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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市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4  分类: 新闻报道 手机版

篇一: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

中共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委员会文件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减少会议和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坚持把新闻镜头、版面和时段更多地用于报道基层干部群众的创新创业实践”的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要求,经与集团县(市)报所在地党委协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现就集团所属县(市)报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改进会议的新闻报道

1、县(市)党代会和人大、政协会议(两会),由当地县(市)报进行准确、及时、充分的报道。报道要突出反映基层代表、委员的声音,反映基层建议和群众要求。

2、县(市)委全体(扩大)会议,由当地县(市)报作一次性报道,文字稿不超过1 000字。

3、县(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市)政府全体会议、县(市)纪委全会(含纪委扩大会议),需要报道的,由当地县(市)报作一次性报道,文字稿对开报不超过800字、四开报不超过600字。县(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的例会, 由县(市)报按照会议安排和新闻价值进行报道。一次性报道,对开报和四开报分别不超过600字和400字;分次报道,字数相应减少。县(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县(市)委专题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市)长办公会议、政府专题会议、政协主席会议,一般不作报道。确有重要新闻价值的,由各报自主决定报道。

4、县(市)委和政府召开的全县(市)重要工作会议,由县(市)报作一次性报道,对开报和四开报文字稿分别不超过800字和600字。

5、县(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一般不作报道。

6、县(市)领导一般不发表署名文章。

7、县(市)直属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作报道。确有重要新闻价值的, 由县(市)报自主决定作报道,对开报和四开报文字稿分别不超过500字和400字。县(市)纪委召开的专题会议,如纠风、办案等会议,按部门会议标准报道。上述会议提倡不报会议,改为采写从会议上获悉新闻形式处理。

8、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全县(市)代表大会(指5年一次的换届大会),县(市)报作一次性报道,选举结果可单独报道一条消息。对开报和四开报文字稿分别不超过500字和400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届中例会,参照第7条执行,以简讯形式报道一次。

二、关于改进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

9、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到基层考察调研和出席重要活动,由县(市)报作一次性报道,对开报和四开报文字稿分别不超过700字和500字。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到基层考察,报社可派记者随行采访,其他领导到基层考察,报社一般不派记者采访。原则上不对随行和陪同的领导同志列名报道。

10、县(市)委副书记、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政协主席到基层考察调研和出席重要活动,由县(市)报作一次性报道,对开报和四开报文字稿分别不超过500字和400字(如出席部门会议,文字相应减少)。其他县(市)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和出席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有新闻价值的,可由报社自主决定,从新闻的角度采编消息。

11、县(市)领导同志根据统一安排,在一段时间内分头下基层检查、慰问等,县(市)报不作单独报道,发一次综合消息,对开报和四开报文字稿分别不超过700字和500字。

12、县(市)领导同志题词、作序、发贺信,参观展览、观看演出和参加其他文体活动,以及出席部门和地方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和纪念会、研讨会等活动,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 由县(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通知县(市)报,发简短消息。

13、县(市)领导同志的重要外事活动,由县(市)报以简讯形式作一次性报道; 同日会见多位外宾,或多位领导同志分别会见同一外宾,发一条综合消息。

三、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采编要求

14、除县(市)委、政府举行的全局性重要会议外,县(市)报不应把县(市)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标准。 ’

15、县(市)报第一版每天刊发县(市)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和活动消息,不超过2条。若当日重要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过于集中,可视情况在次日安排报道,或安排在其他版面报道。

16、对县(市)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要努力提高质量,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到基层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要努力提高报道时效,可由报社自行审定的稿件,尽量由报社自主报道。

17、各县(市)报要注重地方媒体的贴近性,在处理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时,不应在报道规格上与省委机关报简单比照,应该更多地报道基层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多反映群众的要求与呼声,多为人民群众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健康有益的新闻信息。

18、集团传媒研究中心应按照本规定的精神,对县(市)报的版面与相关报道进行审读,并就贯彻情况定期向集团党委和集团编委会作出汇报。

中共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委员会

2007年11月24日

篇二:规范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

关于会议和领导活动报道的规定

(讨论稿)

按照“党报晚报兼容”办报思路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报道方式,让要闻版腾出更多的版面加强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关注民生、反映民情、服务基层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增强可读性、贴近性,特制订本规定。

一、报道范围

1、每年一度的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报纸要闻版作全面报道,并根据会议要求,开设专版、专题深入广泛进行宣传报道。

2、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会、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协常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作重点报道。

3、本市举行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重要节日和纪念日集会等,可作重点报道。

4、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召开的年度代表大会,作一次性报道。

5、上级召开的各类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出席的,作一次性简要报道;其他情况一般不派记者、不作报道。

6、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分管领导出席的工作例会、各部门会议、其它工作性会议和事务性活动,一般情况下可

派记者但不作会议或活动报道,鼓励记者挖掘有价值的新闻做好相关报道。

7、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或出席重要活动,作一次性报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下基层考察调研或出席活动,可发短消息;其他市级领导下基层调研或出席活动,一般不派记者、不作报道。

8、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统一安排的市领导集体参加的活动,如节日走访、慰问等,作综合报道。

9、国家、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和枣庄市主要领导来滕视察指导工作以及其他各类考察、交流活动,凡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陪同的,可作报道;国家、省副厅级以下领导和枣庄市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兄弟县市区领导来滕考察指导工作,非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陪同的,可发简讯。

10、国家、省相关部门和枣庄市在本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凡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可作报道;四大班子副职出席的,可发简讯。

11、鼓励各镇、街道、部门,对涉及本镇街道、本部门的动态性新闻,自行采写稿件加盖公章后投稿。

12、在会议和领导活动报道中,本市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可写出职务、姓名,其余副处级及以下领导一律不在稿件中提名。国家和省正处级以上领导可写出

职务、姓名;枣庄市级四大班子副职以上领导可写出职务、姓名;其余一律不在稿件中提名。

二、报道篇幅

1、全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开幕消息,1000字左右;闭幕消息,800字左右;相关评论,1000字左右;开幕、闭幕照片各1幅。其他稿件篇幅视具体情况而定。

2、市委全会、市纪委全会、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协常委会议,800字左右。

3、本市举行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重要节日和纪念日集会,消息800字左右;如配发评论,800字左右;如配发照片,1幅。

4、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召开的代表大会,600字左右。

5、上级召开的各类电视电话会议,600字左右。

6、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或出席重要活动,800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下基层考察调研或出席活动,400字左右。

8、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统一安排的市领导集体参加的走访、慰问等活动,800字(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市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左右。

9、国家、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和枣庄市主要领导来滕视察、考察工作,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陪同的,一般不超过600字;特别重要的,视具体情况而定。非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陪同的,可发简讯。

10、国家、省、枣庄市在本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一般不超过600字;特别重要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四大班子副职出席的,可发简讯。

11、各镇街、部门投稿的动态性新闻,一般不超过600字。

二、版面原则

1、参照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的做法,涉及市委书记、市长的报道,在一版重要位置刊发;涉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的报道,在二版重要位置刊出;涉及其他领导的报道,均放在二版刊出。

2、一版会议和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每日应控制在2条之内;若遇2条以上,则转到二版刊出。

篇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省政府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3〕44号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进一步改进省政府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

新闻报道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改进省政府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执行。

— 1 —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 2 —

关于进一步改进省政府会议和领导

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

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精神和省委的有关决定,结合省政府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总体要求。把进一步改进省政府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作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从工作需要出发、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精简务实的原则,更多地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吸引力、感染力,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

二、改进会议新闻报道。省政府召开的涉及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大局的会议,以及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可作公开报道的,要压缩和精简会议程序性内容,重点报道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省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需要报道的,由省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提倡各新闻媒体各展所长,以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等形式,采写各具特色、富有新闻价值、群众喜闻乐见的报道。

— 3 —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安排在我省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一般用新华社通稿;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并作经验介绍或重点发言的,由省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

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或行业工作会议,一般不作报道。需要报道的,由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新闻单位。

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省主要新闻媒体原则上不予报道。对其涉及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由省主要新闻媒体根据会议性质和新闻价值自主决定是否报道。

三、精简省政府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考察、出席重要活动,由省政府办公厅安排组织报道,原则上不对随行和陪同的省有关部门和地方领导同志列名报道。省政府其他领导参加省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调研考察活动,由省主要新闻媒体发简短的综合消息,也可只在当地媒体上报道。

省政府主要领导参加重要纪念、节庆、慰问走访活动,接待来我省考察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主要领导、兄弟省(市、区)党政代表团的活动,单发一条消息。省政府其他领导参加省政府统一组织的走访慰问等活动的,由省主要新闻媒体发简短的综合消息;参加其他活动的,一般在当地媒体上报道。

省政府领导的讲话,需要公开发表的,由省政府办公厅作出安排。省政府领导题词、作序、写贺信、发贺电,参观展览、观看比赛和演出,参加其他文艺活动,给部门和地方的批示,出席

— 4 —

部门和地方举办的工程奠基、剪彩、庆典、颁奖,首发式、首映式、揭幕、挂牌和接见、照相、联欢、探望、联谊会、研讨会等,一般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由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新闻单位。

省政府领导重要涉外活动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办理。一般性外事活动不予报道。

四、加强与省新闻单位的联系。进一步改进省政府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是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会议与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要求,压缩会议,精简活动,自觉支持新闻媒体工作,为改进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创造宽松的环境。

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与省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主动向他们通报工作,介绍情况,搞好服务。可由新闻单位自行审定的稿件,由新闻媒体自主报道,以提高报道时效。

主题词:行政事务 会议 活动 新闻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6月4日印发

共印1010份

— 5 —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