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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法律文书范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18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路政管理所所长职责

路政管理所所长职责

一、负责路政所全面工作,统筹安排所内的行政、业务管理及思想政治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制定本辖区的路政管理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

四、负责本辖区的公路路产管理和保护,组织巡查公路。

五、负责审核属于县局审批权限的许可申请,组织路政许可勘验,办理特殊占用、挖掘公路事宜,审核路政许可申请。

六、制止、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挖掘、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组织路政案件的调查取证。

七、指导、督促路政员认真履行职责,遵章守纪,组织开展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路政所副所长职责

1、宣传贯彻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

2、协助所长处理日常工作;

3、协助所长督促和检查路政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案件的程序工作;

4、检查路政人员的着装、纪律,经常性向所长汇报工作,提建议;

5、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规章制度,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依法查处各类路政案件的业务水平;

6、协同所长努力搞好同有关部门以及局其他科、室、所的协调工作;

7、协助所长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巡查人员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各项管理规定;

2、宣传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清障、紧急救援、疏导交通、处理突发路政案件;

4、负责路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制作、送达法律文书;

5、参与特殊情况下的交通管制,施工养护期间的道路保通等工作;

6、负责路政案件的当场查处工作,依法制止、清除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并做详细记录;

7、做好日常巡逻记录,随时掌握并反馈辖区内路产路况信息;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路政所票证管理员职责

1、负责路政所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2、负责各种票证的管理工作;

3、具体办理票证的领用、发放工作;

4、负责建立和规范票证使用台帐,做好收集归档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所办公室主任职责

1、负责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路政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3、按规定组织制定路政装备计划,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4、负责审核、批办文书处理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活动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组织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淇滨区交通路政管理所路政巡查管理制度

淇滨区交通路政管理所路政巡查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淇滨区农村公路路产保护力度,加强路政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淇滨区交通路政巡查中队具体负责公路路政巡查工作。

淇滨区交通路政管理所应加强对本单位交通路政巡查中队工作的监 督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对本单位路政巡查中队做出书面意见和整改通知。

第三条 交通路政巡查中队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和路政巡查计划,实施路政巡查,规范详实填写路政巡查日志和交接班记录,不准弄虚作假,如违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交通路政管理所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之前编制下季度路政巡查计划,并报市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备案。巡查计划应当载明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及桩号、巡查里程、巡查人员、巡查车辆牌号、巡查频率(含夜间)以及巡查重点等主要内容。

第五条 交通路政管理所在局主管部门的协调下应加强同本系统建设、养护单位的横向联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配合,积极推进联合巡查模式,共同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节约路政巡查成本。

第六条 路政巡查每班必须有3名(含)以上路政人员。路政人员出巡时,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扎制式武装带或穿反光背心,佩带标志和执法证件,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文明用语。

第七条 路政巡查工作必须配备功能完好的巡查装备,包括巡查车辆、通信设备、勘查设备、抢险救护装备、作业标志及法律文书、有关票据等。

第八条 公路路政巡查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

(三)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发现和纠正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及非公路标牌等行为;

(四)纠正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检查监督公路施工现场通车安全保障措施情况;

(六)检查监督路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七)协助处置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

(八)及时为求援(助)者提供帮助;

(九)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督和护送;

(十)实施特殊勤务和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单位路政巡查中队分两个班组,即主班和副班,白天巡查为主班,夜间备勤为副班,主班和副班工作交替安排。主班和副班交接班时间为每天的早8点晚6点,如有变动以实际安排为准。

第十条 交通路政管理所为确保路政巡查人员安全,为本单位路政巡查中队全体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 路政巡查时,要指定安全员,负责关注所在班组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路政巡查人员在夜间、雨雾等能见度低的条件下执行任务时,必须穿反光背心,路政巡查车辆遇情况临时停车时,车应开启双跳灯,遇有人拦车、求助或报警时,应立即下车,但不要离巡查车太远。

第十二条 路政巡查应当采用路面车辆常规巡查、定时巡查、徒

步巡查、临时巡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巡查等。每天巡查无特殊情况,只少巡查一条县道,五条乡道且巡查时间累计不少于7小时。每班组每月巡查天数不少于14天。村道的巡查可结合县、乡道一同进行。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下的巡查要求

公路工程改建扩建、养护大中修等作业需要封闭交通施工或半幅封闭交通施工路段的巡查要求:实施不间断巡查和无规律巡查的模式;

遇有重大事件保畅通任务的巡查要求:适当加大巡查频率,延长巡查时间,加强与相邻市、县(区)之间的配合及信息共享,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科学引导,最大限度的保障公路畅通。

第十四条 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路政巡查工作应当符合交通路政管理所或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应急预案中的要求。

第十五条 交通路政巡查中队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养护大中修等公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侵占公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进行涉路工程施工、修建违法建筑、擅自设立非公路标志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交通路政中队巡查范围为淇滨区农村公路的路面情

况、公路标志、标线、路肩、缘石、边坡、隔离墩、排水沟、桥涵通道、护栏、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状况、里程牌、养护等公路设施完好状况。具体涉路主要违法行为如下:

(一)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二)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活动的行为:

1、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三)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的行为;

(四)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或扩建已经合法修建的建筑物;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行为;

(五)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的行为:

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六)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设施的行为;

(七)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的行为:

1、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2、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3、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八)未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行为;

(九)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行为。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的行为;

(十)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的行为;

(十一)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的行为;

(十二)未经公路管理机构许可,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的行为: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5、在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未经许可设置非公路标志或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十三)超限运输车辆、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行驶公路的行为;

(十四)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十五)其他违反《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

第十七条 路政巡查人员对上述各类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一)路政巡查中,发现轻微的违法行为,应当场给予纠正或处理,如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违法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的管线、电缆等设施,应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对损坏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适用简易程序的可当场处罚和索赔;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巡查结束后应及时处理或移交其他办案人员处理,不得拖延,移交工作须办书面手续,以备日后核查;案情重大的,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二)巡查发现自然灾害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寻求增援和协调处理,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灾情或事故进一步扩大。发现可能发生各类灾害或事故的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治或防护,依法保障公路及其设施完好。

篇三:强化法治建设 提升路政执法规范化能力1

强化法治建设 提升路政执法规范化能力

【摘 要】依法治路是构建和谐交通的重要特征,没有规范化的法治建设就不可能有和谐的交通秩序,要保障良好的道路良好的通行环境,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就必须从路政队伍执法规范抓起,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

路政法律文书范本

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保护路权、维护路权、维持秩序、保护权益”为目标,全面提升路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实现“管好路、保畅通、服好务”。

【关键词】法治 规范 能力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交通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群众对公路的服务质量要求明显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造成路政队伍在日常管理中应对发展事物的多样化、路政案件的复杂化和满足群众的服务化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压力。要不断完善和解决路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就必须继续劣实路政执法基础建设,促使路政执法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实现“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文明执法,改进执法作风,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的目标。

1 “准确把脉、开出良方”查找路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自从2008年4月以来,支队每年都开展作风整顿教育活动,路政基层队伍按要求,制定方案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的实施,阶段性活动虽然取得了一此成绩,但执法队伍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巩固和规范,主要还有少数队员存在执法理念、执法形象、执法纪律、执法规范和执法能力不足的现象,比较突出的是依法办案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执法文书的使用还有些不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形象和处理路政案件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强化。要彻底解决上述问题,路政基层大队必须采取专题会、调研会、民主测评、司乘人员评意和六查六看等形式,分阶段,有计划地进行整改。

2 支队“准确定位、科学根治”,全面规范路政执法工作的途径。

2.1规范法治教育培训体系,提升执法素质能力。强化“学法、懂法、执法”工作,确保执法队员“应知、应会、应做”。一是明确教育培训重点,结合当前交通形势和交通热点、难点、焦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案例为主要培训内容。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方式,落实评议考核制度,对不合格人员将实施末位淘汰制。三是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以专家讲座、案例分析、错案分析、卷宗评比等内容为载体,积极营造教育培训氛围。四是狠抓作风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反应的能力。抓好工作纪律、内务管理、队列、交通指挥手势和交通现场处理演练,并积极开展“军事队列比武”和

“突发事件演练”等活动。五是深化文明服务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2.2规范制度建设,提升按章办事能力。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以路政队伍建设、路政执法规范、内业管理、外业管理、综合管理五项制度为主体,规范路政巡查标准化、路政执法标准化、路政保畅管理标准化、路政内业管理标准化、路政队伍建设标准化、路政标准化考核评价。二是明确制度方向,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制定相应的法律依据,由法律条款向管理事项、管理制度、管理标准、管理程序、管理考核制度不断转变的模式。三是完善制度内容,由不科学向应用型转变、由不规范向合法性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不断完善制度的科学性、合法性、细节性。四是强化制度考评机制,发挥制度的生命力,坚持制度与职责、目标、效果挂钩,落实日常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实现奖优罚劣。五是强化激励措施制度,实行检查、互检、考评三原则,不断激励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3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一是严格按职责办事,强化权责关系,实行双责管理,及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管段责任制管理,确保首责有人、倒查有无责任。二是严格按法律办事,树立“研究工作先学法、决策事情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为符合法”的执法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路政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形象,坚持落实《交通部执法忌语》、《交通部执法禁令》等要求,规范队员着装、言行举止、统一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实施“一敬礼、二说理、三处理”。四是严格落实执法标准制度,强化路政许可、行政处罚、路产赔(补)偿、路产路权案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诉讼、超限管理等管理规范,明确立案准确、依法查处、标准统一、程序合法。五是严格落实路政案件办理制度,坚持在工作中实施,巡查及时、发现及时、立案及时、勘查及时、查处及时和归档及时。

2.4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管理,提升精细化办案能力。一是统一文书管理,确立专门分类、专门领取,不断提高执法文书的保管率。二是统一培训,严格按照交通部和市交通局的法律文书种类、格式、标准、程序进行有效培训,培训中强调四准确,准确定案、准确使用文书、准确用语、准确填制。并积极开展“电脑办案”等活动,促进队员制作执法卷宗和语言表达能力,确保执法文书的正确使用率、差错率控制为0.5%。三是统一考评,严格按照交通部执法文书规范要求,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一案一考评”、 “一年一总评”执法互查活动。

2.5规范文明执法,提升服务水平能力。一是坚持便民、迅速的服务思想,强化“有案快出、有难必助”的服务理念,全面实现惠民

措施。二是开展利民机制,实施24小时开机制度,那里有路损,那里就第一时间赶到。三是实现利民政策,体现人性化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推行先教育、再限期改正、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行政执法程序。坚持处理路赔案件中先救援、后执行,特殊的情况下,实施依法减免政策。

2.6规范联合执法,提升联队、联动、联查综合管理能力。一是加强公路沿线联动,积极与辖区村、乡(镇)政府、公安、企业、学校、养护部门联系,共同承担保护公路权利和义务,起到“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二是信息联动,坚持资源互享、信息互通、人员互动、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开展 “联合宣传”、“联合执法”、“联合保畅”等活动。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以路政、交通、公安、医疗、消防等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应急管理队伍,确保集中统一、信息互通、联动处置的应急措施。并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道路保畅”、“突发事件”演习等活动,及时、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妥善处理公路突发事件。

2.7规范法制宣传,提升爱路护路能力。一是创新宣传阵地,由传统的个人式宣传模式转变集中式宣传,以学校、集镇为阵地,集中对司乘人员和沿线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开展 “综合治理矛盾隐患排查”,“维护路产路权专项整治” “交通公路环境整治”、等活动,并与乡镇签订《爱路护路协议》,调动了沿线居民的参与性和积极性,有效地制止盗伐行道树、损害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

2.8规范执法监督管理,提升行风建设能力。一是公开监督内容,实现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办公场所公开、现场公开等形式,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内容、执法依据、执法标准。二是落实内部监督,落实对人员、案件监督,积极开展日常性稽查和月度稽查活动,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和案件规范,并通过民主测评、自查方式,实行内部监督管理。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乱用自由裁量权、不规范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通过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促进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实行服务监督,开展文明执法评议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执法评议意见调查表和服务监督卡片、开通96515交通执法监督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对执法工作、执法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法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实现外部监督管理。五是强化行业监督,发放聘书聘请了相关政府、行业作为专业的路政执法行风监督员,对每位执法人员及大队的执法工作进行年度监督管理,主动接受行业外监督。

2.9规范路政法治创建工作,提升文明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创建,形成以大队班子为主体,班组为核心,队员共同创建的局面,并建立

法治创建目标考核机制使创建工作纳入正规化建设。二是积极开展三项创建工作,一项在队伍中创建“六型”活动,(即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和廉洁型)。二项是在国道开展创建“畅通路、平安路、文明路”。三是扩大创建范围,由点到面,不断由高速行业向沿线群众、沿线乡村、学校、企业等不同人群和单位延伸,处处彰显法治创建之花。四是突出素质创建,积极在队伍中开展,“五项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形势教育、道德教育和职业教育,“三学活动”学先进、学劳模、学做人、学做事,通过“学习平台”、“技能比武平台”全面提升创建队伍的综合素质和队员的积极性。

3、“准确总结、四项措施”不断劣实执法基础。

3.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率先集思广益、勤政廉政,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路政工作实际,不空谈理论,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深入研究路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怎样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如何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如何加强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特别在基础业务工作上,班子成员切实做到执法程序先掌握,执法文书先学习的模范带头作用。

3.2完善基础工作内部管理机制。由基层大队单位负责人牵头,从每日巡查日志,首问责任制记录的填写规范及执法案件的文书制作及执法程序等进行全面检查,追踪指导,做到每日一查,每案必查,保证记录档案详实,经得起互查,倒查。案件归档前,由支队领导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所有执法案件卷宗进行详细评查,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错误,提高文书填制质量。

3.3加强执法工作的培训力度。为工作在一线的路政执法人员创造良好条件进行培训,不定期召开一次路政执法工作学术讨论动员会,动员各大队、科室针对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执法疑点,难点写一篇有关执法工作的论文,便于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上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4、结束语

通过努力,路政基层单位文明执法形象和规范执法标准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路政法治建设、依法治路的进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为实现公路又好又快的发展和提升依法治路的水平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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