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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成品保护及保修承诺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02  分类: 承诺书 手机版

篇一: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一、 成品保护承诺

我公司将本着“绿色施工”的理念,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组织专门人员,指定完善的成品保护措施,使本工程成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成为公司及北京的样板。

二、 成品保护管理

本工程体量较大,工期较紧,各专业及大量的专业分包施工同时穿插进行。为确保工期,必然有许多工序提前插入。且会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行交叉作业。所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可能会提前完成,如果下道工序对已施工成品不加注意,或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就会造成既有成品的损伤或破坏,影响工程质量。这样,不仅会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性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环节。为此,我方将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三、 建立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

1、项目经理为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的总负责人。

2、现场生产经理、机电安装经理牵头组织,并对成品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

3、工程管理部、机电管理部经理和各责任工程师负责具体方案实施。

4、商务经理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资金计划,并监督其落实。

5、各专业承包商主要领导负责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作业面的成品保护。

6、项目经理部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重点内容和实施计划。

7、项目经理部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和实施细则。

8、项目经理部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四、 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成品保护责任

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应随着工程的进展逐步确定相应的保护责任。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编制具体的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1)分清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2)交接检查由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班组长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出现的成品损

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的班组长不参加交接检,出现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时责任确实难辨时,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4)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污染的成品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或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损坏的成品由责任者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经查实属蓄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予以罚款、行政处分,直至提出刑事诉讼。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若我方中标,由我单位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协助管理,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结构施工阶段,结构工程分包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施工专业队伍等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措施,方可进行作业,在水电等专业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等),土建、水电、安装工程等均要设专人看护和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专业承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机电安装的专业承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商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损失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机电,不同分承包方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承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3)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4)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经与其他专业分包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当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5)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指定的分包计划必须纳入总包控制计划)

(6)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的技术交底及各分包单位对班组及成员的操作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7)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承包单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单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承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五、 成品保护技术措施

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即从合理的施工程序、客观上起到成品保护作用,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对成品直接进行保护,是比较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主要有护、包、盖、封等四种措施。 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

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盖就是表面覆盖,以防止堵塞、损伤。

封就是局部封闭。

六、 基础与主体结构

1、测量定位桩点

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混凝土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老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2、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在加工制作,现场拼装过程中,应注意模板面的保护;不得损伤模板板面,保证清水混凝土效果。进场后的模板,临时堆放时,必须用编织布临时遮盖,使用前,必须刷脱模剂。

(2)模板吊装前用废橡胶片把模板的四边保护起来,防止在安装、运输工程中碰撞和损坏;模板起吊过程中,要稳起稳落,注意不要碰撞。

(3)拆模起吊时,不得死撬硬砸,模板拆下应及时清理干净,进行整理,涂刷脱模剂。

(4)模板堆放要垫木方,严禁在水中浸泡。

3、钢筋工程

(1)成型钢筋应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在地面预制好的冷挤压钢筋接头要用垫木垫好,分规格码放整齐。套筒内不得有砂浆等杂物。镦粗直螺纹接头所用套筒在运输、储存中应防止锈蚀和玷污。套筒应有保护盖,盖上应注明规格。

(2)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支撑马凳绑扎牢固,防止操作时变形;

竖向钢筋的焊接接头夹具不得过早拆卸,焊接后的钢筋接头不得利用机械进行弯砸。

(3)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矩钢筋绑扎好以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筑混凝土前保持原有形状;

(4)严禁随意割断钢筋和在主筋上进行电焊作业;

(5)模板涂刷隔离剂时不要污染钢筋;

(6)为了保证在浇筑楼板混凝土时,柱、墙插筋不移位,插筋上部绑扎定位箍筋,下部将柱墙插筋、箍筋及板水平筋绑扎牢固,防止插筋移位。并在插筋上部套塑料管,以防浇筑混凝土时污染钢筋。

(7)水电预留预埋过程中,套丝机下设塑料布,以防油污污染钢筋。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4、混凝土工程

(1)振捣混凝土时,保护好洞口、预埋件及水电管线等。模板钢筋要设专人看护,不得振动钢筋、模板,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2)浇筑顶板混凝土时,布料机应放置牢固,注意对顶板模板的保护,可在其下部加设支撑,防止顶板模板变形。

(3)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产生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计算,加设临时支撑。

(4)已浇筑的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混凝土要加以保护,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后方可上人,尤其是水电预留预埋人员,不准在混凝土未硬化之前,在楼板上撬拔预埋管。运材料时,应有专人指挥,严禁碰撞墙体、柱等。

为防止现浇板受集中荷载过早而产生变形裂纹,钢筋焊接用电焊机、钢筋不得直接放于现浇板上。

(5)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对玷污墙面、楼面的水泥浆和遗洒在地面的混凝土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损坏棱角。后浇带未浇筑混凝土前,要封闭严密,严禁杂物进入后浇带内。

(6)楼梯踏板、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墙体及柱阳角做好护角保护,楼梯踏板可采用废旧的竹胶板或木模板保护,楼梯角处用Φ10的圆钢防止破损;混凝土墙面、柱面满盖塑料薄膜保护,人抬手可及处、预留洞口在表面养护剂干后采用废旧的竹胶板或木模板做好硬防护。保持清洁,禁止乱写乱画。

(7)结构临时护角需要暂时拆除而进行其它工作的,工作完毕立即恢复护角,切实做好保护。

(8)安装门窗、水暖电管道等主体结构以外的工程施工时,不得随意敲凿结构混凝土,对有变更的地方,万不得已需要后开洞的地方,必须经技术、质检、工程等有关人员协商后解决。

(9)在拆除外架和顶板支撑等脚手架时,注意保护好混凝土墙、柱面。架子拆除由上向下逐层进行,钢管应轻拿轻放,首尾都要有人接放,避免磕碰。

(10)各专业工种必须按土建安排的综合进度计划进行穿插配合,并办理交接检查手续。

七、装修工程

1、砌筑工程

在砌筑围护工程中,水电专业及时配合预埋管线,以避免后期剔凿对结构质量造成隐患,墙面要随砌随清理,防止砂浆污染,雨季施工时要用塑料布及时覆盖已施工完的墙体。在构造柱、圈梁模板支设时,严禁在砌体上硬撑、硬拉。

2、抹灰工程

(1)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

(2)抹灰时,不准搬动或站在水暖等管线上及通风设备上操作,不得把灰浆溅到完成的墙面或其他成品上(如门、窗框等)。如有玷污,应及时清理干净。

(3)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他成品和半成品。

(4)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最好等凿洞、修理工序全部做完后才抹罩面灰。

(5)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

3、地面与楼面工程

(1)地面施工时,水电的综合布线管槽、各类管道,都应全部完成,并经过监理检查认可后,与土建专业进行交接。

土建将安装完毕的木门框,用胶合板将1.2米以下框周围包钉好,防止碰撞,在地面施工时,要安排木工随时检查门框的位置、垂直度有无变动和错误,若有变动和错误,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校正和修改。

运输过程中,凡经过各类门口处时,推车要缓慢,防止撞坏门框。

对于石材,不得堆放在露天被雨淋浸、水泡和长期日晒,板块要立放,光面对光面,设木垫块衬垫。铺设时要随铺随擦干净溢出的胶浆。禁止其他人员上去踩动并作保护标识,铺设完后房间要进行封闭,待强度达到后,用纤维板等加以覆盖保护。

水电进入二次安装时,对使用的人字梯、高凳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花岗岩地面。

(2)整体楼地面工程施工时,要加强对水电的种类管线、木门框的成品保护。整体楼地面面层压光后,要加强养护和封闭保护,养护期间严禁上人施工,等强度达到后严禁在其上

篇二: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第十二章、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2

一、成品保护责任及控制要点 .................................................... 2

(一)现场材料保证措施 ...................................................... 2

(二)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 2

(三)成品保护(各主要分项工程)控制要点 .................. 3

二、成品保护措施 ........................................................................ 7

(一)成品保护组织制度 ...................................................... 7

(二)成品保护奖罚措施 ...................................................... 8

三、工程保修承诺 ........................................................................ 9

(一)保修承诺 ...................................................................... 9

(二)服务宗旨 .................................................................... 10

(三)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 11

四、工程保修管理措施 .............................................................. 11

(一)服务体系 .................................................................... 11

(二)保修措施 .................................................................... 13

简介:

可用于:高层钢结构(含钢筋混凝土地下室且楼板为混凝土)

剪力墙结构

含:钢筋 模版、混凝土、楼板、柱、梁的浇筑

第十二章、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是工程后期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承包商而言,实施完善的成品保护,提供快速优质的保修服务,既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履约形象和社会信誉。

一、成品保护责任及控制要点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单位对成品的保护和交接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成品保护工作方面起协调和监督作用。

(一)现场材料保证措施

现场材料保护责任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

(二)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暖、电气、设备施工等专业队伍必须有保护土建项目的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关键工序(钢筋、模板、砼浇筑、钢结构),土建、水电安

装均设专人看护及修补。

(三)成品保护(各主要分项工程)控制要点

1、成品保护小组现场成立成品保护小组,设置专职成品保护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护。

2、测量基点保护定位桩、轴线桩、水准点不得碰撞,用砼浇筑保护并树立警示标语。对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临时管线进行加固并定期观测检查。

3、回填土工程

施工时防止每步铺填超厚或灰土配合比不准确,回填完后防止雨淋、浸泡。现场设专人监督检查。

4、钢筋工程

4.1柱、梁、板钢筋绑扎后,不准踩踏。

4.2绑扎钢筋时严禁碰撞预埋件,

4.3顶板的弯起钢筋、负弯矩钢筋绑好后,及时搭设钢筋马凳,铺设脚手板作为人行走道。不准直接在上面踩踏行走。

4.4绑扎钢筋时禁止碰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如碰动应按设计位置重新固定牢靠。

4.5模板板面涂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

4.6安装电线穿管、水暖套管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碰动钢筋。

4.7浇筑混凝土时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理,保证负弯矩筋位置的

正确。

4.8加工成型的钢筋按指定地点分规格堆放,挂牌标识,底部垫好垫木。

5、模板工程

5.1模板要有存放场地,场地要平整夯实。

5.2保持模板本身的整洁及配套设(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工程成品保护及保修承诺书)备零件的齐全,堆放合理,保持板面不变形。

5.3拆除模板时按程序进行,防止混凝土墙面及门窗洞口等处出现裂纹。若发现模板不平或缺坏及时修补。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撬棍硬撬,以免损伤砼表面的棱角。

5.4当混凝土达到规范规定拆模强度后方准拆模,不得早拆影响混凝土质量,拆模必须有申请和试压混凝土拆模强度报告。

5.5模板必须逐层逐块调整检修,不得从高空往下投掷,不得碰撞组装好的模板。

5.6在吊装过程中慢吊轻放,不准碰撞已完成的结构,并注意防止模板变形。

6、混凝土工程

6.1顶板浇灌砼前保证钢筋和垫块位置正确,并设专人看筋,防止钢筋移动,不得踩踏楼板、楼梯的弯起钢筋,不碰动预埋件和锚筋,不在梁或楼梯踏步栏板吊帮上蹬踩,采取搭设跳板措施。

6.2选用优质脱模剂,拆除模板时提前松开螺栓,禁止用撬棍硬撬。对已浇筑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混凝土要加以保护,必须在混

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6.3在已浇筑的混凝土楼板上走动时,要在铺设的脚手板上操作,尽量不踏脚印。

6.4对已拆模砼的门口、柱棱1500mm高范围内的四角及楼梯踏步全部采用竹胶板保护,防止倒运架子管、木方、支模时损坏棱角。

6.5混凝土浇筑、振捣至最后完工时,要保证甩出钢筋的位置正确。

7、钢结构工程:

7.1加工和运输成品保护工作

7.1.1成品必须堆放在车间中的指定位置。

7.1.2成品在放置时,在构件下安置一定数量的垫木,禁止构件直接与地面接触,并采取一定的防止滑动和滚动措施,如放置止滑块等;构件与构件需要重叠放置的时候,在构件间放置垫木或橡胶垫以防止构件间碰撞。

7.1.3构件放置好后,在其四周放置警示标志,防止工厂其它吊装作业时碰伤本工程构件。

7.1.4在成品的吊装作业中,捆绑点均需加软垫,以避免损伤成品表面和破坏油漆。

7.1.5构件与构件间必须放置一定的垫木、橡胶垫等缓冲物,防止运输过程中构件因碰撞而损坏。

7.1.6散件按同类型集中堆放,并用钢框架、垫木和钢丝绳进行

篇三: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第七章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

第一节 成品保护措施和承诺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了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成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管理人员和保护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成品保护管理措施和保护原则来保证每一个细节不被忽略,每一件成品不被遗漏,使成品保护工作能够出色地完成。建立成品保护的好坏将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只有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的进行施工,确保达到工程质量要求。

本公司配备相应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防止任何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和破坏。承担起整个过程中的成品保护责任,并检查指定的分包商和其他分包商成品保护的责任。在指定的分包商或其它承包商将已完成工程移交总承包商前,指定的分包商或其它承包商的工程或工作的成品保护由相关工程或工作的指定分包商或其它分包商负责。在指定的分包商或其它承包商将已完成工程移交承包商后,于此相关的成品保护由本公司负责。本公司在工程进展的适当时候(或雇主认为恰当的时间)适时引入成品保护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包括各专业分包工程)。

一、成品保护内容

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制度,在各分包商的合同中,明确其成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各分包进场时,进行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明确分包商在施工中负责自己完成部分的成品保护,竣工收尾阶段总承包商安排专业成品保护人员统一管理。

1.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成品保护须遵循的原则是:各分包单位负责各自成品的防护措施,即:未移交前,各分包单位对本施工范围内的一切成品负全部成品保护责任。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须注意保护上一道工序;交叉施工须提前申请。

对分包单位破坏成品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总包单位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罚,并责令其赔偿相关损失。

根据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进度制定成品保护方案,以

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分包单位为成品保护责任单位,监督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分包单位根据系统或专业施工进展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案,并上报总包单位备案。

现场材料的保护工作,由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分包单位接管或采购的成品、半成品应在施工区内的指定区域堆放,负责保管、使用。

具体的成品看护由分包单位负责。

总包根据总控制计划,合理要求分包单位穿插专业施工,分包单位应根据总包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分包单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包,总包与其他分包单位协调后,其它分包单位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帮助恢复其成品。

在工程各阶段,分包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层、分区设置转职成品保护人员。分包单位进入交叉作业施工区域前,应向总包填报作业申请单,经批准后,可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需经总包及相关单位检查确认成品保护状况,签字后方准交出作业区。

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施工前进行专业技术交底,分包单位要根据施工内容及工序安排、编制成品保护方案。

各分包单位必须教育和管理好施工工人,不得破坏其他分包单位的成品;若现场发现某分包单位工人破坏其他分包单位的成品(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按相应合同条款处理执行。

2.成品保护管理要求

工作内容:成立成品保护小组,明确责任人、成品保护人员培训和交底、成品交接。

保证措施:建立专职成品保护监管队,人员配置原则保证成品保护主管1人和每个单体1个人。每人配备对讲机1台。每单位入口设置临时封闭措施,设专人看管安装临时门,上锁。临时门采用木门,机电专业需使用临时设施的应加入。

3.成品保护项目

成品保护项目汇总表

4.成品保护人员组织

4.1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装修成保 现场负责 成保技术 方案制定 (方案师)

4.2成立成品保护管理组

针对本工程成品或者半成品保护的的具体情况,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成品保护管理组,设专职成品保护员,配备充足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并制定针对性的成品保护制度,协调各专业、各工种的施工,有纪律、有序的进行穿插作业。

4.3制定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4.3.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4.3.2工作面移交管理办法

工作面移交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4.3.3成品保护管理的运行方式

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工作,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对有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

检查影响成品保护工作的因素,以一周为周期召开协调会,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工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

4.3.4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本公司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和项目经理部治安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4.3.5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3.6装修、机电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装修、机电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机电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机电安装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分包单位分区、分展厅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场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4.3.7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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