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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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购销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28  分类: 购销合同 手机版

篇一:国内销售合同模板

合 同

供 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TK/HTXS2015×× 需 方:签订地点: 宁乡县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注:

1.1 以上安瓿洗烘灌封联动线装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安瓿瓶规格件(一种安瓿瓶,以需方样品为准),随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安瓿瓶规

格件(一种安瓿瓶,以需方样品为准)。其中型安瓿灌封机灌装系统配置为 泵进行灌装,其装量范围为: - ml,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联动线装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抗生素瓶规格件(一种抗生素瓶,一种型式的胶塞与铝盖,以需方样品为准),随机配置为ml规格的壹种抗生素瓶规格件(一种抗生素瓶,一种型式的胶塞与铝盖,以需方样品为准)。其中 型直线式灌装加塞机灌装系统配置为套伺服控制系统控制套国产转阀陶瓷泵进行灌装,其装量范围为: - ml。直线式灌装加塞机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轧盖机出瓶盘宽度尺寸为mm。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按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2.2质量三包,质保范围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终身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务:(1)一切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毁损及非正常工作环境下使用,不按说明书使用或未依据说明书指示的环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损坏等;(2)未经供方同意,用户私自拆卸、修复、改装产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灾、雷击、地震、异常电压)造成的损坏;(4)在设备上使用了不属于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损、易损件损耗等。

2.3质保期为设备调试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货到需方之日起十五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2.4需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货到需方之日起六个月。 三、交(提)货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额预付款后日具备出厂验收测试(Factory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简称FAT)条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货款之日起3日内交(提)货。

【注:当需方不接收上述交货期时,则可按之前的版本:供方收到需方足额预付款后日,并经FAT完成后交(提)货。】 四、交(提)货地点:

上述第一条所有货物交货在需方指定地点: ,需方收货人及

联系方式: 。

五、运输方式、到达站港、货物风险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货物安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需方负责卸货、货物安全及相关费用。

【对于需方自提货物的,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交付方式与风险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木箱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

7.1验收标准:按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及双方约定的技术文件,由双方共同验收。

7.2工厂验收(FAT):合同设备制作完毕,经由供方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后,需方按时派人到供方现场,由供需双方对设备进行出厂验收测试(即FAT)。需方超过一周未派人到供方FAT或委托供方进行FAT的,视为接受供方的FAT结论。

7.3开箱验收:

7.3.1设备运抵需方,当符合安装条件时,需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供方共同开箱验收。供需双方根据装箱清单、主机发货清单对合同设备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数量、外观进行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如清点无误,需方应在装箱清单、主机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盖章。如发现数量不足或缺漏等问题,需方应在三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由供方采取补足等措施,并由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7.3.2设备运抵需方后,若需方暂时不具备安装或者使用条件,所运抵设备应由需方负责采取防潮防尘等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且不得单独开箱,以免造成设备及备件的受潮、毁损或丢失。若需方自行拆开包装或保管不当,则合同设备的缺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7.3.3若供方不能按期到达,则可书面授权给需方单独开箱验收。 7.4现场验收(SAT):

7.4.1需方具备安装调试条件时,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供方派员进行设备

调试,供方收到通知后7日内派员至需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指导工作。

7.4.2设备调试完毕,供需双方应当在7日内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测试(Site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简称 SAT。需方逾期未组织进行SAT,自动视为SAT验收合格。若双方对验收结论有重大分歧,应当友好协商或者在15日内提出技术裁决的申请,逾期未协商或未提出技术裁决申请自动视为SAT验收合格。

八、随机备品、易损件清单及供应办法: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9.1合同生效后5日内,需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

9.2经由FAT验收合格后3日内,需方再支付总货款的60%作为提货款,供方收到上述足额货款后发货。

【注:1、如果付款方式是3.3.3.1,则应增加此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需方支付总货款的30%。如果设备到达需方后,因需方原因(如厂房、水、电、汽等未就位等)导致设备无法调试验收,且时间超过了60天,则需方应在货到需方现场满60天后一周内,需方再支付总货款的30%。待需方调试条件具备时,供方派员到需方进行调试。 2、付款方式须尽量争取361或更好的方式,若付款方式为3511、3421、3331等,须有行政办公会成员电子会签同意。】

9.3如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FAT,则交货期顺延;若需方延期支付提货款超过90日的,视为需方不能履行合同,依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处理。

9.4供方收到开票明细和需方签字的SAT验收报告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17%)。

【注意:如有调试款: SAT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17%),需方再支付总货款的%。】

9.5合同总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9.6需方以转账或银行电汇的方式付款至合同约定账号。供方不接受现金支付。如需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包括供方业务人员在内的任何个体,则供方均不予承认,如需方以承兑汇票背书方式支付,未在被背书人栏填列供方公

司名称,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需方自行承担。

【注:若客户坚持要求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付款,则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不超过合同总额的40%,且合同总额中增加承兑贴息费用。】 十、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10.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与纠纷,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罚金和赔偿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标的价格总额的10%。 十一、保密责任:

合同一方对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另一方在生产、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及商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义务。任何将该类信息、技术秘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视为违约行为。受侵害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二、需方技术要求:

12.1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样品瓶、样品塞、样品盖(或尺寸图纸)及样品药液(或样品药粉)等技术要求设计与制作合同设备。

12.2合同设备的整线布局按需方的厂房平面图进行,并得到需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12.3需方提供的以上两项中的样品图纸和设计图纸,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整改项目,应由供需双方确认该整改项目的可行性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由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承担,同时交货期顺延。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3.1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应退还需方所付款项。若因需方原因,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不继续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时, 需方已付款项不予返还,用于弥补供方的投产损失。

【注:如对方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迟延交货的违约金,则我方相应约定迟延提货的违约金,作为对等条款。如对方要求违约金比例按合同总额的%计算,

篇二:购销合同范本大全

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______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

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

国内购销合同

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 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

产品销售合同 年__月__日

篇三:标准国内购销合同(代理开证)20150908

购销合同

合同

时 间:

签署地点:

甲 方:买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纳税证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 方:卖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纳税证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鉴于: 乙方与甲方指定的外商签订购买煤的外贸合同(合同号XXXXXXX,以下简称外贸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开立以供应商指定的XXXXXX为受益人的见单后180天远期信用证等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1. 货物详情(具体见附件1)

1.1 产品名称: XXXXXXXXX

号:

1.2 产地: XXXX

1.3 装港:

1.4 卸货港: 中国主要港口

1.5 数量:

XXXXXXX干公吨(+/-10%,由甲方决定)

1.6 规格,品质:

1.7 价格: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甲方支付开证保证金、货款、税款时的临时汇率都按每次付款前1个工作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美元卖出价为准, 最终结算时的汇率以6.5条款规定为准。

1.8 外贸合同项下货款支付: 开立见单后180天远期信用证(支付基于装运

港检验结果的100%发票金额)。

1.9 验收方式: 货物品质和重量以矿山出具的装港品质证书和重量证书为最

终依据,若装港品质与CIQ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按本合同附件

1相应条款处理。但无论如何,货物品质优劣与乙方无关。

1.10 外轮装运期: XXXXXX

1.11 卸货条件:CQD

2. 甲方责任:

2.1甲方授权并同意乙方与供应商签署外贸合同及附件(如有必要)。

2.2甲方负责与供应商洽谈外贸合同中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条件、装运期限等所有合同条款以及信用证条款,乙方在甲方确认上述合同条款后予以签署。该外贸合同(合同号:XXXXXX)为本合同附件1,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在该外贸合同项下作为买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即是本合同中的甲方在该等外贸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3除了乙方未能开立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信用证情形外,若因外贸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及风险全部由甲方承担。

2.4 甲方同意在XXXXXX日前以现汇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开证保证金人民币

XXXXXXXX元(按开证金额10%,溢短装上限为10%计算)。当业内网站 所示货物到货港市场行情跌幅超过10%,甲方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至合同结束。

2.5支付费用:

2.5.1业务费用:

甲方同意按照RMB 4.00元/干吨(不含17%的增值税)向乙方支付业务费用,并基于装港检验证书所示干吨数结算。在此阐明,前述费用是指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代理事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该费用包含:

2.5.1.1 乙方在开证行所产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开证、改证费用等其

他费用;

2.5.1.2 乙方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费用;

2.5.1.3 除增值税外,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的所有费用。

2.5.2 商检费、码头费、报关费、货代费用等由甲方负责,或甲方直接支付,

或由甲方指定的货代代付。如果由乙方支付的,则乙方在向甲方收取

货款时一并结算,因此而多缴的增值税费等由甲方承担。若由于甲方

的原因没有及时支付上述费用而造成乙方受到港务局、检验检疫局或

货代等有关方面追究的,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

权利。

2.5.3 卸港疏港费用、速遣费、卸港滞期费以及港口到工厂的短途运费等

均由甲方自行收支。若由于甲方原因没有及时支付上述费用而造成

乙方受到港务局或船东等有关方面追究的,乙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甲

方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2.6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的,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并负责与各方交涉。各方因此产生的责任的承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7 因甲方的责任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3. 乙方责任

3.1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外贸合同条款的书面确认后,作为买方与外方签署外贸合同(合同号:XXXXXXX),并与甲方签妥本国内购销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对180天远期信用证条款的书面确认后,同意在收到甲方开证保证金后于 XXXXXXX日前通过 国有五大银行开见单后180天远期信用证。该信用证应根据合同(合同号:XXXXXXXX)中供应商确定的信用证条款开立。见单后180天远期信用证的受益人为 XXXXXXXXX。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予开立信用证、延迟开立或所开立信用证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除乙方未能开立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见单后180天远期信用证,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外贸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外贸合同项下信用证以外的款项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后对外支付。

3.2乙方同意将外贸合同签署及执行、开证及见单后180天远期信用证交单付款

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等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再行操作。因乙方怠于通知甲方该等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相关信用证的审核,以及相关信用证的修改,乙方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安排相关操作。若见单后180天远期信用证项下到单没有不符点的时候乙方承兑不需要等待甲方通知。若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书面确认而导致外贸合同及本合同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及乙方的损失。

3.3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办理进口许可证事宜。甲方负责提供办理许可证所需的必要协议(如需)。收到办理进口许可证所需相应单据后,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进口许可证。否则,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4 XXXXXXXXX为该代理合同中所涉信用证受益人,其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银行信息:

Advising Bank:

SWIFT:

4. 法律权限及期限

4.1权限:甲方授权乙方与供应商签订外贸合同(合同号:XXXXXXXXX)及附件。

乙方负责货物的进口报关报检以及对外付汇的全部事宜,并将正本单证转交甲方指定乙方同意的货代办理报关报检。

4.2期限: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甲方提完全部货物并结清全

部帐款及甲乙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自动终止。

5.货权及风险问题

5.1外商交单乙方取得信用证单据后,在甲方付清本协议项下全款前,货物以乙

方的名义存入港口堆场,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付款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等值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2卸货港口货代由甲方指定, 但该货代必须是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准的进口

货运代理资质,并签定甲、乙、货代三方协议。该货代必须仅凭乙方的书面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