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书
当前位置:首页 > 条据书信 > 担保书 > 列表页

预付款担保书范文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26  分类: 担保书 手机版

篇一:预付款担保合同范文3篇

预付款担保合同范文3篇

担保合同有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这种情形下又因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合同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而承担不同的保证责任。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付款担保合同范文,仅供参考。

预付款担保合同范文一: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

我们已知悉,需方就 (以下简称"货物")于 年 月 日与 ,地址 (以下简称"供方")签订了 (编号: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 )。

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条件,需方将向供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 )的预付款,供方应提交金额相同的、以 为受益人的预付款担保书作为担保。

有鉴于此, ,地址 (以下简称"担保方"),在此向需方做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在收到需方签署的声明供方未能如约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预付款担

保书原件后 工作日内,向需方立即支付需方要求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 )的款项。

本预付款担保书自供方收到金额为 (大写:____________ )的预付款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在本预付款担保书的义务将于年 月 日终了。本预付款担保书项下的任何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索赔时需提供的本预付款担保书原件必须在本预付款担保书有效期内送达担保方。

未经担保方书面同意,本担保书不可转让。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年月日

预付款担保合同范文二:____________

工程水利管理处(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

根据定西市金泉水利水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榆中县三角城电灌工程水利管理处(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2011 年12月 8 日签订的榆中县三电东干十一泵站延伸工程(项目名称)一标段(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 ____________¥。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字)

地 址:____________定西市安定区南大街1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743000

电 话: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0932-8213317

年月日

预付款担保合同范文三: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总承包商,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分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

签订编号为 号《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方式为甲方向分包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分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

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

2.2 甲方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所承担的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____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____________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篇二:保证金保证书范文

篇一:保证金承诺书范本

诺书

(建 设 单 位)

清理建设领域工程

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

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构建行业自律环境,提高社会公德力和企业

诚信度, 在 工程建设中,我们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保证:

1、本工程建设资金

到位率符合规定要求;

2、严格按照批准的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

3、按规定招标发包,

不将工程肢体发包或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组织或个人;

4、按照《承包合同》

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5、按照《建设工程

价款决算办法》规定,按时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与施工

企业结清工程价款。

二、认真履行建设

(开发)单位在清欠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保证:

1、对施工企业农民

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因我单位未按

《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停工并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施工企业损失,

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施工企业拖欠农

民工工资且拒不支付的,我单位同意县清欠办动用预存的履约保证金先行垫付。

三、主动接受县清

欠办、县建设局的全方位监督,若发生因我单位违

反上述保证事项造成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同意县清

欠办动用我单位预存的履约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并自愿接受县清欠

办,县建设局的处罚。

承诺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办公电话/手机/信箱: 经办人姓名/职务:

办公电话/手机:

监督单位:

县清欠办(章)

二0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建设(开发)单位和县清欠办各留存一份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设单位)预存

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管科一份、建设单位一份、建设局财务科留存一份

篇二:保证金承诺书

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承诺书

致:

我在贵单位 招标中,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如果我单位有幸中

标,在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前,保证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如届时不提供,贵单位

可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三: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履约

保证金承诺书

本保证金作为 河

南泰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就 平舆县阳城等四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二期)

工程施工 项目(招标编号:2013-gc-g-026)所签定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中

标金额的10% 。

1、承包人保证在收

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

(10%)。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合格报告后的三十(30)

日内,其余额退回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应为

转账或现金。

3、如果此时存在合

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4、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假如更换未经批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更换

项目经理扣除10000元违约金。更换技术负责人扣除5000元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单位公章)

银行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 签 字 )年月 日

纳税承诺书

在(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中,如果我们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

我们公司应交纳的有关税金由业主代扣代缴给朝阳市税务部门。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以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将保证做到:

1、遵守国家的有关

工程建设的法规,自觉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诚信守法,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

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在获得工程款后,优先偿付民工工资。在雇佣和使用

民工时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2、承建的工程不转

包、不违法分包、不挂靠,杜绝使用“包工头”式的非法用工方式。

3、如果发生违反规

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

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 诺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确保工程质量承诺书

我单位在 项目招标中,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

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质量创优良有如下承诺:

1、在此工程施工中,

一定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编排好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在此工程施工中,

同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

3、调动我方积极因

素,做到小毛病不放过,大事故不出现,确保优良工程目标的实现。

4、我方保证在工程

竣工后,负责有关验收部门对我方施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并保证我方所施工工程的验收合格,

同时提供有关验收部门的验收报告,使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竣工后,我

方将负责 2 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

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发包人要求或我方承诺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

题与我方在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罚工程造价的()%。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

自动撤出现场。

承 诺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日

保证工程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

我单位在 项目招标中,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

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履行合同内容外,并郑重承诺:

在此工程施工中,

一定要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并保证不转包中标工程,不分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收

建设单位的监督。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自食其言,出现转包、分包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承担由此造

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动撤出现场。

承 诺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篇四:保证金承诺书模板

承诺

贵司就招标人(用户名称) 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参加投标,投标

时间为 年 月 日,投标有效期 天。根据编号为 (招标文件编号)的招标文

件相关规定,贵司支付投标保证金为元。

根据上述招标文件

约定:

(相关招标文件关

于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包括中标和落标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的规定,注明条款编号)

为保证贵司本项目

投标活动的顺利履行,我司作为本项目的代理商,承诺若招标人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最

晚不迟于 年 月 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该笔投标保证金由我司于十个工作日内

支付给贵司。

承诺人:(及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篇五:保证金承诺书

附件2:

常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动用支付承诺书

(工程所在地)建设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总工会:

工程项目现已由我

公司参与承建,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常州市建设领域

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约

定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监督或做到用

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四、告知农民工享

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已向指定银行专户足额缴纳,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承诺可以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或其委托机构直接动用保证金:

1.故意拖延、拒不

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超过限定时间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

篇三:个人借款及预付款管理办法

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文件

先锋制造字[2011]号 签发人:

个人借款及预付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个人借款及预付款的管理,减少因此引起的资金占用成本或呆、坏帐损失,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个人借款分为因公借款和因私借款两种。

第三条 预付款分为资产采购预付和费用预付两类。

第四条 所有个人借款及预付款须合理、合法,其财务事项的审批根据本公司《分权手册》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各部门及国内营销公司、海外营销公司、产品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个人借款

第六条 因公借款

1、因公借款:是指为办公事而需发生的借款,包括因公出差、承办各种活动、参加培训及其他因公事而发生的所有借款。

2、借款须按专项申请或报告预算审核确定的金额办理。所有借款都必须详细列明预算明细,不允许模糊超大额借支;承办大型活动、临时国外出差、中长期培训等大额专项费用借款应提供经批准的书面申请及费用预算明细,所有手续齐备后方可办理借款。

3、严格执行“专款专借、及时报账;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管理原则。旧款未能还清且无正当理由的,财务管理中心一律不予借款。

4、主任级以下员工办理任何借支,若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由所在中心负责人作为借款担保人,同时在经办人处签字,承担最终还款义务。

5、不允许代人借款,所有借款都需借款人经办,经办人必须根据有关申请

或报告填制统一的“借款申请单”,并注明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财务人员将审核后的“还款日期”备查登记,做为超期处罚的依据。

6、所有临时因公借款必须在该项费用发生或活动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凭发票、合同文件等合理有效凭据一次报销冲帐,多退少补,并结清该项借款。冲帐部分若小于本次借支款,则必须在报销时以现金补足结清借款,不允许挂帐或挪作它用,一般规定当月借款当月结清,特殊情况除外,如月底借款可到下月再还,超期未还,从工资中扣还,同时给予一定的处罚,罚款连同还款额一并从工资中扣除。对于大额专项费用报销超出借款预算部分时应提供书面费用申请,按原报告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七条 因私借款

1、因私借款:是指根据事业部或本公司有关福利性规定或其他原因发生的非因公特别借款。(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预付款担保书范文)包括应届毕业生生活费及发生重大困难原因等发生的私人借款。

2、应届毕业生生活费借支额度控制在300元以内,二个月内必须还清;因特殊原因需借支500元以上时,应书面提出申请(注明还款时间及方式)并经批准,将毕业证原件交营运管理中心抵押后方可办理。

3、其他私人借款,借款人提交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原因、还款方式及时间,由营运部审批,财务监督执行,借款申请必须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批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执行。此类借款不论金额多少,都必须由所在中心负责人作为借款担保人,同时在经办人处签字,承担最终还款义务。

4、借款人因各种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归还借款的,先扣中心负责人工资,再扣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营运部负责人,直到扣完为止。

第八条 其他类型借款,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及报销。

第九条 直接支付给外单位的劳务费、咨询费、广告费、材料费、货款等一律不能以个人借款的形式支付,须由财务统一对外转帐支付。

第三章 预付款管理

第十条 需要预付款的情况,应附经中心负责人审批的“预付款申请担保书”,同时需附能足够证明该预付款项合理、合法的合同性资料。

第十一条 款项预付后,经办人必须在2个月内取发票冲帐。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取得发票的,从经办人及中心负责人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处罚管理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中心应定期清查个人借款及预付款,每月就清查结果向各中心及单位发出“个人借款及预付款明细表”。各中心信息员应把“个人借款及预付款明细表”通知到各经办人确认。经办人应及时按规定归还借款及冲销预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反馈到财务管理中心,无反馈的视同默认。

第十三条 由于特殊原因造成个人借款或发票不能按期归还,经办人应于到期前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经所在中心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四条 对于未经批准而超期还款(或返还发票报账)的经办人,财务管理中心将对经办人进行通报处罚:

1、个人借款延迟报账处罚:欠款金额×0.5%×到期日至通报日间隔的天数,最低处罚额不低于10元/天;

2、预付款延迟报账处罚:预付款金额0.2%×到期日至通报日间隔的天数,最低处罚额不低于10元/天。

第十五条 负责审核借款、预付款的财务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次。

第十六条 各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对因自身过失导致的借款和预付款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未涉及事项,财务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事业部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自签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附件一:预付款申请担保书

月份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