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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植入广告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01  分类: 广告合同 手机版

篇一:电视剧植入式广告代理合同

电视剧植入式广告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是电视剧《 》(以下简称“本剧”)的投资方及版权方之一。已获得电视剧其他投资方及版权方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2.乙方具有广告经营资格,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资质与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剧进行剧情植入式广告策划及植入式广告招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电视剧基本情况

1.1 本剧由甲方、 共同投资拍摄。本剧计划聘请 担任导演;聘请 、 担任男女主角。

1.2 本剧计划在 前开机,并计划在 前关机。本剧计期在 期间播出(播出时间以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发行许可证为准)。播出的省级、省会级电视台计划不低于 家,卫星频道不低于 家。

第二条 授予权利

2.1 甲方授予乙方在 (区域)非独家对本剧进行剧情植入式广告策划及剧情植入式广告招商的资格。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资格如为非独家代理,则甲方授权的非独家代理人应不得多于 家(不含乙方)。甲方应将授权的其他非独家代理人的名单和其已经签约或即将签约的广告客户名单及时通知乙方,以避免撞单和行业冲突。

2.2 甲方授予乙方第2.1款约定的权利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本剧的剧本提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制定剧情植入式广告策划方案和广告招商础方案。

3.2 本剧的重要信息发生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重要信息是指对乙方的招商工作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包括本剧开机、关机时间,主创人员及播出时间等信息。

3.3 经甲方同意植入的广告,甲方应负责与本剧编剧、导演、主演等剧组成员协调,以保证植入式广告按照乙方与广告客户的约定出现在本剧中。

3.4 本剧拍摄完成、播出前,甲方须将与广告客户相关的植入式广告剧情片段复制后提供给乙方,以便于乙方及时与广告客户进行协调沟通。

3.5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正式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为乙方的招商活动提供便利与配合。

3.6 甲方授予乙方的资格如为非独家代理,则乙方一旦将需要保护的重点广告客户名单报给甲方,甲方应保护乙方通报的重点广告客户,并禁止己方及其他代理人接触乙方的重点广告客户;如因甲方过错导致其他代理人接触、洽谈乙方通报的重点广告客户,且最后本剧中出现此客户的,则甲方应按从该广告客户处所获收益的 %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提供的本剧剧本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剧植入式广告策划方案和广告招商基础方案。甲方应自收到前述方案之日起 日审核完毕。经甲方审核,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乙方经两次修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乙方提交的本剧植入式广告策划方案应立足本剧,自然流畅,不得留有明显插人广告的痕迹,影响本剧质量;乙方提交的广告招商基础方案应根据广告市场情况,切实可行。

经甲方同意的本剧植入式广告策划方案和广告招商基础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2 乙方应于本剧开机前 日内向甲方提交植入式广告的创意脚本,甲方对创意脚本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4.3 乙方应根据经甲方审核批准的广告招商基础方案进行广告招商工作,在招商工作中,如需对本剧广告招商基础方案进行修改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按修改后的方案进行。

4.4 乙方应将与广告客户签订的植入式广告协议的文本(包括协议、协议的附件、植入式广告方案)在签署3日前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与广告客户按照批准的文本签署。乙方应在与广告客户签署协议后,将签署的协议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4.4.1 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与广告客户签署协议,并自行对广告客户承担法律责任。

4.4.2 乙方应在与广告客户签订的植人式广告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约定广告客户不得将所知悉的本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剧故事梗概、主创人员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4.5 乙方自行承担广告策划及广告招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五条 代理费支付

5.1 甲乙双方同意按广告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代理费方式

乙方应按代理本剧植入式广告取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收入、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收入的 %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支付时间如下:

乙方应在收到广告客户的每一笔广告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的该笔代理费支付给甲方。

乙方向广告客户收取的广告收入若为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时,甲方同意,该财产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应按该实物、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将甲方应得的代理费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5.2 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电视剧筹拍情况信息)。

6.2 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电视剧筹拍情况等信息)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6.4 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款项的,每逾期1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8.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5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8.2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1.2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3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

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2.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约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约定的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 日

合同签约地点:

篇二:电影电视剧广告植入合同范本

篇一:影视剧植入广告协议书——范本[1]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拍摄影视作品的合法资质,现正着手筹备电影《 》的拍摄工作;

2、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合法的广告经营资质,积集了大批优秀的传媒人才,并拥有丰富的广告客户资源;

3、为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双方确定乙方利用甲方拍摄电影《》的媒体资源承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的广告客户,并促成双方签约;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为电影《》(以下简称为“电影”)的拍摄提供甲方与潜在广告客户签约的机会,并促成甲方与相关广告客户的签约。

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本协议: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a、电影剧本;

b、电影广告策划资料;

c、甲方曾拍摄、发行影片的票房统计等市场数据;

d、甲方授权乙方招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广告业务的授权书。

(2)、对广告客户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客户之广告发布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影片的主旨、风格等。

(3)、乙方与甲方共同作为签约方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

3、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事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收益分配的原则及支付

1、分配原则 基于本协议的合作目的,甲、乙双方以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标的额为基数,按照6:4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2、支付 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将在甲、乙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中予以约定,并按照相应约定执行报酬的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其具有电影的合法拍摄权及广告经营权。

2、承诺其提供给乙方资料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甲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或技术方面的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当就有关订立协议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2、享有与甲方共同以签约方的名义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的权利。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乙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电影剧本及由此表现的甲方广告思路、运作模式等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支付相应收益,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以应付而实际未付款项数额为基数,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进行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与乙方招揽广告客户签约,乙方仍然享有基于对该项合作、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数额1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保密条款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六、通知

协议履行期限内,双方均以本协议确定的通联地址为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则须于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方原因未能使对方知悉信息变更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协议。

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凡遇到不可抗力或由于国家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一方应在获知不可抗力出现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尽其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商洽确定对策方案,合理分担可能形成的损失或终止本协议,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内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篇二:电影植入广告合同范本

电影植入广告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拍摄影视作品的合法资质,现正着手筹备电影《 》的拍摄工作;

2、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合法的广告经营资质,积集了大批优秀的传媒人才,并拥有丰富的广告客户资源;

3、为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双方确定乙方利用甲方拍摄电影《》的媒体资源承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的广告客户,并促成双方签约;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为电影《》(以下简称为“电影”)的拍摄提供甲方与潜在广告客户签约的机会,并促成甲方与相关广告客户的签约。

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本协议: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a.电影剧本; b.电影广告策划资料;c.甲方曾拍摄、发行影片的票房统计等市场数据; d.甲方授权乙方招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广告业务的授权书。

(2)对广告客户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客户之广告发布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影片的主旨、风格等。

(3)乙方与甲方共同作为签约方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

3、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事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收益分配的原则及支付

1、分配原则 基于本协议的合作目的,甲、乙双方以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标的额为基数,按照6:4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2、支付 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将在甲、乙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中予以约定,并按照相应约定执行报酬的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其具有电影的合法拍摄权及广告经营权。 2、承诺其提供给乙方资料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甲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或技术方面的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当就有关订立协议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2、享有与甲方共同以签约方的名义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的权利。 3、享有对合作收益

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乙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电影剧本及由此表现的甲方广告思路、运作模式等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支付相应收益,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以应付而实际未付款项数额为基数,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进行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与乙方招揽广告客户签约,乙方仍然享有基于对该项合作、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数额1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保密条款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六、通知

协议履行期限内,双方均以本协议确定的通联地址为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则须于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方原因未能使对方知悉信息变更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协议。 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凡遇到不可抗力或由于国家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一方应在获知不可抗力出现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尽其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商洽确定对策方案,合理分担可能形成的损失或终止本协议,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内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篇三:电视剧品牌植入合作合同书

电视剧品牌植入合作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电视剧植入广告合同)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电视剧《 非常90后 》中植入 广告一事,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是以品牌内容植入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公司,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合作,利用其传媒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选择和剧情的精心设计,在其合作方投资制作的电视剧《 非常90后 》(以下简称“该剧”)中,通过品牌植入方式展现甲方企业的产品、品牌、logo、口号或企业名称等(以下简称“品牌植入”)。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通过乙方介绍、提供资料等方式对拟实施品牌植入的电视剧的基本剧情有了充分了解,确认通过本协议约定合作有利于其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广;乙方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将该剧的品牌植入资源给予甲方,并因此放弃或拒绝了其他与甲方同行业品牌植入的合作机会。

植入品牌名称:

第二条:植入载体的基本条件

1、剧名:《非常90后》

2、剧集数: 30集

3、主创人员 :黄志忠.张铎.黄小蕾.彭玉.梁天.陈丽娜.杨子骅.林园 谢孟伟(嘎子).金韩一.米蒂.何音.李颖等

4、首轮播出平台:4家省级电视台 ;二轮播出平台:卫视播出。

5、首轮播出时间预计:2010年寒假

第三条:合作形式及费用

合作形式:饮品首席赞助商;费用:130万

1、 本合同约定甲方品牌元素以情节展现、声音和道具展示等形式植入该剧,累计时长不少于600秒 (10分钟),具体内容及展现形式见合同附件。2、 赞助企业作为首席赞助商在每集片尾予以单屏出现。

3、 赞助企业参加本剧的各类宣传活动及新闻发布会。

4、 该剧电视剧每集片头呈现企业单位一名主要领导人名字,担任监制或策划职务。

5、 本剧每集结尾突出产品标识及企业名称。

6、 根据剧情需要,在首席赞助单位进行实地拍摄。

7、 首席赞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及相人士参加该电视剧的开拍仪式暨新闻发布会,首席赞助单位领

导人讲话,新闻媒体在对该剧的关报道中,专业提及企业对该剧的支持和作用。

8、 本电视剧如获奖,首席赞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参加颁奖仪式,分享该剧成功拍摄的支持和作用,

并为独家赞助单位制作奖杯。

9、 制作与首席赞助单位有关的现场拍摄花絮或网络短剧用于互联网视频点播宣传。

10、 以剧组名义制作、体现首席赞助名义的促销品

11、 企业领导或有关人员(仅限1人)可根据剧情合理参加部分角色出演;

12、 向首席赞助单位赠送全剧光盘10套。

13、 在本剧的vcd、dvd光碟上,均为鸣谢字幕形式作为市场营销。

篇三:影视剧植入广告协议书——范本[1]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拍摄影视作品的合法资质,现正着手筹备电影《 》的拍摄工作;

2、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合法的广告经营资质,积集了大批优秀的传媒人才,并拥有丰富的广告客户资源;

3、为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双方确定乙方利用甲方拍摄电影《》的媒体资源承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的广告客户,并促成双方签约;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为电影《》(以下简称为“电影”)的拍摄提供甲方与潜在广告客户签约的机会,并促成甲方与相关广告客户的签约。

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本协议: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A、电影剧本;

B、电影广告策划资料

C、甲方曾拍摄、发行影片的票房统计等市场数据;

D、甲方授权乙方招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广告业务的授权书。

(2)、对广告客户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客户之广告发布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影片的主旨、风格等。

(3)、乙方与甲方共同作为签约方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

3、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事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收益分配的原则及支付

1、分配原则 基于本协议的合作目的,甲、乙双方以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标的额为基数,按照6:4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2、支付 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将在甲、乙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中予以约定,并按照相应约定执行报酬的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其具有电影的合法拍摄权及广告经营权。

2、承诺其提供给乙方资料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甲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或技术方面的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当就有关订立协议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2、享有与甲方共同以签约方的名义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的权利。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乙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电影剧本及由此表现的甲方广告思路、运作模式等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支付相应收益,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以应付而实际未付款项数额为基数,自应付之日起至

实际支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进行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与乙方招揽广告客户签约,乙方仍然享有基于对该项合作、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数额1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保密条款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六、通知

协议履行期限内,双方均以本协议确定的通联地址为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则须于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方原因未能使对方知悉信息变更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协议。

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

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凡遇到不可抗力或由于国家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一方应在获知不可抗力出现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尽其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商洽确定对策方案,合理分担可能形成的损失或终止本协议,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内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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