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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法律文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16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2012最新法律文书作业答案

2012最新法律文书作业答案

1.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是(公文语体)

2. 呈请拘传报告书的首部不仅要写明被拘传人的基本情况,还要写明被拘传人的 (犯罪经历)

3. 法律文书的特征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具有法律意义)

4. 集中体现检察机关审判监督职能的文书是 (抗诉书)

5.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的诉讼请求主要写明 (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

6. 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 (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公安机关)

7. 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有权作出重新制作羁押期限的是 (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 不起诉决定可能给予三种法定情况,下列不在这三种情况的是 (免予起诉)

9. 不具备委托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词,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身份的一项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10. 民事反诉状中的反诉请求必须与本诉有关联性,这首先体现在(给予同一案件和同一争议内容 )

11. 将行政复议机关列为被告的起诉状,你有部分的剖析重点是(复议机关的变更决定)

12. 法律文书制作的依据是(程序法和实体法)

13. 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4. 下列不属于强制措施类的文书是 (起诉意见书)

15. 法律文书最基本的叙述方法是(顺叙)

16. 刑事上诉状是一种辩驳内容的文书,其辩驳对象是 (一审裁判书)

17. 民事案件的再审必须要在判决生效后(二年之内)提出。

18. 下列可以制作法律文书的主题是(授权的专门机关)

19. 第一审刑事判决的理由部分,应围绕 (定罪和量刑)两个问题阐明。

20. 下列文书中,不能作为依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申请采取执行措施的是( 党政机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文书-在线作业_B

1.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必须提供(担保)

2. 对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正确的说法是(非诉讼案件和诉讼案件)

3. 仲裁被申请方对仲裁申请的仲裁申请书予以答复和辩驳的法律文书是 (仲裁答辩书)

4. 合同当事人应将鉴证申请书提交(合同管理机关予以鉴证)

5. 民事裁定书应解决 (程序问题)

6. 仲裁答辩书的制作主体是(被申请人)

7. 针对原告起诉状的内容提出答辩状的是(被告)

8. 律师类文书的性质是(具有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9. 公安机关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的提交对象 (检察院)

10. 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书面凭证是 (不起诉决定书)

11. 完整表达民事答辩状制作主体的一项是(第一审被告或第二审被上诉人)

12. 不应写在辩护词前言部分的内容是(说明被告人或上诉人已经交纳诉讼费)

13. 公安机关侦查文书中,强制措施类文书不包括的一项是 (通缉令)

14. 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在引用法律时,应当 (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15. 法律文书选用材料的原则是(真实典型)

16. 法律文书中的理由阐述部分一般处于结构的中间偏后的位置,其主要作用是(统辖全文)

17. 法律文书的主旨包括(明确单一)

18. 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19. 有权批准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人员是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20. 纠正不当减刑或假释裁定意见书的收文机关是 (法院)

篇二:中央电大《法律文书》考试小抄(完整版电大小抄)

中央电大《法律文书》期末考试复习题小抄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13、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14、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15、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7、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18、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为解决有关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0、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1、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经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2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4、监狱法律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25、罪犯入监登记表,是指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26、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27、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28、监狱起诉意见书,是指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29、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是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30、律师实务文书,是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

31、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2、刑事自诉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3、上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34、答辩状,是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驳的法律文书。

35、反诉状,是指民事案件或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被告人,针对原告或自诉人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

36、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指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再审的法律文书。

37、形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

38、支付令申请书,是指债权人以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请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催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命令的法律文书。

39、公示催告申请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为使票据上标示的权利与实际权利相分离,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得以依法重新确认,申请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式限期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逾期不申报时,判决利害关系人丧失该项权利的法律文书。

40、强制执行申请书,是指法律文书中确认享有权利的一方

当事人,在应当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文书。

41、宣告失踪申请书,是指符合宣告失踪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上确认并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设定财产管理人的法律文书。

42、宣告死亡申请书,是指符合宣告死亡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并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法律文书。

43、民事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

44、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阐述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45、律师见证书,是指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事人的要求,指派律师,依法对其亲眼所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并出具的一种文书。

46、收养协议书,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为确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为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47、书面遗嘱,是公民生前处分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这种法律行为,以文字形式加以确认的文书。

48、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审理,并由第三方作出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49、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0、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51、仲裁申请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生了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根据双方自愿达成

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协议中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该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文书。

52、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所作出的书面答复与反驳。

53、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庭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4、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对申请人提交仲裁的请求事项依法作出的予以支持或驳回,或者部分支持、部分驳回的书面决定。

55、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56、公证申请书,即当事人请求公证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文书。

57、合同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村民、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营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书。

58、继承公证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产生的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59、亲属关系公证书,是指申请人向公证机关请求确认其与关系人之间确实存在某种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书。其目的是确认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发生的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合法性。

60、笔录,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

61、辩护,是被告人的一种诉讼权利,除本人可以辩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律所允许的他人为自己辩护。

62、辩护词,是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63、代理词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答辩的系统发言。

二、选择题(每小题有1或1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

1、从涵盖的内容来看,法律文书包括( B )。A.司法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诉讼文书B.司法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C.司法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民用法律文书D.司法文书、民用法律文书、诉讼文书

2、依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法律文书可分为( A )。A.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律师实务文书、公证与仲裁文书

B.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决定类文书、裁判类文书C.信函式文书、致送式文书、宣告式文书

D.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表格式文书

3、为判决书确定统一格式和写作内容始自( D )。A.唐代B.宋代C.明代D.清代

4、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 B )。A.材料客观化 B.结构固定化C.制作合法化 D.用语成文化

5、法律文书在论述理由时的基本要求是( C )。A.认定事实,以实为证 B.引证法律,明确具体C.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D.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6、法律文书从结构上划分通常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C )。A.标题、正文、尾部B.首部、事实和理由、结尾

C.首部、正文、尾部D.标题、事实和理由、结尾

7、通缉令属于侦查文书中的( A )文书。 A.立案、(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完整的法律文书)破案类 B.强制措施类C.侦查措施类D.侦查终结类

8、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 B)审查批准立案的法律文书。

A.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报请本部门领导

B.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C.下级公安机关报请上级公安机关D.公安机关报请人民检察院

9、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是( C )。 A.立案的事实依据 B.立案的法律依据 C.立案的理由 D.侦查计划

10、取保候审决定书属于侦查文书中的( D )文书。 A.立案、破案类B.强制措施类 C.侦查取证类 D.侦查终结类

11、呈请拘留报告书应当送达( B )。

A.公安机关负责人 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C.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人民法院院长

12、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性质和特点表现为( B )。 A.是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 B.是签发拘留证的依据

C.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能发生法律竞争力

D.属于刑事诉讼文

13、律师记录询问证人谈话内容的文书,在表达上属于法律文书中的( A )。

A.笔录式B.文字叙述式 C.表格式D.填空式

14、呈请拘传报告书的首部不仅要写明被拘传人的基本情况,还要写明被拘传人的( D )。

A.主要学历 B.犯罪经历C.犯罪经过 D.主要简历

15、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作出的决定有( C )。A.批准逮捕B.不准逮捕C.撤销案件D.退回补充侦查

16、起诉意见书叙述事实的开头语是( C )。A.经依法侦查预审证实 B.经依法侦查终结

C.经依法侦查查明D.经依法侦查终结证实 17.起诉意见书的首部与正文之间的成文化用语是(C )。

A.经我局侦查预审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B.经我局侦查预审,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C.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D.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的犯罪事实如下

18、撤销案件通知书的送达对像是( B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刑事案件被害人D.犯罪嫌疑人

19、人民检察院的立案决定书是在办理( C )时制作的文书。

A.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B.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C.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D.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移交起诉

20、批准逮捕决定书属于( C )文书。A.文字叙述式 B.表格式C.填空式 D.笔录式

21、人民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追加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提请批捕,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C )。

A.批准逮捕决定书 B.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C.逮捕决定书D.决定逮捕通知书

22、起诉书的功能有( C )。

A.是确认侦查活动终结、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B.表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C.是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的依据

D.是代表国家公开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23、起诉书编号的内容依序是( C )。A.年度、院名、文书性质、顺序号B.年度、院名、部门、文书性质、顺序号C.院名、部门、文书性质、年度、顺序号D.院名、文书性质、年席、顺序号

24、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应该是( C )。A.被告人B.犯罪嫌疑人C.被不起诉人 D.不起诉人

25、人民检察院针对未生效的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应当送达( B )。

A.同级人民法院B.上一级人民法院C.下一级人民法院 D.同级和上一级人民法院

26、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提出是为了纠正( D )中的错误。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

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27、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书应当由(D )提出。

A.同级人民检察院 B.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C.省一级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

人民检察院

28、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3年第35号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应为( C )。

A.京西刑初字(2003)第35号B.西刑初字(2003)第35号C.(2003)京西刑初字第35号D.(2003)西刑初字第35号

29、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除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以及编号之外、应依次写明的项目是( C )。A.被告人 B.公诉机关C.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D.辩护人

30、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交待上诉权事项的规范写法是( D )。

A.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10内,向本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份

B.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C.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D.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31、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证据不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一段文字,应当是该判决的( A )。

A.理由 B.事实 C.依据 D.结果

32、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在( D )的情况下,应当制作刑事判决书。

A.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错误,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决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B.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发回重审C.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查清事实后予以改判D.原判决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决定改判

33、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作出部分改判结果时,其判决主文应当依次写明( C )。

A.撤销的内容、改判的内容、维持的内容B.撤销的内容、维持的内容、改判的内容C.维持的内容、撤销的内容、改判的内容D.维持的内容、改判的内容、撤销的内容

34、第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的裁定结果应当表述为( D )。A.维持原判

B.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C.驳回上诉(抗诉)

D.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35、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编号由( A )组成。

A.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理程序、顺序号B.年度、制作法院、审理程序、案件性质、顺序号C.制作法院、审理程序、案件性质、年度、顺序号D.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理程序、年度、顺序号

36、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应当制作的文书的名称是( B )。

A.民事判决书B.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C.民事裁定书D.民事决定书

37、第一审民事调解书在( D )后发生法律效力。 A.审判人员签署 B.人民法院打印 C.人民法院送达 D.双方当事人签收

38、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表现在(ABCD )不同。

A.体现的意志B.适用的条件

C.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D.反映的内容及其文书格式

39、“如不服本判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这一段交待上诉事项的行文是( D )中的规范用语。A.刑事判决书B.民事判决书C.行政判决书D.民事裁定书

40、提请减刑建议书应当送达( C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监狱管理部门)

41、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属于( B )制作的法律文书。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监狱

42、服刑罪犯被假释时,应当制作的鉴定性文书是(C )。

A.罪犯评审鉴定表 B.罪犯奖惩审批表C.罪犯出监鉴定表 D.释放证明书

43、民事答辩状的制作主体是( B )。 A.原告(上诉人)B.被告(被告人) C.上诉人 D.被上诉人 44、反诉状的制作主体是( B )。A.民事案件原告 B.民事案件被告C.刑事案件自诉人 D.自诉案件被告人

45、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依次是( C )。A.案由和诉讼请求

B.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与来源C.当事人基本情况

D.事实与理由

46、刑事上诉状的制作主体有( D )。A.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B.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近亲属

47、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认为自诉人的指控颠倒黑白,因而就同样事实指控自诉人的书状称为( C )。

A.刑事自诉状B.刑事答辩状C.反诉状 D.刑事申诉状

48、行政起诉状中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C )。A.行政机关 B.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49、仲裁协议书所载明的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 B )。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B.选定的仲裁员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D.仲裁事项

50、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送达对象是( A )。A.上一级仲裁委员会 B.人民检察院C.基层人民法院D.中级人民法院

51、侦查人员在犯罪现场向周围群众询问、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文书称为( C )。A.现场勘查笔录B.讯问笔录C.调查笔录 D.询问笔录 52、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是( B)。

A.监狱起诉意见书 B.保外就医审批表

C.提请减刑意见书 D.释放证明书

53、公证书的签属人员应写( D )。

A.助理公证员 B.副主任公证员 C.主任公证员D.公证员

54、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在引用法律时,应当( C )。

A.只引用实体法 B.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C.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D.只引用程序法

55、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在写作上第一位的要求是( B )。

A.制作合法有据 B.内容真实、完整 C.书写工整、全面 D.文字简练、突出

56.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是( A)。

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公民 C.法人D.社会组织

57.下列选项中应包括在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正文之中的是( B)。

A.案号B.判决结果 C.审判方式D.交代有关事项

58.不起诉决定书对当事人应当使用的规范称呼是( D)。

A.被告人 B.罪犯C.犯罪嫌疑人 D.被不起诉人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文书的概念、种类及其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联系与区别。

答: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

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联系和区别:一是司法文书这一名称,这一文书述语是我们以前曾经长期使用过的,并以它作为我们这一教材的总称。但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文书,应该是指导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而不应包括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更不包括民用的法律文书。因为公证文书一般不具有处置性,而只具有法定的证明力;仲裁文书虽具有裁处作用,但是它又要受到当事人原有协议的制约,它的约束力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这两部公文书与司法文书的作用和效力,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是这部分文书在启动和推进法律活动中却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是独立于司法文书之外的民用法律文书。二是诉讼文书这一名称,它也是某些司法机关经常使用的一个文书述语。顾名思义,诉讼文书应该是专指涉及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既包括司法文书,也包括涉及诉讼的民用法律文书,如案件当事人自书或律师代书的各类诉状等法律文书就是其中的主要部分。而民用法律文书中的非诉讼文书以及公证文书、仲裁文书等自然应该排除在诉讼文书这外。总之,学生在了解法律文书这一概念内涵的同时,也应了解法律文书与司法文书、诉讼文书这两个与法律文书相关名称间的交叉或包容的错综关系。

2、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答:法律文书的特点:1)主旨的鲜明性。2)材料的客观性。3)内容的法定性。4)形式的程式性。5)解释的单一性。6)使用的实效性。

3、简述法律文书的主要作用。

答:主要作用: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3)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裁体;4)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5)保存法律事务的文书档案。

4、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应掌握哪些要点?

答: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5、法律文书应从哪些方面阐述理由?

答: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主旨的集中体现。叙写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具体要求:(1)依法制作,突出主旨;(2)遵循格式,事项规范;(3)综合表达,叙议这主;(4)写清事实,掌握要领;(5)分析事理,以法为据;

篇三: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

法律文书写作串讲笔记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

(2)形式的程式性;

(3)内容的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第四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5)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6)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7)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8)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侦查文书

第一节 概述

侦查文书的概念:

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二节 立案、破案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便成为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写法。

呈请立案报告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要写清制作文书的名称。

(2)正文。由四部分组成,包括报告导语、接受案件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意见。 ①报告导语。首先,简要写明案件来源。其次,写明接受案件后的初查、勘查、访问后获得的证据材料,得出是否有犯罪事实已经发生的结论,然后写明“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②接受案件情况。要根据接受案件的具体情况,扼要写明时间、地点、报案、控告、举报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情况以及抓获或者发现的经过。

③立案根据。是呈请立案报告书的重点,是案件成立的关键。它一般包括现场勘查情况、现场调查访问情况及鉴定结论,收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以及犯罪造成的后果等。 ④立案理由和意见。要说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并提出立案的建议。

3.尾部。要写明制作日期和制作单位并加盖公章。

呈请破案报告书的写法。

呈请破案报告书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只填写文书名称,即“关于×××抢劫案呈请破案报告书”。

2.正文。这是破案报告书的主要部分。主要写清以下内容:

(1)报告导语。概括写明案件名称,经侦查已查明的主要案情,抓获犯罪嫌疑人或者拟采取的抓捕措施等,而后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引出下文。

(2)案件侦查结果。写明案件来源,是报案、举报、控告,还是自首的,以及受理案件的情况;现场勘查情况以及对案情的分析,获取了哪些痕迹物证。通过勘查、调查访问对案件性质、作案时间、犯罪动机、目的、犯罪嫌疑人等情况的分析判断结果;采取侦查措施的情况,即根据对案情的分析判断,采取了哪些侦查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结果。

(3)破案的理由和根据。

(4)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

(5)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6)提出破案请求。

3.尾部。包括结语和落款。结论要写明请示性语言,如“妥否,请批示”。落款写明承办单位名称、侦查人员姓名、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附:由于篇幅所限,本章内容只在每节中讲解一种或两种文书,对于其他文书的概念、功用、内容及写作方法考生也要掌握。

第三节强制措施文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写法。

呈请拘留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首部内容只有文书的名称,即“呈请拘留×××报告书”。

(2)正文。这是呈请拘留报告书的重点。它的内容包括报告导语、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违法犯罪经历、拘留理由和法律依据。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犯罪经历。

拘留的理由。首先,要把已经查清的被拘留人的犯罪事实或者重大嫌疑事实叙述清楚。 其次,要写明适用拘留的决定条件方面的事实。并且应说明情况紧急,如果不把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拘留起来,就会发生新的社会危害或者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拘留的依据,根据上面叙述的拘留理由,说明被拘留人的行为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几项规定的情形,已具备拘留的条件,特呈请批准拘留。

(3)尾部。写上“妥否,请批示”,并写清承办单位的名称、承办人签名以及制作文书的日期。

最后还应注明,附案件材料多少件多少页。

对不讲真实姓名的犯罪嫌疑人,可按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制作文书。

通缉令正文的主要书写内容:

通缉令的正文部分主要包括简要案情、被通缉人简介、被通缉人体貌特征、被通缉人携带物品、通缉令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附项等几部分。

第三节 调查取证文书

呈请搜查报告书的概念:

它是公安机关为了搜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其他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时而依法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它是填发《搜查证》的依据。

呈请搜查报告书的写法。

《呈请搜查报告书》用《呈请××报告书》制作,它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文书名称,即“呈请对×××的住地或人身进行搜查的报告书”。

2.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导语。包括正在侦查的案件名称、搜查目的、搜查对象的简要概述。然后接程式化语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被搜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3)搜查的理由。首先应简明扼要地写明案情,然后重点写明搜查的必要性,即为什么要进行搜查,通过搜查所要解决的问题,还应写明不及时进行搜查,有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逃跑或毁灭、伪造、转移犯罪证据等情况。

(4)搜查的法律依据和请求。应根据上述情况写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拟对被搜查人×××的人身、住处及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3.尾部。包括结语和落款。结语即“妥否,请批示”。落款填写承办单位名称及制作文书的日期。

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向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时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它是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的依据。

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的写法。

《呈请调取证据报告书》应使用《呈请××报告书》制作。它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即文书的名称。

2.正文。包括报告导语、调取证据的理由和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

(1)报告导语。概括说明正在侦查的案件名称,因什么原因需要调取什么证据,然后以程式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引出下文。

(2)调取证据的理由。首先,应简明扼要地写明案情。其次,写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名称、特征、数量,这些证据现存在何处,然后写明为什么要进行调取,它与认定案件事实、审查判断犯罪嫌疑人口供以及其他证据的关系等。最后,写明证据持有人的基本情况。

(3)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应根据上述情况,写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某单位或个人存放或保存的证据予以调取。

3.尾部。应写明程式句“妥否,请批示”,接着写明承办单位名称、承办人姓名以及制作日期。

第四节 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的概念:

它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办理拘留案件时,于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

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的写法。

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只需要写明文书的名称,即“呈请延长×××(被拘留人姓名)拘留期限报告书”。

2.正文。包括报告导语、被拘留人基本情况、延长拘留期限的理由、依据和请求。

(1)报告导语。概括正在侦查案件的情况,延长拘留期限的原因和请求,然后以程式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引出下文。

(2)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籍所在地、现住址、拘留时间。

(3)延长拘留期限的理由和依据。在说明延长拘留期限的理由时,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叙述。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第一、二款的规定。

(3)尾部。注明承办人姓名和制作日期。

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正文部分的主要内容:

正文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告导语。

(2)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民族等。

(3)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原因、时间。

(4)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新罪的情况。

(5)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依据。

第六节侦查终结文书

起诉意见书的概念:

它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起诉意见书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起诉意见书的写法。

起诉意见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住址)和违法犯罪经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起诉意见书中,在填写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经历时,对其前科情况及受到治安处罚情况,应尽量表述清楚。

2.正文。这是该文书的核心部分,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两部分。

(1)犯罪事实。犯罪事实部分要突出犯罪构成要件。

(2)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就是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刑律,涉嫌的罪名,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移送起诉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法律依据援引后,写明:“特将本案移送你院审查起诉”。

3.尾部。包括受文机关名称、制作日期、公安局长章和公安局印。

在文本附注中要写明三项内容:

(1)侦查结案时,本案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地点;

(2)附送本案卷宗多少卷多少册;

(3)附送本案赃、证物情况。

制作起诉意见书对提出起诉意见和法律依据的要求:

第一,要全面引用法律条款。应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分别不同的犯罪性质,正确引用法律条款。第二,定性要准。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来认定其行为性质(罪名)。第三,被害人在侦查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定要在结论中写明。

第七节补充侦查和复议、复核文书

补充侦查报告书的写法。

《补充侦查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机关、文书名称、发文字号及受文机关名称。

2.正文。由案由、补充侦查结果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1)案由。写明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决定书的发文字号、日期以及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名称,并告知已经补充侦查完毕。

(2)补充侦查结果。这是本文书的重点,要详细地写明进行补充侦查的有关情况和结果。制作时,要针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中所列的补充侦查提纲,逐条予以说明。

(3)附项。说明《补充侦查报告书》所附卷宗的册数和补充侦查的证据的页数以及随案移送的物证情况。

3.尾部。尾部要写明制作文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

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必备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未经复议的案件,不得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第二,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第三,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主体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没有提请复核的权利。要求复议意见书:

它是指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

补充侦查报告书:

它是指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使用该文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移送起诉的案件;

(2)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

(3)经过补充侦查,符合移送起诉要求的。

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

——检察文书

第一节 概述

检察文书的概念及功用: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简称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司法公文。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载体,是行使检察权办理案件的重要凭证,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是总结经验、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提高检察文书制作质量,对于依法行使检察权,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填空式文书(如批准逮捕决定书)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等。

第二节常用检察文书的写作方法

一、立案、侦查类文书

立案决定书的概念和功用:

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检察文书。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合法依据,只有决定立案后,人民检察院才能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措施,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重要的检察文书之一。

立案决定书的写法。

(1)首部。包括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及文书编号。立案决定书的文书编号为:“检立〔〕号。”“检”字关的空格内填写人民检察院的代字。“立”字前的空格内填写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的代字,括号内填写年度,“号”字前的空格内填写立案决定书的顺序号。

(2)正文。该文书属填空式法律文书,主要要求填写立案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 ①立案法律依据。

②决定事项。即:“本院决定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涉嫌(罪名)一案立案侦查。”

(3)尾部。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检察长签发文书的年、月、日,并加盖人民检察院院印。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正文的内容:

此部分包括: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证据;结论事项。

(1)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应顺次写明三层内容:

①需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②犯罪事实;

③写明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

(2)结论性意见。

批准逮捕决定书以一人为单位制作,每逮捕一人制作一书四联。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以案件为单位制作两份。

二、公诉类文书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