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中学生演讲稿。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1  分类: 中学生演讲稿 手机版

篇一:中学生演讲稿:法在我心中

中学生演讲稿:法在我心中

中学生演讲稿:法在我心中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律规范着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行为,维护着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法懂法,树立法律意识,以遵纪守法为荣。

在我们的身边,从家庭到学校,公共场所,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事情或矛盾。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往往都涉及到法律问题。这些不经意的习惯做法可能关系到守法或违法的问题。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学法上下一番功夫。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辨别,判断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消除对法律认识的盲点。要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利益,维护和捍卫法律的尊严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

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速度,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在学校,我们只是简单的学习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起了初步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律己,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可以多看有关法律的电视节目或书籍,感受法律的重要性。

篇二:法在我心中(高中生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十二班的赖春玲,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时刻将法律铭记于心》。

记得曾经看过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们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毋庸置疑。

国家为何坚持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为何一次又一次修改增订了法律条令?为何要明确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从大的方面来说,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江泽民的话)

从小的方面来说,它能够让部门间明确职责,不推卸责任。我们在著名记者柴进在关于雾霾的调查报告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3条规定“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对排放污染物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而这个有关部门并没明确是哪一个部门,它可能是环保部,可能是工信部,也可能是质监总局。因为法律指代不明,使得化工厂在排放污染物时有恃无恐(或者理直气壮)。由此可见,法律对于环境保护也有着重要意义。

那么,法律对于青少年的意义又在哪里呢?我想通过一些具体的事例来说明。

班会课上老师曾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问大家:如果有人欺负你,你会怎么办?这时候,班里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有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上要厉害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我的父母从来没有用这样不正确的方式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然令我感到震惊。或许,“法律”对于他们来说只是由简单的笔画堆砌而成的两个汉字。

我们热爱自由,于是法律将个人自由赋予法律的形式,成为法律权利,使自由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但同时法律也为自由划定了界限。

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有时候难免冲动,这份冲动却很容易触碰法律的底线,走上犯罪的迷途之路。而在这些法律案例中,和我们中学生关系最密切的就是关于打架斗殴的问题了,通常引发这类事件的原因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或是有人惹自己生气了,或是对某一个人长期看不顺眼,或是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就找人干一架,觉得这样很潇洒,觉得青春就应该具有江湖味道。这是对法律的漠视,也是对青春的误读,试想,你本想给人家一个教训,却一不小心将对方打成重伤,或者致人死亡,用拳头换回来的不是无限风光,而是锒铛入狱带来的无尽悔恨。还记得有一件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有两个男孩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并怒发冲冠,为此而大打出手,其中的一个男孩打到了另一个男孩的肚子上,对方当即倒地,没过几分钟就没有了呼吸。检查结果是死者患有疾病,那一拳正好打在了生病的地方。这种事情也许发生的概率很小,一旦发生却会是无法挽回的悲剧。 10岁以前的我们是无行为能力的人,10岁到18岁时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18岁以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什么叫民事行为能力呢?它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的权利,与此同时,也必须面对自身行为所带来的结果,开始

独自承担责任。而16岁在这里也是一个奇怪的节点,法律规定16岁到18岁的青年,如果个人能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那么他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就意味着,我们做事前要开始考虑后果了。真正领会“法律是自由,公平,正义的象征”这句话的含义。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呢?正如我演讲的标题“时刻将法律铭记于心”,增强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让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在这里,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法,做文明可爱的中学生。学习法律是培育法律精神的前提,是我们共创文明和谐校园的基础。我们要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的良好习惯,坚持在生活、工作中学习,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广泛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努力争当学习法律的先锋。

二、知法,做守信明理的中学生。充实法律知识是提升法律素养的基础,是构建法治文明社会的基石。我们要尊祟法律、信仰法律,养成随时随地积累法律知识的良好习惯,积极参与营造知法、懂法的和谐氛围,将法律的公平、正义理念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努力争当明辨是非的楷模。

三、守法,做依法办事的中学生。自觉守法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我们要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努力争当遵纪守法的典范。

学法共创文明,守法共建和谐!愿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找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让绚丽的精神文明之花在校园尽情绽放!

篇三: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

法在我心中中学生演讲稿。

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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