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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交车考察学习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1  分类: 考察报告 手机版

篇一: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报告

文章

一、南京、苏州、湖州出租汽车市场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南京市现有出租汽车13000辆,主城区8800辆,出租汽车公司18家,主要车型为帕萨特、桑塔纳、爱丽金、捷达、红旗、索纳塔、伊兰特。目前8800辆出租汽车已全部为公车公营。苏州现有出租汽车3203辆,公司为29家,2004年新增运800车,800辆全部转为公车公营,剩余2403辆出租汽车目前仍为挂靠经营。湖州市城区总人口为50万人,出租汽车公司为9家,车辆数为1501辆,其中最大出租汽车公司拥有241辆,最小公司拥有12辆,目前70%的出租汽车为公车公营。这三个城市都是先后在2003、2004、2005年开始公车公营,南京市公车公营做得最好,目前这三个城市公司化经营已运营7年左右,有一套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值得肯定和借鉴,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1、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及车辆设施、设备统一归属企业所有,经营企业对出租车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和处理权,经营企业承担车辆税费和主要经营风险,驾驶员均为企业员工,服从企业统一管理。

2、管理模式:实施公车公营后,公司成为实体,形成了管理部门——公司——车主和司机的良好运营机制。

3、由劳动部门把关,实行员工制,建立公司和司机合理的劳动用工关系,并为每辆单车驾驶员交纳“五金”,使经营企业和驾驶员都能接受,保持了社会大局的稳定。同时由物价部门牵头,确定承包定额。承包合同由行业管理部门统一格式。

5、苏州市运力投放采用了,“出租车经营权定价出让和服务质量招标方式”,招标的范围面向全国。2004年苏州市通过招投标引进上海强生出租汽车公司(上市公司),成为苏州市出租汽车行业龙头企业,带动了其它公司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理念。

6、严把从业人员关。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先经管理部门培训,拿到《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证书》后,再由公司聘选。目前南京市外来司机控制在9%,91%为本地出租车司机,既解决了当地就业问题,又减少了外来人员成份复杂,难管理的情况,从而保持了行业的稳定。

7、为使收取出租汽车驾驶员各项费用无异议(包括:gps、清洗座套、服装费等),由出租汽车协会牵头,每月对所收取的费用在南京市“的士之窗”上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从而更好地消除公司、司机之间的经济纠纷。

8、新增出租汽车运力分配,通过对各公司质量信誉评估确定。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汽车公司,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取消下一批出租汽车经营权投标资格,并在媒体公示。同时信誉评估直接涉及公司的信誉度,这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和融资都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而大大调动企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性。

9、苏州市通过gps功能与计价器、服务卡相连接,对每辆单车每天的平均收入、行驶里程和乘客的叫车电话及实载率等进行汇总,每年统计出每辆单车的平均实载率,里程利用率和年收入,以此作为每一个阶段新增实力的重要依据。

二、实行“公车公营”的优势

从行业管理情况看,南京市客管处出租科业务人员10人(制订政策和办理业务人员下同),湖州客管处出租科3人,苏州市客管处出租科5人。从人员数量上可以看出,实行“公车公营”后行业管理重心下移,公司担负起管理职能,法人治理结构清楚,真正成为实体企业。公司的稽查、投拆、业务受理、违规、培训、例会和文明创建等各项职能和活动全部发挥。南京市东方出租汽车公司(上市公司)成立了爱心车队、明星车队。由过去挂靠经营由管理部门强制要求转换为公司主动宣传、教育、帮助和引导。管理部门承担的管理压力基本上全部卸给企业,对企业是一种监管、协调、宣传、服务作用。主管部门抓公司,公司抓司机,责、权、利清楚明朗。

三、实行“公车公营”前期存在的问题

1、在通过对南京、苏州、湖州考察学习情况看,前期在实行“公车公营”工作中,特别是实施公车公营后前三年,主管部门和出租汽车公司都承担了相当大的压力,但是在当地政府强硬的政策下,事情都得到了妥善解决。

2、实行“公车公营”后,由于没有挂靠投资回报快,而且对“公车公营”的司机管理相对严,会出现公司找不到司机的问题,但是,随着体制的理顺,这些问题逐步会得到解决。目前,要想进入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非常难,甚至有许多市领导打招呼的司机,才能进入出租行业。

3、“公车公营”初期,公司运营困难,如南京市出现了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借贷以及银行之间的融资等,这些是下一步我们在搞“公车公营”所必须注意的问题。

4、出租车行业牵涉到国计民生,容易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市政府应建立应急处置机构,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采取果断有效措施,以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关于对我市城区出租汽车“公车公营”的思路和建议

1、从合肥、抚湖、江门、惠州、南京、苏州、湖州等地实施观摩情况看,就服务质量和行业稳定性而言,经营权归公司化经营模式,好于经营权归个人挂靠公司的经营模式,而且湖州、苏州剩余挂靠车辆正在进一步向“公车公营”转变,这符合国办发[2004]81号文件不允许经营权一次性“买断”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的政策。而我市目前所实施的“公车公营”模式是正确的,是符合国家政策的。

2、下一步工作要围绕提高服务质量,理顺公司和司机关系,坚持新增运力带动挂靠经营循序渐进原则,并通过规范经营权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整顿运营秩序,调整动力结构等,从而使我市出租汽车逐步的规范化。

3、通过此次学习考察,我市城区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在“公车公营”的理念有一定转变,但在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建议今后每年要选出主要负责人继续对外地管理先进的公司经营进行考察学习,以便扎实推进公司的经营的发展。

4、南京、苏州两个大城市引进了上海东方和强生出租汽车公司(都是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在管理和经营中有一套成熟理念和方法,经济势力雄厚,公司具有很高的信誉度,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强,得到了驾驶员的信任和拥护,公司作用发挥得好,在带动了全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篇二:成都公共交通事业考察学习报告

成都公共交通事业考察学习报告

为了全面推进宜春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加快城市公交的公益性步伐,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科学规划、跨越发展”的指示要求,10月下旬,市财政局组织有关县市区经建股负责人赴成都市考察学习。考察学习本着实事求是,取长补短的原则,通过现场参观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既学习了兄弟省市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中的先进经验,也丰富了相关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知识,同时,引发出我们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中的一些思考。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底,成都中心城区公交营运车辆5220 标台(市公交集团4436标台),公交线路174条; IC卡发行量为93万张;中心城区市民公交出行分担率为14.7%。

2007年3月成都市提出了争创“全国先进,中西部一流,群众满意”的城市公交发展目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确立了 “两高五低一适应”和“安全便捷、全国一流、群众满意”的现代城市地面公共交通体系的发展战略目标。

到2007年底,成都中心城区全部公交车辆折合5821标台,IC卡发行量增至143万张城区公交出行分担率 22.1 %,逐年增加到现在的22.3%。

成都市现有222多条公交线路,覆盖了城区所有区域并形成了三个圈层的城乡公共交通客运市场一体化网络体系;全市公交车总量突破7000辆;几乎所有主干道都开通了覆盖白天13个小时、长达500

公里的公交专用道。

二、成都构建“两高五低一适应”和“安全便捷、全国一流、群众满意”的现代城市地面公共交通体系

紧紧抓住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坚定并进一步突出公交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定位,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服务城乡群众出行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改善市区大气环境等为己任,努力构建与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近期目标和“新三最”奋斗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城市地面低碳公共交通体系。

1、增加车辆和调整线路,提高公交运力

2006年底,中心城区公交营运车辆5220 标台(市公交集团4436标台),公交线路174条。到2007年底,中心城区公交营运车辆增加到 5821 标台(市公交集团 4963 标台),公交线路增加到175条(较上年新开行12条,调整优化取消11条)。增加车辆和调整线路,提高了公交运力,日载客量由2006年的244.7 万人次增加到2007年的291.6万人次,上升19%。

2、推行IC卡票制改革,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

市公交集团公司推出IC卡并相继采取一系列优惠措施后, IC卡发行量快速增长。2006年底为93万张,2007年底增至143万张,2008年7月达到202万张,逐年增加至现在的300万张。IC卡票制改革吸引了大量群众乘坐公交车,公交出行分担率有较大提高。

3、试行公交专用道,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交管部门在一环路、蜀都大道划定了两条公交专用道,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投入运行。据初步测定,车速由原来的12公里/小时提高到15~20公里/小时,部分路段可达30公里/小时,公交车运行时间节约20%以上,快捷性得到初步体现。

上述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民出行难局面,车速过慢、乘车拥挤、舒适度低等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2007年底,中心城区市民公交出行分担率由2006年的14.7%提高到23.22%。

三、对我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启示

(一)坚定信心,确定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

要促进城市交通的良性发展,首先要解决城市交通的发展模式。因此,要坚定不移地选择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建设以公

出租车公交车考察学习报告

共交通为主导的多元化城市交通系统,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城市交通结构应以公共交通为主体,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快线公交为主体、支线公交为支撑、出租汽车为补充”,合理匹配、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同时,对小汽车采取不限制购买,但限制使用的办法,出台一些调控政策,在不同的区域特别是中心城区控制小汽车使用。对电动自行车的限制措施也应该继续加强。

(二)加快线网优化建设,根据线网需求合理配置车辆

要加快实施公交线网优化,逐步形成公交快线网和干线网,并在此基础上搭建公交支线网,形成主干线路、干线线路、支线线路相互配合,层次分明,换乘高效、便利,具备较强出行吸引力的中心城区公交线网。线网优化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尽量减少公交线路重复;降低非直线系数;中心城区公交线路换乘系数原则上不超过1.4,主干线路、干线线路、支线线路各层次间建立方便、快捷的换乘场(站);凡是具备条件的中、小街道,原则上都应该开行支线公交;新增或延伸线路,向新建的大型住宅区、商业中心区、高等院校、工业园区等延伸,扩大公交线路覆盖率。

同时,为适应线网优化的需求,建议增购高性能大容量公交车和小型公交车,使车辆结构尽快形成合理的比例,在适应城市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和干线、支线公交对车辆不同需求的同时,提高公交舒适度,以吸引更多的人乘坐公交车。

(三)综合开发利用,加快公交场站建设

公交场站是线网优化的重要基础,要加大公交场站的规划力度和规划执行力度。在土地资源紧缺的主城区,旧城改造要规划地下公交场站,要求开发商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以有效地解决首末站严重短缺的问题。公交场站的深度开发要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鼓励公交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公交场站建设。对于新开发区域,公交场站的配建必须纳入新建小区的强制性条件。只要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小区,必须配建相应规模的公交场站。场站建设要实行综合配套建设,要对整个区域综合开发和立体开发,进行统一管理。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议相关部门选择一个场站建设作为试点,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样板和经验。

(四)推广公交专用道,建设快速公交系统

公交运营速度是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的核心问题。要下决心在具备条件的交通干线上实行公交专用道,建设快速公交系统,使公交出行较私人交通出行更具优势,从而吸引更多的人选择公交出行,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应该遵从“专用、快速、大容量和线网整合”四条原则。加快配置先进科技设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调度管理公交系统,也是建设快速公交系统中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

(五)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监管

加强监管,提升公交企业服务水平。建议今年内重点研究解决市民反映突出的运营时间问题。应根据市民需要,对线路的收发车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篇三:关于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的调研报告

出租汽车是城市客运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出行所使用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出租汽车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城市客运交通秩序的稳定,乘客、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城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大事,为此,加强出租汽车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秩序,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应当引起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面就本人对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状况的调查浅谈一些想法。 一、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个月,结合出租汽车管理立法工作,本人会同市交通局法规处和出租汽车管理处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召开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座谈会,深入出租汽车企业了解情况,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协调,特别是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在哈报上登载,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府推进“阳光立法”、民主立法给予高度的评价。通过调查了解,我市市区现有出租汽车1.2万辆,其中约1万辆由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经营,约20xx辆由个体经营者经营。以上出租汽车是这些年来通过有偿出让的方式分批取得的经营权,由市交通局代表政府与经营者签订的出让协议,出让期限一般为9年。关于对出租汽车的管理,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及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市交通局为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由其下属的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为了促进出租汽车的发展和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管理,市政府于1994年制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出租汽车市场发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xx年制发了《**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20xx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对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管理,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市出租汽车市场的形势不容乐观,积累了很深的矛盾和问题,半年来出现多次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集体进京上访事件,双方因经营权纠纷问题官司已经打到了法院。经过认真研究,发现我市当前出租汽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权管理混乱。经营权本是政府通过一定程序授予经营者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一项权力,是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凭证,但是,却被一些不法经营企业当作谋取非法利益的一种工具。这些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从市交通局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以后,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或者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高额承包费等方式,将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转嫁给出租汽车驾驶员,纷纷签订了不合理的买断、承包协议,宣称9年后车辆和经营权归个人。可是真的到了9年以后又反悔不兑现,惹得出租汽车驾驶员非常气愤,四处上访或者到法院打官司。按照《**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必须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凡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可是,直到现在市交通局并没有按照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核发许可证,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不合理转让和承包协议也没有及时加以制止,使问题越来越严重,造成了目前难以收拾的局面。 (二)欺行霸市现象严重。由于目前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很不景气,供大于求,一些出租汽车驾驶员为了获得更大的经营收入,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如:有的将一些停车场霸占,不准其他出租汽车进入或者停靠;有的搞小团体围堵其他出租汽车,不让拉客;有的大打出手,致使一些守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法正常从事经营活动;还有的宾馆、饭店等对外服务的单位,将门前设置的不得收费的停车场变相向外出租,私下与一些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驾驶员签订所谓共建协议,收取一定的费用后仅对部分出租汽车开放,对此,不但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满腹怨言,而且乘客也是意见纷纷。 (三)黑车经营现象严重。据许多出租汽车驾驶员反映,目前我市黑出租汽车大约接近一千辆,特别是平房区更是猖獗。虽然这些年有关部门也在不断地打击,但是时好时坏,效果不明显,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由于黑车的大量存在,扰乱了出租汽车经营市场的正常经营秩

序,严重侵害了依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坑害乘客的现象严重。据许多乘客反映,我市出租汽车经常发生拒载情况,特别在下雪天和节假日最为严重。**火车站是拒载的重灾区,近道的根本不拉。有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载客后有意绕道,特别是对待外地乘客情况严重。还有的不打计价器漫天向乘客要价,在从机场到市区的路段上经常发生此类现象,管理部门和机构经常接到乘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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