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培训心得体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5  分类: 培训心得体会 手机版

篇一:学习慈善法策划书

光明公益联合会学习组织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并决定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的发布,必将对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弘扬慈善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起到法律引领作用。

二、活动主题

组织协会志愿者学习《慈善法》,探讨武都慈善事业发展前景

三、活动目的和意义

慈善法系统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了遵循,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引领,为做好慈善工作提供了保障。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传播慈善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完善慈善领域各项政策和制度,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有利于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加入到行善行列,充分挖掘慈善事业发展潜力;有利于广泛汇聚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效对接,发挥慈善事业在改善民生特别是扶贫济困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强化监管,有效解决慈善领域出现的问题,形成健康有序的慈善生态。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在

慈善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发挥主管部门应有作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四、主持:

浩利禄、王琛

五、活动参加单位

陇南光明公益联合会

六、活动地点

陇南光明公益联合会办公室

七、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全面把握宣传贯彻慈善法

3.学习期间必须服从安排,认真学习。

陇南光明公益联合

2016年8月28日

篇二:慈善法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思考与建议

自2008 年以来,共有800 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 件,经过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草案) 》( 以下简称“《草案》”) 于2015 年10 月31 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目前,慈善法草案二审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社会各界对草案争议较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 个人是否可以通过网络公开募捐

一审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一律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网络募捐”,这曾一度引起巨大的争议,被广泛解读为“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募捐”。新的修改稿对于以上这条进行了修改,表述更为严谨,具体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慈善的最显著的特征或许就是它的公益性,即公共性和利益性,前者强调慈善必须是针对公众群体而非个人,后者则强调慈善活动必须对公众产生积极、可辨识的利益。换言之,《慈善法》并不调整“私人慈善”,而是对被称为“公共慈善”,显然个人自救和个人为特定对象进行的募款行为,并不属于草案规定的法律意义上的公共慈善,慈

善法并非否定这一自救或者救人的渠道,而是赋予了个人通过慈善组织进行自救或者救助他人的权利。但为了避免利用网络诈捐、骗捐,妥当的做法应该是:不要让捐赠的善款流入难以求证、不易监管的个人账户,而要进入相关的专业公益组织,进入规范化的管理体系通过公平公正、透明规范运行,去塑造社会信任,成为值得信任的互助媒介。同时,推进个体募捐向专业组织募捐、管理的规范化发展,对“慈善诈骗”者严惩不贷,这样对于受助人和捐赠人都是一种保护。

2. 慈善组织发布募捐信息的平台是否应有限制

对于互联网募捐,一审稿采用了“分级制”,限定了互联网募捐的平台,规定:“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网站开展募捐。在设区的市和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建立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募捐。” 二审稿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当标明其登记机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修改稿取消了一审稿和二审稿中,在设区的市和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其登记部门建立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开展募捐的规定,但规定仍然需要在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就是需要民政部门指定哪些慈善信息平台是被允许的,同时,修改稿依然延续了按照慈善组织登记地行政层级,省级以上或省级以下的管理模式,规定省级以上的慈善组织通过网络募捐的权利从一审稿的“可以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网站开展募捐”,到修改稿的“可以在其网站发

布募捐信息”。

对慈善组织发布募捐信息的平台加以限制性规定,简单要求慈善组织必须在官方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上发布募捐信息,无疑会对那些发展迅速、有活力、正在有效发挥积极作用的民间慈善募捐平台产生致命影响,不利于整个慈善事业的发展,有违慈善本意。修改稿中“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并未明确具体指向,缺乏可操作性。如果允许民间慈善信息平台准入,更应明确规定准入机制和资质要求。

3. 税收优惠的范围不明确 一审草案对慈善税收优惠规定得过于原则,草案二审稿增加了两项规定,一是国家对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二是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至于“特殊的税收优惠”涵盖哪些,还需要税收法律作出进一步明确。 在实践中慈善组织的慈善服务、经营行为、投资行为缺乏必要税收优惠规范。慈善组织接受的捐赠收入可认定为免税收入,其中应包括股权、不动产。但受赠股权的转让收益及股息分红是否属于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收入进而享受免税待遇,则缺乏必要规范。实践中往往对慈善组织在股权、债券等的投资活动予以征税。这些问题的都需要待细则出台和财政、税收等有关部门的配合。

篇三:2016全国两会深入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2016全国两会深入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5日在京召开,决定建议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审议慈善法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前,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召开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主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俞正声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国政协明年的工作重点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决定》草案将提请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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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备受关注的新预算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更是按照新预算法编制的政府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的第一年。

修改后的新预算法篇幅扩大一倍,多达82处的修改几乎让旧法案'焕然一新',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编制的2015年政府预算草案较往年有很多新变化,如报告了全口径预算收支情况、增加了对支出和政策分析的内容、不回避债务风险、转移支付、财经纪律松弛等昔日敏感问题,应该说在推进依法理财上迈出新的一步。

财政是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基础。各级政府严格依法理财,既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在依法理财上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现象。比如,部分政府收入游离于预算体系之外,金额巨大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期处于隐蔽状态局部存风险隐患,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引发'跑部钱进',各部门预算的透明度不够等。

更有甚者,破坏和违背财政纪律,出现截留、挪用、占用或拖欠财政资金,随意减免税、超收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6全国两会深入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016全国两会深入学习心得体会范文。这既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符,也与依法治国相悖。

新预算法最大的变化是对立法宗旨的修改,把'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写入立法宗旨,其带来的根本性变化是使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变成了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政府从过去管理监督的主体转变为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这一变化对于今天如何看管好规模超过20万亿元的国家财政大盘子具有深远意义。新预算法补充了违反预算法的一系列法律惩戒条款,正是严肃财经纪律、用铁腕法律制度规范约束政府乱花钱的具体体现。

实践证明,一个科学合理的预算法,能更清晰地划定政府与市场边界,厘清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有助搭建良好的国家治理架构,有效地遏制腐败。换句话说,政府'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尽管依法理财不能一蹴而就,但法治化和科学化方向已经明确。在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的过程中,各级政府理应把'依法理财'和定向宏观经济调控、增收节支、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腐败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理财'与财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用法律铁腕看好'纳税人'的血汗钱。

学习两会心得体会

在2015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对今年政府主要工作提出4方面建议,民生问题所占篇幅长、着墨多。四个方面建议位于报告的第三部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占篇幅最长,约2000字。

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把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2016全国两会深入学习心得体会范文文章2016全国两会深入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出自

wk-78500000563494.html,此链接!。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中国将不再强调不惜一切代价实现经济增长,而是转而强调实现社会福利保障;这也体现了中国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重点。

报告还特别强调减少能源消耗,着重解决和减少中国面临的严重空气、土壤和水污染。"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

201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新起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今年的"两会"是承前启后的大会,新一届政府按照十八大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框架,制定了2015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路线图。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坚持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因此,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我们必须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联系自己工作实际,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愿所盼。把人民的信任与重托,转化为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增加党的活力、不断提升国家实力。

90多年来,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更好地造福人民。

一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二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三是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创、坚持、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这三件大事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不可逆转地结束了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悲惨命运,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复兴的历史进军。其政治影响和社会意义,在人类发展史上都是十分罕见。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正身处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矛盾凸显期。我党正面临着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党内存在着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的危险。

我们党的最大优势是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2016全国两会深入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书籍读后感(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慈善法培训心得体会)-名著读后感-小说读后感-教师读后感等-中小学生读后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肩负的重大历史任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这两项制度扎根中国大地,是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的重要内容。会议的召开和运作过程,同时也就是中国民主政治模式的实践过程。与此相关联的是,我们的治国理念和政治模式因为会议而得到更加广泛的理解和认可,这是一个很大的成就。作为国家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吸收学习老一辈革命党人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自愿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民群众做出奉献。

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新时代年轻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党注入新的活力与斗志,使人民发自内心拥护党的领导。希望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鼓励百姓、教育百姓、融入百姓,从而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增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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