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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7  分类: 法律文书 手机版

篇一:各种法律文书格式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出生年月:xx年 x月 x 日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邮编:210000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08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08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08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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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 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 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 致

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申请书副本 2 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工号牌一个,

耳套一个,

发放工资的信封一个

工作服一套

劳动仲裁裁决书范本

XX市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2001)×市劳仲裁字第37号

申诉人:昌××,男,1976年12月4日出生,汉族,××省××市人,现住××市××路9号。

委托代表人: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诉人:××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市××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法务部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被诉人人事主管。

申诉人××因不服辞退、经济补偿与被诉人××公司发生争议,向本会申请仲裁。本会受理后,依法指定独任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申诉人昌××及其代理人曾××、被诉人代理人××、××到庭参加,现本案审理终结。

申诉人诉称:我在被诉人质检部任工程师,后被诉人以我违反规定使用电脑为由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没有向我支付当月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故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当月工资1000元、补偿1个月工资1909.40元、经济补偿金3818.8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1909.40元

经济损失2000元、生活补助费700元、交通费200元和住宿费200元,并由被诉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

被诉人辩称:。。。。。。。。。。。

经查:……………………..

再查:…………………..

以上事实有申诉人工资表、被诉人《安全检查记录单》、《保卫值班人员职责》和庭审笔录为证,可以认定。

本会认为:………………..

本会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6条、第25条、第44条、第72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9条、《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作出如下裁决:

被诉人应在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诉人2000年7、8月份休息日加班工资及25%的赔偿金共1449.20元,为申诉人补交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8月25日期间应由被诉人负担的社会保险金和滞纳金(应由申诉人负担部分由申诉人自行负担)。

本案受理费、处理费XX元由申诉人和被诉人各负担一半,申诉人预交仲裁费不予退回,由被诉人在执行本案时直接支付250元仲裁费给申诉人。

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按本裁决执行;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员:××

二XX年XX月XX日

书记员:××

起诉状

原告:北京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社长

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王某某,男,1970年3月22日生,住……组。

原告不服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顺劳仲字(2008)第**号、(2009)第**号裁决书,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对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京顺劳仲字(2008)第**号、(2009)第**号裁决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错误裁决进行纠正,依法判定原告不承担支付和赔偿义务。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28日,被告到原告物流部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原告对被告十分信任,不久就任命被告为物流部负责人。但被告很快对工作开始表现出极不负责的态度,所负责的物流部其它工作人员工作多次出现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被告本人也频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008年中,原告与北京中瑞荣国际机械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公司物流业务全部转让给对方,物流部所有人员以自愿为原则与北京中瑞荣国际机械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被告工作一贯的不负责任,北京中瑞荣国际机械有限公司不愿意接收被告,为此原告通知被告,尽早安排重新择业。被告为此十分不满,2008年10月10日向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等,此时被告尚未离职,被告申诉后更加消极应付此后的工作,发动其它员工到劳动局申诉,期间甚至发生物流部员工罢工的事件,物流部工作几近瘫痪。原告为此依据公司规章制度,2008年10月24日决定对被告开除处理,并公示全公司。2008年10月27日,被告又向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原告支付违反解除合同赔偿金。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合并审理。2008年11月25日,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京顺劳仲字(2008)第2528号、(2009)第0004号裁决书。

原告认为,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错误,裁决结果显示公正,理由如下:

一、 原告对被告开除处理,理由充分、程序合法。

依据原告公司《公司规定》第八章“员工奖惩细则”,公司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中有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告在职期间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原告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主要有:2006年9月9日,被告在工作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车辆倒车时整车轮胎

倾倒地上,给公司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2008年2月5日与公司合作企业北京中瑞荣国际机械有限公司员工打架,造成极坏影响;2008年10月份未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向公司办公室移送报表;2008年10月,公司为工作需要,安排被告上夜班,但被告拒绝服从安排;此外,被告还煽动其他职工闹事,甚至罢工,种种事实均有相应证据,被告无法否认。因此,原告对被告作出开除处罚不违反劳动法律规范,不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请求法院进行调查,纠正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错误裁决。

二、 被告在职期间,没有加班未付加班费或未补休的情况。

按照公司考勤表,被告在2008年7月至10月间,出勤时间均不足20个工作日,个别月份不足10天,且出勤期间并未完成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此外,物流部系特殊工作部门,工作性质和考勤内容教其他员工不同,被告在尚未完成份内工作的情况下要求所谓的加班费,没有任何依据,实属无理!但仲裁机关却裁决令原告支付其加班费412元,这种武断裁决显失公正,不能令原告信服。

三、 原告未克扣、拖欠被告工资。

1、2008年8月26日至9月25日期间,被告因为未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公司在发放工资时扣除了其运输车次部分津贴650元,这种扣费是依据本公司制度不违反相关劳动规范,顺义区仲裁委员会认定“克扣工资”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2、被告被开除后,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领取工资。故原告不应承担25%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查明本案事实,裁决结果显失公正。原告作为依法成立的外资企业,始终遵行国内劳动法律规范自觉承担纳税等义务,对被告的处理出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并未超出劳动法规范尺度。原告认为,在承担义务的同时,我们也应当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享受在劳动仲裁中不被区别对待的权利。为此向贵院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顺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8年12月3日

附:

1、本诉状副本1份

2、《济南市天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1份

篇二:法学专业 司法文书笔记整理

总论重点

几个基本概念;

法律文书的含义和特点;

法律文书的形式与结构;

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

法律文书的主要表达方式.

法律文书的含义

一.制作主体

司法机关:公、检、法、监

三种组织:律师、公证、仲裁

当事人(自书)

近年来的热点问题

1、行政执法文书

2、司法鉴定文书

3、合同

二.制作依据

1.程序法

2.实体法

三.适用范围

诉讼案件

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文书性质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律文书的形式与结构

一.形式:按写作和表达方式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法律文书、笔录式法律文书、填充式法律文书和表格式法律文书等。

二.结构:首部;正文;尾部.

(一)起诉类(书\状)

(二)法庭辩论类(无法定格式)

(三)裁判类(一审\二审)

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

一.准确

要求:选字、遣词、造句和标点符号必须准确。

*运用模糊语言的原则

1.凡是影响定性量刑的模糊语言不得使用;

2.凡是不影响定性量刑的模糊语言可以使用;特别注意--

3.特定情况下,一定要使用模糊语言.

二、精练

即:用简洁的文字将完整的意思表达出来.

精练是以准确为前提的,其包括两方面:

1、文字简洁

2、意思完备

上述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三、庄重

即:端庄;郑重之意。

四、朴实;严谨

朴实:通俗,易懂,但不庸俗。

严谨:行文的整体协调 ,要求表述严密、明确,防止疏漏。

法律文书的主要表达方式

一、叙述

(一)叙述运用于文书的事实部分.

(二)叙述事实要做到:

1、内容全面

2、方法恰当

3、因果清楚

4、重点突出

二、说明

(一)说明是对客观事物的外形特征、性质、功能所作的解释、介绍,或者对某一事理所进行的解释的表达方式。它一般运用于表格式、填充式、笔录式文书的绝大多数文字说明部分。对于文字叙述式文书,说明主要运用于其首部、处理结果和尾部。证据部分也会用到这种方式。

(二)说明有关事项时应当注意:

1、客观、真实;

2、具体、明确。

三、说理

说理运用于文书的理由阐述部分。法律文书的理由部分是法律文书的精神实质。阐述理由是得出处理结论的逻辑推理过程,也是将事实、法律以及处理结果联系在一起的媒介。 说理的内容

法律文书的说理内容,主要表现为分析事实与证据的真实性,论证法律适用的正确性。具体而言,包括:对事实的分析论证、对证据的分析论证、对法律的分析论证三方面。学术界根据对事实还是对法律分析论证的不同,常将法律文书说理分为事实方面的理由和法律方面的理由两部分,即“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

阐述理由必须注意

1、论点正确(合法、鲜明)。

2、论据客观。

3、论证方法恰当。

侦查文书教学重点

参考书目

一、《最新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范本》周道鸾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二、《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罗锋主编,中国人

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现行侦查文书样式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公安部2002年12月18日颁布,2003年5月1日起执行.现行侦查文书分为6类92种:

一、立案、破案、回避类;(7种)

二、律师介入类;(6种)

三、强制措施类;(28种)

四、调查取证类;(34种)

五、执行类;(12种)

六、通用文书.(5种)

侦查文书从格式上分类

一、表格式;

二、填充式;

三、笔录式;

四、文字叙述式.

特别注意文字叙述式文书,且重点注意提交检察院的文书. 制作侦查文书的特殊要求

一、内容要真实

(一)涉及的人员基本情况真实;

(二)叙述的事实真实;

(三)列举的证据真实.

二、制作要及时

有些侦查文书具有较强的时限性.

现行侦查文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以上也是学习这部分文书时必须参考的法律条文. 特别提醒注意

(一)在引用的法律条文,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顺序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时,必须使用汉字;其他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二)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文书首部发文字号中的年度和发文顺序号应当用阿拉伯数字.

本章重点文书

一、内部文书。如“呈请立案报告书 ”;(P44)

二、对外文书。如“通缉令”;(P58)

三、提交检察院文书。如“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

一、概念: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时制作的文书。(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特殊)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以案件为单位制作的,一案一份.

二、内容与制作方法

(一)首部

1、标题: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

2、文书编号;

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等:包括犯罪嫌疑人主要身份情况、违法犯罪经历、因本案所受的强制措施;

4、过渡段:包括案由、案件来源、侦查过程中各程序开始的时间;犯罪嫌疑人归案情况.

(二)正文

包括事实+证据+理由

1.事实:以“经依法侦查查明”作为引导词,概括经侦查认定的犯罪事实。

2.证据: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作为引导词,分列相关证据。

3.理由:以“综上所述”作为引导词,根据犯罪构成简要说明罪状,并援引相关法律条文。

(三)尾部

1.致送单位(受文机关);

2.制作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名;

3.文书制作日期;

4.附项。(注意教材的特别处理P54)

起诉意见书

篇三:法律文书教案很详细

学院教案

法学院教案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