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一份装修质量保证书的范文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
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 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 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 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 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
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 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 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 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
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 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 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物业管理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篇二:装修保证书
装 修 保 证 书
装修地点:装修保证金(凭收据): ¥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1.业主(使用人)如需装修,须向管理处申报装修项目、门面装饰、外墙挂件、平面设计图及复印件等,经同意方可动工。必须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进行施工;必须保证自负因其施工导致损坏及人员伤亡等的全部责任。未申报动工的管理处将进行处罚。
2.装修房屋不得破坏房屋的外观形象;施工过程中,不得乱接公共电源和水源,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禁止在景观河、公共卫生间清洗工具,倾倒油漆、涂料和水泥、砂浆,禁止使用报刊纸张冲入便盆、马桶等,如有设施损坏和下水管道地漏堵塞概由业主(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 业主(使用人)要保证按装修审批同意的项目内容和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进行装修应确保不对民族村的原有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处安排修理,而所有修理费用概由业主(使用人)负责支付。
4.装修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1个灭火器;装修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2:00~6:00,非施工时间不得有施工噪音,装修工期一般不超过30天。
5.装修材料应存放于室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装修垃圾须用袋装运,出户的垃圾不准在公共场所过夜堆放,须及时运走,防止阻塞公共通道和影响民族村美观。不及时清理和运走的,经管理处通
知后,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管理处有权进行处臵,处臵费用可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6.装修工程完毕后,报管理处检查确认无违规装修、堆放、遗弃装修材料、垃圾和损坏公共设施.公共利益的,在验收后业主(使用人)使用3个月证实未遗留任何问题后管理处凭业主(使用人)收据退还装修保证金。如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业主(使用人)将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7.此保证书一试二份,由业主(使用人)、管理处各执一份,签字确认后生效。。 业主(使用人)(签名): 电话: 施工负任人(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文山金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管部 电话:0876--2196269
篇三:装修承诺书
装修承诺书
本人是茗城峰景小区 期之业主/装修承包商,本人愿意遵守茗城峰景小区之《临时管理公约》及《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等一切有关守则,并明白物业管理公司除有权审核装修申请外,更有权执行下列管理事项,现就该单元之装修工程向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妥善做好下列事项:
一、 装修承包商须知
1. 所有施工工程必须事前得到物业管理公司批准,同时,装修承包商亦须告
知物业管理公司施工日期,以便物业管理公司安排监管工作。
2. 物业管理公司绝对有权制止一切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的施工或物料进出。
3. 严禁私自接驳电线、管道。
4. 所有物料/废料不得放置弃置于公共地方、走道。
5. 任何物业管理公司所批准之图则,不得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下擅自更
改。
6. 所有施工工作必须根据已审批之图则及签订协议下进行,无论如何,凡涉
及消防等接驳或更改工程必须由物业管理公司所指定之承判商进行,任何装修承包商不得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下,私自进行接驳或更改上述工程。
7. 物业管理公司绝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给违反《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和《临
时管理公约》之装修承包商。
8. 施工前,装修承包商必须按照《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项目负责
人员之姓名及联络电话,方便紧急联络。
9. 租户/装修承包商必须完全负责所聘用的全部施工人员的行为纪律,一切
因装修或搬运物料/废物而造成之任何人员、财物损失由业主/装修承包商负责。
10. 物业管理公司绝对有权拒绝/禁止曾违反管理守则之装修工人进入小区范
围内。
11. 在小区内之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物业管理公司发出之有效工作证,否则物业
管理公司有权要求其离开小区范围。
12. 施工期间,租户/装修承包商必须负起配置安全保护及防火设备的责任,
以作为可能意外事故或火警时紧急之用。
13. 租户/装修承包商必须完全负责管理好施工期间之工具、设备及物料,物
业管理公司不负责任何损坏或失窃之责任。
14. 租户/装修承包商必须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于施工前提交有关之工程图
则,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15. 装修商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具备《消防法》及相关法律的消防技术标准,
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该方施工/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 施工人员须知
1. 严禁衣冠不整及穿拖鞋出入小区范围内。
2. 严禁在小区范围内之公共地方进行更衣或洗澡等不雅行为。
3. 装修现场严禁吸烟。
4. 小区范围内严禁进行任何赌博、打架、酗酒等违反国家法律行为。
5. 任何施工人员不得于小区范围内生火煮食或留宿。
6.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登记及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身份证。
7. 任何人带离任何施工工具、设备、物料,必须出示物业管理公司签发同意
之放行条方可离开。
业主签名:装修承包商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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