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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制度,發展農工下一句是?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08  分类: 规章制度 手机版

篇一: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与制度研究

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与制度研究

——基于沙坪坝区的实证分析

区委党校课题组

本研究以沙坪坝区为例,通过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证研究,探索适宜于沙坪坝区的具有具体指导意义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思路和规律,为相应的政策出台和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思考与实例指导。

一、沙坪坝区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路径思考 按照沙坪坝区提出的全域城市化概念,要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经济,为避免过去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 “新的城乡结合部”的现象,在路径选择上农民工返乡创业应该纳入全区总体规划去定位、去布局。课题组认为,沙坪坝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引导、政策支持、服务管理”的原则,除鼓励部分返乡农民工融入城市就业或创业外,积极引导其他返乡农民工到特色园区落户。走特色园区发展道路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园区是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选择园区发展便于政府服务管理;二是返乡农民工既具有一定资金、管理经验,又具有农业技术,是发展特色农业园的主要力量;三是园区发展可有效带动土地流转,带动更多的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转移就业,解决属地农民市民化问题,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四是带动资本、

劳动力等经济要素向城镇集聚,扩大了城镇人口和经济规模,必将为西部地区城镇化提供推动力。

沙坪坝区可按照全域城市化的布局,一是打造生态旅游产业园。在中部地区尤其是歌乐山、中梁山一线,抓住林权改革和“森林重庆”建设的战略机遇,建立生态旅游产业园。有效开发利用好当歌乐山脉的自然、旅游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产业,规划发展一批上档次的农家乐、度假休闲中心等,打造特色生态旅游品牌。主要吸纳和鼓励中梁一线属地返乡农民工创业,主要发挥他们现有的土地和林业资源优势;二是打造创业特色一条街。以建设西永城市副中心、以陈家桥中心商贸行政服务区为依托,为配合西永微电园、土主物流园、大学城建设,建立餐饮一条街、文化超市一条街、小商品一条街等各类小经济实体。吸纳资金较少、技术水平不高、原本流动性比较大的返乡农民工创业;三是打造都市农业产业园。在曾家镇一带以公司化运作建设精细蔬菜生产区、高档花卉生产区、精品农业展示区、现代农业科技孵化区、都市渡假休闲区以及人鸟天堂、植物大观园等,打造成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吸纳当地返乡农民工创业,主要发挥他们既懂农业技术、又具有资金积累和市场管理经验的优势;四是打造创业工业园。把返乡创业工业园作为井口工业园区、青凤工业园、回龙坝纺织工业园的重要补充,建立纺织、机械制造等企业项目。吸纳资金雄厚、企业管理

经验丰富、市场运作能力强的返乡农民工创业。

二、沙坪坝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机制创新

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一种创举,不能仅当作口号来叫、作为新闻来报导,也不应停留在现有的自发的盲目无序的状态。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这篇大文章,沙坪坝区要把民工返乡创业作为社会系统工程来实施,着眼于整合农村内在、现实的自主创业力量,着力于“三农”难题的破解,为农民工返乡创业“铺路搭桥”和“保驾护航 ”。目前,沙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机制还很不完善,必须通过加强机制建设,为返乡创业经济提供制度支撑。针对沙区农民工返乡创业中的制约性因素分析,我们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一)创新政府服务机制,改善返乡创业环境 这是用“筑巢引凤”的模式吸引返乡创业。通过加快沙区西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鼓励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定特色农业园区规划,切实搞好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投资硬环境,增强返乡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在软环境上,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8?296号),出台相应的返乡创业优惠政策,加快制定并完善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返乡创业人士保障机制,把返乡创业人士纳入城市社保体系;

让所有返乡创业人士享受外来投资者同等待遇,让他们能安心、称心、舒心地在自己家乡创业,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具体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把实施 “返乡创业工程 ”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2、制定完善的优惠配套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3、设立农民工创业园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4、牵线搭桥壮大返乡创业经济。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创业政策

1、放宽对微型和中小企业创业和经营的政府限制。按照国际通行之规则,允许非正规个体户和微型及中小企业发展,以降低他们与政府规制和行为有关的成本,增加非正规就业的容量。

2、减轻税费,废除抑制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障碍。最关键的环节是能不能将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繁多收费和罚款予以改革和根除。只有将权力与利益相分离,将行政和执法与收费和罚款合理分离,才能使政府的有关部门真正执政为民,才能使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权力的冲动得到有效约束,才能使政府变得清正、廉洁和高效,才能使得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有一个公平和良好的体制环境。

3、形成促进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体制。在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地下金融基本上是公开的、有规范、有秩序,拥有成熟的商业模式,甚至比银行的信用

好。我们认为,应当在我区首推民间借贷合法化、规范化的试验。也可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切实增加地方民营经济的金融供给。同时,可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完善贷款担保办法,改革抵押制度等,鼓励和扶持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创新创业融资机制,解决返乡创业资金 创业活动需要资金支持。针对当前民工返乡创业融资难的问题,各地要加大构建民工返乡创业的信贷担保体系,为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信贷担保,确保返乡创业民工及时有效地得到资金支持。

1、拓宽农民工创业的融资渠道。(1)解决农民工创业资金来源。首先要政策开路,增加农村资金供给,对符合要求的农民工创业者从贷款额度、还贷时间上放宽限制,改善对农民工创业的融资服务。(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革现行的贷款制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 ,建立信用档案和评级发布 、失信惩戒机制 。再次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继续采用信用证制度 、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各种抵押制度,并大力推进”农村信用工程”的建设。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 ,可以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基金,以企业会员制为基础的农村信贷担保资金等。(3)开放融资渠道。逐步放宽政策,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竞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符

篇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的论文——教育社会学作业

教 育 社 会 学 论 文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

摘要: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日益成为我国教育界面临的突出问题,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目前我国约有2000万左右的农民工子女处于流动之中,这当中有

9.3℅的学龄儿童处于失学状态。如何处理好这一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社会边缘群体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民工潮

20世纪80年代的“民工潮”造就了中国日益庞大的进城务工的农民群体。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流动人口总数仅为200万人左右,迄今为止已超过

1.2亿,短短20余年间,流动人口总数增幅达60倍左右。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人,他们的适龄子女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应运而生。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具体体现

教育公平是人类的一种教育理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里的表现。什么是教育公平?瑞典著名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认为,教育公平主要指教育机会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1]。我们可以将教育公平界定为:每个人可以平等的、有选择的分享其所处的公共教育资源以及人们此时所持有的平等的价值观念和准则。

1.从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来看,户籍制度限制了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2]。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及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公立学校原则上不排斥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由此看来,在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农民工子女与流入地的儿童不可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

2.从教育过程的不公平来看,主要体现在公立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上的差异

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是无法消除的,因为人们无法做到经济上和社会上的绝对平等。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教育公平的主要可操作层面的教育过程的平等,这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的差异上。面对“没有城市户口”、“收费高”两大拦路虎,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进入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工子弟学校,但这类学校的弊端很多。

如缺乏最基本的办学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办学者和教师素质较差、学校开设科目不完整、部分学校除了语文和数学以外,其他科目课程的教学均不能确保,学生使用的依然是以前的五年制教材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此类学校都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没有保证,素质也得不到全面提高。

3.从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来看,缺乏良好的正规教育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无论是教育起点公平也好,还是教育过程公平也好,教育公平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教育结果的公平上。在现代社会中,正规教育程度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少数社会精英占据着国家和城市最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使得自己的下一代能够继续他们的社会精英身份和继续他们的优越生活;另一方面,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们,为了使自己的后代能够尽快摆脱现实的卑微地位,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从而想方设法获取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的不公平,部分人的“希望”只能成为“奢望”,从而陷入又一轮的贫困代际传递中,家庭收入低=没钱提供教育=子女教育水平低=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低收入者产生[3]。由此看来,缺乏教育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成为贫困的结果。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 1.户籍管理体制不合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本身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给予了人为划分,即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这种制度人为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同时还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就义务教育领域而言,正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才造成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户口成为他们在城市中公平地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表明,户籍管理体制的城乡分割已严重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在改革中急剧变化的城乡关系,以及人口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现实。

2.义务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规定了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方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但现实中,农民工离开农村后,他们流入地的城市财政中在义务教育经费里没有包括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这项经费,从而使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

投入,即要增加财政的支出,还会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这必然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再者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本市学生人均教育经费的拨款标准,那么用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教育投入无疑会变成当地政府财政的巨大开支,仅靠当地政府筹措,压力很大。

3.民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这类学校的师资人员,既无教学经历,更无教师资格证书,有的自身不过初中水平,根本不具备任何任职条件。民工中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意思是杀猪卖肉的,办起了学校也可摇身变为校长。“半路出家”办教育,既无资质,又少有人“充电”进行深造,多数人只是将办学作为自己赚钱的一条“捷径”。同时,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也是很成问题的,特别是初中,专业对口的教师很少,绝大部分教师从教的并不是他本身所学的专业,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更是从未接触过,之所以从事教育这一行业,只是为了有份稳定的工作。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研究

4.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投入与规划落后于教育发展的步伐 从目前来看,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经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教育资源不均衡、重点高中与普通高中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客观状况加剧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不公平的局面。就福田镇而言,教育资源不能满足广大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需求,加之地方小学-初中-高中教学系统的残缺,使得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5.法律支持不足,缺乏监督

1998年3月,原国家教委下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3年 9月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在21条提到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⑥。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必须将政府出台的规定上升到教育基本法的层面,法律支持力度不

教育制度,發展農工下一句是?

足终究会使问题难以解决。

6.民办学校资金短缺,师资力量的薄弱 资金短缺是民办学校收费高根本原因。民办学校入学门槛不高,但是这类学校的所得到的支持明显不如公办学校,特别是资金方面严重短缺,因此其只能通过收取较高的学费来维持其办学。

师资队伍建设不规范、师资力量薄弱是教学质量不高的直接原因。民办学校的办学目的多为营利为主,调查中有受访的农民工子女表示,学校的授课老师多数是劳动市场进行招募,有的甚至是与校方有内部关系而进入学校的教学岗位。民办学校教师的素质良莠不齐,学历不高,更严重的是缺乏教学经验,且其流动性比大,一旦在其他学校找到更好的工作,就会离开原民办学校的岗位。师资队伍建设不规范、薄弱的师资力量必然会影响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在教育过程中拉大了公办学校之间差距,最终加剧了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这个社会问题。

三、解决中学教育公平问题的政策路径

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主要原则之一,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诚然,就现实条件而言,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到诸多限制,但是我们必须通过以下途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一)加强制度建设

1.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问题其实是与户籍问题密切相关的,户籍制度改革能从根本上扫清外来民工子女的入学和升学障碍。 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重新建立起一个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同居一城, 群体隔离”的尴尬局面。在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打破升学考试的户籍限制,推进升学制度改革,清除外来民工子女的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的障碍。

2.加强教育立法,完善法律法规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在力度上明显欠缺,必须加强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专设条款填补有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空白。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政府主导地位与责任,在法律制度上确保包括所有社会成员平等接受一种统一标准的义务教育。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责任主体,明确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于各种乱收费的行为予以惩罚、进行监督,保证国家的政策贯彻实施,让维护农民工子女合法权益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规范制度,强化监督 对农民工子女不合理收费的源于收费制度不规范和教育主管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各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好明确的制度禁止各个学校擅自收取借读费、书杂费、校车接送费等。而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学校要坚决予

篇三:塔西河学校农民工子女平等就学制度

塔西河学校流动人员(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平等就学制度

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是党的根本任务决定的,农民工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受益者,坚持城乡劳动者子女平等入学,坚持公平对待农民工子女,加快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均等化,平等享受教育;坚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平等对待农民工子女,是彻底改善农民工子女接受平等教育的根本措施。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正确引导,改善条件,提高质量,强化服务,规范管理”的发展思路,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推进全市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根据法律规定,我国适龄儿童均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及全体员工(包括学校食堂员工)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向流动人员子女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条件和机会,严禁对流动人员子女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3.为保障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规定,学生因户籍变更或其他原因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需要转学的,转出和转入的,学校应当及时予以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拒转、拒收或者附设其他条件。学校对符合条件需要转出和转入的全部在第一时间进行办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

4.我校根据本地务工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保证无条件接受我校入学就读。一律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

费,不得用各种理由收额外费用,并在教育管理、评优奖励、入队等方面做到与本校学生一视同仁。

5.针对农民工子女流动性大的特征,对在流入地入学或完成义务教育并达到结业、毕业标准的,学校建立义务教育学籍或发放相应的毕业、结业证书。

6.中途转学或借读的,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就读,并在学生入学时对学生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每学期开学后定期统计,及时掌握流入就学情况,从而促进农民工子女顺利就学,学籍管理按照学校的规定来走。

7.对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缓收、减收或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充分发挥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社会各界作用,积极开展助学活动。

8.加强师资培训。继续抓好随班就读,加强师资培训,增强教师对流动人员子女的关爱意识,不歧视流动人员子女,增强对流动人员子女的关怀,及时为他们解决生活或者学习上遇到的各种困难。严禁对流动人员子女体罚,或者各种变异惩罚。

玛纳斯县塔西河乡学校

巴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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