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技术合同登记表
技 术 合 同 登 记 表
(合同有效期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技术合同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 合同有效期:
指当事人双方在订立技术合同同时,根据所签订的合同的标的或约定,确定合同的有效期限。
二、合同编号:由技术市场管理机关的登记机构按规定统一填写。
三、项目名称:填写合同的项目全称。
四、买方名称:填写买方的全称。
五、买方地区:买方地区代码按下列填写
北京市:1100 天津市:1200 河北省:1300 山西省:1400 内蒙古:1500 辽宁省:2100 沈阳市:2101 大连市: 2102 吉林省:2200 长春市:2201 黑龙江省:2300 哈尔滨市:2301 上海市:3100 江苏省:3200 南京市:3201 浙江省:3300 宁波市:3302 安徽省:3400 福建省:3500 厦门市:3502 江西省:3600 山东省:3700 青岛市:3702 河南省;4100 湖北省:4200 武汉市:4201 湖南省:4300 广东省:4400 广州市:4401 深圳市:4403 广西自治区:4500 海南省:4600 重庆市:5000 四川省:5100 成都市:5101 贵州省:5200 云南省:5300 西藏自治区:5400 陕西省:6100西安市:6101 甘肃省:6200 青海省:6300 宁夏自治区:6400
新疆自治区:6500 港澳台:71 00 其它:8000
六、买方类别:买方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
01:国有企业 02:集体企业 03:私营企业 04:有限责任公司 05:股份有限公司 0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7:外商投资企业 08:科研机构 09;各级管理部门 10:技术贸易机构
11:个体经营12:其它
七、卖方名称:填卖方的全称。
卖方地区代码:同买方地区代码一样
卖方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
1、科研机构 2、大中专院校 3、企业 4、技术贸易机构
5、个体经营 6、其它
卖方通讯地址:填写卖方的详细通讯地址。
八、合同签订日期:指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
九、合同类别:合同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
1:技术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 3:技术咨询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和新材料
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
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
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技术咨询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的技术项目提供
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
等所订立
的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
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合同内容含上述类型两种以上的,则按其主要内容所属
类型填报。十、计划类别:计划类别按下列分类填写: l、国家、部门计划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划
3、地、市、县计划 4、计划外
十一、社会经济目标:指受让方购买技术的社会经济目标
或按使用领域进行分类。社会经济服务目标按下列分
类填写:
01:陆地、海洋和大气的开发与评估 02:民用宇宙空间
03: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 04:促进工业的发展 05:能源的生产、储存和分配 06: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 07 教育事业的发展08:卫生事业的发
展09: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目标 10:环境保护
11:知识的全面发展12:其它目标(民用) 13:国防
1、陆地、海洋和大气的开发与评估:主要涉及对地壳与地慢、海洋和大气层的开发与评估。它不包括以农业为目的的土壤研究和以渔业为目的的海洋学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也不包括有关原料、燃料、能源和经济开发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对气象学、地质学和水文学方面的基础调查不包括在此类中,而包括在11“知识的全面发展”目标中。
2、民用宇宙空间:包括所有关于空间的民用研究与开发活动(为军事目的进行的各项计划应包括在13“国防” 中)。其中包括关于运载火箭和宇宙飞船及其动力装置和控制地面设施(发射基地、导航、遥测和遥控指令)方面 的研究与发展活动以及人造卫星和星际探测器、同温层探测气球、探空火箭等方面的研究与发展活动。运用宇宙火箭进行通讯、气象、航行、地球资源调查等也应规定在这一有关目标中。
3、渔业的发展:主要涉及两大类别的研究与发展活动,第 一类中包括食品的生产、储存、分配方面的研究与发展活动;例如家畜生产和品种的改进、兽医、农作物的生产和作物学以及农业机械和农业化学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食品和饮料加工、储存和分配、渔业及其有关技术。第二类系非食品的农产品和林业的发展;例如有关毛、皮、烟草、棉花和其它纤维材料等方面;以及林业和
有关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4、促进工业的发展:这一主要目的涉及促进发展和改进制造工业、非燃料采矿工业及建筑业的各种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有关纺织品、服装、皮革、木材和造纸产品、化学产品(包括石油化工产品)、橡胶和塑料、基本金属、金属成品(含运输车辆在内的机械和设备)、非金属产品、燃料以外的采矿业等生产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不包括为其他目标(如发展农业和食品生产、运输和通讯、宇宙空间探索、城市和农村规划及国防)服务的研究与发展活动。
5、能源的生产、储存和分配:包括与各种形式的能源(包括核 能)的生产、供应、储存和分配有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它包括固体燃料的开采及有关的技术,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以及非常规能源(太阳、风)和小能源。
6、交通、通讯事业的发展:涉及交通系统及通讯网和通讯系统,包括陆地、空间、水上交通、无线电和电视、电话和包括卫星在内的其它通讯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但不包括发动机、电动机和车辆、轮船、飞机等其它交通工具;这些均包括在04“促进工业的发展”目标中。
7、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一主要目标包括正规教育及校外、在职教育和其它形式的成人教育、培训以及技术设备与教学方法(如程序教学、电视及其他视听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8、卫生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所有与保护和改善人类健康直接有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活动。
9、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服务:指与社会发展和社会经济服务的管理、经济学、政策和法规有关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它包括政治组织、法律和程序、社会治安、文化、休息和娱乐、对消费者的保护、对劳动条件的改善、劳动关系、人力和移居、国际关系(包括维护和平)、国际法院、条约及其它社会服务。他还包括经济组织、货币和
篇二:《技术合同登记表》填表说明
《技术合同登记表》填表说明
1. 买方地区代码按下列填写:
北京市:1100天津市:1200河北省:1300山西省:1400内蒙古:1500辽宁省:2100 沈阳市:2101大连市:2102吉林省:2200长春市:2201黑龙江省:2300哈尔滨市:2301 上海市:3100江苏省:3200南京市:3201浙江省:3300宁波市:3302安徽省:3400 福建省:3500厦门市:3502江西省:3600山东省:3700青岛市:3702河南省:4100 湖北省:4200武汉市:4201湖南省:4300广东省:4400广州市:4401深圳市:4403 广西自治区:4500海南省:4600 重庆市:5000四川省:5100成都市:5101贵州省:5200 云南省:5300西藏自治区:5400陕西省:6100西安市:6101甘肃省:6200青海省:6300 宁夏自治区:6400新疆自治区:6500港澳台:7100其它:8000 2.卖方地区代码:同买方地区代码一致。
3.预计新增投入:指实施该技术合同预计所需增加投入的实际金额。 4.预计新增产值:指实施该技术合同后预计增加的实际产值。 5.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必须填写以上3、4项。
表 号:JJ-001
技 术 合 同 登 记 表
(合同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制表机关: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篇三:深圳市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The Business Service Centre Of Construction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 办公地点:振华路8号 设计大厦三楼 服务指南之五
5.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由市建设局直接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分包合同。
二、办理条件
总承包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临时工程开工证明书,总承包单位已按规定办理了施工分包手续,并签订了施工分包合同。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在深圳建设信息网(.cn)上公布施工分包合同备案信息。
四、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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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usiness Service Centre Of Construction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 办公地点:振华路8号 设计大厦三楼 五、办理地点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六、提交材料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1份原件);
2、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份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4、施工分包合同(1份原件);
5、总承包合同(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合同中第一部分协议书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的第五款转让、分包和指定分包等与分包内容有关的主要部分。);
6、建设单位认可分包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可不提供);
7、分包承包人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如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分包的工程或在深注册的施工单位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如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分包的工程或在深注册的项目经理可不提供);
9、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如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分包的工程可不提供);
10、分包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如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标分包的工程可不提供);
11、施工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七、相关表格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
上述表格可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办事指南”中下载或到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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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usiness Service Centre Of Construction Bureau Of ShenZhen Municipality 办公地点:振华路8号 设计大厦三楼 八、办理依据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深圳市人大第38号);
(四)《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深建字[2003]9号);
(五)《深圳市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定》(深圳市政府令第104号);
(六)《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人大第83号);
(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4]67号)。
九、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63条第3款规定,未办理有关备案、报告、批准、确认手续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重要提示
(一)分包合同系告知性备案,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我局事后发现或通过举报投诉发现合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权责令改正。
(二)备案后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应在签订补充合同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变更、工程停建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在变更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并提交其变更原因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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