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报告 > 考察报告 > 列表页

县两违整治考察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0  分类: 考察报告 手机版

篇一:镇“两违”清理整治情况报告

关于--县--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

报 告

为有效遏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根据----县委、政府及“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组的相关要求,按照《---县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镇 “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现将---镇“两违”清理整治工作的进度及相关情况向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如下:

一、“两违”调查的基本情况;

通过全镇“两违”建设普遍存在,特别是集镇区居民建房,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两违”现象特别严重,广大群众反应相当强烈。

到目前为止,---镇已全部完成,“两违”建设总户数---户,未办理---户(其中:公路拆迁--户,至目前加盖楼层--户、这未办理当中还有存在的,),已经办理---户。清理整治工作形势严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违法建设问题主要在于遗留问题多,影响大。在实施中发现,最近几年,---镇的集镇规划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后,集镇规划区内村民建房却成了违法建设的“重灾区”,而且危害性相当大。其一,阻碍了集镇发展。违法建设破坏集镇总体规划,非法侵占公路、街道、公共通道土地,对集镇建设、管理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其二,损害了群众利益。大多违法建设影响邻里通风采光,占用公共场地,堵塞进出通道,破坏人居环境,干扰群众的正常生活,成为引发邻里矛盾纠纷的焦点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其三,违法、违章建筑不仅破坏房屋结构,还由于施工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对房屋缺乏质量检测,埋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且大多数“两违”建设基本不做规划设计,严重影响观瞻,造成道路不畅,房屋周边环境也存在严重的“脏、乱、差”现象。

一边是“两违”建筑存在的这些问题,一边是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依旧,违法抢建、强建时有发生,特别严重的“小产权房”急剧增加。---镇集镇村民建房“两违”已成“顽症”,形成了禁止难、制止难、拆除难的“三难”局面。据调查,当前,整个集镇规划区都普遍存在村民违章建房现象,然而违章建筑滋生蔓延,屡禁不止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遗留原因,也有许多现实问题,有些是受利益驱使,有些是政策体制及规划和管理的原因。如一些违章建筑是建设方生活谋生的唯一场所,并不能简单地一拆了之,一些少批多建的违章建筑,具体该拆除哪个部分也很难确定,还有的村民,看到别人搭建违章建筑也跟着搭建等等。

具体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一是未批先建;二是不批强建;三是边批边建;四是少报多建;五是一户多宅;六是变向开发,改变住宅为经营性房屋;七是非法变更或是买卖土地进行建房。非集镇居民在集镇上买地建房;八是随意擅自加层、扩面建设;九是在集镇控制区、重点项目圈内肆意乱建,在现有的用于工业园区建设的工业储备用地上私搭乱建;十是侵占国有土地。强占国有土地,在因公路、便道路等建设已被征用的国有土地上私自任意强行建房。

三、“三难”问题原因分析;

(一)法制意识不强,观念陈旧。

近年来,---镇通过大力宣传,人们的规划意识有所增强,观念也在不断改变。但是,由于历史和客观上的原因,仍有部分村民观念还很陈旧。一是村民规

划意识淡薄。二是某些村组干部规划意识不强。三是某些农民思想模糊,对土地使用存在着“谁耕种,谁所有”的错误认识,认为自己承包的田、土、山是自己所有而不是国有和集体所有,建房是自己的权利,谁也管不了;还有的甚至私下将自己的承包田、土地有偿转让给他人建房。这些,都是导致村民建房“两违”现象发生的根源。

(二)受利益驱动,诱发“两违”产生。

一是为了抢占增值地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集镇建设力度的加大,集镇的土地不断升值,诱发了某些村民违规建房。他们都知道按正常程序审批达不到目的,干脆采取“硬”措施,先建起来再说。有的甚至是在严令禁止建房的地段建房。二是因为目前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失去土地后,担心今后生活无法保障,便抢占能“生财”的地段建房,以图今后生活安稳。在我们这次调查中,由这些原因导致的“两违”现象所占的比例较大,而且查处的难度也相当大。

(三)审批手续繁琐和时间过长,也是产生村民建房违章的原因之一。 村

县两违整治考察报告

民建一栋房子,获得审批通过,程序复杂,时间长,于是有的农民就图简图快,不批强建或边批边建,有的村民因特别困难急需建房,更不愿意在审批上拖上一年半载,这样,客观上就形成了村民违法建房的条件和“借口”。

(四)建房用地紧张和需求迫切的矛盾也引发一些“两违”的产生。

根据上级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主次干道、江河两岸和工业园,以及退耕还林,“天保”工程等的控规,村民建房用地越来越少,所控区域村民的住房困难户、无房户建房申请得不到批准,各种违章建筑禁而不止。某些拆迁赔偿也给村民违章钻了空子。

(五)这些年,政府为了一些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快速推进,在拆迁安置上,不管是合理建房还是非法建筑,都实行统一平等的货币补偿,有无手续都能享受同等待遇。这样,某些村民便片面地认为,非法建筑也能得到赔偿,便在拆迁前抢建房屋、搭棚子,甚至在规划区内乱建,客观上给违章建筑者提供了政策上的空子,也增加了规划的执法难度。

(六)重点工程建设造成了部分遗留了旅游区公路----公路和---二级公路以及其他重点工程从---集镇而过,为了一些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快速推进,征地、拆迁、安置的过程造成了部分特殊情况与现有相关政策不符,造成了很多遗留问题。如便道路、旅游区公路、---公路、----公路从部分村民的房屋周围经过,但没有拆迁,导致离便道路、旅游区公路、----公路、----公路距离过近,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七)行政强制措施不力、力量不足使“两违”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与《城乡规划法》等政策和有关政策规定,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两违”现象处罚相对较轻,对“两违”震慑力度不大,违法建设比守法成本还要低,“两违”有利可图。少数建设单位和个人采取各种方式抵触规划管理,逃避规划执法检查。

---镇城建部门人员不足,没有执法人员,更没有管用的强制措施,致使案件无法进入正常处罚程序。有时对发现的“两违”行为即使采取了停工或限期改正等措施,但违法当事人往往采取“你来我停,你走我建,你拆我闹”的战术,利用晚上和节假日时间抢建,往往三、四天就能建起来,建房速度之快防不胜防。而规划执法的强制手段又十分有限,结果是违建事实形成。如果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又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八)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和集镇规划及管理滞后

违章建筑已经不是单一的规划城管的管理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仅靠城建一个部门管理,远远遏制不了其蔓延态势。且集镇规划滞后于集镇的发展。导致现在虽集镇相关部门虽认真查处,竭力控制,但仍屡禁不止,正常的土地、规划、建设秩序受到破坏。

四、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1、---沿河道建设、占用河道情况突出,但占用河道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水务的相关规定。现关于占用河道的建筑没有明确的处理方案

2、---公路跨---集镇而过,便道路、旅游区公路、---公路、----公路沿线建设和建房情况同样突出,也存在安全隐患,很多建筑没有达到便道路、旅游区公路、---公路、麻昭公路规定的距路边缘3、5、8米的规定。现关于沿线建筑也没有明确的处理方案。

3、建设年限确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建设年限不同处罚标准不一样,加之房屋修建时间比较久,因此确定房屋建设年限有一定困难。

4、土地来源确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便道路、旅游区公路、----公路、----公路建设征用土地的相关材料部分丢失,加之建设致使土地面貌改变,导致边界不是很清晰,因此在确定土地来源上存在一定困难。

5、部分群众反映,---曾经一段时间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而不是群众不去办理;部分群众的手续没有完全办理完成,只办理了一部分。关于这部分情况怎么认定“两违”行为。

6、部分房东将房屋出租,已不在---居住或外出务工,对于这部分入户调查存在一定困难。

7、部分群众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现有建筑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超出批准建设的面积,有些是擅自加盖楼层,针对这类情况的处理不是很明确。

8、群众反映办理相关手续程序复杂、找人困难,要求国土及住建在---设立一个代办点,办理相关手续。

9、房屋结构确认存在困难,大部分群众建房是边建框架边砌砖,对这种类型的建筑是认定为框架结构还是非框架结构不太明确。

10、由于时间跨度比较长,以前和现在对建房的手续要求不一样,这种情况对两违的认定造成一定的困难。

11、---镇集镇建房土地以家庭成员买卖、变更现象非常严重,然土地买卖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土地买卖问题无法解决,---镇“两违”工作将遇到极大困难。

---建筑结构多样,时间不一,情况非常复杂,如有的一户房屋分多部分建设,有的分多次建设,有的有多种结构,有的有多种违法形式。

综上,造成---镇的“两违”建筑滋生蔓延,屡禁不止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遗留原因,也有许多现实问题。由于大量存在的“两违”建筑,导致现在建房户对比周围的”两违“建筑,致使“两违”进入恶性循环。---镇“两违”建房已成“顽症”,形成了禁止难、制止难、拆除难的“三难”局面。

针对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特向县委政府、“两违”清理整治办公室、国土局及住建局报告,望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指示和指导。

---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篇二:全县两违整治会表态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

对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的整治,是顺应民心民意,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北门村是镇的城中村,“两违”现象相对集中,“两违”治理任务艰巨。为了配合这次“两违”整治工作,我作为村支部书记代表北门村委郑重承诺,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两违”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和规定,在全村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一、全民动员造氛围。会后,我们将立即动员村两委干部及村小组干部、党员同志,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两违”治理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把“两违”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努力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广泛动员,把整治违章建房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到每家每户,把相关的政策法规传达到每一个违章户。充分发挥党员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求村两委成员必须在这次整治工作中做表率,树立典范。

二、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统一思想,坚决完成这次集中整治任务。我们将坚持日巡查日报告制度,把打击“两违”行为的关口前移,做到全天候无缝隙巡查,对“两违”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努力把“两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现行违章建房行为实施“三个坚决拆除”,强制拆除占用良田、顶风违建或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章房屋。对顶风违章新抢建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我们将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查处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查处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亲朋友的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开脱;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违章建筑,不准拖整个工作的后腿。同时,坚持原则、敢打硬仗,力求平稳圆满地完成这次集中整治任务。

领导和同志们,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这次整治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城区的必要趋势,也是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此,我们两委成员有决心、有信心,坚决完成这次“两违”整治任务,如辖区内发现违章建房,坚决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工作。望领导和同志们监督。

篇三:两违整治汇报

“两违”建筑整治情况汇报

一、两违建筑基本情况

为规范全县建筑市场,近两年来,我局加大了对违章建筑整治力度,特别是对于未报先建、少报多建、超层及超红线建筑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累计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50余起,查处率达98%,处理率达90%。尤其自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两违”建筑查处力度,对县城公、私建筑和临时建筑进行了地毯式清查,重点查处了一批重大违规开发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我县“两违”建筑易发多发势头,对规范我县建筑市场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正在处理的重大“两违”建筑主要有如下几项:

1、城南违规开发工程。该工程位于县城北侧,工程自去年10月份开工建设以来,自始自终未到县建设局办理任何报建手续。工程原设计为三楼一地,现已建至八层,且大部分房屋已对外销售。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建设部门先后三次到工程现场下发停工通知,但开发商以未经规划的建筑不属建设部门管理为由对执法工作臵之不理,继续施工。经鉴定,该工程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目前,开发商已被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逮捕,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2、城北违规开发工程。该工程系未经规划报建的违法工程,工程于2008年开工建设,工程地点位于城北停车场附近,房屋高八层,局部高九层,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有房屋21套,其中17套已对外出售。由于该工程系未经规划的违法建筑,在城管部门作出处理意见之前建设部门无权

管辖。目前,建设部门仅对其质量问题作出了处理意见。

3、***等三户违规加层工程。该工程位于县大桥桥头,工程于去年6月份开工建设,共分两栋房屋,规划审批为五层,而***等三户实际已将房屋建至七层。发现其擅自加层后,我局曾多次下达停工通知,要求其按审批要求建房,但***等三户仍然我行我素,执意将房屋建至七层。目前,我局已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及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整改。

4、小学住宅楼违规加层工程。该工程位于小学东侧,工程于 2008年开工建设。在工程建设期间,建设部门多次到施工现场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但建设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整改,坚持继续施工。经现场调查,该开发工程东西超长1米,建筑高度超高3.9米,建筑层次超高一层,建筑总面积超审批面积一倍。由于该工程购房户多为小学教师,如对超层部分强行拆除,将给购房户造成巨大损失,如不拆除,又影响小学教学楼及周边房屋通风采光。目前,案件的处理处于两难境地。

6、城北18户居民违规建房工程。该18户居民所建房屋位于城北地段,房屋开工时间为2008年。由于受到防洪堤建设的影响,对于建房户不予批复,加上建房户无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报批手续,且部分建房户规划意识淡薄,认为原拆原建纯属个人私事,办理建房手续税费高,过程繁琐,因此有意规避相关部门监管,最终酿成“两违”建筑的出现。目前,该案尚未进行处理。

二、原因分析

“两违“建筑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1、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

按正常的程序进行房地产开发需向相关部门缴纳规定的费用,因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尽可能降低投资成本,一些不法开发商想方设法逃避建设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以便达到逃避各种规费,增加不法得利的目的。

2、执法工作缺乏有机配合

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国土、建设、城管、房产等部门对“两违”建筑都具有执法权,且执法权存在交叉现象,而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各部门执法理念不一致,执法工作缺乏有机配合,各干各的事,工作中相互扯皮、以罚代管、“有利争着管,无利不去管”的现象时有发生,结果导致执法工作存有盲区,出现“真空”状态。以未经规划的建筑为例,根据部门职责划分,未经规划的建设行为首先应归城市管理执法局查处,建设部门无第一查处权。因此,不法开发商往往以此为由拒绝建设部门查案,最终导致违法违章建筑的发生。

3、建设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城乡建设工作本来就线长面广,随着我县建设项目的逐年增多,较过去而言,建设行政执法任务更加繁重,但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的力量却没有增加,执法人员的配备明显不足。因此,执法力量的薄弱与繁重的执法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执法工作不可避免地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问题。

4、农民建房监管难度大

近年来,县城内农民建房越来越多。根据《建筑法》规

定,30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建筑不纳入工程监管范围。鉴于上述原因,一些农民在建房过程中未报建,少报多建(超层、超面积、超红线、违反城市风貌设计要求等)现象屡见不鲜,而建设部门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造成两违建设行为频频发生。

5、建设部门无强制执行权

由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两违”建设行为无强制执行权,对 “两违”建筑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强制执行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两违”建筑趁机加速工程建设,最终导致问题不断恶化。

三、几点建议

1、充实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力量

为有效打击“两违”建设行为,确保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议县政府及时增加建设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编制,充实建设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为执法工作夯实基础,防止执法工作出现鞭长莫及的现象。

2、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

为有效推进“两违”建筑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根据部门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充分理顺工作思路,避免交叉执法,消除执法盲区,不遗余力打击“两违”建筑,不断缩小“两违”建筑生存空间。

3、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

打击“两违”建筑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仅凭建设部门力量无法对其实施有效打击,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

执法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形成联动机制,遇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不能对问题视而不见或相互推诿,形成管理“真空”,给“两违”建设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4、建立打击“两违”建筑长效机制

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整治“两违”建筑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力度,提高处罚尺度,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防止短期行为。整治工作可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依规对“两违”建筑进行严厉打击。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