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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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同管理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0  分类: 投资合同 手机版

篇一:投资管理合同范本

投资管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点:

××公司

××银行

甲方:××公司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资金受托管理业务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营业范围:

组织形式:

营业期限:

企业投资管理业务执照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为了贯彻企业投资管理所必须遵循的谨慎和分散风险的原则,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和专业化管理,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计划》和《××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此项投资管理业务。

双方同意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此项合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委托企业资产(以下简称“委托投资资产”)的管理、投资运作以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投资资产的安全,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

1.1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企业投资管理合同》(合同编号:)及其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该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

1.2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1.3 企业年金基金或受托财产:指××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所归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所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1.4 委托投资资产:指××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已委托投资管理人投资的资产。

1.5 受托财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的缴费支付待遇。

1.6 委托投资资产托管专户:指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以××企业年金基

金的名义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银行存款托管专用账户,用于委托投资资产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 双方声明与承诺

2.1 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2.1.1 甲方声明委托投资资产为甲方合法管理的资产,保证委托投资资产的来源及用途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保证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妨碍乙方对该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2.1.2 甲方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乙方进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而且该项委托不会成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质疑。

2.1.3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2.1.4 甲方承诺其用于指示和通知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均为合法有效。

2.2 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3.2.4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投资管理费;

3.2.5 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3.2.6 承担委托投资资产投资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委托投资资产行使投资管理权;

4.1.2 对托管人托管本项委托投资资产的业务进行监督;

4.1.3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收取投资管理费;

4.1.4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乙方的义务:

4.2.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投资资产;

4.2.2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方式管理和运

作委托投资资产;

4.2.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和监察稽核制度;

4.2.4 在进行委托投资资产投资过程中不利用委托投资资产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不委托第三方运作委托投资资产;

4.2.5 接受甲方和甲方指定托管人的监督;

4.2.6 复核托管人提交的财务报告,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投资管理报告;

4.2.7 完整保存委托投资资产会计账册和记录15年以上;

4.2.8 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委托投资合同的规定,履行提交报告的义务;

4.2.9 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第五章 委托投资资产

5.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初始委托投资资产足额划拨至托管人的托管账户,

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过甲方和乙方。

5.2 甲方在合同期内,将追加的委托投资资产划拨至托管人的委托投

资资产托管账户并通知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应于收到委托投资资产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

5.3 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需要减少委托投资资产,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抄送托管人。甲方通知托管人将相应资金从委托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至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托管人应当划拨资金当日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甲方提前通知的时间规定如下:

5.3.1 减少金额在个交易日;

5.3.2 减少金额在亿元的,应至少提前

5.3.3 减少金额在个交易日;

5.3.4 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资产变现损失。

第六章 投资政策及变更

6.1 投资政策。

乙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一的投资政策进行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管理。

6.2 投资政策的变更。

本合同所记载的投资政策(见附件一)在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予以变更,确定变更后

的投资政策将取代附件一。

第七章 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

7.1 投资经理的指定。

双方同意指定乙方有关人员为本项委托投资的投资经理(投资经理的资料见附件二)。

篇二:投资管理协议

投资管理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京字 第 号

甲方(投资人):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被投资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丙方(管理人):北京XX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SX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甲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以自有合法资金投资给

乙方所经营的项目使用,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获取收益。

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从事合法经营,有能力

承担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民事权利及义务。

丙方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依法取得(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投资合同管理)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服务业务的许可,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及专业人员,合法从事企业管理的服务业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上述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

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模式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确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投资。鉴于甲方为个人,缺少监

督管理投资、规避风险的能力,甲乙双方同意选聘具有专业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服务的丙方作为上述投资使用、监管、回收的管理人,且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向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1、投资金额:人民币:万 仟元整(¥元)。

2、投资模式:?债权投资 ?股权投资

3、投资及退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际交付日与本协议约定的起始日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4、投资支付:

(1)支付条件:

a.债权投资条件下,乙方按照丙方管理服务要求向甲方提供抵押或其他担保形式;或经甲方同意,乙方向丙方提供抵押或其他担保形式。

b.股权投资条件下,乙方经股东会同意的增资或股权转让文件已按工商管理机关的要求备齐,即将赴工商局办理增资或股权转让手续时。

(2)乙方指定账号:

5、投资项目: 注:在股权投资条件下,乙方对该项目测算的预期收益,不代表对甲方投资将取得固定收益的承诺,实际收益水平将依项目实际经营状况进行财务核算确定,有可能高于或低于预期收益率。

第二条 管理服务费标准和支付

1、管理服务费标准:

2、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对管理服务费的支付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款项系合法所得。

2.按照本协议约定及丙方的管理服务要求向乙方支付投资。

3.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预期投资收益。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投资款,不得挪作他用或从事违法活动。

2.按照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投资及预期收益。

3.同意接受丙方对投资款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丙方进行资信调查及管理,并提供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

5.按照丙方要求对甲方提供抵押担保或保证等其他担保形式;或经甲方同意,对丙方提供抵押担保或保证等其他担保形式。

第五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甲乙双方投资协议的履行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对乙方使用资金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催收,同时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监控。

2.丙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交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查核,并有权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3.甲、乙双方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往来,必须由丙方监督执行。

4、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收取管理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原则上不得提前收回投资款,如需提前收回投资款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征得丙方同意后,甲方须返还之前投资所得的所有收益作为违约赔偿金。甲方只能收取投资款已投资期限的同期银行活期利息作为回报。

2.乙方提前返还投资款的,除按实际用款期间支付预期收益外,且乙方已支付给丙方的管理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的居住地或住所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资产情况、负债情况等发生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以书面通知丙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丙方各支付投资款总额5%的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及其所属的公司、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变更等事由,必须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丙方有权直接通知甲方解除该协议、并建议甲方提前收回全部投资,同时乙方需向丙方支付投资款总额30%的违约金。

5.乙方须服从丙方对该经营事项的管理与风险监控,如乙方不予配合则视为违约,丙方有权建议甲方解除投资协议,撤回资金。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丙方已收取的管理费用不予退还。

6.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及丙方管理服务规定的其他情况,则甲方可以经与丙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及有关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若乙方未按照约定返还甲方的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可就其投资债权或股权,与丙方达成债权转让或股权转让方案。丙方受让甲方债权或股权后,有权直接通知乙方向丙方偿付该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承担丙方为实现该投资本金及预期收益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

第七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提前收回投资,或接丙方通知后解除本协议并提前收回投资及相应收益:

1.乙方向丙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

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之用途使用该款项。

3.乙方拒绝丙方对该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乙方连续两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返还甲方投资及预期收益,或累计____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投资及预期收益。

5.乙方未如实向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6.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向第三人借款或提供担保的。

7.乙方发生其他事件足以影响其对投资本金及收益偿付能力的。

免责条款:乙方发生协议解除事项,丙方书面通知要求甲方解除协议,甲方拒绝或在两日内未答复丙方时,甲方无权要求丙方承担投资管理责任。丙方承担投资管理责任,以丧失投资管理服务费用为限。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以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证书,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管辖的除外。

第九条 其他

1.甲、乙、丙方所签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确认书、委托书、声明书、担保协议等投资管理服务流程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署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字):

丙方(签章):

签署日期: 201 年____月_____日乙方(签字、盖章)

篇三:投资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和减少合同纠纷及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公司、公司子公司及驻外办事机构对外签订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制度。

2.2 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之间,作为平等法律主体为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工程承分包合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等。

2.3 合同管理内容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审批、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等。

3 权责

3.1 总裁办

3.1.1 公司总裁办具体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有关人员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3.1.2 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

3.1.3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

3.1.4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

3.1.5 审查批准合同;

3.1.6 负责建立合同编号归档制度;

3.1.7 代表公司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3.2 法务经理

3.2.1 参与合同谈判,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

3.2.2 依法审查合同,防止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3.2.3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3.2.4 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总裁办汇报;

3.2.5 与外聘律师沟通,协助总裁办处理合同纠纷。

3.3 合同承办人

3.3.1 代表公司洽谈、订立、变更和解除合同;

3.3.2 提请有关方面审查其经办的合同;

3.3.3 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

3.3.4 及时向总裁办和法务经理汇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直接向董事长汇报;

3.3.5 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3.3.6 保管好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送法务经理交总裁办归档。

4 合同订立

4.1合同订立原则

公司各部门及人员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应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竞争、择优签约”的原则,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4.2合同签署制度

4.2.1合同签署实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签署制。

董事长负责签署重大项目合同,执行董事负责签署一般项目合同,

4.2.2 签订下列合同,视为重大项目合同:

1)订立价款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合同;

2)投资、联营合作合同;

3)涉外合同;

4.3 合同形式

4.3.1 订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3.2 对于经常使用的某类合同,由法务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合同范本,经董事长核准后使用。

4.3.3 合同范本具体内容由合同承办人负责。未制定合同范本的合同,由合同承办人拟定。

4.4 合同主体

4.4.1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变更及解除合同。

4.4.2 订立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签订合同要求对方当事方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特定资质或特殊条件的,合同承办人应与符合条件的对方当事人洽谈。

4.4.2 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资格、代理身份、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

4.5 合同内容

4.5.1 订立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4.5.2 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述要规范、准确、无歧义。

4.5.3 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不得在合同中同时既约定仲裁机构又约定法院管辖。

4.5.4 签订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形式的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4.5.5 签订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公证等程序的合同,应当依法办理此类手续。

4.5.6 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加盖公司公章,由合同双方分别保管。

5 合同的审查批准

5.1 合同审批流程

5.2 合同审查批准的原则

合同的审查批准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可行性、审慎原则。

5.3 合同审核表

法务经理负责制订《合同审核表》,经董事长核准后使用。

5.4 审核内容

5.4.1 合同承办人拟定合同,填写《合同审核表》,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查。

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审核表》上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以及缔结该合同的原因与选择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理由等合同概要进行必要的说明。

5.4.2 部门负责人审查合同应从合同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审查。

5.4.3 合同承办人根据部门负责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合同后,将合同文本与《合同审核表》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应就合同标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能力、付款条件、税费等进行审查。

5.4.4 合同承办人根据财务部的审查意见修改合同后,将合同文本与《合同审核表》送交法务经理审查。法务经理主要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审查主体资格

a对公司法人必须审查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或对方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对方当事人除外)。

b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事

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c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a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b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c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a名片;

b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c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d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e其他可作参考的资料。

6)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7)审查合同用语是否规范,前后文是否一致,用语是否准确、有无歧义等。

合同承办人须负责提供审查上述内容所需要的材料。

5.4.5 合同承办人根据法务经理的审核意见修改合同后,将合同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应就合同的整体进行考察,对合同的必要性、可行性、有无替代性等做出审查。

5.4.6 合同承办人根据分管领导意见修改合同后,将合同提交总经理审核。

属于总经理签署的合同,总经理审核后直接签署交合同承办人。

属于董事长签署的合同,总经理审查后交合同承办人送董事长签署。

5.5 盖章

5.5.1 合同签署后,由合同承办人送法务经理交总裁办申请加盖公章。

5.5.2 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公司公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6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6.1 合同的履行

6.1.1 合同承办人及合同执行部门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

合同承办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及时向总裁办汇报情况。

6.1.2 合同中约定验收后付款的,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的标的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验收合格的,合同承办人应在验收后填写《验收报告》,写明验收情况,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作为付款的依据。

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由总裁办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6.1.4 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应作为履约的证据留存。

6.1.5 法务经理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向总裁办报告。

6.1.6 财务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3)需验收付款,但未附有《验收报告》或《验收报告》显示验收不合格的。

4)其他不符合付款条件的情形。

6.1.7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并及时通知法务经理。

6.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6.2.1 公司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或具体执行人员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告知法务经理,由法务经理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6.2.2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难以履行合同,合同承办人应及时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6.2.3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承办人应从维护公司利益出发,从严控制。

6.2.4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均应依法明确对方的相应责任。

6.2.5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及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司公章。

6.2.6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7 纠纷解决

7.1 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以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为基本原则。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或诉讼。

7.2 纠纷解决负责人

合同承办人具体负责对纠纷的处理,直至纠纷处理终结为止。法务经理协助合同承办人处理法律纠纷。

7.3 合同纠纷处理情况需及时向总裁办汇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