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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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规章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02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船厂规章制度(暂行)

关累船厂规章制度(暂行)

一、公司架构:

公司实行厂长负责制,下属一个现场建造师。厂长下设行政部、财务部、物质采购部、

物质供应部和经营发展部;现场建造师下设生产安全部、技术部和质检部。

二、厂长职责:

1、制定生产计划:制定本厂的年度生产计划,对各项重点工作的负责人、完成时间和

质量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保证部门责任书规定内容的顺利完成;

2、生产管理:组织、协调内部的生产作业,确保船厂各项目的生产进度、生产质量和

生产安全;

3、行政管理:制定本厂管理制度,人事调动;

4、财务工作:协调、指导厂内财会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财务核算工作,合理使用资

金;严格控制生产成本;加强成本管理,实现预算目标;

5、物资采购:合理安排、组织和协调物资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6、物质供应:委派专人负责原材料的供应,保障船厂各项目材料的正常使用;

7:、经营发展:负责本船厂(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船厂规章制度)对外的业务销售。

三、现场建造师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指导,参与工程预算;

2、监督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施工按施工计划进行;

3、审定设计单位的所有图纸及设计技术变更通知;

4、负责审核、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成本;

5、设备管理:保障生产动力的正常供应,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突发

问题和事件,确保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6、技术质量:监督厂内的技术质量体系的运行;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7、安全环保:,落实年度安全目标,审批安保部门的安全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确保污染指数达标,组织开展文明生产工作。

四、行政人员职责:

1、根据工作要求,制定有关管理措施、管理标准,经厂长批准后以船厂名义发布执行;

2、负责拟定船厂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船厂的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阶段进行检查,将

检查实施情况汇总后上报厂长;

3、各种管理体系建立的统筹组织、协调;

4、负责船厂文件、信函、电稿的收发、登记、处理和保管工作,及时办理文件的审批、

传阅工作。建立档案室,负责文件档案的接收、归档和调阅工作;

5、企业印章的使用、登记和保管工作;

6、做好相关接待工作,负责船东代表和船检人员生活安排;

7、船厂办公区域和办公设施、设备的统筹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

协助;

8、安排公司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做好上级机关和外单位的电话记录和值班记录工作;

9、船厂大型活动(开工,上船台,下水,交船等)的会务组织工作;

10、做好船厂召开的有关会议的安排、通知、记录和文字整理等工作;

11、公务车的统一管理、派遣与年检年审;

12、办公用品的申购与保管、配置、发放;

13、船舶合同的原件存档管理,复印件外用;

14、负责厂区形象的策划、实施,清洁区域的划分和清洁设备的完善;

15、负责文本单据的格式确认、付印、保管、领用和发放;

16、厂区维修组织、清洁工的管理(办公区生活区和厂区主干道),垃圾清运;

17、厂区保卫工作,规范门卫制度和考勤监督,完善出入厂手续;

18、与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口;

19、船厂网站的维护、管理及有关信息的发布、更新工作;

20、员工的奖励和处罚(含外来施工队),劳务派遣人员的处罚,罚款单开至承包队。并对外来施工队进行日常管理,房屋租金、电费的抄录,并报财务部门处理;

21、船厂食堂的管理。建立餐具、炊具台账,清点交接,押金的收取,餐饮人员的健康证明,及卫生许可证的办理;食物卫生检查,就餐次序的现场管理,违纪的处罚。日常生活设施的维修以及宿舍日常管理;

22、协助生产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完成事故报告,作出事故结论和处理意见,经厂长批准后执行赔偿和处罚;

23、检查各部门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劳动纪律;

24、协助试航交船的生活保障工作;

2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财务人员职责:

1、按船只编制船厂财务报表和及年度决算报表工作;

2、根据船东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协同技术部门和经营部门在合同谈判时参与编制船舶合同建造报价;根据船舶建造计划,编制单船成本的预算和资金成本控制,做好财务成本决算报告;

3、船厂各类货币的核算及收支业务,编制船厂资金收支平衡报表;

4、做好与各银行间的往来账目工作;

5、协同采购部门做好各类仓库盘点工作,并对库存情况情况进行监督;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船厂各类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

7、负责与银行、税务、财政等有关单位的接口,做好协调和处理工作;

8、船厂采购品的审价和成本目标控制工作,并做好外部审计的配合、接待和联系工作;

9、加强自身建设,做好财务工作流程的建立工作;

10、负责船厂采购品的实物及票据的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无差错;

11、配合有关部门对工程进度和工程款进行核查与支付,统筹资金的调配;

12、负责员工薪金和福利政策的监督和执行;

13、进行船厂的各类报销工作,协助生产部门对船厂报废设备进行财务处理,并作出处理意见,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14、负责各类保险工作的办理;

1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船厂所有物资和各类产品的原材料和配套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

2、根据有关部门提交的采购单,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实施基建物资和生产等物物资的采购;

3、做好物资采购目标成本管理的控制和采购合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动态,并组织采购工作;

4、负责将配套厂商信息及船舶配套设备认可资料收集转交生产部门,配合生产部及时联系配套厂商来船厂进行设备调试服务;

5、及时掌握配套厂商提供设备的产品质量信息,满足生产需要,保证产品质量;

6、及时掌握原材料、设备的价格变动情况,配合经营部门做好承接新船订单的基础工作;

7、配合财务部门,负责供货商销售发票的催收入账工作;

8、协助技术、质检部门对装船设备出厂试验、验收工作;

9、做好报关、进口核销等外贸工作内容;

10、负责船舶产品进口物资的进口报关和出口核销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物资供应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管理标准,做好各类物资入库的验收、保管、领退和盘点工作;

2、负责船厂清仓利库、修旧利废和原材料、能源的节约回收处理和余料管理、利用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按管理标准要求办理报废设备的处理手续;

4、推广应用物资信息化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备定额,盘活库存,减少资金的占用;

5、做好物资的收、发、存的数量统计及库存余料的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给技术部,便于技术部在下达材料定额时充分利用余料,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经营发展人员职责:

1、信息收集:

①.收集、整理与船厂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收集政府、协会相关政策调整信息;

②.收集市场有关船舶项目建造信息;

2、信息处理:

①.负责所有业务信息的甄别、筛选和登记;

②.负责与有意向性合作的项目进行前期沟通,核实并考察其相关合作项目必备条

件或其他情况;

3、考察接待:

负责接待船东方到船厂考察,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现场考察工作;

4、投标:

①.为现场项目的争取提供支持和服务,统筹安排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开标、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回收;对中标项目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回等;

②.与招标方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③.负责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已开出的项目部票据,并催收相关款项;

5、客户关系管理:

①.负责重大客户关系的定期维系,协助现场做好与船东代表的日常沟通与交流; ②.负责新客户资源的挖掘、整理及关系的搭建;

③.客户档案的建立;

④.组织客户回访工作;

6、其他协助职责:

①.协助完成对招标文件中评分条件的认识分析;

②.协助财务部门定期对合约履行和尾款回收情况进行整理和催收;

③.协助财务部门接受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财务经营活动审计及检

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生产安全人员职责:

1、建立安全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制定各部门的安全应急预案;

2、按照管理标注,编制安全工作计划,设置安全标志;

3、每日要对生产厂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纪现象,按有关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4、负责船厂生产及生产现场的安全巡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5、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对新进的承包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外包工队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6、配合有关部门,协助对外包队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手续;

7、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上报行政部门;

8、及时对安全生产隐患动态进行通报;

9、负责船厂生产、生活区的安全防火工作检查;

10、负责船舶产品从船台大合拢至交船期间内的防火、防爆、防偷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11、在船厂范围内合理安放灭火器等防火器材,对过期防火器材和药剂进行更换;

12、建立安全台账及检查记录,劳保用品的申购、保管、发放登记、离职回收、损坏调换等;

13、进行生产现场安全巡视,发现违章操作现场有现场处置权;

14、监督承包队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15、负责船台、码头、堆场等生产区的卫生清洁工作;

16、建立劳保用品库;

17、做好与消防、安全、环保部门的接口工作;

18、管理对象: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设施、兼职消防队;管理的设施:消防管道、通道、灭火器材、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志。

十、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编制月度、周生产准备计划,并进行跟踪、协调和检查;

2、负责编制产品大节点线表,编制季、月度、周生产计划,并进行跟踪、协调和检查;

3、负责船舶建造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4、负责外包队的工费结算工作,经厂长批准后交财务部结算工费;

5、负责生产部门的考勤工作;

6、负责生产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安排和协调;

7、负责船厂各类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8、根据生产需要,编制各类材料的需求计划,报厂长批准后交采购部实施采购;

9、建立生产设备台账、员工工具台账,并对其进行管理、发放和回收登记;

10、配合生产,负责调度动能、电力,满足生产需要;

11、编制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并对设备保养、维修情况进行记录;

12、负责产品的建造和现场管理,确保交验项目及时、顺利通过检验,确保安全生产;

13、严格按照建造计划组织施工人员及外包人员,并跟踪、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

的各种技术问题;

14、负责各工种的生产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进度严格按照计划进行;

15、负责生产区域内的现场清洁卫生工作;

16、掌握生产进度,根据生产需要,办理物资的申购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质检人员职责:

1、 制定船厂各项检验制度,编制检验项目;

2、 按照管理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行使质量否决权;

3、 参与技术部门制定研制产品的试验大纲中的验检项目;

4、 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监督和检验;

5、 根据订货合同和有关技术协议对采购品、外协件进行入库检验,随机资料及证书的

核对;

6、 负责联系和落实无损探伤人员,保证探伤工作满足船舶建造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

船体焊接质量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7、 与船级社和船检联系接口,申请船舶入级检验、法定检验和认可工作;

8、 根据生产要求,检验化验分析原材料、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9、 按照产品质量检验要求和检验项目开展质量检验,严格执行各种标准和规范,保证

完工产品的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10、 负责船厂焊接工作的认可试验,焊工培训取(转)证工作,对生产现场的焊接工艺

纪律的执行情况和焊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1、 负责外检项目,代表船厂向验船机构及用户代表提出外检,汇编项目测试记录,质

量证件和签发产品合格证书,准备交船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提交工作;

12、 听取用户对产品质量的意见和评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提出质量改进意见;

13、 负责建立和保护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1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某船厂管理制度

1、安全文明生产奖励制度

一、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取得较好成果的。

2、对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有较大贡献或对改善劳动安全条件有重大发明的。

3、在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者,使企业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4、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

5、在生产中无违章、违纪,坚持文明生产,全年无任何事故,长期保持环境整洁和设备保养完好的部门,可以适当发给一次性安全奖金。

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或个人,视其事故经济损失的大小、责任大小,分别给予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重、态度恶劣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忽视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改善,导致发生伤亡事故,使员工的生命、健康遭受损失的。

2、玩忽职守,对员工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以及违反安全规程,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由于思想麻痹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而造成事故的。

4、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对安全监察人员下达的隐患通知书,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应进行整改而未整改的。

5、发生伤亡事故后,未保护好事故现场,或者有意损破坏事故现场,给调查处理制造困难的。

6、对生产部门所发生的伤亡事故隐藏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

7、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批评处理意见不接受,继而闹事,实施打击、报复、陷害的。

8、对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不参加又不支持的。

9、按规定要穿戴劳保用品而不穿戴的。

10、闸刀及其他电器设备带电裸露作业的。

2、船舶产品钢材的代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本制度,确保船舶材料的质量满足规范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钢质船舶材料代用控制。钢质船舶船体主要材料和代用,依据《钢质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的规定,各类钢质船舶所需CCSA级、CCSB级钢质相互代用、船用角钢相互代用和船用钢管的相互代用。

三、程序

1、材料代用手续:供应部门应根据技术部门所提供的船舶建造所需的钢材品种、规格,准备钢材供应。当某种钢材准备过程中确有困难时,供应部门应填写材料费代用要求。对船舶有影响的材料,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图纸、技术和规范要求进行计算,写出材料代用报告,报船检审批。经船检部门审核批准后,技术部门将报告和船检意见复印存档,并另发通知给生产部,发放代用材料领料单。

2、材料代用原则:

(1)主要受力材料改质改代,必须经设计责任工程师审核报告,其他设计单位设计的船舶产品,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的更改证明,然后送船检审核。

(2)上层建筑材料规格的少量改代,须取得技术部门同意。

(3)若焊材和钢材改代已超出原焊接工艺评定覆盖范围的,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试验认可后,技术部门才能批准代用。

(4)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代用材料。

3、船舶上下坞操作规定

1、船舶上、下坞前须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主要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牵头召开。会议应充分分析危险因素,确定船舶总指挥并做好其它人员的安全职责分工。

2、船舶上、下坞前,牵引机构、气囊、滑道、止滑器、助推器等设备已经按要求进行安装且状态完好,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3、船舶上、下坞前须认真检查钢丝绳,充分考虑其拉力,看有无脱丝、打结、断股等不安全因素。船边沿的边角余斜及圆型物体必须淸除。系钢绳后,应检查钢绳是否系牢同可靠。

4、船舶上、下坞前牵引钢丝绳、滑轮及随船行走的滑板、滚珠已经检查完好,并加注润滑油;

5、水电站所属配电房有专人值班,确保上下排正常用电并须派专人到现场,全程监护,以防电缆线因钢丝绳摩擦破皮,以致漏电伤人。

6、船舶上、下坞前,行政部应作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

7、船舶上、下坞前,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严禁他人在钢丝绳间穿越,如使用气囊,要做好场地清理平整工作,以防气囊被刃穿剌破。

8、船舶在运行过程中,船前进方向严禁有人作业,船边沿上不得站人。

9、作业过程中要做好员工的防疲劳,防暑防滑工作,大风天气严禁船舶上下坞。

10、换置气囊时,作业人员应尽量避免在船底钻进钻出。抬气囊步调应一致,以防跌伤或闪了腰。

11、船舶下坞前后,质检人员以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进船舱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船舶安全下水和下水后的安全。

12、船舶下坞前后,燃放焰火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以防焰火横冲伤人或造成其它物品燃烧或爆炸,事后应将火焰渣及时清除。

13、船舶下坞后,应锁牢船舶,并派专人看护。

4、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员工的招收

员工的招收直接关系到公司员工整体素质的变化,直接影响到公司未来发展的大方向。

一、根据“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到县或市劳动部门登记。

二、公司将面向社会招聘年轻员工,原则上坚持“少而精原则,宁缺勿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

三、招收录用条件

年龄在1 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以医院体检诊断表为基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有上进心,无违法犯罪记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第二章 员工工资与福利

一、员工工资

1、生产员工实行计件工资考核(周期、质量、安全)制。

2、管理人员实行计时工资考核(定员、定责、定资)制。

二、员工的假期

1、周休:每周休息星期日,每天工作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无条件加班。

2、节假日:原则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探亲假、婚、产假、丧假、事假、病假:需经公司人事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审批。

4:员工请假一个月之内由所在车间或单位批准,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领导审批。

5、员工因病休假由所在车间或单位负责人审批。

6、公伤假:员工因公伤休假由所在车间或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

第三章 解除劳动合同(开除)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对象

1、经常迟到、早退、串岗、扰乱他人正常工作秩序,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生 产(任务);连续旷工15天,完成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生产或工作时睡觉、打牌、酗酒,造成经济损失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总额的。

2、不能胜本职工作,产品质量差,不愿意参加培训,又不服从重新调配的。

3、违犯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金额超过本人年基本工资总额的。

4、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擅自对外提供经营信息、技术资料、资金汇票、转 让公款等。

5、贪污、盗窃、赌博、投机倒把、营私舞弊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6、辱骂他人、打架斗殴、伤害他人、损坏公共财物,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造成经济损失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和手续

被开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由所在部门以书面形式上报,并附报员工违纪事 实材料,经总经理核实同意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

篇三:船厂质量管理制度

船厂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迅速处理问题,以确保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范围内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

3、实施

3.1 原材料、设备、外购件的采购、保管和使用

3.11 原材料购入时,其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供应人员应先做到严格按质量要求订货、采购与运输,并加强物资进厂的检查验收保管工作,力求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采购、不验收入库、不投入生产。

3.12 对进厂的各种钢材、设备与外购件应有生产单位的合格证,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发放投入生产。

3.13 对于未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设备及外购件不准投入生产。否者造成质量事故要追究责任。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给予经济处罚。

3.14 仓库保管员要做好管理及质量把关工作,要按品种、规格、型号、批量定点堆放,严防混杂。

3.15 对外购件进厂应由仓库报检,由质量部门按质量标准和订货合同进行逐件验收,如不符合,通知收货单位拒收。

3.16 各类机械设备,动力装置及吊装设备、工具应由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要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和说明书。

4、制造过程质量检验

4.1生产部船舶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工艺及标准。

4.2各节点形式必须按照标准或规范在施焊前切割并打磨好,对焊接变形较大的构件,在施焊前做好必要的加强。

4.3加工、下料:必须按材质的要求,确认无误。对下料加工件的缺陷及时修正,自由边必须按规定打磨好。

4.4 焊接中出现的咬边、气孔、夹渣、漏焊等严重质量问题需及时指出并处理。

4.5 对生产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严格控制,尽量做到把影响质量隐患和因素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措施。

4.6 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督促班组遵守岗位责任制,督促班组进行互检互查。施工中做好尺寸复测工作,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验。

4.7认真做好工具设备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人员应对工艺设备加强检查执行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准使用,发现问题,排除故障,使工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8 质量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对查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指出、记录并提出整改方案督促施工人员整改。

4.9 质检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对已出现的质量问题找出原因,采取措施,进行质量攻关,消灭质量隐患,防止再发生同

类问题。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反复强调,避免出现在后面的职工过程中。

5、船舶出厂交付

5.1 船舶在出厂前有质检部严格按产品设计图纸和产品质量标准,规范陪同船检对船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测试工作。测试包括船舶倾斜试验、密性试验、稳性试验、系泊试验、航行试验等。

5.2 船舶交付使用后,应及时将船舶质量证件、技术资料、施工记录、测试结果等一起纯如档案,以做到产品设计,制造配套质量的可追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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