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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文书心得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1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法律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法律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参加集团公司的法律培训对于我来讲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新知识的机会,因此我倍感珍惜。在这学习的一天时间里我不仅学到了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以及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等具体的知识,同时更重要的是我认识到了我们公司法务肩负的责任。

接下来我就对学习到的三个方面具体知识进行一个回顾。上午的第一堂是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袁凤带来精彩的授课,内容主要是关于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写作。袁律师首先谈到法律意见书的写作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不仅是非常基本的一项技能,同时她也指出这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沉淀。但是这并不意味这没有捷径可循,袁律师给出的建议就是对于基本的格式要有完整的了解和掌握。

山东省国资委就此专门出台过《关于国有企业法律意见书的书写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完整的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包括:1.标题2.主送对象3.正文4.附件5.落款。同时也指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书必须要有以下的内容:1.事实分析2.材料分析3.法律依据4.法律论证5.结论性意见或建议6.相关事项的附带说明。

而对于写作要求她提出(一)主旨明确(二)标题恰当(三)逻辑结构良好。要做到胸中有沟壑,基本逻辑结构是事实概要—当事人目标—分析与建议—结论。(四)遣词造句要简约,准确,使用法言法语

和特定表达方式,杜绝使用主观性的语言和猜测。(五)事实清楚。对事实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阐述,对法律思维和写作都非常关键。

(六)法律适用准确。它是法律文书成立的前提和基础。她给出的建议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种检索工具小心谨慎进行求证,也可以咨询发文机关、咨询专业人员以及寻找相同案例。在授课的过程中袁律师始终通过列举大量实例使得这些知识变得容易理解,对于我确实是受益匪浅。

第二节课是由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资深律师邓亚岚来讲授。题目是《公司法务人员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师》,邓律师的讲授风格是很亲切和接地气。开场就和大家聊起了自己一路以来的学习和成长经历以及寻找与我们的共同点以拉近与大家的距离,调节课堂相对沉闷的气氛。

首先她谈到我们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识,那就是公司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其实是相互依存的一种关系,双方的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可以避免的法律风险。其次她比较了公司法务人员和律师的各自特点。公司法务人员的优势是:忠诚度高、成本偏低、熟悉企业、沟通方便。外部律师的优势是:见多识广、多角度分析、客观中立、专业精神。再次,她指出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法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1.法务人员的低位比较低,企业领导层的法律意识还不够。2.待遇不够好,留不住人。3.人数少,规模小,责任分工不明确。

接着她提出有效解决的方式就是要内外互补,形成良好的合作模

式,构建公司法务新格局。这里分为了几个阶段,初期外部律师和公司是一个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这取决于领导的作风和价低则得的市场导向;期中双方在取得相互信任以后就是合作互补的关系。法务人员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或每一个项目完成以后对律师的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和监督。律师对法务工作提出优化改进,提出意见建议;最后,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双方持续负责。同时邓律师举了交通建设集团的从破产边缘到现在发展态势良好的真实事例表明公司的发展壮大是与法务人员水平的提升是呈正相关趋势的这样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总之,听了邓律师的讲课我更好的理解我们法务人员和外部律师需要相互理解,高效协作,既是对企业的负责,也是更好完成自身工作的现实需要。

下午是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主讲。主要是讲授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他首先向大家指出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接着又依次对这三个方面的权利规定及保护措施予以详细的介绍。

篇二:法律文书心得

法律文书论文

论文题目:学习法律文书课程的心得

指导教师:周

学生姓名:赵红强

学 号:

班 级:

———态度决定一切 萍 教授 20070301801067 2007级法硕5班

学习法律文书课程的心得

———态度决定一切

说老实话,大部分学生对法律文书的重视程度都是不够的,我也不例外;所以,如果针对大家进行一次动真格的法律文书考试的话,我估计绝大部分学生都会不及格的。但毕竟学习了法律文书课,对每个人来说,收获毫无疑问肯定是有的;当然由于各位学生对这门课程的态度不一样,所以各自的收获也就当然有所不同了,所以说,现在有句很流行的话特别适合在这里说一下:态度决定一切。

再说一句老实话,很多同学觉得写法律文书多少有点郁闷:知识点凌乱,格式僵化;但不郁闷,又怎么会有进步呢?我想,要想进步,就必须耐得住寂寞,忍得住郁闷。真的是这样,我们正处于学习阶段,也就是正处于蓄势待发阶段,在这个蓄势阶段肯定要真真正正地实实在在地做些学问的。

再说一下我对这门课程重要性的认识。原本我就知道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的重要性,这样说似乎有点儿恭维老师的感觉,就算是吧,但我确实还算比较重视,呵呵。通过学习从而很好地掌握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和行政诉讼文书等各种专业法律文书写作并为以后从事实务工作打好基础,对于将来极可能从事法律工作的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同时这种能力又多么令人刮目相看!所以,我很羡慕那些能写出较规范法律文书的同学;看到别人写得简洁得体的法律文书,我真的希望有一天可以我也可以写出他们那么漂亮的法律文书!

另外,我想,在学习过程中真的要刻苦钻研、踏踏实实、虚心求教、持之以恒。而更重要的是:独立思考!一定要尽量独立思考,独立完成作业,而不能照搬照抄、马虎应事或死记硬背;尤其是照搬照抄,它的危害最大,照搬照抄当然可以完成作业,但你对专业知识是一无所获,仍是一片空白,等于没学,太可惜了,太浪费老师这块资源了,这种资源是稀缺资源!

在实际学习中,我以为最起码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一)重在理解,找出规律,总结特点。

在学习时要抓住法律文书的特点、基本理论、写作要求和具体写作方法,理解法律文书是如何提出和适用的,又是怎样解决和实际应用的;注意各部门法律内容之间的联系,前后是如何呼应的;重在理解,找出规律,总结共性特点,便于记忆。

(二)通过实例练习巩固和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并培养分析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在这次课程中老师布置了几次作业,我应该算是比着葫芦画瓢的完成了作业,

效果不那么明显,对所学知识的掌握不是很熟练,但总归让我掌握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知识,对我以后从事法律工作肯定会大有帮助。

(三)对于自己不会的地方还应虚心求教。这一点我们倒是可以学习一下古人的经验。唐代大诗人白居易都知道吧,他写诗请教老妪的故事真可借鉴。

好了,说了这么多,一是为了当作业交给老师看,另外也更是对自己这一学期下来学习法律文书这门课的总结吧;感慨良多,五味杂陈,无头无绪又不想止笔;但还是停下来吧,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再说我还有其他的事要做。我还会加强学习,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有时间学习这门课,更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有机会聆听老师的教诲,想想,这样的时间恐怕也不好找了,所以很伤感,外面还下着小雨!感谢

学习法律文书心得

老师的谆谆教诲,学生将永生收益,再次感谢!

篇三:学习写完法律文书后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为了更好更系统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按照电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2014年12月20日在电大教学楼中,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作为以后想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在学校学习必要的法律理论知识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要从事法律实务这个职业,尤其是对于电大这个本来就是培养实践性人才的学习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实践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而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下面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这一次的模拟法庭是在电大冯毅老师的指导下和同学生共同的精心准备下圆满的完成了这一活动。通过本次的实践活动,使我对法学这门课程有了更深的认识,对课本上的内容也能更好的理解,同时对法庭审理的全过程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体会很深。

所谓模拟法庭,是指通过模拟表演的形式将庭审过程展示出来的供学习和观赏的一种活动。我们所谈的模拟法庭主要是纯学习性的模拟法庭,他是法学教育方法中的一种。其主要有一下性质:模仿性、学习性、表演性和指导性。模仿性是模拟法庭最本质的特质。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模拟法庭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它以法律专业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用、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学生自我主导的的仿真法庭。使原来枯燥乏味的单调说教类教学以互动的主式使课程变得生动起来。使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课程的态度,深刻认识到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是密不可分的。法律是具有公平、公正、秩序、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的。

我们班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件是一件民事诉讼案。具体的案情为:被告李斌驾驶自己所有的农用车为张礼明运输干稻草到邻县,原告随车押解途中,被告

驾驶的闽A0026号农用车与王林驾驶的皖G0021号大货车、钱召驾驶的鄂C0045号大货车发生连环追尾碰撞的事故,造成了原、被告身受重伤,经鉴定均为8级伤残。交警于同年12月24日作出责任认定:王林、钱召应负本事故同等责任,原、被告不负本事故责任。事后,交警两次召集各方进行经济赔偿调解,均因钱召未到案而于2004年3月12日终结调解。被告于同年4月2日诉请皖G0021号和鄂C0045号两货车的车主、驾驶员共同赔偿其损失,法院支持了其各项损失173401元。因两辆肇事车均为外地车,原告担心判决难以执行而实际不能得到赔偿,遂以货运合同纠纷于2005年2月5日诉诸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其因人身遭受的各项物质损失176608.7元,货物损失2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用。

冯老师为大家分析这个案例的重点地方,并为同学们各自分配角色,有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等。我分到原告这一角色。在了解了案情后,我查找了很多关于货物运输合同和赔偿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这一案例进一步的分析。在这个过程中,我了解到将课本知识和具体案件相结合起来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这次的活动让我感觉到灵活运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到具体的案件中要如何去做,使它到案情更加有利。

对于我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实践活动来说,收获很大。首先,我们平时说要学以致用,在现阶段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这种的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力,自己找资料,自己写诉状,自己找法律依据,自己练程序等等,这所有的自己做,让我感到了现实法庭审判工作的繁重和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艰辛。法官要秉公执法,不偏不倚,当事人要寻找一切有利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丝毫不是我们在课堂学习上停留在书中的那些理论知识所能简单阐述的。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其次,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亲身参加这次模拟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些许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犯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放教育2013年(秋)《法本》本科

学生:苏山学号:1335001255970

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