围。

5.计划安排不符规定。有的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计划时,未按三项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擅自将非科研项目的经费夹带安排,使得项目计划缺乏严肃性、科研经费预算失去真实性。如由某中心承担的“马尾松营养高效基因型选育林的研究”项目,当年经费安排37万元,科技主管部门在该项目合同拨款用途的其他费用下夹带安排某县科技扶贫款30万元。某大学的“重大项目立项评估”项目拨款7万元,实际是科技主管部门的业务处用于开支重大项目立项评估会议费,并非科研项目。

6.监管不力、影响效益。科技主管部门不仅履行着科研经费的分配职责,而且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承担着监督管理的义务。从这几年的审计中,我们发现一些科技主管部门只重视资金的分配,却忽视了资金的监管,甚至出现“一拨二转三不管”的现象。有的项目没有及时组织验收;有的没有认真执行项目追踪反馈制度,经审计抽查发现有部分上年安排的计划项目,资金也已拨款到位,但至次年末仍未使用;对项目用款单位没有做好资金使用情况

的检查和监督,导致部分基层用款单位存在挤占、挪用科技专项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制约了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甚至有的项目单位因倒闭而直接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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