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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整改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3  分类: 整改报告 手机版

篇一:土地整理整改报告

安康市汉滨区张滩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 项目自查报告 安康市汉滨区张滩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得到了省、市两级国土

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也得到了汉滨区政府及所在乡镇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项目实

施所在村组的积极配合。安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精心组织,经过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

方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经过300余天的建设,圆满完成了工程任务。工程验收在即,我

们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方进行了验收前的最后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安康市汉滨区张滩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陕国土资耕发

[2006]年49号文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张滩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进行了批复,2008年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和中央划拨省级安排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的通知”正式下达了项目批复,批准项目建设。该项目预算总投资

1200.63万元。项目涉及汉滨区张滩镇和迎风乡共9个行政村,总土地面积490.90公顷。分

成两片,即张滩镇项目片和迎风乡项目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

路和其它工程。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该项目工程于2009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10年9月底工程全面完工。该项目建设内

容分为土地平田、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它工程四大部分,全部完成了变更后确定的工程

量,完成的工程量如下:

(一)平整土地:

平整土地21.3公顷(319.96亩)。

(二)农田水利

(1)加固衬砌引水总干渠1条,长7624m;

(2)干渠2条,长10854m;

(3)支渠1条,长1900m;

(4)制作安装各种规格闸门32套;

(三)村组道路

村组道路2条,长2775m。

(四)加固红霞泵站引水枢纽,加固引水低坝1座,溢流宽度103米;

(1)加固引水渠1条,渠长551米;

(2)更换引水口、冲砂闸铸铁闸门2座,退水闸2座;

(3)新修临河护坡426米。

三、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该项目总投资1600.84万元,其中1200.63为中央投资,400.21 为地方配套资金。到

位资金1200.63万元,项目实际支出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万元,设备购置费万

元,前期工作费为万 元,业主管理费为 万元,不可预见费万,竣工验收费 万元。 在资金管理

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

人管理”,并且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使用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一)工程质量安全

严格实行项目工程法人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各项工程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td/t1011—1013—2000)以及项目设计所确定的建设标准执行。项目开工后,为了严把工

程质量,我们派出专业人员现场监督,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我

们和监理单位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工

程必须返工,不留任何隐患,使工程质量得到了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保证各项工程质量达到

验收标准。经受住了2010年“7.18”百年特大洪水的考验。

(二)安全生产管理

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了安全责任

体系,确定了各标段项目经理为本标段的安全责任人,并要求各标段落实了专职安全员。制

定完善的安全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做好安全技术工作。同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

不安全隐患,除口头要求现场整改外,并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有力的保证了在施工过

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土地权属管理该项目权属明确,归属于所在村组管理使用。土地开发前后土地权属界限清楚、明晰,

无争议,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调整。

六、工程管护措施

项目工程项目竣工后,工程移交给所在乡镇管理,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工程,要

设立专门的组织进行管理,进行保护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项目区内已整理的319.96

亩农田,全部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了工程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

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在保修期内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处理;在保

修期满后的各种维修、维护均由管护方负责。

七、投资预期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耕地质量和经济效益,发展了农村经济,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促进了农民增改和农村发展;劳动强度的降低和劳动力的剩余可开辟新的就业道路,加快了

当地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工程特别是其农田水利工程的高标准建设,提高了水利设施运行安

全标准,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项目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

产生活条件;项目实施后为农业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加快了从

分散到集约耕种的认识,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发展了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开发了项目区未利用荒地。通过土地整理,零乱破 碎无序的田块被改为规整的田块,提高了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发挥了农田的生态功能,

总体上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1)可防治土地退化;(2)可治理和改善农田生态环

境;节约了水资源,充分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提高,新增耕地240亩,经过项目配套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及道路

工程,完善了基础设施,节约了水资源,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节约了劳动力。张滩镇

410.74hm2和迎风乡80.16hm2的农田灌溉得到了保障。

八、项目档案资料按照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下发的《土地

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征求意见稿)中档案分卷要求,进行资料归类归档,形成的归档资

料共分 类:

(一)项目立项审批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申报文件,可研报告及入库批准文件、报省备

案文件,规划设计及投资预算,项目计划和预算批准文件,资金拨付文件。

(二)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标底编制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三)实施管理资料:项目实施方案,领导机构文件,管理制度,会议纪要,项目建设

大事记,竣工报告。

(四)合同协议资料: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其他协议。有关单位资质材料。

(五)监理资料:监理规划、细则、月报、日记,质量、进度、篇二:土地整理竣工报

告南溪县南溪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南溪县南溪镇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单位: 南溪县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概况

南溪县南溪镇土地整理项目位于南溪县南溪镇石鹅村、古永村、松柏村、石坎村、茶树

村、莲花村,批复项目建设总规模1771.78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主要建设任务有:

1、平整土地

平田整地14854.05亩。

2、农田水利

砌护支渠3条,长11km;砌护农渠5条,长8.5km;治理支沟14条,长6.9km;治理斗沟4条,长5.1km;治理农沟25条,长8.1km;

3、田间道路

田间道12条,长5.7km;生产路3条,长2.6km;

二、项目实施准备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对项目的批复,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批复,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批复

的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熟悉并实地进行踏勘。依据批复资金,组织设计单位对预算进行调整

并审核确定。由设计单位向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针对项目设计存在的问题同设计单

位对项目设计的工程量进行了实地核查,为项目招标和实施工作打好基础。 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九部委“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投标办法”进行了项目招标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制定了招标工作方案,并报请南溪县

国土资源局同意后,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出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报表、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申请表、工程施工招标评委会组成申报表、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申请表四个申请

报表请南溪县国土资源局批准。根据南溪县国土资源局的批准,委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

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招标代理人承担项目招标工作。招标工作严格按照南溪县国土资源局批准

的工作方案和报件,进行了报名资格预审、组织现场察勘、召开标前答疑会、标前资格复审、

召开开标大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由厅纪检监察、项目承担单位派专

人,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标底。《关于对2007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进行全程

监督的请示》,整个招投标工作由南溪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全程进行监督,公证人员对资格复

审、开标会及评标工作进行公正。2007年6月,委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

项目监理单位,并签订了监理合同。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工程进度情况

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后,于2007年6月申请并经监理单位

批准后正式开工建设,于2008年5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并进行了自检后,向监理单位申

请了分部工程验收,2008年6月监理单位组织了分部工程验收并向项 目承担单位提出了单位工程验收申请,2008年6月项目承担单位组织了项目自验。

(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土地平田、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工程三大部分,全部完成了变更后

确定的工程量,完成的工程量如下:

1、平整土地

平田整地14854.05亩。

2、农田水利

砌护支渠3条,长11km;砌护农渠5条,长8.5km;治理支沟14条,长6.9km;治理斗沟4条,长5.1km;治理农沟25条,长8.1km;

3、田间道路

田间道12条,长5.7km;生产路3条,长2.6km;

四、项目实施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作为国家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以“五项制度”

为基础,在具体管理中进行加强和完善。在组织上,项目实施管理在南溪县国土资源局的直

接领导下,由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施工,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参与项目实施管理并进行

监督。

(一)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履行了项目法人职责,依照合同对项目参建单位进行监管,实施项目质量、

进度、资金控制,规范项目管理,较好的履行了职责。为使验收工作不走过程,自验工作聘

请有关专家,对项目的工程实体、档案资料、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以查找问题为主,保证

提请竣工验收项目有质量;在项目管理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项目廉政管理。 南溪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实施项目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参与项目设计

变更、报帐审查和项目检查、项目例会等工作。 项目监理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按照监理合同、监理规范和合同实施监

理工作,实行了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下的驻地监理制,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

控制,审批确认工程项目划分,对设计变更进行复核,对报帐的工程量及资金进行质量评定

的核定,配合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检查,组织召开有关施工会议解决问题,对单元工程质

量进行鉴定,主持分部工程验收,项目监理工作基本能够按照规范和规程履行实施。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对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进行设计交底,对工程实施进行施工放线,对设计变更及资金调整进行复核,参与施工会

议解决施工问题,配合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南溪镇政府对项目实施工作给予了支持和协调,组织项目区受益群众对优化项目设计提

出了意见和建议。篇三:土地整改质量评估报告 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移民生产安置土地整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依据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与 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承担了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移民生产安置土地整理工程,施工阶段

的监理工作,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及合同管理,现该工程已经竣工,施工单位自检合

格并提出交工验收申请,经项目监理部对现场的实物检测和原始记录资料的复核,现提出该

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一、项目工程监理概况:本工程为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移民生产安置土地整理项目,该

土地整治项目整改报告

工程项目所在地为汉

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项目开工日期为2008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09年6月20

日,新增耕地面积115.47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等。该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费

合同价为114.00万元,本工程结算价为:1128017.31元,其中中标价(合同价款)为:

1114000.00元,变更增加工程为:14017.31元。

二、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该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以及《雅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管

理暂行办法》和《雅安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土地整理实际

及国土、农业、水利、农机、林业、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具体为:

1、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平整土方以及田土坎等工程。田块布设按“等高不等宽、大弯随弯、小弯取直”的原则,沿等高线修成坡式梯田,梯田田面长一般为

30~150m,田面宽一般为3~16m。梯田田坎沿等高线原则上每隔2.0m高程布设一排。

2、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排水沟、灌溉渠、等水利堰道。排灌沟渠达到能排能灌,

符合规范的要求,建筑物及交叉工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美观实用、安全,使用方便。

3、田间道路工程:主要是新建田间道、生产路和人行道。道路布置以方便居民的生产和

交通为原则,且尽量少占地。从总体来看,为了耕作方便,所以新建大量人行道,人行道主

要将居民点与居民点、居民点与田间道相连,同时在坡面规划上山生产路,以保证生产和管

理的畅通。

三、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1、土地平整工程:新增耕地面积115.47亩,其中:人工平土52245.22 m3,平地挖方

11442.11 m3,石坎5736.08 m3,土埂1376.19 m3等。

2、农田水利工程:水利便道工程中水利堰道2572米,人行道2572米,施工便道1500

米,新修倒虹吸150米及沉砂池2个等。 四:工程质量评估

该工程自开工以来,我单位监理人员从施工单位测量放样、材料进场及施工全过程的每

个环节都以质量为先,检测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依据来检验各分项、分部工程:

1、土地平整工程:经过现场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评定为合格。

2、农田水利工程:经过现场检测,运行状态良好,质量评价:合格。

3、新修倒虹吸150米及沉砂池2个,经过现场检测,运行状态良好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质量评价:合格。

五:综合评估:

通过对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的检验审批,该工程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设

计的各项使用功能,该工程评定为:合格 年 月 月篇四:土地整理初步验收报告我国西部某场二连等6个连队 土地整治(节水灌溉)项目 初步验收报告 西部某场土地整治项目初步验收组 2012年 9 月 28 日

一、 初步验收工作情况 1、 参加验收有关单位 项目初步验收工作由我国项目实施管理领导小组主持,项目办公室(西部某场)具体承

办。参加验收的单位有师、团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 、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设计单位、

篇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情况汇报

章丘市黄河乡等三乡镇

土地整治项目进度情况汇报

章丘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度

章丘市黄河乡等三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到我市黄河镇、高官寨镇、水寨镇三个镇的26个行政村及1个权属单位。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总面积3666.07公顷,新增耕地201.63公顷,预算总投资1.46亿元。目前已支出工程施工费6705.87万元。建设用地整治部分拟将项目区内的21个行政村合并为6个社区,可产生周转指标2793亩。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0]73号),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我市于2010年10月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0年11月5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了评审,2010年11月12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资料进行了审查。我们根据省市审查意见,对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2011年1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与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鲁国土资字

[2011]167号文件批准该项目立项; 2011年2月我们会同有关技术单位完成了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2011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鲁政土字[2011]909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部分;2011年7月山东省财政厅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鲁财综[2011]71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农用地整治部分。

2011年5月14日,章丘市政府召开了项目开工动员会。截至目前农用地整理部分现已招标33 个标段,其中:黄河 19个标段,支出工程施工费4095.82万元;高官寨14个标段, 支出工程施工费2531.83万元;水寨镇1个标段,支出工程施工费78.22万元。

农用地整理部分已完成的工程内容为:土地整平77亩,淤地760亩,路沿石1156米;打井511眼,排水沟9677米,提水站1座,新建涵管251座,桥66座,水簸萁2个,涵洞9座,配电室37座,梯形渠道5510米,闸20座,砌筑渠道基础4919米;安装潜水泵583台,变压器37台,管理机17台,射频卡控制器592套,移动排水设备3套,固定排水泵4套,高压线5710米,地埋电缆100944米,低压管道331194米;新修砼路66652.2米,已完成整个项目规划总工程量的65%.

建设用地整治部分需整治旧村21个,涉及的黄河镇、高官寨镇两个镇都成立了拆迁安置指挥部,高官寨镇已完成了进村入户调研和拆迁群众签字工作,黄河镇已完成进村入户调研,群众签字过半,现已制定初步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做法

1、坚持市场化运作,严格落实五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确保国土局对项目的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公告制,项目实施前,在项目区公示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实施中,刊登招标公告,吸引有资质和施工能力的队伍参加竞标,优化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制,所有标段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借助政府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施工队伍。四是严格项目合同制,明确施工责任,加强合同规范管理。五是严格监理制,通过招投标,确定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

2、坚持高标准建设。

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在完成方田化的基础上,项目区全部要求达到“沟、渠、路、林、桥、涵、闸、井、泵、管、电、卡”等配套,对主要道路全部硬化和加厚处理,混凝土路面均在18厘米以上。二是提高保护标准,实现了“三下地一封闭”。即输水管道下地保护了管道,节约了田间沟渠占地;电力线缆下地保护了电力设施,防止了触电事故发生;水泵下地、机井全封闭,确保了井泵安全,做到了“见水不见泵、用电不见线、浇地不见管、农民浇地刷卡”。三是坚持加强防盗设施建设。对所有电线,采取电缆下埋、加固防盗等措施;对变压器,专门设计建设了双层配电室。完善的防盗系统和责任到人的防范机制,确保了项目区内的资产设备运转正常,又给项目区所在乡镇的日常管护减轻了负担。

3、坚持严格监管。

施工中除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外,我们还实行主管部门、镇、村、户四位一体监督模式,即部门专业人员巡回抽查监督,镇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村干部、村民代表跟班监督。为确保建设高质量工程,聘请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真正做到了立体化、全方位监督。

三、项目建设采取的主要保障措施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市里成立由国土、建管、房管、信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指挥部)设在国土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黄河镇和高官寨镇分别成立项目区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重点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2、尊重群众意愿,全面发动动员。

对搬迁村群众进行广泛动员,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通过召开村民会议等各种方式,广泛进行政策宣传讲解;安排镇、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和解读有关政策,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在充分征求搬迁群众对社区建筑风貌、平面布局、道路交通、户型格局等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建议基础上,不断进行优化完善。初步确定黄河镇、高官寨镇两镇实行统一安置方案、统一安置标准,并且将在实施村进行安置方案的公示。

3、进一步完善建设制度。

社区建设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成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事会,由拆迁村群众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对工程招标施工放线、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等开展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建设工程款支付必须经项目议事会、监事会成员签字认可后,方可支付,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受农时、气候的影响较大,今年汛期持续时间长,黄河镇、高官寨镇地势低洼易涝,项目区积水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进度。

2、项目区涉及的工程内容多,前期规划设计中施工设计部分比较粗糙,细节部分需要基层技术人员逐步完善,这样就很难避免交叉施工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3、项目亩均投资过低,前期规划中存在许多低于目前济南市级项目的工程设计,在实际操作中不受群众欢迎(例如:1.为控制预算成本,项目区规划设计中没有井房,群众反映射频机防破坏问题和耕作时使用不如以前醒目方便;2.为控制预算成本,项目区规划了111条计117.4公里泥结碎石路,前期施工的17段泥结碎石路经过7、8月份几次强降雨,已经出现了冲刷槽沟、露石松散等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目前已按程序申请项目部分工程设计调整)。

4、目前项目区内旧村拆除、复垦工作尚未开展,复垦区域内的田间道路、农水设施等工程建设尚无法进行勘测、施工,不但影响了复垦区域内的工程进度,而且因为道路接茬、管电分布的原因影响了周边一部分区域的工程开展。

5、该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要求2012年底完工,但投资计划于2011年的7月下达,用18个月的时间,其中还包括雨季、冬季等不利于工程施工的时间,完成1.46亿(其中1.12亿的工程费用,包含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和不可预见费)的落实投资难度很大。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农用地整治部分: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规划设计,进行大标段招标,合理安排标段,尽量避免交叉施工。同时加快招标进度,加大施工管理力度,争取于2012年底前高质量

篇三:国土工作整改措施

一.土地规划、计划、土地整治项目及耕地保护方面

1、对临时用地的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临时用地的管理,立即组织对全县范围的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对该办临时用地手续的予以补办,完善资料,该取缔的予以取缔,该征用的要求企业按照征地标准征用后报批,做到规范用地,依法管理。

2、设施农用地管理不够,复垦保证金未及时收取。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管理。1)已组织对辖区内的设施农用地进行清理、归档、建立台账。同时建立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乡镇政府组成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纳入日常管理。2)对于历史遗留、尚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且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和不超过用地规模的,重新由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及政府审批。超过用地规模的,应予以核减并复垦后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对生产设施用地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已解除,而附属设施用地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解除的,督促经营者限期处置附属设施并负责复垦。3)加强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的跟踪监管,基层国土所在土地巡查中要对设施农用地开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4)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于已经审核同意的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的,或擅自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的,应予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和整改;对于逾期未予纠正和整改的,要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恢复土地原状。

3、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还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用地预审宣传工作。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与合作。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四是明确预审管理机构,确定预审管理人员。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时,有个别分项工程设计方案考虑不全面,设计不配套,部门之间衔接不够,致使实话过程中有局部调整现象。

整改方案:在今后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加大前期宣传动员工作,设计时尽量征求和满足当地农户的意愿,使设计更全面、完美,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沟通,尽量避免工程布局出现重叠现象,为项目顺利实话打下坚实基础。

5、项目实施监管力量还有待加强,个别项目存在工期滞后。

整改方案:在实话过程,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好当地农闲季节,尽全力避免由于气候因素对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切实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6、项目实话过程中由个别项目设计时间和施工时间间隔较长,地理条件、基础条件变化过大等实际情况,如省政府安排 部署的2013年全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暨烟汗收购现场会项目存在变更增加工程量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完状况了县政府的审批程序,没有等待市级审批即开工建设。

整改方案:在今后的项目中,实施过程中我县将严格按照省、市、县的相关变更增减工程量的程序进行,必须做到报批审批后再执行。

二、土地供应、出让管理及融资方面。

1、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

存在问题

1)2008-2013年期间供应的各类用地,至今共欠缴出让金14702.5874万元。

2)延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未严格征收滞纳金。截止2014年7月24日,欠缴滞纳金金额约为3137.3941万元。

整改建议:(1)对因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欠缴出让金和滞纳金的,下达限期缴款通知书或律师函,责令土地使用者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土地价款,在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当地土地市场交易活动。

(2)对因政府原因(如规划调整、拆迁补偿未完成等)造成土地使用者无法使用土地而欠缴出让金的,应认定为土地使用人未违约,政府应尽快召集相关部门形成解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划调整、拆迁补偿的完成时间,约定缴款时间。

2、未履行用地验收,延迟竣工未缴纳违约金

没有履行用地验收程序。对宗地延迟竣工的,没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收取违约金。 整改建议:1)经清理发现有延迟竣工的,按照出让合同计算应收违约金,向土地使用者下达限期缴款通知书或律师函,在全额缴清违约金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当地的土地交易活动。

2)表明态度,下一步认真整改,切实规范管理,严格履行用地验收程序。对已达到竣工时限的,督促用地单位尽快提供竣工资料,加快推进用地验收,验收时要认真核实项目开竣工时间,对违反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收取违约金,否则不予通过用地验收;对已监控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而尚未完成工程建设的,要督促用地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符合延期开竣工条件的宗地,要按程序办理延期开竣工审批手续。

3、产业项目用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工业用地供应后,存在将该土地用于白酒生产项目的情况。

整改建议:做好向检查组的解释工作,理由如下:1)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的战略部署,在四川范围内将白酒业作为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柱产业。同时白酒业在宜宾经济发展中具有龙头作用和支柱性地位,在扩大投资、增加税收、吸纳就业等方面做出了特殊贡献。2)我市在向国土资源部争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中,对白酒产业提供用地属于积极争取的政策范畴,建议实行“差别化”对待。

4、资料档案不完备

资料档案不完备,有的材料内容不够规范,一些供地要件缺失。

整改建议:对清查发现档案资料内容存在瑕疵和漏洞的,立即更正和弥补,对资料不齐全的庚即补充完善。各宗用地涉及的资料要件要逐一清点后及时整理归档,做好档案资料完整、齐备。

三、征地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

1、征地拆迁程序不规范

存在问题:

“未批先征”的量较大。初步统计,筠连县2008-2013年未批先征的面积为4731亩。 整改意见:

依法规范征地行为,抓紧落实征地报批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实话用地行为。

2、社保资金未到位

存在问题:

根据市人社局统计数据,截止2013年年椉,筠连县累计拖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9923万元。

整改意见:

强化督办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限期归垫。

3、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问题。

存在问题:

“未批先征”的用地项目,补偿兑现后方取得征地批文,批文下达时的政策标准高于实话征

地补偿时的标准。

整改意见: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由于先行拆迁导致已实施的安置补偿标准与批文下发后的安置补偿标准不一致的,要依法按照不低于批准征收时的补偿标准执行。

4、安置房建设滞后问题

存在问题:

筠连县安置房建设进度比较滞后。

整改意见:

将安置房建设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制定目标,倒排工期,限期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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