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无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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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办世界无烟日检查通知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6  分类: 世界无烟日 手机版

篇一: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5月31日是第25个世界无烟日,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是“生命与烟草的对抗”。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控烟履约工作,按照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和控烟履约新形势,我县将继续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创建,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现将无烟日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和我县控烟工作新形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控烟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烟草危害的认识,倡导远离烟草、保障健康的良好风尚。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在广场、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进行展板展示、现场义诊、横幅宣传等方式,提高全社会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形成远离烟草、保障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掀起全民参与控烟新高潮。

(二)大力开展“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烟草危害图片展示活动。

为迎接第25个世界无烟日,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目标,继续巩固我县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成果,加大控烟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健康的认识,倡导远离烟草,保障健康的良好风尚,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各医疗卫生

单位和卫生局要于5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开展“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图形警示上烟包”烟草危害图片展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向医务人员以及患者和家属进行控烟宣传,并结合无烟日主题针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开展控烟健康讲座等。

二、工作要求

(一)县爱卫会结合“卫生城县”和“文明城县”创建,动员本辖区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活动。

(二)县卫生局和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周密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参与各项控烟宣传活动;要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通过摆放宣传展牌、宣传画、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和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关注控烟工作。

(三)县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执法活动。

(四)提高戒烟服务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控烟知识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向患者提供必要简短戒烟服务。有条件的医院开设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服务。推广使用12320全国公共热线戒烟咨询服务和4008885531全国专业戒烟热线服务。

(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控烟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提供“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烟草危害图片电子版。

卫生局及各医疗单位自行制作宣传展牌,在广场、社区、学校、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进行展示。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6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见附件)报送至县爱卫办附件: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

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日期:年月日

篇二:第25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旬爱卫办发(2012)7号

旬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

履约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单位爱卫办:

为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县控烟成果,根据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履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今年5月31日是第25个世界无烟日,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是“生命与烟草的对抗”。各单位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和口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吸烟与二手烟危害的正确认识,充分利用卫生部发布的烟草危害警示信息与图片,创造性地开展控烟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参与,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

二、努力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

各镇、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和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同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控烟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控烟

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商场创建活动,并做好申报工作。

三、巩固和提升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成果

县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控烟工作的认识,持续加大对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在巩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强对医务人员控烟知识培训,提高戒烟服务能力,向患者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积极营造戒烟支持环境。有条件的各级医疗机构都应开设戒烟门诊,公布戒烟咨询电话,完善戒烟门诊基本设施,提供专业戒烟服务。

四、认真组织开展世界无

爱卫办世界无烟日检查通知

烟日系列活动

1、5月31日由县健康教育所牵头,组织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在广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开展控烟知识宣传和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控烟。

2.各镇要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做好本单位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要积极号召、倡导下属二级单位或服务对象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4、县广电局、县电视台要积极开展世界无烟日活动报道,利用媒体资源积极开展控烟知识宣传。

请各镇、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于6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至县爱卫办和县健康教育所;全县情况由县健康教育所汇总后,于6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和市健康教育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送:市爱卫办,县双创办,县镇各医疗卫生单位,档(二)。

篇三: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

转发市卫生局等单位关于开展第25个

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012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5个“世界无烟日”,现将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25个世 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秘?2012?3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并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的纸质版、电子版报区社会事业局文卫体办,联系人:王晓霞,电话:5777121,电子邮箱:shsyj@163.com。

附件:1、转发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 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2、 25个无烟日通知.pdf

新站区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爱卫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12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5个“世界无烟日”,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秘?2012?33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并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的纸质版报市爱卫办,电子版报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联系人:李兵,电话:3652259,电子邮箱:hflibing@163.com。

附件:转发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doc

25个无烟日通知.pdf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卫生厅

卫妇社秘〔2012〕336号

转发卫生部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 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广德县卫生局,宿松县卫生局,厅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第25个“世界无烟日”,现将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动员。各市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主题, 以控烟履约为重点,以吸烟与二手烟危害为主要内容,以“蓝丝带”为宣传标识,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公众控烟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报省疾病预防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二、明确目标,巩固创建成果。各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努力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省卫生厅将开展全省医疗卫生系统无烟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各地要做好自查自评和迎检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果,随时迎接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第三次全国暗访评估。

三、扩大宣传,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各市卫生局、爱卫办要积极宣传和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80号部令)要求,结合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利用各种活动大力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控烟履约工作的认识,对吸烟和烟草烟雾危害人类健康的认识,对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倡导人们远离烟草烟雾,促进建立健康的生活

方式和卫生习惯,营造健康清新的社会环境。

四、强化培训,开展戒烟服务。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抓好医务人员的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向患者提供戒烟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开设戒烟门诊,提供专业戒烟服务。

联系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洪涛

联系电话(传真):0551-3674929

E-mail:ahjkjys@126.com

(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各市卫生局转发)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无烟日 活动通知

抄送:卫生部妇社司、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健

康教育中心、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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