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文件学习心得体会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5  分类: 学习心得体会 手机版

篇一:学习11号文件体会

摒弃惧怕敢于担当——学习自治区11号文件

体会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11 号文件) 的热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是当前一个时期重要的工作和任务。

我们判断社会稳定形势,总体稳定不代表社会平稳、总体可控不代表不出事、总体向好不代表没有曲折,我们必须认识到稳定的基础仍然脆弱,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

总体讲, 我们的(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11号文件学习心得体会)各族党员领导干部面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活动这些大是大非问题是能够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 行动不动摇, 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但在实践中面对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却存在着“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现象和问题。

究其原因,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一种“怕”的心理,因为怕而不敢管、不愿管。“怕”是怕出事,怕担责。有的人因为怕得罪人,怕对己不利,该问的不问,该说的不说,发现问题消极对待,遇到矛盾绕道走;有的人因为“怕”,对待问题不从实际出发、大局出发,而是敷衍塞责;有的人因为“怕”,面对问题不是向上级汇报,而是千方百计回避,甚至掩盖问题得过且过。

怕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拖延、回避和掩盖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会使矛盾不断积累,发展到难以收拾的地步。我们越“怕”,宗教极端势力就越“牛”。 良好形象是树立起来的, 不是刻意打扮出来的。我们反恐越坚决,治理非法宗教活动越有效, 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越有力,打击宗教极端势力越果断,群众就越满意,社会就越团结,大局就越稳定。

解决“ 怕” 的问题, 关键是要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能躲, 不能拖,不能推,更不能捂。正视问题就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面对问题不躲不闪,迎难而上,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创造维稳工作新局面。如果对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就会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新问题变成老问题, 老问题变成老大难问题,容易解决的问题变成难以解决的问题。惟有正视问题,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消除发生问题的因素, 做到不出或少出问题。

应该说,正视问题,就是解决问题。

解决“怕”的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以改革精神研究和解决维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破除当太平官的思想,克服官僚主义,防止脱离群众;要克服形式主义,真抓实干;要克服主观主义,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对工作不能满足于布置、要求,还要检查是否落实,落实得怎么样,还存在什么样的困难与问题。研究解决问题,要见微知著,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发现苗头及早解决,把工作做在前头,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先行先试、知难而进。在全面贯彻落实11 号文件过程中,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都在不断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前进。艰辛中孕育着成功的希望, 挑战中蕴涵着胜利的曙光。旧的问题解决了, 还会有新的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解放思想, 敢于担当,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先行先试,勇于探索,遵纪守法敢于创新;打击暴恐势力活动,团结教育信教群众。要敢于尝试,长于行动,勤于学习,善于总结,经历越多的尝试,我们越接近成功。

事实告诉我们:“不敢管”是认识问题、利益问题;“不愿管”是态度问题、立场问题;“不会管”是水平问题、能力问题。有些人既担心自己管不了、管不住、管不好;也担心被管理者逃避管、不服管、报复管,这是存在的,但我们必须管得了、管得住还要管得好,打造一个“想管”、“敢管”、“能管”、“善管”的维稳防恐环境。

稳定压倒一切。我们既没有与稳定无关的部门和单位,也没有与稳定无关的人员和工作,既没有与稳定无关的人,也没有与稳定无关的事。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敢于担当, 恪尽职守、履职尽责。

我们有责任, 更有使命, 为了使命的完成,必须义无反顾地担当。

现在我们要一如既往地保持思想上的清醒、立场上的坚定、行动上的果断,去发现问题、正视问题并解决问题。摒弃惧怕,敢于担当。让暴恐分子失去所有精神避难所,重新咀嚼自己的渺小。让我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丢掉幻想,打赢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这一场人民战争。

篇二:学习自治区11号文件心得体会

学习自治区11号文件心得体会

在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三非”活动频繁、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加剧、暴恐犯罪多发的背景下,今年,自治区在长时间调研讨论的基础上,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新党办发〔2013〕11号,以下简称自治区11号文件)。自治区11号文件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为指针,按照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思想、观点和要求,正确把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整治“三非”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政策明确具体,措施务实管用,完全符合新疆、喀什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和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指明了方向。通过对自治区11号文件的学习,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1、要通过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坚决取缔地下经文班(点)、讲经堂、习武所,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要依法制裁,要严厉打击地下“塔里甫”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流散在社会上曾在私办经文班(点)学过经的人员,以及从国外学经回来的人员,要逐个登记审查,建立档案,严加监控,对其中的一般人员主要进行批评教育,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严禁宗教干预行政事务和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文化娱乐等社会事务。严禁宗教活动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绝不允许宗教教职人员及其他任何人在宗教活动场所或在其它地方宣传“圣战”史,散布破坏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坚决反对挑起教派之争。警惕别有用心的人挑起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之间的矛盾,以及在同一教派内部挑起一部分人与另一部分人之间的冲突,达到争夺教权、争夺信教群众的目的。认真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朝觐人员的规模,对以探亲为由进行朝觐的人员,要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对朝觐人员的教育,防止和控制敌对势力的策反、拉拢和思想渗透。坚决取缔私人擅自印刷、出版、销售任何形式的宗教宣传品。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2、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是履行正常宗教活动的地

方,不得搞违法、破坏活动。当前的任务是要对我区现有的宗教场所进行一次普遍的等记,建立档案,并对一些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整顿。凡在宗教活动场所主持仪式和讲经的,都必须是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爱国宗教人士。对态度暧昧甚至坚持民族分裂主义立场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应及时稳妥地调整撤换,使宗教活动场所的领导权真正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

3、为了有效地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首先必须划清正常的宗教活动与非法的宗教活动的界限,党和政府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了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所为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信教群众按照各教的教义、教规和习惯,在宗教活动场所及在自己家里进行的拜佛、诵经、烧香、礼拜、祈祷、讲经、讲道、弥撒、受洗、封斋、终傅、追思、以及过宗教节日等活动。这些活动都应由各宗教的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自己来办理,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允许任何人加以干涉。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党在宗教问题上的基本政策,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全面正确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一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必须理直气壮地保护正常的合法的宗教活动。只有真正保护了合法的宗教活动,保障了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地制止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决不能因为非法宗教活动猖獗,就对正常宗教活动也横加干涉、制止,这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

4、必须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当前,宗教方面的问题大量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又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交织在一起的情况。处理这类问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要把宗教问题与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区分开来。一方面要坚决地同分裂主义势力作斗争,对西方敌对势力和境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渗透、颠覆、分裂和破坏活动,要坚决抵制和打击;对利用宗教在境内建立反革命集团,公开进行分裂主义的宣传煽动,制造有组织的骚乱事件和武装暴乱事件等犯罪活动,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另一方面,又要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对于那些出于宗教感情等原因进行的一般性的违法行为,要立足于教育,切忌把他们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

在今天,国际敌对势力正在加紧利用宗教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

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更是肆无忌惮地通过大搞违法宗教活动达到分裂祖国和颠覆人民政权的目的,我们必须从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的高度去充分认识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严重危害及制止、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

篇三:党员学习自治区11号文件精神的心得体会

党员学习自治区11号文件精神的心得体会

根据县委组织统一的安排,我到县委党校学习了自治区11号文件精神专题报告和重要讲话等内容,通过思考有以下心得体会:

近期新疆连续发生多起严重恐怖案件。给新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案件发生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迅速反对,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了局面,维护了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这些严重那件,充分暴恐分子及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面目,也再次证明了境内外敌对势力乱战之心不死,千方百计挑起时间,制造动乱,手段凶残,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暴恐活动是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现象危害,我们与暴恐主义的斗争,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暴恐分子公然与人民为敌,故意破坏各民族大团结,严重破坏各族人民聚众的根本利益,心浪起全区各族人民的强力反对,他们的行径和暴恐必定要失败的。

人民生命高无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暴恐分子的暴行,是对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严重破坏,是对之明程序的严重热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暴恐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打击违法犯罪同暴恐活动作斗争,是法律于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光荣义务。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用法约束自己的言行。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使灾难,我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维护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好大局面,鉴定信心,团结一致,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共同防范和打击暴恐分子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疆,共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