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技术合同 > 列表页

仲裁法技术合同仲裁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5  分类: 技术合同 手机版

篇一:仲裁法试卷及答案

仲裁法试卷及答案 二- -

Tag: 仲裁法试卷及答案 一 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或多个答案,错选、多选、漏选均不给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 下列关于仲裁庭的叙述正确的有 ( )

它是仲裁争议案件的直接的审理者与裁决者

仲裁庭有常设性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之分

仲裁庭的组成人员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定

在我国仲裁庭可以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

2. 对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A.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B.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

C.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

D.在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

3. 涉外仲裁的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

A.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证据B.申请人请求的依据和事实的证明文件

C.仲裁申请书D.仲裁协议

4.下列关于特殊仲裁时效的叙述,正确的有()

A.特殊仲裁时效的期限为2年B.特殊仲裁时效的期限为4年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适用特殊仲裁时效的规定

D.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适用特殊仲裁时效的规定

5. 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证据可分为 ()

A.原始证据B.直接证据 C.派生证据D.间接证据

6.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 ()

A.查封 B.扣押C.拍卖 D.冻结

7. 下列所给选项中,关于仲裁管辖的表达哪一种是正确的?()

A.实行级别管辖,但不实行地域管辖

B.实行地域管辖,但不实行级别管辖

C.既不实行级别管辖,也不实行地域管辖

D.既实行级别管辖,也实行地域管辖

8.《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此处的一裁终局是指( )

A.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 对裁决不服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C. 裁决生效后,上级仲裁机关无权撤销原裁决,指定重新裁决

D. 仲裁调解书在送达前不得反悔

9. 深圳中天实业公司与重庆联岗化工建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即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采取下列哪种办法处理?( )

A.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B.责令被申请人提供55万元担保,否则不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C.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D.通知有关银行冻结被申请人存款或请求人民法院协助扣押、查封被申请人价值55万元的财产

10. 我国涉外经济贸易仲裁的简易程序,主要适用于( )

A.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B.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

C.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决定适用的

D特殊情况下,可由仲裁委员会经与当事人协商适用

二 判断题(对的划∨,错的划×,不须说明理由,每小题2分,共10分):

1.国家仲裁机构即国内仲裁机构.()

2.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3.仲裁法明确规定了仲裁员的国籍条件。( )

4.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

5.我国仲裁案件的处理费依据争议金额向败诉的当事人依率计征.( )

三 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 依据《仲裁法》规定,仲裁 (留空四字)_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 _ (留空四字)_的除外。

2. 依《仲裁法》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 (留空五字) 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留空四字)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裁决应当按 的意见作出。

3.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的确定,采取(留空五字) 为主,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为辅的做法。仲裁庭的组成形式有两种,即(留空五字) 与 _(留空五字) 。

4. 在仲裁活动中,送达有以下四种方式:直接送达、 _ (留空四字)_ 、邮寄送达、转交送达。

5. 仲裁协议的内容可分为_ (留空四字)__和__ (留空四字)_.

6. 仲裁规则一般由___ (留空四字)__制定.

7. 仲裁协会的对外性质是____(留空五字) ,对内性质是仲裁委员会的__(留空五字) .

8. 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___(留空五字) 组织设立.

四 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 证据保全

2. 撤销仲裁裁决

3. 执行和解

4. 反请求

五 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 简述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2 简述独立仲裁原则的含义及内容.

3 仲裁代理人具有哪些特征?

六 论述题 (共15分)试述仲裁协议的无效情形.

一 不定项选择题 (每小题2分,共20分)

1. AD 2.A 3.ABCD4.BCD 5.BD

6.ABD 7.C 8.A 9.A 10.AB

二 判断题 (每小题2分,共10分)

1.X 2.V 3.X 4.V5.X

三 填空题 (每小题1分,共15分)

1. 不公开国家秘密

2. 多数人仲裁笔录多数人

3. 当事人选择独立仲裁庭 合议仲裁庭

4. 留置送达

5. 法定内容约定内容

6. 仲裁行业协会

7. 社团法人自律性组织

8. 中国国际商会

四 名词解释 (每小题4分,共16分)

1. 证据保全是指:在仲裁程序开始后,仲裁庭收集证据之前,遇到法定情形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将该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证据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保存证据证明力的活动.

2.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审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并对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裁定予以撤销的行为.

3. 执行和解是指: 在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如何履行实体义务的问题,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以终结执行程序的一种活动.

4. 反请求是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 消或者吞并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五 简答题 (每小题8分,共24分)

1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指仲裁法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效力.

(1) 我国仲裁法具有广泛的对人的适用范围,凡是在我国领域内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活动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2分)

(2)对事的适用范围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分)

(3)在时间范围上,我国仲裁法自1995年9月日起生效施行.(2分)

(4)我国仲裁法的地域效力是在中国领域内.(2分)

2 独立仲裁原则是指仲裁机构在设置上,不依附于任何机关、团体,且在审理仲裁案件时,依法独立进行审理、裁决,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分)其主要内容包括:(1)仲裁独立于行政.仲裁法颁布后,我国仲裁性质已由行政性向民间性过渡.(2分) . (2)仲裁组织体系中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三者之间相互独立.(2分) .

(3)仲裁不受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2分)

3. 仲裁代理人的特征有:

(1) 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2) 义进行仲裁活动 (2分)

(3) 代为进行仲裁活动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2分)

(4)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分)

(5) 在同(6) 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 (2分)

六 论述题 (共15分)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四种:

因主体要件不合格而无效.(1)缔结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与协议仲裁的纠纷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4分) 因意思表示要件不合格而无效.(1)必须有签订仲裁协议的效果意思.(2)必须有签订仲裁协议的行为意思. (4分)

因内容要件不合格而无效.(1)仲裁协议的法定内容必须健全.(2)仲裁协议不违反法律.(3)仲裁协议不损害公共利益. (5分)

因不符合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而无效.在我国仲裁协议必须具有书面形式.(2分)

篇二:我国仲裁法对仲裁的界定

我国仲裁法对可仲裁事项的界定(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仲裁法技术合同仲裁)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六十五条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将上述规定结合起来理解可以看出,我国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是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合同纠纷仲裁,包括国内和国际的民事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知识产权等)和商事(经济)合同纠纷(如建设工程承包、货物买卖、合资合作、股东权益等)。而涉及人身关系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关系的纠纷,不可以仲裁。

涉及不是平等主体关系的劳动纠纷的仲裁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处理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目前,受理仲裁法规定的纠纷的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名称类似“北京仲裁委员会”、“西安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的,遍布全国各地的一百多家仲裁委员会。它们都可受理国际、国内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任何一家仲裁机构裁决纠纷,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如果当事人就不可仲裁的事项提交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受理该争议的仲裁机构提出管辖权异议,指出其无权受理该案,要求其拒绝管辖;也可直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裁定仲裁机构无管辖权。如果仲裁机构坚持对该案继续管辖并作出裁决,有异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

我国法律对民事和商事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有时对某一事项我们很难作出区分。但是,只要符合第二和第三条规定的事项,都可以仲裁。

篇三:6030《仲裁法》

《仲裁法》期末复习

2016年7月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节能灯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乙公司作为买方提货时发现甲公司提供的货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向甲公司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甲公司不允,双方协商未果。乙公司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申请的时间为8月18日,仲裁委员会于8月28日受理此案,并决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甲、乙公司分别选定了一名仲裁员。乙公司作为申请方又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乙公司所选的仲裁员恰好是乙公司上级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此三名仲裁员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当事人当庭达成了和解协议,仲裁庭依和解协议制作了仲裁调解书,此案圆满结束。

[问题]仲裁委员会在程序上有无不当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2、2013年7月,上海市奥杰健身房与广州市健身器械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13年9月,双方发生争议,奥杰健身房向其所在地的上海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健身器械公司拒绝答辩。同年11月,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定了一份仲裁协议,并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该健身器械公司所在地的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奥杰健身房担心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偏袒健身器械公司,故未申请仲裁,遂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此案,并向健身器械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该器械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健身器械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理由是双方事先由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

问题:

(1)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争议发生后,双方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原告奥龙健身房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与否,为什么?

(4)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5)被告健身器械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3、天马公司和得利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天马公司为得利公司建筑厂房一栋,天马公司负责所需的一切费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得利公司一次性付给天马公司1000万元的报酬。同时双方当事人约定,因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当由某市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天马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房屋。在逾期交付后,经过检验,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无法作为生产用房。得利公司要求天马公司赔偿损失,而天马公司则要求得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双方当事人发生了争议。

问:(1)如果天马公司和得利公司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请问,仲裁员应当如何选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则该仲裁员应当如何选定?

(2)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仲裁的过程中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哪些结束仲裁的方式?

(3)如果经过仲裁庭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时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还是应当制作裁决书?

4、1992年9月,望龙实业公司与海辰食品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合同,商定双方联合开发研制一种老人营养饮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技术合同仲裁机构进行仲裁"。1993年4月,双方发生争议,海辰食品研究所向本单位所在地的 A 市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望龙实业公司拒绝答辩。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一份仲裁协议,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望龙实业公司所在地的 B 市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海辰食品研究所担心 B 市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故未申请仲裁,而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未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了本案,并向望龙实业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望龙实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败诉,被告立即上诉,理由是事先有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问:

①.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②.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有效还是无效?

③.海辰食品研究所向法院起诉是否正确?为什么?

④.法院审理本案是否合法?为什么?

⑤.上诉理由是否正确?

⑥.被告是否具有上诉权?为什么?

5、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1998年6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

1.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A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A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

3.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天南公司申请仲裁委员会对海北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

4.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6、某房屋所者人王甲与前妻生有一女王乙。前妻去世后,王甲又与张丙结婚,生有王丁、王戊二个子女。后来王甲购买了他现居住的住于某市某路250号的房屋,并进行翻建。王乙婚后与丈夫自购房另住。王甲去世后,张丙、王丁、王戊仍住在原房,后因王戊拟将该处房屋中的一间作为婚房,受到王丁的阻挠,双方发生争执,王戊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定,对该案不予受理。

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该案是否正确,为什么?

《仲裁法》期末复习答案

206年7月

1、(1)仲裁庭内有1个首席仲裁员,他是必然参加的,其他除需回避外,均可参加

(2)可以自己庭外和解,一方撤销仲裁申请。也可以由仲裁部门仲裁调解。

(3)调解后制作调解书,而非裁决书。

如最后双方又不遵守调解协议,还是可以到法院起诉。

2、(1)原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因为未明确约定仲裁机构。

(2)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应当有效。

《仲裁法》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3)、(4)向法院起诉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行使权利没什么不正确的,但我认为法院不应受理此案,而法院实际上受理了此案,被告又没有提出异议,那法院继续审理就是正确的了。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5)个人认为被告上诉理由可能因《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而站不住脚,可能会被驳回上诉。

3、(1)仲裁庭内有1个首席仲裁员,他是必然参加的,其他除需回避外,均可参加

(2)可以自己庭外和解,一方撤销仲裁申请。也可以由仲裁部门仲裁调解。

(3)调解后制作调解书,而非裁决书。

如最后双方又不遵守调解协议,还是可以到法院起诉。

4、(1)仲裁条款无效;因为未指明具体仲裁机构,内容不明确,无法履行。

(2)新仲裁协议是有效的。

(3)起诉是不正确的;因为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就不应起诉。

(4)法院审理本案是合法的;因为当事人一方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5)上诉理由不正确

(6)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有权上诉;因为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无论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不影响上诉权。

5、(1)天南公司的行为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中的仲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A银行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与海北公司一同成为被申请人。

(2)天南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双方当事人已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