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有针对律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律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与律师事务所相关法律文书)____律师事务所(筹)全体合伙人: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所(筹)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合伙人认
缴出资的实收,宵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合伙人及贵所(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
所(筹)合伙人认缴出资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所(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所(筹)申请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全体
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总计为人民币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内缴付。其中,____
认缴人民币xx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____万元:____认缴人
民币____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____万元;____认缴人民币
____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____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xx年xx月xx曰止,贵所(筹)已收到全体合伙人缴纳的出资额合计
人民币xx万元整,占总认缴出资额的xxx%。 本验资报告供贵所(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合伙人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
被视为是对贵所(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
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一、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章程;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地不得低于50平方米,并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和符合要求的业务档案
保管设施。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地不得低于100平方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场所必须
与登记住址一致。
3、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5万元。
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5、有3名以上执业满3年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执业律师,并在申请之日前3年的执
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或三级律师以上职称。未满64周岁、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可
以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但不能超过发起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6、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负有重大责任的合伙人(合
作人),3年内不得作为发起人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合伙人(合作人)1年内不得
作为发起人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在律师事务所合伙期未满退出合伙的,2年内
不得作为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合伙人被除名的,3年内不得作为发起人申请设立新的
律师事务所。
7、律师事务所应当聘请具有专业资格或岗位证书的财务人员和必要的行政辅助人员。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的材料
1、呈报材料目录;
2、申请书;
3、律师事务所章程;
4、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提交合伙人协议;
5、发起人资历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材料复印件;
2)、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3)、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证号页和年审注册页);
5)、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从事专职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
6)、人事部门和原单位出具的批准辞职文件材料(或待业证、失业证、高校分配介绍信)
及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挂靠保管证明;
7)、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
8)、个人简历
6、资产证明;
7、办公场地的使用证明;
8、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有效证件;
9、规模发展保证书;
10、备选名称五个;
11、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程序
1、申请设立律师务所,应当向主管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区县(市)司法局应当在收到
申请材料15日内初审完结,将审查意见书和申报材料上报登记机关。
2、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区县(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
查。作出拟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登记
机关应当退回补充。审查工作日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3、发起人收到登记机关拟准予登记的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办妥通知书要求的有关事
项,并接受登记机关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验
收不合格的,登记机关应撤销拟准予登记通知书,原申请人在半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办理登记后,登记机关应向律师事务所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律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正本和副本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律师事务所登记表》的领取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人可直接到律师管理部门领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前来领取
表格。
五、申报材料规格:
申报材料所用纸张规格应统一为a4纸,对不符合规格的纸张应进行装裱,报送的材料必
须装订整齐,编好目录,逐页编码,排列整齐。申报材料应报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其他两份为复印件。
二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程序
(一)新设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和申请程序:
1、检索名称。申请人应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和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
份以及证明发起人身份、学历和法律(律师)资格的文件原件。
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经审核无误在一周内呈报山东省司法厅。
3、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收到山东省司法厅字号检索通知书三日内通知申请人准备律
师事务所申报文件。
4、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在申请材料呈报期间应接受市司法局组织的职业道德和
执业纪律专门培训一次,培训合格的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出具该发起人通过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的证明。
5、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初审完毕,如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将要求补充、修改材料的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
6、经市司法局领导同意后,出具《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意见书》,并同申请文件一并报
送批准机关;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向主管司法局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二份):
1、发起人关于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
2、省司法厅字号检索通知书;
3、律师事务所章程;
4、合伙(合作)人协议;
5、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情况出具的验资报告;
6、执业场所证明(租约或产权证明);
7、发起人登记表;
8、发起人执业经历证明书;
9、发起人执业经历公证书;
10、发起人与原执业机构人事、业务、档案、财务清结的证明;
11、发起人的律师执业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12、发起人专职从事律师执业保证书;
13、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14、省司法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篇三: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xxxxxxx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晋岳尽查【2012】第003号 致xxxxxxxx社:
第一部分导言
一、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有关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根据
xxxxxxxx社的委托,给予xxxxxxxx社提交给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
院(2012)临民初字第xxxxx号、xxxxx2号民事裁定书,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临民初字第xxxx号、xxxx号民事判决书而无法执行的情况下,而展开的有关经营状况方面
的律师尽职调查。
二、简称与定义
从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本报告”是指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关于山西xxxxxxxx
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和“本律师”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及本次律师尽职调查的律师。“工商登记资料”是指登记于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
的资料。
“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登记于山西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号为:xxxxxxxxxxxxxx “贵社”是指xxxxxxxxxxx社。
本报告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阅读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
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第一部分。
三、尽职调查方法与限制本次调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2、与xxxxxxxx社有关人员的会见与交谈。
3、实地访看。
4、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查询。
5、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信息。
6、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四、本报告基于下列假设
1、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是的,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其
原件是一致的。
2、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中均有相关当 事方的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3、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4、所有xxxxxxxxxx社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口头的还是书
面的)均为真实、可靠的。
5、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接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
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
是截止到2012年9月14日xxxxxxxxxx社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
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按照贵社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或确认,
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会发生变化。
五、本报告的法律依据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截止到报告日所适用的有效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六、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附件和特别声明四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
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与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从
二十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
告所依据的 xxxxxxxxxx社和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资料和文本。 第二部分 正文
一、 xx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xx公司的设立
xx公司设立于2007年4月11日,核准日期为2009年9月11日,注册资本为1430.0
万元人民币,出资形式为货币。
1.2、xx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比例为80%,出资时间2007
年4月11日,xx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20%,出资时间2007年4月11日。
1.3、xx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xx公司设立时的出资,由xxxx信誉审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了xx信誉设验【2007】
004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书,山西xxxxxx有限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陈xx出资2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1.4、对xx公司设立时的评价
经本所律师审查,xxx公司设立时资格、方式、条件等均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的文件规定,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未发现设立时的瑕疵。
2、xx公司的股权演变
2.1、xx公司的股权转让
2008年4月7日,xxx公司通过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 意吸收史xx为新股东,同时xx公司将其拥有的在xx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史xx,从
而史xx拥有xx公司80%的股权。至此,xx公司的股东变为史xx和陈xx,而xx公司却退出
了xx公司。
2.2、本次股权转让的法律评价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形成决议,并
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并备案。公司章程也因此进行修改。本次股权转让未发现事实上和法律
上的虚假和瑕疵,应为合法有效,其章程修改案加盖了公司的印签,但未发现有股东签字,
也没有发现有通过章程修改的股东会决议 ,其章程修改案真伪无法判定。
3.1、xx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依据尽职律师2012年9月5日的实地勘察和贵社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贵社相关人员的陈述,
xx公司现今已人散屋空,至调查日前多时,已无任何经营迹象,原法定注册地空无一人,亦
无任何物品,而工商登记资料同时显示xx公司从2008年3月至本报告日,在工商登记机关
未有年检记录,由此可逻辑的推断,xx公司已无任何经营活动,不存在合法的法人行为,与
法人相关的有关资质已经不能合法的拥有。
3.2、对xx公司的经营状况评价与印象实际勘察表明xx公司已经解散,无员工、无公司存续的客观特征,无管理人员无公司存
在的法律特征,现场亦无表篇四:验资报告介绍 验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
实性的文件。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
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验资资料
1、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2、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
3、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8、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9、拟设立企业关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等事项的书面声明;
10、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实物出资清单、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与净资产出
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清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11、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如果以实物、无形资产投资,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实物移交与验收证明、作价依据、权属证明和实物存放地点的证明;
2、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红线图及有关
允许出资的批准文件;
篇二:律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律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与律师事务所相关法律文书)____律师事务所(筹)全体合伙人: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所(筹)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申请设立登记的合伙人认
缴出资的实收,宵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合伙人及贵所(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
所(筹)合伙人认缴出资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1602号一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所(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贵所(筹)申请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全体
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总计为人民币____万元,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内缴付。其中,____
认缴人民币xx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____万元:____认缴人
民币____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____万元;____认缴人民币
____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____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xx年xx月xx曰止,贵所(筹)已收到全体合伙人缴纳的出资额合计
人民币xx万元整,占总认缴出资额的xxx%。 本验资报告供贵所(筹)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合伙人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
被视为是对贵所(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
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一、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章程;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地不得低于50平方米,并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和符合要求的业务档案
保管设施。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地不得低于100平方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场所必须
与登记住址一致。
3、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5万元。
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5、有3名以上执业满3年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执业律师,并在申请之日前3年的执
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或三级律师以上职称。未满64周岁、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可
以成为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但不能超过发起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6、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负有重大责任的合伙人(合
作人),3年内不得作为发起人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其他合伙人(合作人)1年内不得
作为发起人申请设立新的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在律师事务所合伙期未满退出合伙的,2年内
不得作为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合伙人被除名的,3年内不得作为发起人申请设立新的
律师事务所。
7、律师事务所应当聘请具有专业资格或岗位证书的财务人员和必要的行政辅助人员。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提交的材料
1、呈报材料目录;
2、申请书;
3、律师事务所章程;
4、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应提交合伙人协议;
5、发起人资历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材料复印件;
2)、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3)、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证号页和年审注册页);
5)、 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
6)、人事部门和原单位出具的批准辞职文件材料(或待业证、失业证、高校分配介绍信)
及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挂靠保管证明;
7)、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
8)、个人简历
6、资产证明;
7、办公场地的使用证明;
8、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有效证件;
9、规模发展保证书;
10、备选名称五个;
11、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程序
1、申请设立律师务所,应当向主管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区县(市)司法局应当在收到
申请材料15日内初审完结,将审查意见书和申报材料上报登记机关。
2、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和区县(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
查。作出拟准予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登记
机关应当退回补充。审查工作日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3、发起人收到登记机关拟准予登记的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办妥通知书要求的有关事
项,并接受登记机关的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办理登记手续。验
收不合格的,登记机关应撤销拟准予登记通知书,原申请人在半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申请人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办理登记后,登记机关应向律师事务所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予以公告。律师
事务所执业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正本和副本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律师事务所登记表》的领取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人可直接到律师管理部门领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前来领取
表格。
五、申报材料规格:
申报材料所用纸张规格应统一为a4纸,对不符合规格的纸张应进行装裱,报送的材料必
须装订整齐,编好目录,逐页编码,排列整齐。申报材料应报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其他两份为复印件。
二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程序
(一)新设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和申请程序:
1、检索名称。申请人应填写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和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
份以及证明发起人身份、学历和法律(律师)资格的文件原件。
2、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经审核无误在一周内呈报山东省司法厅。
3、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收到山东省司法厅字号检索通知书三日内通知申请人准备律
师事务所申报文件。
4、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在申请材料呈报期间应接受市司法局组织的职业道德和
执业纪律专门培训一次,培训合格的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出具该发起人通过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的证明。
5、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初审完毕,如经审查认为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将要求补充、修改材料的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
6、经市司法局领导同意后,出具《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意见书》,并同申请文件一并报
送批准机关;
(二)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向主管司法局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二份):
1、发起人关于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
2、省司法厅字号检索通知书;
3、律师事务所章程;
4、合伙(合作)人协议;
5、会计师事务所对出资情况出具的验资报告;
6、执业场所证明(租约或产权证明);
7、发起人登记表;
8、发起人执业经历证明书;
9、发起人执业经历公证书;
10、发起人与原执业机构人事、业务、档案、财务清结的证明;
11、发起人的律师执业证、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12、发起人专职从事律师执业保证书;
13、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14、省司法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篇三: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自检情况报告 ****律师事务所
2014年度检查考核报告 2014年,在上级司法局和律协的殷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我所合伙人的正确领导下,
大家共同努力发扬诚实守信、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在思想上、政治
上、各业务领域、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所坚持以改革的思路
求发展,深入领会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严格要求律师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
执业道德规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社会,以切实的实践行动服务社区百姓。
一、基本情况
1、2014年度,我所担任法律顾问家,办理刑事案件 件,办理民事案件 件,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件,提供法律咨询多件,全年业务收费五十一万元。我所严格依
照《律师法》及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对收取的费用全部开具正规发票,依法申报纳税。2014
年度我所缴纳现代服务业增值税及附加税款合计 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元。 2、2014年,我所执业律师共 人,其中共产党员1人,民主党派1人。合伙人对
律所事务所全部工作负责,合伙人 主管律所业务开展和开拓,合伙人 负责财务及律师职
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所伊始,我所便与全体聘用律师及其他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
上级司法局及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了社保开户及缴费事宜,我所全体律师
均按政策要求办理缴纳了2014年度全年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3、本年度本所及律师受到表彰处分情况:本年度律所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未受到相关部门的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自建所以来实现了当事人的零投诉。 4、2014年度,我所积极参与法律公益活动,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印制了法律宣传小册
子向群众发放,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赢得了各界群众的赞誉。我所
本年度未承办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
5、我所在本年度继续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参保了律师执业风险保险和人身意外
伤害险,并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提留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培训基金。我所积极履行律师
协会会员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了律师行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会费。
二、政治业务学习情况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学习情况: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党的会议。全
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
们认为,四中全会将给我们的律师事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舞台。作为社会主义法
制建设队伍的律师,我们更应该领会和贯彻会议精神,以四中全会精神武装我们的思想,作
为我们日常工作的指导思想。我所组织全所律师对会议内容进行了学习和研讨。通过学习,
全所律师更加坚定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工作上始终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提供律
师法律服务的大局意识。我所在2014年度,继续健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律师事务所
利用周末时间集中学习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2、本所律师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外出专业培训情况:本所全体律师参加了政法点睛网课件的学习,并积极参加山东省律协和济南市律协举办
的各类业务培训,对执业水平的提升效果明显。2014年5月,律师参加了新三板上市交易高
级业务培训会,对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业务操作进行了深造,这将进一步开拓我所新的
业务领域。
三、日常业务发展情况我们这个群体中的每个人除拥有优秀的个人能力外,同时也有一致的目标和共同的价值
观,从而使我们能满足客户不断变化更新的服务需求。运用团体智慧服务于客户,这使我们
的服务建立在全体同仁上下协力的基础之上,自然也就更为全面、专业。服务的专业及与客
户合作的多年经验让我们在提供优质、高效服 务的同时,也拥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未知的机遇与挑战。针对不同客户服务要求的特殊
性,我们会为其出具度身而做的法律建议和及时的法律帮助,每位律师也会对客户的服务需
求给予迅速反馈、回复。这一切为我们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总而言之,我们以助客户的
成功与发展为己荣。我所重视团队和文化建设,团队运作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大势所趋。打
造团结的团队,专业的品牌,一直是我所的发展目标。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市场经济
体制的不断完善为我国企业和律师业的发展带来了勃勃生机。 新的一年我们的工作方向是继续做好法律和事务所宣传,增加优质企业顾问单位数量,
实现收费有新的增长,影响进一步拓宽。我所将在严格的纪律和机制的约束下,确保及时协
助委托人预防与化解各类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努力把法律服务行
业做得更好! 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如有虚假,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承担责任。主任签字:
*****律师事务所(盖章):篇四: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xxxxxxx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晋岳尽查【2012】第003号 致xxxxxxxx社:
第一部分导言
一、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
有关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根据
xxxxxxxx社的委托,给予xxxxxxxx社提交给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
院(2012)临民初字第xxxxx号、xxxxx2号民事裁定书,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
临民初字第xxxx号、xxxx号民事判决书而无法执行的情况下,而展开的有关经营状况方面
的律师尽职调查。
二、简称与定义
从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本报告”是指由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九月十四日出具的关于山西xxxxxxxx
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和“本律师”是指山西省岳南律师事务所及本次律师尽职调查的律师。“工商登记资料”是指登记于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
的资料。
“山西xxxxxxxx有限公司”简称:“xx公司”,登记于山西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号为:xxxxxxxxxxxxxx “贵社”是指xxxxxxxxxxx社。 本报告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阅读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
应另作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第一部分。
三、尽职调查方法与限制本次调查所采用的方法如下:
1、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2、与xxxxxxxx社有关人员的会见与交谈。
3、实地访看。
4、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分查询。
5、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信息。
6、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四、本报告基于下列假设
1、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是的,所有提交的文件的复印件均与其
原件是一致的。
2、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中均有相关当 事方的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3、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4、所有xxxxxxxxxx社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口头的还是书
面的)均为真实、可靠的。
5、所有xxxxxxxxxx社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接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
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
是截止到2012年9月14日xxxxxxxxxx社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
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按照贵社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或确认,
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会发生变化。
五、本报告的法律依据
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截止到报告日所适用的有效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
六、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附件和特别声明四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
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与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从
二十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
告所依据的
篇三: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
律师事务所设立流程
一、申报条件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
二、申报材料
(一) 呈报材料目录;
(二) 律师事务所登记表;
(三) 申请书;
(四) 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 (五) 律师事务所章程;
(六) 开办律师事务所资金证明;
(七) 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八) 发起人个人资质证明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材料复印件;
2、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3、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包括证号页和年审注册页); 5、 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 6、 人事部门和原单位出具的批准辞职文件材料(或待业证、失业证、高校分配介绍信)及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挂靠保管证明;
7、 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过去三年内工作业绩和执业道德鉴定;
8、个人简历。
(九)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身份证和有效执业证书复印件。
(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三、申报程序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由县级司法局或直接(限于设立市直律师事务所,下同)向地市级司法局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司法厅。 四、《律师事务所登记表》的领取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人可直接到律师管理部门领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前来领取表格。 五、申报材料规格:
申报材料所用纸张规格应统一为A4纸,对不符合规格的纸张应进行装裱,报送的材料必须装订整齐,编好目录,逐页编码,排列整齐。申报材料应报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他两份为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