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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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同专用条款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5  分类: 招标合同 手机版

篇一:工程招标文件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会议纪要及协议;(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招标图纸(包括设计补充及变更);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另行商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全套施工图陆套(含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贰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或移作它用,并注意保密。若因承包人对图纸及其他资料保管不当、遗失、转借他人、复制等原因造成泄密后果,发包人对此保留终生追究的权利。承包人为此应承担

实际损害赔偿责任,若损失难以计算,则承包人向发包人公司按合同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①、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进行控制。②、对本工程合同、工程资料进行管理;③、对安全进行监督;④、协调好各种关系。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签证;(2)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3)开工令、竣工令、复工令;(4)工期顺延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权: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工程造价的签证认可。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权: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熟悉施工投标组织设计,应参与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全面施工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处理、协调本工程验收前的一切事宜。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能够调动承包人的足够资源,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现场有足够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现场经验,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现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承包人投标前承诺的人选。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驻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且实行施工压证,每周现场工作5天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非经发包人同意,每缺席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天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天,加倍承担违约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考核要求时,发包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在3天内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承担每更换一次5万元的违约金,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行为、作业、管理等违反合同要求时,承包人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外,同时有权处以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对承包人经济处罚在例会中予以通报,并纳入工程决算。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50米内(由承包人统一挂表,并向有关部门缴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承包人按规定自行办理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保护生产等相关手续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管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由发包人确定合理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或准备不充分,造成技术交底未完成,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责任后不影响正常开工日期。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______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双方另行约定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环保、环卫、市容、交通等的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自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开工前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5天提交材料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及其用款计划等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盗防抢、秩序、工程保护、用电(含过境电缆)、用水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等作出具体安排。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综合考虑计入报价。如果发生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根据发包方需求提供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包人按规定自行办理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招标合同专用条款)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未竣工验收前工程全部成品、半成品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有损坏、遗失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并做到:① 设置、维修和管理自有临时排污系统;② 每天保持施工辖区的畅通与清洁;③ 收集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内的垃圾,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向发包人交付工程时为止;④若因承包人现场清洁卫生工作不好,导致发生相关不利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新闻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的,承包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⑤交工

时应将其排污设施全部拆除并清理至发包人满意,承包人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要求与周边地区隔离,工程完成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办理临时设施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涉及环卫、治安、园区管理等手续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每周一报进度计划,工程例会由监理方主持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_收到正式书面文件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给予确定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_由于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若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按2000元/天扣罚乙方,并以合同总价的5%为限_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对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以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①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放线后,须经监理、发包人专业工程师复核后才能施工,严把工序报验关。

②如果下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是由上道工序引起的,承包人须承担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 ③现场钢筋成形场地必须硬化,避免钢筋污染,控制模板周转次数、套数,杜绝出现结构问题。

④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立即上报监理及发包人,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上报质检、行业监管部门,查明原因,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工期不得顺延,同时承包人须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直至清退出场。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必须加强对相关隐蔽设施的保护,承包人

篇二:招标代理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见通用第二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汉语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其它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龙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基本建设的相关规定等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⑴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抽筋。

⑵控制价编制。

⑶编制招标方案。

⑷招标申请报备。

⑸组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及备案。

⑹发布招标公告、发放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图纸。

⑺接受投标人报名。

⑻核验投标报名提交的资料。

⑼投标答疑。

⑽编制、发布投标答疑纪要。

⑾截标及投标文件封存。

⑿协助确定评委名单。

⒀编制开标方案。

⒁主持开评会议、负责开评标会的会务工作。

⒂协助确定中标单位。

⒃通知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

⒄撰写招标工作报告。

⒅协助签订合同。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签订合同时或根据项目特殊情况填写。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1、委托人应及时审核招标文件及资料;2、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把握,提出相关要求。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在报送有关文件、资料方面,协助受托人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易市场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沟通。

(6)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并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如在收费性报刊刊登公告的费用、招标用施工图及技术资料印刷费及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易市场和其它相关单位部门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等。

(7)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以与委托人商定的具体工作计划为准;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咨询,关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程序及合同条款的咨询;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文件印刷费用、招标代理人员差旅费、劳务费及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易市场和其它相关单位部门规定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等;

(4)准确、详细、完整地编写工程量清单;

(5)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依法确认招标方式,确认工程承包方式,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侯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对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依法进行审查。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受托人所有。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计取(含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文件、开标及其餐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税费等),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抽筋费用按国家规定取费标准50%计取。

8.2代理报酬的币种: 人民币 汇率:不适用

8.3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委托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并提交本项目代理备案资料后一月内支付70%,其余待确定误差率后一次性付清(如发生9.2第二条处罚情况,则直接从报酬中扣除)。

8.4报酬的支付时间:转帐以下账户,向委托人收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8.5当招标代理工作出现非受托人原因导致流标时:双方商定报酬。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支付报酬外,还应向受托人支付利息;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情况不同,双方协调后提出。

9.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无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

10、争议

10.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1、合同份数

11.1 双方约定本合同共4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2份,委托人正本1份、副本1份,受托人正本1份、副本1份。

12、补充条款:

12.1代理人提供一份工程量清单及其计算书一份,抽筋表一份,电子文本一份给委托人。

12.2中选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由于中选人原因造成工程项目遗漏或工程标底价与结算价比误差达到3%以上,按误差率的双倍扣减服务费;如中选人计算的代理服务费误差大于5%,除按上述处罚外,还将上报当地主管建设局通报。

如施工单位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发现中选人出具的招标文件中投标清单与施工图纸内容不相符,委托人将追究中选人的责任。

若施工开标时因施工图纸未审查通过,故未提供投标清单,待施工图纸审查通过后,需按委托人要求补该项目的清单。

12.3中选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发生非评委原因(包含招标文件中的失误)而引起的投标人投诉,每发生一次扣罚人民币5000元,从代理报酬中直接扣除。

12.4若因政策性调整,导致该项目取消、调整、面积的增减、业主变更等,中选单位不得索赔。

12.5中选单位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专业性不够、职业操守差,招标人有权取消中选单位剩余的招标代理工作。

12.6中选单位为非龙岩市新罗区的,必须在龙岩市新罗区中心城区内设置办事处。

篇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以下各专用条款与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互相参照解释,若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所抵触,应以专用条款解释为准。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1条。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本合同同时适用国家与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建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施工图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备,发包人无需提供并无需承担费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生产企业在技术监督局备案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的标准。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全套施工图肆套;其中叁套用于竣工图。(提供的图纸数量不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加晒图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在图纸提供后7天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足,以书面形式呈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发包人对其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所有图纸和工程文件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任意扩大接触和使用范围,不得泄露给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人员。发包人无需支付保密措施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泄密的,应承担损失赔偿等法律责任。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发包人与有关设计单位等的协调工作;进度、结算的审核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 顺延工期;

(2) 停复工指令;

(3) 追加合同价款和费用补偿;

(4) 施工图的修改;

(5) 对设计或合同规定的材料设备的换用;

(6) 发包人认为需要提前批准的其他事项。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职权: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部关系协调、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进度、质量、变更指令、签证、材料的认质认价等进行管理;根据工程进度确定月、季、年工程进度款,进行结算管理。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 项目经理

7.1: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7.4.1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如需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

它专业工程师,应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4.2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缺勤按10000元/天·人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发包人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按缺勤处理。项目经理每次请假时间不超过2天,一年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22天;随意离开工地,按10000元/天进行处罚。

7.4.3 项目经理不在工地现场期间,必须指定适合的项目经理代表履行其全部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7.4.4 项目经理不胜任本职工作,发包人和工程师可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只能更换一次,如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仍旧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工程师不称职,发包人和工程师也可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更换合格的人员。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满足施工需求。

(2)将施工所需的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电接至约定的施工现场第一箱变。

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承包人所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装表,按表计量,单价执行工程所在地同期相关规定,承包人自行负担,每月据实付费。

施工现场水未到位,各投标单位在施工现成自行考虑打井取水,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平整,且保证开通通道。施工现场临近华晨大道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书面提供。

(5)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开工前向有关部门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或临时用地及占道申报批准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三日内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发包人提出特殊保护措施,承包人应予以执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发包人指示或未按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除外)。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约定。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8.2.1 承包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和群众进行安抚,避免发生施工扰民及民扰事件,上述工作的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承担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工期亦不予以延长。

8.2.2 发包人将根据施工的需要分阶段将施工现场(不包括因施工需要而临时租用的场地)交付承包人。

8.2.3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地面下和地上的管线将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拆迁。

9.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① 图纸交底后三日内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至少每个月或按照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总进度计划的修订;

② 提交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提交第一个月详细工程进度计划,以后每月20日前提交下月详细工程进度计划;

③ 每月20日前申报月完成工作量进度款报表6份;

④ 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① 承包人应提供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及施工、交通、巡查等必要的照明、危险物的警示、围栏设施等,并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②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组织施工,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③ 因施工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规范组织施工,应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工程师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如拒绝整改,工程师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工程付款时扣除相关费用作为违约金。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无偿提供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相关费用都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包括已完工程在内所有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发生损坏时,承包人负责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因保护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提出特殊保护要求,承包人予以执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①、达到西咸新区及泾河新城文明工地的标准。按照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场必须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建筑垃圾的堆放清除、现场材料、设备的存放均应有序并明确标识;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②、承包人未按要求执行的,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工程师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及时整改,如拒绝整改,工程师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工程付款时扣除相关费用作为违约金。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