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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共青团管理制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02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学校共青团工作制度

学校共青团工作制度

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从严治团,强化团员意识,严格团内管理,严格团籍注册,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凝聚力、战斗力和辐射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1.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制度,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2.使用团员证、转接关系,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如果团员证遗失,要说明原因,及时到团委补办。

3.团员的奖励与处分载入个人档案。

4.做好推优工作,为党输送合格人才。

5.支部组织生活、团课及团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考勤,并做好记载。

6.支委对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不交团费,不做分配工作的团员,要及时上报团委,及时做出处理。

7.支委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团员,要召开支委会,讨论处分方案,给予团内处分,并报团委备案。

二、团的组织生活。

1.各支部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两次,形式内容有记载,并上报团委。

2.组织生活的内容:

A.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B.学习党、团基本知识。

C.讨论团的工作。

D.在团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开展社交、演讲、文体等系列活动。

F.支委请老师讲解具有针对性问题的团课。

三、有计划、保质保量发展新团员。

1.对积极争取进步的青年,团支委应培养和考察,并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和委派专人帮助。

2.认真掌握入团条件,团支部对于进步青年的表现要定期向团委汇报,待条件成熟时就进行发展。

四、团费收缴。

1.团委规定每月5日前,各支部将当月团费交到团委。

2.组织委员负责团费存根保存备查。

篇二:中学团委规章制度

雷州市新南方学校 雷州一中第二实验初中

共青团委章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雷州市新南方学校 雷州一中第二实验初中委员会奋斗目标 建设一支艰苦奋斗、勇于开拓、具有凝聚力与战斗力的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共产主义精神,站在时代前列的祖国建设人才。

第二条中国共青团的性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三条团委现阶段的基本任务

以学校德育工作为重心,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学校团委工作,确实发挥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进模范作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第四条 团员的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和按时缴纳团费。

2、政治上要求进步,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有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集体, 不谋私利,乐于助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5、 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与他人一道前进。

第五条 团员的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国家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五条 团员的权利

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5、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二部分:工作制度

第六条 团委干部的职责

(一)团委副书记的职责:

1、负责组织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传达贯彻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和计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必要时要果断决策。

2、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部门反映青年的呼声,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3、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并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

4、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等的执行情况,如出现问题,按时向支委会、团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

5、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同有关方面密切联系,取得帮助支持。

6、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集体领导,明确委员分工,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二)团委组织部的职责:

1、全面掌握团支部组织状况。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包括:团小组划分情况、团员数量、团员年龄和入团时间、团员的分布及流动情况及男女团员的比例等。

2、了解团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计划,对团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表彰和奖励先进团员,对违反团的纪律的团员进行批评和帮助,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3、向团支部提交团员发展计划,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意见。计划通过后由组织委员具体落实。当青年积极分子具备团员条件时做好发展工作。

4、培养和选拔优秀共青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5、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和组织统计工作,按时收缴团费,为团员办理组织关系,为超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等日常团务工作。

(三)团委宣传部的职责:

1、了解团员的思想情况和要求,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委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

学校共青团管理制度

文化知识。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要耐心的做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教育活动。

6、协助支委会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宣传、教育和社会性活动。

7、指导团小组的宣传工作。

志愿者工作部

志愿者工作部是校团委下属五个部门之一。工作部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组织和指导全校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德公益服务活动,通过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中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为学生了解社会,关心社会提供实践的舞台,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本部门以激发同学们的志愿热情和令志愿活动成为同学们的一种需求为我们部门的宗旨。

社团联合会

负责对全校各社团的管理、协调工作,是直属于校团委的学生干部机构。作为社团活动的核心,社联以紧抓校园精神、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为中心,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学风建设,全方位拓展学生学习领域,为促进学生成长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充实广大青年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社团联合会下辖5个学生社团。

心理协会、志愿者协会、文学社、广播站、魔力英语俱乐部

第七条 团委各项制度

(一)团员大会制度

1、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

2、团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解决团内一切重大问题。

3、团员大会由团委组织召开。

4、团员大会会场要悬挂团旗,与会团员要佩戴团徽。

5、团委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要经过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6、团委领导、优秀团员、团干部等要经过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7、上级组织的精神、指示;团费收支等要通过团员大会向全体团员传达、公布。

8、团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要向团支部书记请假。团支部书记负责向请假团员传达会议精神。

9、团员无故不参加大会二次至四次给以警告处分。四次至六次给以留团察看处分。

10、组织委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二)团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解决团内日常事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团支部书记组织。

3、团支部各项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等由支部会议拟定。

4、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先进对象、候选人先由支部会议提名。

5、委员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向书记请假。书记负责向请假人传达会议精神。

6、组织委员负责做会议记录。

(三)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1、民主选举的原则:以民主、公开、机会均等和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民主选举。

2、民主选举的范围:团干部、团员代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部等各级各类团内先进个人及组织由民主选举产生。

3、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规则:

篇三: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中桥校区团学联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中桥团学联是在职院党委领导和团委老师指导下,由中

桥分团委直接领导成立的学生自治组织。

二、为进一步加强中桥分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学联成员行为,明确各

部门职责,更有效提高学生干部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三、工作宗旨

(1)以培养优秀学生干部为契机,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2)积极协助中桥分团委学生会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

(3)活跃中桥校区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四、工作思路

(1)密切联系本校区全体学生,做到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

(2)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的开展院院之间、院校之间、学院与社会之

间的合作。

(3)有重心、有方针、有步骤的开展工作,使整个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上下一

盘棋。

(4)积极搞好制度建设,以严格的制度为依据,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5)服从领导和老师安排,狠抓落实,狠抓务实,克服浮躁的工作作风。

(6)群策群力,加强民主建设。

五、全体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约束自

己的言行。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规范

为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确保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高效运转,使各

项工作能切实完成,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准则:

1、严禁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以部门名义举办任何聚餐活动,正常的集体活

动要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组织。

2、学生会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当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在全班

排名中上游以上,在工作上应认真负责,并且妥善处理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3、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应当本着为全体同学服务、为学校领导老师分忧的

理念,遵守校纪校规,办事认真、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大胆创新、公正廉洁、

严格执“法”。

4、学生会成员不得因为工作或者借故工作而耽搁正常的课堂学习,如果因

工作确有必要需要耽搁,必须向辅导员和任课教师提出书面请假。

5、各部门负责人安排布置工作时,务必考虑本部门干事是否有课程,确保

不耽搁其正常学习时间。

6、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应当按时、认真完成领导、老师布置的任务,不得无

故拖延或弄虚作假。

7、学生会成员应当与其他同学团结友爱,热情为同学服务,不得脱离同学,

不得有高人一等的想法,更不得形成官僚作风。

8、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时,要注意态度、礼貌,不要与其他同学发生口头或

者其他形式的冲突,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干部身份或成员身份欺压其他同学。

9、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掌

握工作艺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言词恰当,举止文明。

10、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应当自觉维护中桥校区学生会的形象和荣誉,对于

任何损害学生会名誉的行为学校会严肃处理。

11、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协作,学生会各个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由某个部门

牵头组织活动或者开展工作时,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可以先向秘书处报告,由

秘书处上报分团委老师进行协商。

12、学生会成员应当尽职尽责,不得玩忽职守,不得随意交换工作任务,工

作中可以请求其他成员或者非学生会同学的协助。

13、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遇到突发的重大事件或者事先没有预见的重大问题

时,应当及时向上级干部或负责人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14、学生会各部门成员之间要和谐相处,妥善处理与其他同学的关系,见到

领导或老师要主动打招呼。

二、工作流程

1、中桥校区所有的学生活动会经本校区秘书处进行通知,秘书处安排的任

务即是学生会主管老师或其他老师安排的任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完成。

2、各部门在组织活动时,应先做好策划书,事先考虑本次活动可能会遇到

的问题,做好详细的规划,并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三、奖励措施:

符合下列条件者,对其进行奖励:

1、认真对待每一次例会;

2、认真完成交给的任务;

3、具有贡献精神、敬业精神;

4、成功策划、组织活动,提高学院影响力;

5、具有创新思想,促使整个集体进步。

6、听从老师安排,部门出现任何情况能及时将情况上报老师或领导。

奖励内容包括:通报表扬,依具体情况而定;给予较多评优评奖资格。

四、惩罚措施:

1、破坏公物者,工作不积极、不负责者,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者,与同学

发生冲突者,视其情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例会公开批评,第三次劝退。

2、成绩达不到要求者(学习上有科目挂科),本学期完后决定是否辞退。

3、在校有打架、赌博,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者,取消学生会负责人身份,

保留成员身份,以观后效。

4、日常工作失责的(本部门的日常工作,临时安排的任务等),首次警告,

再次严重,第三次劝退。

5、以上处分只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凡受处分的成员,在以后一段时间内表

现好,除“辞退”处分外,其它的可申请撤除。

6、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所有成员之间也必须相互监督。

7、学生会成员对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成员的工作若不满意或意见较严重,可

向中桥学生办反应。

8、本条例解释权属中桥分团委学生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权责

中桥校区分团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记者团3个部门,学生会下设纪检部、

体育部、学习部、生活权益部、外联部、实践部、文艺部、广播站和护校队9

个部门,社团联合会由各学生社团组成,秘书处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及监督。

一:分团委:

组织部

1.负责团的基层组织、团干部及广大团员情况的统计;

2.负责团员发展、团证的颁发、注册、补办;团的组织关系 转接和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工作;

3.负责组织评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整理,并及时

向上级报告;

4.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宣传部

舆论的排头兵,先锋官,向在校学生传达学校最新的方针政策

1.对于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结果以海报形式进行相关的公示如学习部的学风检查,生活部的卫生检查

2.负责由学生会其他部门举办的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

3.进行舆论监测,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消极反动等相关宣

传,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团委学生会相关负责人

4.定期对宣传栏等主要宣传阵地进行广告或者其他海报的清理

工作。

记者团

负责及时准确多角度,多方位的报道,追踪校园的学术动态,科

学研究,学院政策等学生和教职工关心的热门事件,焦点问题,做好

重大新闻采访工作,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学生记者团其他各部积极响应团内组织的活动,协助办好校报,不断丰富校园的文化生活。同时负责新闻类稿件的征稿、审稿、组稿、校对,并确保校报按时发行,组织征文活动、交流活动等。

二.学生会

纪检部

1.协助学校学生处抓好全校学生的纪律教育,进行统计,并做好评估工作

2.负责学校各项大型活动的纪律秩序维护工作,做好各班表现记录。

3.负责学生晚自习考勤的监督和抽查工作。

文艺部

1.带领全校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焕发青春活力,促进身心健康。

2.组织同学开展内容健康、艺术性较强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不断提高学生文艺水平。

3.负责组织我学部学生参加学院的各种文艺活动。

4.举办全学部性的文艺活动,不断发掘和选拔文艺人才。

5.及时了解掌握同学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做好反馈工作。

6.指导和帮助各班文艺委员开展工作。

7.承办各种文艺晚会和联欢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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