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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技术合同登记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8  分类: 技术合同 手机版

篇一: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流程

备 注:1、一份合同原件;合同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本单位公章(登记盖章后,登记站留存一份)。

注 册 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用户须先注册。携带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就近选择合同登记站进行注

武汉技术合同登记

册,登记员给予"用户名ID" 和"密码PW"。 登录并填写 卖方登录系统,选择“合同申请”,打开一张新的登记表,填写完毕并按“提交”,就完成了一份合同的网上申报。 报 送 网上申报后,申请单位须在30日内将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送到选定的登记站进行认定登记(或通过邮寄报送),报送资料见备注。 认定登记 登记人员应在自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 143 -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技术性收入减免营业税办理流程

申 请申请人须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详见备注。

免 税 申请人持市技术市场办核定的《技 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 单》及武汉市技术合同认定资料袋到辖 区地税分局税政科,办理营业税减免手 续。 备 注:

1、提交资料

①技术合同及相关附件一份(原件);

②技术合同登记表一份(已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

③填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三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④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武汉市服务业发票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同一份合同多次办理时只须提交已办理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或技术合同登记表一份、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武汉市服务业发票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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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收入减免营业税核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工作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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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技术合同登记表

技 术 合 同 登 记 表

(合同有效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填报单位:

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技术合同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 合同有效期:

指当事人双方在订立技术合同同时,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的标的或约定,确定合同的有效期限。

二、合同编号:由技术市场管理机关的登记机构按规定统一填写。

三、项目名称:填写合同的项目全称。

四、买方名称:填写买方的全称。

五、买方地区:买方地区代码按下列填写

北京市:1100 天津市:1200 河北省:1300 山西省:1400 内蒙古:1500 辽宁省:2100 沈阳市:2101 大连市: 2102 吉林省:2200 长春市:2201 黑龙江省:2300 哈尔滨市:2301 上海市:3100 江苏省:3200 南京市:3201 浙江省:3300 宁波市:3302 安徽省:3400 福建省:3500 厦门市:3502 江西省:3600 山东省:3700 青岛市:3702 河南省;4100 湖北省:4200 武汉市:4201 湖南省:4300 广东省:4400 广州市:4401 深圳市:4403 广西自治区:4500 海南省:4600 重庆市:5000 四川省:5100 成都市:5101 贵州省:5200 云南省:5300 西藏自治区:5400 陕西省:6100西安市:6101 甘肃省:6200 青海省:6300 宁夏自治区:6400

新疆自治区:6500 港澳台:71 00 其它:8000

六、买方类别:买方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

01:国有企业 02:集体企业 03:私营企业 04:有限责任公司 05:股份有限公司 0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7:外商投资企业 08:科研机构 09;各级管理部门 10:技术贸易机构

11:个体经营12:其它

七、卖方名称:填卖方的全称。

卖方地区代码:同买方地区代码一样

卖方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

1、科研机构 2、大中专院校 3、企业 4、技术贸易机构

5、个体经营 6、其它

卖方通讯地址:填写卖方的详细通讯地址。

八、合同签订日期:指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

九、合同类别:合同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

1:技术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 3:技术咨询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和新材料

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

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

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技术咨询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的技术项目提供

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

等所订立

的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

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合同内容含上述类型两种以上的,则按其主要内容所属

类型填报。十、计划类别:计划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 l、国家、部门计划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

3、地、市、县计划 4、计划外

十一、社会经济目标:指受让方购买技术的社会经济目标

或按使用领域进行分类。社会经济服务目标按下列分

类填写:

01:陆地、海洋和大气的开发与评估 02:民用宇宙空间

03: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 04:促进工业的发展 05:能源的生产、储存和分配 06: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 07 教育事业的发展08:卫生事业的发展

09: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目标 10:环境保护

11:知识的全面发展12:其它目标(民用) 13:国防

1、陆地、海洋和大气的开发与评估:主要涉及对地壳与地慢、海洋和大气层的开发与评估。它不包括以农业为目的的土壤研究和以渔业为目的的海洋学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也不包括有关原料、燃料、能源和经济开发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对气象学、地质学和水文学方面的基础调查不包括在此类中,而包括在11“知识的全面发展”目标中。

2、民用宇宙空间:包括所有关于空间的民用研究与开发活动(为军事目的进行的各项计划应包括在13“国防” 中)。其中包括关于运载火箭和宇宙飞船及其动力装置和控制地面设施(发射基地、导航、遥测和遥控指令)方面 的研究与发展活动以及人造卫星和星际探测器、同温层探测气球、探空火箭等方面的研究与发展活动。运用宇宙火箭进行通讯、气象、航行、地球资源调查等也应规定在这一有关目标中。

3、渔业的发展:主要涉及两大类别的研究与发展活动,第 一类中包括食品的生产、储存、分配方面的研究与发展活动;例如家畜生产和品种的改进、兽医、农作物的生产和作物学以及农业机械和农业化学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食品和饮料加工、储存和分配、渔业及其有关技术。第二类系非食品的农产品和林业的发展;例如有关毛、皮、烟草、棉花和其它纤维材料等方面;以及林业和

有关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4、促进工业的发展:这一主要目的涉及促进发展和改进制造工业、非燃料采矿工业及建筑业的各种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有关纺织品、服装、皮革、木材和造纸产品、化学产品(包括石油化工产品)、橡胶和塑料、基本金属、金属成品(含运输车辆在内的机械和设备)、非金属产品、燃料以外的采矿业等生产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不包括为其他目标(如发展农业和食品生产、运输和通讯、宇宙空间探索、城市和农村规划及国防)服务的研究与发展活动。

5、能源的生产、储存和分配:包括与各种形式的能源(包括核 能)的生产、供应、储存和分配有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它包括固体燃料的开采及有关的技术,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以及非常规能源(太阳、风)和小能源。

6、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涉及交通系统及通讯网和通讯系统,包括陆地、空间、水上交通、无线电和电视、电话和包括卫星在内的其它通讯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但不包括发动机、电动机和车辆、轮船、飞机等其它交通工具;这些均包括在04“促进工业的发展”目标中。

7、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一主要目标包括正规教育及校外、在职教育和其它形式的成人教育、培训以及技术设备与教学方法(如程序教学、电视及其他视听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8、卫生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所有与保护和改善人类健康直接有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9、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服务:指与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管理、经济学、政策和法规有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它包括政治组织、法律和程序、社会治安、文化、休息和娱乐、对消费者的保护、对劳动条件的改善、劳动关系、人力和移居、国际关系(包括维护和平)、国际法院、条约及其它社会服务。他还包括经济组织、货币和

篇三:武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工作流程(2015.3.10)

武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

一、工作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2、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文件:市城建委《关于修订武汉市勘察设计合同登记细则的通知》。 二、工作流程:

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勘察设计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且在勘察设计正式作业之前,办理合同登记手续。

合同登记受理机构现场对提交的合同及有关材料进行核验,符合登记核验要求的,在正式合同文本(五份)上加盖“武汉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专用章”,予以登记。

不符合登记核验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合同签订双方,不改正的不予登记。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条件:

1、合同文本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文本规定的内容据实填写,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字迹是否清晰工整,签章是否齐全;

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超越资质承接业务; 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工程勘察、设计周期是否合理;

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是否已经明确。 五、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无法定期限

承诺办理期限:一般项目符合要求当场办理;一级项目及外地来汉单位承接的项目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

六、合同登记所需材料:

1、《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设计合同填写)、《武汉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勘察合同填写)一份;(合同登记表见附表1、2)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正式文本五份,其中勘察合同需提供概预算书一份,有关合同修改文件或补充协议,应一并提供;《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应统一使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手填);

3、实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招投标具体要求见文件:

武城建规[2010]115号);

4、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勘察、设计合同登记项目涉及扩建、改建、改造、加层等内容,需出具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以及原主体设计单位的意见函;

6、勘察、设计合同中若发包人为代建单位,需提供与业主的代建合同(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若发包人为总包单位,需提供与业主的总包合同(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及业主同意将设计分包的证明函;

7、湖北省外来汉勘察设计单位,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格审核通过后,除提供上述合同登记资料外,还需出具经省住建厅盖章的《登记备案通知书》文件及《湖北省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登记备案表》原件各一份。

8、湖北省内武汉市外的来汉勘察设计单位,需提交资料

(1)《湖北省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登记备案表》(附件3,一式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承担在鄂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以及工程主持人、各专业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印章印模、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注: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9、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承办机构: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武汉建设大厦四楼433办公室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27-83351513

附件:1、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

2、武汉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

3、湖北省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登记备案表

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

武汉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

湖北省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鄂承揽工程

勘 察 设 计 项 目 登 记 备 案 表

备案单位:填表日期: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