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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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标的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14  分类: 服务合同 手机版

篇一:票据资产服务合同

票据资产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票据服务银行):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丙方(标的票据质押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为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的公司。乙方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权和法定权利开展标的票据的服务业务。丙方为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的公司。

甲方基于《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中质押的票据业务需求,委托乙方作为甲方提供的票据的服务机构。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之相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和期限

(一)释义

本合同所指票据是指甲方与标的票据质押方签署的以下合同项下载明的商业汇票(以下简称:标的票据),《票据资产服务清单》(格式见附件1)。

甲方与标的票据质押方签署了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以下简称票据业务合同)。

(二)委托事项

1、委托乙方对标的票据进行票面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审验。

2、委托乙方,代为妥善保管标的票据(如标的票据为纸票情形下)。

3、委托乙方将标的票据托收回款划入甲方与标的票据质押方签署的票据业务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

4、委托乙方对票据进行查询并审核查询查复内容。

(1)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票面要素是否一致?是否你行承兑?有无挂止冻查催?他查几次?手写/机打?”银票查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票号:********我行曾签,要素与我行一致,暂无挂止冻查公催机打,真伪自辨。(如有他查的会回复有他查及他查行行号)”。

(2)商业承兑汇票查询查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票据是否你单位签发承兑?有无挂失止付冻结公催、机打、他查?”商票查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我单位签发、承兑,无挂失止付冻结他查公催、手写。”并且应在查复书相应位臵加盖查复公司的公章、经办人签章,承兑人开户银行预留印鉴。若承兑人无法在乙方开立银行账户,还需提供有关预留印章的说明,用于乙方对查询查复书的印鉴核对。

若乙方对票据查询查复内容仍有疑问的,应再次查询查复确认,直至疑问解除。

(三)委托期限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标的票据到期托收回款全部划入指定账户之日止。

2、甲方有权提前结束委托,但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书面通知乙方,且就未结清标的票据的服务职责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因提前结束委托与丙方产生的任何争议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 标的票据服务内容

1、标的票据的收票、验票

丙方向乙方交付票据及相应票据查询查复书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收票、验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票据存在的瑕疵、要素不清、票据真实性难以核验、查询查复不符合上述约定要求等),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及丙方,并有权拒绝接收该票据。

2、标的票据的保管

乙方按照自身代保管票据的审查标准对标的票据进行验收、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在对标的票据对应的票据保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代保管票据交由第三方管理。

3、标的票据的代理托收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标的票据的到期托收业务。丙方将标的票据背书质押给甲方后,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被背书人代理甲方进行签章及委托收款。

乙方最迟应在收到托收票款后第二个工作日直接将托收票款划付至以下账户,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14731357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大额行号:

汇票到期日为工作日的,承兑人开户行与票据服务银行在同一地的以汇票到期日为止息日,承兑人开户行与票据服务银行在异地的需另加三天的划款时间;汇票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的,承兑人开户行与票据服务银行在同一地的以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止息日,承兑人开户行与票据服务银行在异地的需另加三天的划款时间。

若出现票据承兑人拒绝兑付票据或其他票据债务人拒绝偿付票据之情形,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该等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复印件,并应代表甲方向背书人、出票人、保证人以及标的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追索。

第三条 收费

乙方受托提供票据服务,由丙方向乙方按照以下约定收费或者另附双方确认盖章的收费清单。

收费日期:

□票据业务合同签署的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

□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费费率(包括票据查询费、发出托收邮电费及其他服务费):

□标的票据票面金额合计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费金额:_______________

丙方在约定日期将收费金额划入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银行

账号:

账户户名:

第四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标的票据进行管理、运用;

2、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乙方发出指令;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情况,了解保管标的票据的相关情况;

4、如果标的票据被拒付的,甲方委托乙方及时向票据承兑人或票据保证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及向任意前手行使追索权。发生的追索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相关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应乙方要求提供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对标的票据进行形式审验、保管、托收。乙方应当谨慎审验和妥善保管标的票据,对标的票据的审验和保管水平,应不低于乙方对自身买入持有的票据的保管水平,不得将标的票据交第三人管理,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标的票据,保管期间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标的票据减少、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票据代管期间,乙方定期向甲方、丙方提供代管票据对账单。

若标的票据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遭到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的拒付或延期支付等情形,未按时收到相应款项或确定无法按时收到相应款项的,乙方应于上述情形出现的下一工作日营业结束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如果标的票据被拒付的,甲方授权乙方及时向票据承兑人或票据保证人行使付款请求权及向任意前手行使追索权。

乙方负责将标的票据到期的托收回款全额顺利划付本协议第二条第3项乙方指定账户。在托收回款资金划入甲方所能控制的指定账户前,乙方应确保托收回款资金的安全(不存在减少、挪用等情形),托收回款资金不得被任何一方所使用。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丙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标的票据的保管情况及到期托收进展。若存在甲方丙方就标的票据解除质押情况的,丙方有权凭载有双方约定的文件向乙方申请退回相应的标的票据。

丙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标的票据进行查询查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出票人,协调出票人按照乙方的内控规定落实票据查询查复。

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票据查询查复真实性的抽查工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业务要求对票据进行形式审验。若仅因乙方形式审验票据存在重大过失而造成票款无法及时收回的,乙方在不超过票据票面金额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对方有权请求该当事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该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履行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对方有权请求该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公章或者合同章、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章后生效。

第七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由三方共同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传真件和电子邮件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与原件不符,以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为准。

2、反腐败条款:甲乙丙三方承诺,为达成及/或履行本合同,其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不曾也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任何政府官员、本合同对方、任何相关第三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者顾问在内的任何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资金、礼品或其他任何有价物品、服务,或者从事任何其他贿赂行为。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票据资产服务清单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篇二:票据资产服务合同

票据资产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xx证券有限公司(xx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银行

负责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意愿签订本合同,由乙方为甲方根据编号为xx定向【2012】第 的《票据资产转让合同》,从票据资产转让方受让的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提供票据审验、保管、托收等相关服务。

第一条 票据资产服务的内容

1.审验

1.1甲方委托乙方对《票据资产转让合同》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下称“标的票据”)提供审查,乙方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乙方相关的买入(贴现)标准,对甲方委托审验标的票据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验,对票据真伪进行提示。标的票据应符合如下条件:

(1)标的票据对应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合法、有效;

(2)标的票据真实、合法、有效,记载事项完整,已由承兑人承兑;

(3)票据资产转让方真实享有完整的票据权利;

(4)标的票据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5)票据资产转让方及其前手背书有效,票据背书连续;

(6)标的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的票据权利;

(7)票据权利没有超过行使期限,且未被拒绝付款

(8)《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乙方相关的买入(贴现)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1.2如因标的票据瑕疵需

服务合同标的

补充移交其他票据的,乙方按上述标准和流程对票据资产转让方提供的票据进行验证和确认。

1.3乙方对标的票据审验合格后,应于接收标的票据当日向甲方出具保管证明文件(本合同附件一)。

2.保管

2.1乙方在收到票据资产转让方根据《票据资产转让合同》直接向乙方交付的标的票据后,应核对标的票据与《票据资产转让合同》所附《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一致并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审验后才予以签收。乙方在签收标的票据后应制作《票据资产清单》(本合同附件二)(一式二份),加盖乙方公章后先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票据资产清单》原件交甲方盖章确认。《票据资产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2票据的保管期限从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管证明文件之日起至甲方受让的票据资产所对应的全部票据款项回收至甲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专户之日止(账户信息详见本合同第三条,下同)或甲方向第三方转让票据资产日止。

2.3乙方应妥善保管标的票据,将标的票据与其自有票据分离单独保存,验收并封存。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所对应的票据交第三人保管,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标的票据。

3.托收

3.1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票据到期时,甲方委托乙方将封存的票据拆开并按每张票据到期时间的先后顺序与承兑人逐一办理票据资产的兑现事宜。

3.2乙方需为标的票据单独开立一个临时托收账户,该账户仅用于标的票据托收回款资金的归集,不得用于票据托收以外的其他活动。待同一批次标的票据资金全部托收完毕后,再统一划入甲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专户。划款时,乙方在报文中需备注“xx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票据托收回款-票据批次号”字样。

4.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向第三方转让票据资产;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的服务期限为自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管证明文件之日起至相应票据资产所对应的全部票据款项回收至甲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专户之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票据进行审验并对票据真伪进行提示。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票据,在票据资产转让方向乙方交付票据资产时,乙方应将标的票据单独保管,验收并封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包。未经甲方书面通知(见附件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票据资产或标的票据(含法律处分和物理处分)。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向第三方转让票据资产时,乙方根据甲方书面通知拆封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乙方保管票据资产的义务随票据资产转移给第三方而自动终止;如甲方未委托乙方向第三方卖出票据资产,则视为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中列明的标的票据中最早到期日10日前,将该相应标的票据自行拆包与承兑人逐一办理票据资产的兑现事宜。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票据交第三人管理,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与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票据。

5.票据资产变现款项的收取

若甲方在标的票据未到期前向第三方转让其中全部或部分票据资产的,则甲方委托乙方向该第三方收取票款,乙方应将对应款项于票据资产转让当日划拨至甲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专户。

若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票据将到期,则甲方委托乙方将封存的相应票据资产拆开并按每张票据到期时间的先后顺序与承兑人逐一办理票据资产的兑现事宜,乙方应于同一批次票据资产中最后一张票据兑现的次一工作日内,将该批次全部托收款项划拨至甲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专户。

6. 票据资产款项的划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所述款项后及时划付至甲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专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票据资产服务费

乙方为本合同项下的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提供审验、保管及托收服务,有权收取票据资产服务费。票据资产服务费的费率为0%/年,票据资产服务费=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资产本金×

0%×存续天数/360

其中,存续天数是指自xx·号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业务成立日(含该日)起至标的票据中最晚到期日(不含该日)止的实际天数,以《票据资产清单》中约定的转让天数为准,如果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项下的票据资产在前述最晚到期日前已全部变现的,则存续天数为自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成立日(含该日)起至票据资产全部变现日(不含该日)止的实际天数,下同。

甲方应于定向委托人提取资产、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委托期限届满或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票据资产服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行号:

账号: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乙方因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票据资产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违反票据审验约定或管理不善造成票据虚假、票据资产丢失、毁损等而造成甲方或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包的,或者擅自处分票据资产或标的票据(含法律处分和事实处分)的,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乙方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义务,造成票据款项逾期收回的,自票据到期日第四日起(含第四日),乙方按逾期收回款项的0.2‰/天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义务,怠于将票据款项划付至甲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托管专户的,自乙方收到票据款项之日起,乙方按(迟延划付款项×0.2‰×延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对方有权请求该当事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该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对方有权请求该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篇三:培训合同制作规范

培训合同制作规范

一、条款项目

条款项目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与住所;注意事项如下:

1.个人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不能用笔名、曾用名、别名或绰号;

2.个人住址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一致,如个人常住地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载的地址不一致,可以用常住地址;

3.单位要全称,不能用简称,企业法人名称及住址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二、标的

标的注意事项如下:

1.标的体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不能成立。例如,培训合同标的是服务,在起草标的条款时,应明确服务名称、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内容;

三、数量

数量指培训课程时长、培训课程数量;

四、质量

质量要注意:

1.要明确课程培训标准、课程质量的评估内容、课程质量产

生异议应解决的期限和方式;

2.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写明标准名称、代号或编号;

3.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五、价款或报酬

1.实行市场价格的,按公平合理原则确定价格;

2.要明确总价、单价及履行合同的其他费用(如包装费、包装物会收费、保管费等)由谁来承担;

3.要明确价格计算方法、货币种类、支付时间和方式;

六、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

1.要明确交付标的、支付价款和报酬时间;

2.需分期或分批履行的,对每一期的履行期限也要做出规定;

3.履行地点前要写上省市县名称,地点要写准确,避免因重名或地名错误而造成履行错误;

4.履行方式分为时间方式和行为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间方式有一次履行和分期履行两种,行为方式包括交付标的物、劳务提供和支付价款、报酬三种方式;

七、违约责任

1.这是合同中必备的条款之一,其目的是促使当事人自觉、全面履行合同;

2.条款内容不能太笼统,一条义务就要对应一条责任。重要

义务、违约责任应较重,次要义务、违约责任应较轻;

3.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协商责任承担的方式和比例;

4.法律法规对中对违约责任比例幅度或有限额规定的,则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不得高于或低于相关规定;

八、争议解决方法

1.主要在仲裁和诉讼中二选一,即选了仲裁就不能选择诉讼、选了诉讼就不能选择仲裁;

2.专业性比较强、双方合作关系一直较好、涉及商业机密、希望尽快解决争议的合同纠纷,可以选择仲裁;

3.选择仲裁,必须写明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全称;

4.选择诉讼,约定由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

八、其他

除一般条款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培训管理人员还需结合具体的培训合同类型,另行起草一些此类合同所应具备的条款。另外,也可将与合同另一方约定的某些条款,如担保条款、定金条款、公正条款等,加入到相应的业务合同中。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自行约定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