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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担保书范文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02  分类: 担保书 手机版

篇一:缓刑担保书

缓刑担保书

我是拟提请缓刑人员_____的担保人XXX_,现年XX岁,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情况)。XX缓刑回来后,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1:我决心按照社区矫正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把对XXX的管教时刻放在心上,注意观察其言行,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里活动。切实做好他的规劝疏导工作。

2:缓刑之后让他与XXX一起生活居住,保证他有饭吃,有地方住,有人照顾,有人监管。

3:坚持对XXX经常进行法纪、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劳动的自觉性,督促其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关组织的公益劳动,使之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

4:我一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XXX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其定时向社区矫正机关汇报思想,定时参加社区矫正机关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日管理,月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特别是对我XXX从常住地向外流动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详细地址,从事职业及一切活动及时向社区矫正机关汇报,做到不漏管、不失控。

为保证证XXX在缓刑期间能遵纪守法,不重新违法犯罪,我特此提供担保,如XXX在缓刑旗舰作奸犯科,重新犯罪,我愿为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

时间

篇二:缓刑担保书

缓刑担保书 我是拟提请缓刑人员_____的担保人xxx_,现年xx岁,家住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缓刑担保书范文

_________(家庭情况)。xx缓刑回来后,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1:我决心按照社区矫正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把对xxx的管教时刻放在心上,注

意观察其言行,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里活动。切实做好他的规劝疏导工作。 2:缓刑之后让他与xxx一起生活居住,保证他有饭吃,有地方住,有人照顾,有人监管。3:坚持对xxx经常进行法纪、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热

爱劳动的自觉性,督促其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关组织的公益劳动,使之成为遵纪守法、自食

其力的公民。

4:我一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xxx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其定时向社区矫正

机关汇报思想,定时参加社区矫正机关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日管理,月汇报制度,发

现问题及时报告,特别是对我xxx从常住地向外流动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详细地址,从事职

业及一切活动及时向社区矫正机关汇报,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为保证证xxx在缓刑期间能遵纪守法,不重新违法犯罪,我特此提供担保,如xxx在缓

刑旗舰作奸犯科,重新犯罪,我愿为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 时间篇二:罪犯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缓刑) 罪犯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罪犯 :

你因 罪,本院于 年月 日作出 刑事判决

书:。该判决已于 年月日生效。现告知你必须自判决、裁定

生效之日起或看守所释放之日起七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刑监督;

(二)按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县(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的

建议,人民法院将作出裁定撤销缓刑:

(一)人民法院已书面告知罪犯应当按时到执行地司法所报到,罪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报到,脱离监管一个月以上的;

(二)未经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脱离监管三上

月以上的; (三)未按照社区矫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遵守关于会客等规定,经过三次教育仍然不改正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罪犯签字:联系电话:鞍山市人民法院 年 月 日篇三: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罪犯姓名:王永奇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38年1月9日 居住地:湖南省湘西州凤凰

县茨岩乡官寨村楠木冲组。 我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从2011年11月25日起至

2013年9月26日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

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保证遵守《湖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

教育改造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汇报思想和个人动向。

三、保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的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审批机关、居住地司法所、保证人各存一份。)矫正人员签名:2011年11月25日 罪犯姓名:王永显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44年6月1日 居住地:湖南省湘西州凤凰

县茨岩乡官寨村楠木冲组。 我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从2011年11月24日起至

2015年9月26日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

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保证遵守《湖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

教育改造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汇报思想和个人动向。

三、保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的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审批机关、居住地司法所、保证人各存一份。)矫正人员签名:2011年11月24日 罪犯姓名:田时玉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52年10月12日 居住地:湖南省湘西州凤

凰县茨岩乡官寨村楠木冲组。 我因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从2011年11月24日起

至2015年9月26日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我保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保证遵纪守法,服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遵守社区矫正各项制

度,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并履行相关义务。

二、保证遵守《湖南省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

教育改造活动,按时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汇报思想和个人动向。

三、保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的畅通。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审批机关、居住地司法所、保证人各存一份。)矫正人员签名:2011年11月24日篇四:接受社区矫正

保证书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本人自接到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后,保证做到:

1、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 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2、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司 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3、按规定与社区矫正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签订监督、帮 教协议书

4、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每月到司法 所与矫正工作人员见面汇报一次,递交一份书面情况汇报;

5、自觉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范围内活动,因就医、 探亲等原因暂时离开活动范围,按规定请假,需要迁居的,主动向司法所报告,按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

6、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

7、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其它有关规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本人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接受 处罚。

保证人:

年 月 日 [本保证书一式四份,审批机关、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保证人各一份]社区矫正宣告书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 ,社区服刑人员 在社区矫正期间由社区矫

正机构实施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年月此宣告。 社区矫正机构(公章)

年 月日 宣告人(签名): 社区服刑人员(签名): 社区矫正告知书

一、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和 《四川省社

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

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

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三、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与普通公民一样平等地享有人格不受侮辱,人

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以及辩护、申诉、控告、检举和其他未被依法剥夺的权利。

四、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

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一)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有关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地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5、有劳动能力的必须参加公益劳动。

(二)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应遵守下列 规定:

1、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2、遵守有关会客的规定;

3、离开居住地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4、有劳动能力的必须参加公益劳动。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应遵守下列规 定:

1、不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3、不得出版、发行书籍和音像制品;

4、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5、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6、不得担任国家机关的职务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四)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2、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或者进行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报告司法所, 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五、根据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 间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表扬等奖励;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扣分。

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或

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应 当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公章) 年月日篇五: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保证书社区矫正对象家属保证书本人唐自帮,系犯罪嫌疑人唐自厚的堂哥,我同意唐自厚接受社区矫正,假如其被判缓

刑,本人愿意作为其监管人对其进行监管教育,保证其: 一、接受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履行

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好好改过,好好做人; 二、接受社区矫正相关

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三、根据法律的规定按时报到,接

受思想教育和改造决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之事。

篇三:1-5保证书(家属、村社)

文书1-5

保证书

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

我是 ,与被告人 是 关系。如果被告人 被宣告缓刑或判处管制,在北川县接受社区矫正,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 每月按规定到___司法所报到,每周按规定向 司法所电话报到,以便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社会动态,并保证 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

2、协助司法所做好 的日常监管和思想教育工作,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 在社区矫正期间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必要时向___社区(村)、___司法所、___派出所、___乡(镇),反映 的工作、生活、交友等情况;一旦发现 有不安全因素或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___社区(村)、___司法所、___派出所、___乡(镇)报告。

4、在社区矫正期间, 如请假外出,我愿意提供担保,如 在外出期间发生脱管、重新违法犯罪,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保证书自签署之日起至 矫正期满解除前

有效。

保证人基本信息:

姓名:___,性别:__,__族,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