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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担保书公证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18  分类: 担保书 手机版

篇一:保证书公证

篇一:保证公证书格式【注1】

公证书

()xx字第xx号

申请人:xxx(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保证

兹证明xxx(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保证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保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自愿为xxx(被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注4】,承担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责任【注5】。

xxx(申请人)的保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xx条【注6】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xxxx年x月x日

===================================================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保证人单方作出的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证明其他保证可以参照适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证明保证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引用文书的全名。

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保证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xxx(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保证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保证书上的签名(印鉴)是xxx(申请人)本人所为”。

4、可以对保证所担保的项目、条件、范围等作详细的表述。

5、发往域外使用的保证书、担保书、保函通常遵照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具体的保证责任可以不写,保证的依据也可以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篇二:公证书范本大全

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

目 录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

第二式 声明

第三式 赠与

第四式 受赠

第五式 遗嘱

第六式 保证

第七式 公司章程

第八式 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

第九式 出生

第十式 生存

第十一式 死亡

第十二式 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 曾用名

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

第十五式 学历第十六式 学位

第十七式 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

第十九式 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

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

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

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

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

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

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

第二十九式 选票

第三十式 指纹

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

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

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

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1]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2])

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注4]上签名[注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定。[注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篇三:考评公正性保证书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达标考评公正性保证书

篇二:经公证-保证合同-个人

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身份证编号:

鉴于:

****有限公司(下称“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信托贷款合同》。乙方愿意为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各方经协商一致,特就保证担保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编号为 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其中,首期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具体以甲方实际发放金额为准。主合同项下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各期信托贷款期限均为24个月,自信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信托贷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登记费、保管费、保险费、 鉴定费、通知费、催告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通讯费、各种应缴税款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的主合同或本合同无效的责任。

第二条 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

约定偿付信托贷款本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任何应付未付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指定的币种、金额和结算方式代为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或延期还款文件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甲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信托贷款等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甲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人为借款人出具的担保书或签署的担保文件、借款人与任何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不因借款人的欺诈、重组、收购、歇业、整顿、解散、清算、破产等任何变化而变化,也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的承诺

1、乙方具有完全的对外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充分的权利做出本保证,签署并履行本保证合同。

2、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完全知悉借款人的财务、信用等相关情况,并且完全知悉主合同的内容。

3、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乙方愿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4、在借款人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未全部清偿或乙方未代为全部清偿前,如乙方向其他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其合法拥有的价值超过【壹仟万元】的财产。经甲方同意处置财产所得的款项,乙方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1)乙方财务状况恶化。

(2)乙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其他对乙方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纠纷、诉讼、仲裁。

(3)司法机关对乙方财产进行查封或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对乙方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

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应提供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并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办妥相应担保手续。

7、对甲方发出的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的通知或任何其他通知及时签收,并在2日内将回执寄出。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和甲方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的其他条款,无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仍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按季提供其财产变动情况报告,乙方应如实提供;同时,乙方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人按季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借款人应如实提供。

第八条 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借款人偿还或乙方代为偿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信托贷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而相应扣减。

第九条 乙方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上述信托贷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合同条款时,应经两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其担保责任或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按担保总额的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对于本条所列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通知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各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1、如果甲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附有其他形式的担保的,则无论其他

形式的担保是否由借款人自己提供,乙方不得以甲方尚未行使其他形式的担保权利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权利发生变更或被放弃为由,拒绝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保证责任。

2、乙方知道借款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申报债权,同时自身可以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通知甲方,且未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借款人破产程序中,如果甲方与借款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乙方的担保责任不予以减免。乙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甲方的权利主张。甲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借款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包括以信托财产方式分配给受益人)或义务,且乙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乙方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乙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甲方将乙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放弃该权利,亦不影响甲方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及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所有权利放弃均应书面做出。

6、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对于借款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如果甲乙两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通知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保证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债权人:

通讯地址:

邮编:

收件部门/人员: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2)以挂号信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7日为有效送达。

(3)以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3日为有效送达。

3、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经济担保书公证

强制执行公证

1、双方同意向【 】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2、保证人承诺:如保证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债权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保证人放弃对债权人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抗辩权。

3、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已经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就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规定有完全明确的了解。

4、如果保证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

篇三:保证书可以公证吗

公证书 ()xx字第xx号 申请人:xxx(基本情况)公证事项:保证

兹证明xxx(申请人)于xxxx年x月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保证

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保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自愿为xxx(被保证人)

提供保证担保【注4】,承担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责任【注5】。 xxx(申请人)的保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第xx条【注6】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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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保证人单方作出的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证明其他保证可以参照适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证明保证

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引用文书的全名。

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

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保证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

“xxx(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保证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保证书上的签

名(印鉴)是xxx(申请人)本人所为”。

4、可以对保证所担保的项目、条件、范围等作详细的表述。

5、发往域外使用的保证书、担保书、保函通常遵照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具体的保证责

任可以不写,保证的依据也可以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篇二:公证要求条件 常用公证类别提示: 学历、学位、成绩公证、在读证明、学时证明、驾驶证、证书类印章公证●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 2、学历学位证书、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学时证明、驾驶证(驾驶证信息单)、证书

原件。

● 3、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学时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 5、照片:学历公证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一、申请人的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时证明均由原就读学校出具。

二、申请人已注销户籍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已无其他的资料反映,还需提供原住

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

材料的可能。 受/未受刑事处分公证●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1)户口簿(如户口注销,提供注销户口证明);(2)护

照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出境日期和有效签证页勿遗漏);(3)身份证(若有) ☆外国公民提供:(1)现持护照全本及能反映在中国居留时间的旧护照;(2)就业证、

居留证

☆港澳居民提供:(1)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2)就业证 ☆台湾居民提供:(1)现持台胞证和能反映在中国居留时间的台胞证;(2)就业证 ● 2、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派出所出具

● 3、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居民办理未刑公证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体现劳动关系的证明。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亲属关系公证

●1、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

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2、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明即可;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父母结 婚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即可 ●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出生公证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2、父母身份证件

☆父母一方或双方健在的提供材料如上述1; ☆父母一方或双方故世的提供父母死亡证明(死亡证或注销户口证明) ● 3、父母结婚证;如父母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

(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 4、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5、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如上述1~4均齐备不需提供) ● 6、

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婚姻状况公证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 2、结婚公证:《结婚证》、男女双方照片 ● 3、离婚公证:

☆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

☆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

● 4、未婚公证:未婚证明/无婚姻状况证明 ● 5、未再婚公证:除上述3外,还需提供未再婚证明 ● 6、照片:结婚公证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7、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工作经历公证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全本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2、履历证明

● 3、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 ●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照片: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死亡公证

● 一、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

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 二、死者的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死者的身份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若有) ● 三、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生存(居住)公证

● 一、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

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二、居住证明(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 ● 三、办理居住和生存公证需本人亲自办理。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遗嘱公证

● 一、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

证件;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

行人的身份证明。

●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

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

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 三、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注意事项: (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

骗等情况。

(二)、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

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三)、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

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

材料的可能 继承公证

●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

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

在地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派出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

要求如3)

●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

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本公证处提供表格填写清楚后,由村居委员会、乡镇

政府、派出所盖章确认或者档案馆查询档案) ●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

女证)

●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股票清单、机动车

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注意事项: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

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

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3、农村房屋须另行提供该房屋的建房用地审批表。 ★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

材料的可能

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公民、法人声明/保证/承诺行为的真

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声明/保证/承诺人应亲自到住所地

或声明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声明。

一.申办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时,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公民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

(2)草拟的声明书;

(3)声明内容涉及弃权的,应提交享有该权利的证明;内容涉及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主

张权利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或事实根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申办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公证时,应明确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的内容由

声明人负责和承担法律责任,声明书/保证书/承诺书的内容应当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真实,

并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弃权声明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如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在

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以上为一般情况下的告知,故不排除公证员在受理或审查案件时要求您补充其他证明

材料的可能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

(一)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境内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供: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有效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应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金融业务许可证》)等。

3、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

2、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样式;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另须提供的材料

1、债权债务主合同(如《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人另须提供的材料

(一)抵押人为自然人 1、抵押物权利凭证(《房地产权证》、已办理登记的商品房《预

售合同》、股票、存款证明等);

2、抵押的如系共有财产,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抵押的证明。

(二)抵押人为法人1、抵押物权利凭证;

2、法人同意抵押的证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一)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1、境内申请人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供: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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