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巡视整改方案
【巡视工作整改方案】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方案》的部署要求,兴宁市委政法委作为一个牵头单位,根据加快推 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政法系统的工作职能,现制定如下 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围绕巡视工作中查 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兴宁的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实 效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作风、扎实工作,推动我市 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 , 全力当好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
二、 整改内容 围绕 《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 案》中的第三条“进一步关爱群众,改善民生促和谐”的第二项为主 要整改内容,即: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 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 抓优化社会环境 高打防管控水平, 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高打防管控水平, 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约访、 下访制度,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 约访、 下访制度,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确实维护稳定。完 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确实维护稳定。
,
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特别是强化
烟花爆竹和非 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 切实保障人民群 全监管 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 众生命财产安全。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 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坚持开展源头治理, 全面落实稳控措施;二是整治重点地区,全力打击刑事犯罪;三是构 建立体防控网络,严密社会治安管控;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增强 平安建设保障。
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联络员:石天泉 联系电话:13902784878 2、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平安镇(街)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 平安兴宁;以完善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维稳网 络和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
整改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联络员:刘裕平 联系电话:13826679692 3、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题结合、依靠群众”的 工作方针,把创建“六无”活动为主要载体,有效预防“法轮功”等 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整改责任单位:市“610”办 联络员:张远辉 联系电话:13802365787 4、全面掌握我市维稳工作情况,分析我市维稳工作形势,排查 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健全维稳研判制度,加大涉法涉诉案 件和重大矛盾纠纷个案的督办落实,确保我市社会平安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维稳办 联络员:汪建雄 联系电话:13536749067 5、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 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领 导包案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联络员:罗小忠 联系电话:13826696182 6、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切实做好人民调解、行政 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提高社会矛盾稳控化解的办法和措施;进一 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加快经济发 展方式转变,提高服务经济民生的能力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联络员:陈鹏基 联系电话:13560982268
7、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联络员:张淦清 联系电话:13719990888 四、整改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副书记罗颖安同志为组长, 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夏思光同志为副组长,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610”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 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 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法系统工委副书记 肖浩文同志兼任,刘超华同志兼任牵头整改单位联络员,联系电话 13902783239。
2、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整改期限为 12 个月,即 2010 年 6 月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 署阶段。2010 年 6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成立整改机构,研究整改方 案。二是落实阶段。2010 年 10 月 1 日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由政法 委领导组织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内容和目标,落实整改措施,抓好 整改工作。三是完善阶段。2011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对照整改 内容和目标,查缺补漏,及时完善,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是验收阶 段。2011 年 6 月 1 日至 30 日,迎接上级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政法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 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改任务如 期完成。对于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 任。中共兴宁市委政法委 2010 年 9 月 28 日
篇二:巡视组整改方案
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落实
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按照《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部署要求,兴宁市委政法委作为一个牵头单位,根据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政法系统的工作职能,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围绕巡视工作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兴宁的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改进作风、扎实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着力建设“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全力当好梅州绿色崛起主力军。
二、 整改内容
围绕《兴宁市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第三条“进一步关爱群众,改善民生促和谐”的第二项为主要整改内容,即:抓优化社会环境。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确实维护稳定。完
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提高打防管控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坚持开展源头治理,全面落实稳控措施;二是整治重点地区,全力打击刑事犯罪;三是构建立体防控网络,严密社会治安管控;四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平安建设保障。
整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联络员:石天泉
联系电话:13902784878
2、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平安镇(街)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构建平安兴宁;以完善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维稳网络和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整改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联络员:刘裕平
联系电话:13826679692
3、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题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把创建“六无”活动为主要载体,有效预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整改责任单位:市“610”办
联络员:张远辉
联系电话:13802365787
4、全面掌握我市维稳工作情况,分析我市维稳工作形势,排查存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健全维稳研判制度,加大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个案的督办落实,确保我市社会平安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维稳办
联络员:汪建雄
联系电话:13536749067
5、在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整改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联络员:罗小忠
联系电话:13826696182
6、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切实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联动,提高社会矛盾稳控化解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服务经济民生的能力水平。
整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联络员:陈鹏基
联系电话:13560982268
7、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强化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整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联络员:张淦清
联系电话:13719990888
四、整改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以市委副书记罗颖安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思光同志为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610”办、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政法系统工委副书记肖浩文同志兼任,刘超华同志兼任牵头整改单位联络员,联系电话13902783239。
2、明确时限,分步实施。整改期限为12个月,即2010年6月至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署阶段。201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成立整改机构,研究整改方案。二是落实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由政法委领导组织各责任单位,围绕整改内容和目标,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三是完善阶段。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对照整改内容和目标,查缺补漏,及时完善,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四是验收阶段。2011年6月1日至30日,迎接上级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政法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对于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兴宁市委政法委
2010年9月28日
篇三:政法委核心价值观方案
全市政法机关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核心价值观,争做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全体政法干警忠诚的政治本色、为民的执法理念、公正的价值追求、廉洁的职业操守,为全面完成政法工作各项任务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市委政法委决定,利用一年时间,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争做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沈本一体化、建设新本溪”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使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争做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本溪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要使全体政法干警政治上更加坚定、思想上更加纯洁、工作上更加出色、作风上更加过硬。总体要求是: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显著增强;二是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执法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执法活动的根本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端正价值取向,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四是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推进政法文化建设中强化个人修养,提升文化品位,塑造健康人格,共建美好精神家园;五是履行法定职责,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三、内容措施
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本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正面引导、分类施教、依靠群众、开门教育、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全市“奋战2012年、实现大发展、加快建设新本溪”中心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紧贴政法工作使命任务和干警实际,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坚定政法干警忠诚本色。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准确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市委政法委将在市委党校举办以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会同市法学会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政法干警践行核心价值观征文竞赛。各级政法机关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集中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专题学习,并结合集中观看《选择》等专题片,接受一次深刻、生动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教育;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一线政法干警、新进青年干警进行集中培训,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和2009年以来新进政法机关的青年干警,2012年上半年必须全部接受一次专题培训。各市直政法部门要组织本系统通过开展研讨会、座谈会、读书、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真正从思想上领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清理西方的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负面影响,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执法实践、
执法作风。
(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坚定政法干警宗旨理念。市委政法委将组织全市政法干警听取全省政法系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执法为民”巡回宣讲团报告;在全市政法系统总结一批“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执法为民”先进典型,编写《政法先进典型事迹汇编》,组织全市政法干警进行学习讨论,对照先进,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各级政法机关要注意发掘、培养、树立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执法为民”先进典型报告会,用身边的人和事诠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教育广大政法干警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重点解决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活动,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抓好新一轮“下基层、进万家”活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执法为民实际行动中。认真抓好重点关注群体联系帮扶工作,以构建联系、关注、扶持的联系帮扶工作体系为重点,注重从解决就业、低保、就医等实际困难方面开展帮扶工作,从源头上解决不稳定因素。
市委政法委将研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各级政法机关要结合开展“服务药都建设年 ”活动,紧紧围绕药都建设和发展,深化利民、便民、为民和服务经济建设各项措施,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改进和创新窗口单位工作机制,科学设置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开门评警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建设。各级政法机关要在巩固以往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开门评警”举措,继续组织干警深入城乡社区、深入人民群众,了解基层状况,倾听群众呼声,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组织开展“开门评警”活动,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树立政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各级政法机关要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向社会公布。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执法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市委政法委将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群众测评,调查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让群众评判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是否取得新的进步。要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关键岗位,组织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对出现问题的责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