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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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担保公司的职责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07  分类: 职责 手机版

篇一:担保公司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为了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及财务人员的分工考核,为了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从财务工作的角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财务收入与支出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二)及时有效的管理好公司及客户的资金,保证借贷业务的资金本金和利息的准确到位;同时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开辟财源。

(三)加强财务日常核算与月度结算的管理,以保证每一笔业务数据及时准确的统计出表及记入帐薄,月度终了要提供会计资讯,利用财务会计资料及时进行经济成果分析。

(四)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五)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如电脑、空调、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六)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业务量小的时候可以一人兼多岗,比如出纳可以兼文员,会计兼后勤管理,但会计与出纳不能一人兼管。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不能为省事儿搞特殊化。

第五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核算、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每月终了出具公司成本和利润报表,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 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并,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四) 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相符、会计现金银行总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明细帐相符。

(五) 妥善保管未归档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六) 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三) 建立健全现金及银行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与会计对账保证金额的准确。

(四)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签字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号码,签经手人备查。

(五)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 配合会计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及业务数据统计工作。

(七) 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九条 制度化、规范化使用和保管好公司内部的原始凭证,内部原始凭证是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及董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借款

(一) 员工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超过经手人工资50%的需由董事长鉴字。

(二)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第十五条 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一)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均须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总经理及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二) 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次月10日。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三) 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四)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本单位名称。

第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十七条 发票的开具及管理:正式发票由客户经理亲自送达,或者由客户亲自来公司拿取。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 工资和提成由财务人员依据综合管理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及提成表,交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次月日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一)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

(二) 会计报表应分月报、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三)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

(一)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财政局担保公司的职责)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 利用帐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四) 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它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篇二:国家机关担保责任的承担

国家机关担保责任的承担

总结: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不能作为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将被认定无效,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国家机关影单以预算外资金和行政节余承担缔约过错责任(一般为债务的二分之一)。

法律条文:

1.最高法院于1988年4月2日公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6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

2.《担保法》第八条明确强制性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但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担保法解释》第三条“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 2009年11月6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要求“地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量力而行。确需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违反或规避相关法律的规定,为平台公司向社会公众集资等直接或变相提供财政担保。”

6. 2013年1月1日,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明确规定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案例

1.海天公司案例

2006年11月,海天公司却因为无力偿还银行的400万元贷款而被担保人连云港格斯达咨询担保公司告上法庭。一同被列为被告的,还有为其贷款提供反担保的灌云县财政局。2006年12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灌云县财政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

2005年6月20日海天公司与格斯达咨询担保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合同》,约定格斯达担保公司为海天公司在伊山信用社借贷的400万元提供担保;海天公司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格斯达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后,有权要求海天公司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日,灌云县财政局(反担保人)、海天公司(借款人)、格斯达担保公司(担保人)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约定财政局愿以保证的方式对格斯达担保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向丙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2005年7月1日,伊山信用社(贷款人)、海天公司(借款人)、格斯达担保公司(保证人)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海天公司向伊山信用社借款400万元,格斯达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到期后二年。400万元贷款到期后,海天公司未能按约偿还贷款本息。2006年7月18日, 格斯达担保公司向海天公司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海天公司签字确认。2006年10月31日,保证人格斯达担保公司为海天公司代还了所欠伊山信用社的贷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516912元。

2006年11月8日,格斯达担保公司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海天公司和灌云县财政局。2006年12月1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海天公司与格斯达担保公司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格斯达担保公司与伊山信用社、海天公司三方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海天公司应向格斯达担保公司偿还代垫借款本息,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关于案中灌云县财政局应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法院认为, 灌云县财政局作为国家机关,不具备反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因此其与海天公司及格斯达担保公司三方签订的《保证反担保合同》无效,应当认定债权人格斯达担保公司和反担保人灌云县财政局均有过错, 灌云县财政局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6年12月14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海天公司十日内偿还格斯达担保公司借款本息、违约金、担保手续费、律师代理费等款项;灌云县财政局对海天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2.镇政府担保,驳回诉讼请求2002年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驳回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要求浙江省德清县某镇政府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

1995年11月,浙江省德清县一家水泥厂与中国工商银行德清支行签订了一份借贷合同。镇政府为扶持当地企业为借款作了担保,将由镇政府承担连带履行义务。2002年3月,德清县的这家水泥厂因资不抵债被法院宣告破产。华融公司杭州办事处到法院申报了债权,但未得到清偿。2003年6月,华融公司杭州办事处将这笔借款的保证人镇政府告上了法庭。

3. 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时效问题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的时效问题: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公布以前,即1988年6月20日以前,国家机关担任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旦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不仅仅根据该意见而确认保证无效。

二、据悉,自1984年以来,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曾相继发出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机关不得为经济合同提供担保,已经提供了的,必须立即纠正;涉及上述行政规章的效力问题,建议征询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篇三:基层财政管理局工作职责及岗位分工

一、基层财政管理局工作职责:

1.指导全市基层财政管理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工作;

2.负责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措施配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3.负责乡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

4.配合上级财政、综改办对全市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的发放工作;

5.负责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小康寨建设工作;

6.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7.协助管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8.承担我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办理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农发科工作职责

1、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

2、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制定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3、加强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4、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产业化补助项目实施及贴息申报、贴后管理;

5、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

二、基层财政管管理岗位职责分工

(一)官声贵 基层财政管理局副局长 农发科负责人岗位

1,在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下,全面负责基层财政管理局、农发科的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基层财政管理局、农发科政治、

业务学习;负责基层财政管理局、农发科作风廉政建设;负责宣传、解释、执行涉及上级财政、综改、农发部门制定的工作总体方案或相关规章制度;带领职工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指导各乡镇积极稳妥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小康寨建设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草拟项目资金年度实施初步分配方案;负责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农村农村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小康寨工作中期评估及检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3、收集、整理、编写基财、农发工作的综合性文字材料;完成上级财政下达的涉及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的征求意见;组织制定科室工作计划、目标;负责年度工作总结;办理综合性的提案议案答复。

4、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综合监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有关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农发综合开发的相关配套制度的起草及修订工作,编发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简报;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农发综合开发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工作。 5、审查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预决算,按审定的财务决算,批复工程财务决算报告。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业务人员培训;承担基层财政管理、农村经综合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对外宣传联络;协调工程建设材料采购、招投标和施工监理工作。

王国和:基层财政管理局 农发科财务主管岗位 (兼

基层财政管理局会计)

1负责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统计、对账等工作;按照报账制管要求,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各类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及本级预算下达的任务向乡镇下达预算指标;对专户资金支出、向乡镇下达指标的、统计、调整、监督和控制,收集、汇总、分析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小康寨项目资金审计工作的审计证据确认、解释、答复及协调工作;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小康寨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审核项目工程决算,并提出、编制财政奖补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

2执行中央和省的相关规定研究起草全省清理化解乡村公益性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加强对乡村化债工作的督促指导;负责化债补助资金管理,制定本级化债补助办法;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3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岗位:根据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指标,下达并拨付到乡镇;组织、检查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

4补贴资金发放审核岗位:负责农户补贴清册审核、公示以及补贴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组织督促检查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5、负责乡镇财政决算工作。 陈长辉:基层财政管理局 农发科工程主管岗位(兼农发科会计)

1、拟制、修订、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年度农发项目财政资金分配方案,执行中央、省、市级财政预算;指导并监督中央立项和部门立

项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有偿资金的拨借、回收、呆帐核销、延期还款及财务核算;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决算;负责组织项目管理财务人员培训。

2.负责宣传、解释、执行中央、省、市的土地治理、产业化补助经营、村级集体经济等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编报、修订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项目中长期规划、管理及跟踪管理工作;做好中低产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化经营等项目进行申报工作;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审查、报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等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项目年度计划调整、变更和终止的相关事项;会同市相关部门管理投资参股、金融担保等新扶持方式项目;指导农业、林业和供销社等部门相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的统计、对账等工作;按照报账制管要求,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工作,提出并编制农业综合开发结余资金使用方案。

4、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起草与修订;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监督管理。

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村级集体经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小康寨等项目现场管理及调度工作,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审核项目工程预决算和统计项目工程进度,向上级财政及市各工作部门报送相关的信息资料。

蒋启洪 政府采购材料物资 涉农补贴管理岗位

1、负责文件收发、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筹备与本科

室相关的业务会议、后勤服务,承办基财、农发信息编报,收集、编制、对各乡镇基财信息报送情况考核资料

2负责农补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政奖补监控操作系统、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系统等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指导市各乡镇财政所基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3负责农民补贴网的建设、维护和完善;负责采集、审核、更新反馈农户基础信息。

4通过农民补贴网生成农户补贴清册;负责组织涉农补贴政策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涉农补贴相关的信息资料

5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小康寨项目市级采购材料发放、调度及台账管理工作;负责安排乡镇收集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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