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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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加盟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21  分类: 加盟合同 手机版

篇一:物流加盟合同

物流加盟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业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加盟物流加盟经营网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加盟条件:

1、乙方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 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万人民币,具备 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乙方加盟物流加盟经营网点,仅与甲方形成加盟业务合作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投资公司。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客户承担责任,彼此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乙方加盟物流加盟经营网点,需自行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有经甲方认可的租赁、外包运输工具协议,具备一定的办公硬件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上网条件。

3.乙方加盟物流加盟经营网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详见第六条加盟管理费用)。

4.乙方认同物流加盟经营网点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有培育市场和开拓市场的经营意识和能力,熟悉当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5.经加盟经营网点运营的运输货物不少于吨/月。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物流加盟经营网点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义务协调处理乙方与加盟经营网点内其他成员(包括甲方直营公司)往来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义务按照已制订的操作规范条款做出处理决定。

2.允许乙方在甲方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进行宣传活动和进行独立经营活动。

3.保证在乙方所在的区域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确保乙方能够独享加盟的网络资源。

4.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获取其他加盟成员的到达派送信息。给加盟成员免费提供统一的全国物流信息平台。负责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及其他配套的服务(但甲方不承担因网络故障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向乙方免费(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6.免费在物流网站及信息平台上为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共享。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拥有物流加盟经营网点品牌、商标、域名及物流信息平台的所有权。

2.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须详尽属实,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后果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加盟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本合同执行情况的其他约定。

5、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或删除乙方在物流网上的相关信息和内容,取消相应的账号。

第四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拥有的“物流加盟经营网点”的网络资源,可以享

受甲方与加盟其他成员之间的优惠业务价格,有权在甲方物流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业务信息。

2.乙方有权以物流加盟(成员)进行独立经营,自行决定价格、收费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客户、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媒体以物流加盟(成员)名义发布广告,但必须事前书面报甲方备案。

4.乙方优先获得和使用甲方拥有的货物运输资源及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及其收益。

5.乙方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台技术指导和支持。

6.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运输相关单证及物料。

7.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参见第六条加盟及日常管理费用)

2.在共享物流加盟经营网点的网络资源,获取其他加盟成员的货物到达派送业务的同时,必须有相应数量的出发货物。

3.乙方须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如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双方合同,并按损害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对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证明,乙方只能在加盟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6.乙方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留档备案,同时提供甲乙双方交接货物人员的身份证明。

7.乙方保证自身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或其他加盟成员带来任

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或其他加盟成员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加盟管理费:

1.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员利益行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期间不计利息)。

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加盟费为元,必须在签订协议前一次性上缴。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约事件的受害方应该书面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要求,并报甲方备案。

2.甲方保证在乙方所在的区域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特殊情况甲方事先知会乙方,乙方认可除外),如有违反,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二千元整(¥2000 .00)。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平台单位提供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与执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算,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乙方如须续约,须在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将自动视为期满后双方终止合作。

2.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六十(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结清双方经济账目后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义务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盖章或手印)

乙方:(盖章或手印)

日期: 日期: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篇二:快递加盟合同

篇一:韵达快递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

甲方:韵达快运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快递网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紫蓬镇 唯一指定代理点,代理范围为紫蓬镇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区域和私自转让经营权。

二、本合同期限唯壹年,自2013年 月日至2014年月日止,合同续签须提前一个月,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三、乙方作为甲方授权代理点需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元,窗口开通费 元。(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可退回,窗口开通费不退)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私自代理其他快递公司业务,甲方有权收回其经营权并罚乙方违约金元。

五、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并保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刘、乙方按照甲方制订的经营模式统一经营快递业务,对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律业务,同时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乙方不得收递国家邮政法明令禁止邮寄物品:如爆炸物、仿真武器、刀具、毒品、农药等。

八、乙方收件如(1)遇到发件途中物品短缺或丢失。乙方需积极和客户协商和赔偿。其结果可向甲方报告,后期赔偿将按甲方所在公司制度结果核定,如乙方不积极或没协商好导致客户投诉所有产生罚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收件过程中需做到100%验视。如不验视造成违禁品如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派件延误、快件遗失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韵达快运 乙方:

签约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篇二:快递加盟合同书

六安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网络加盟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加盟和使用“中通速递”网络经营速递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主题

乙方加盟甲方,以甲方提供的“中通速递”网络为操作平台,按照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使用甲方注册的“中通?”(或者zto?)速递服务品牌经营速递业务,在为广大客户服务的基础上,同甲方一起,实现双赢。

二、 期限

期限为1年,自——————————————期满后经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年度审核后决定是否续签本协议,续签的期限仍然为1年。

三、 甲方义务

1、 有偿提供“中通速递”网络、“中通?(或者zto?)”商标专用品牌给乙方使用。

2、 组织人、协调网络班车、合理规划网络布局,尽力保障乙方快件安全中转、送达。

3、 提供中通网站及办公系统软件给乙方进行快件操作和查阅甲方规章制度等。

4、 通过网站或者以发布书面文件形式公示网络上各种规章制度、经营方针和管理措施。

5、 及时、有偿提供快件包装袋、面单等物料给乙方寄递快件使用。

6、 协助乙方对疑难快件、问题件进行处理;及时解答和处理乙方任何关于快递经营方面的书面建议和投

诉。

7、 帮助、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加盟点之间难以解决的业务争端。

四、 甲方权利

1、 有权统一制订、颁布各种规章制度,按业务发展需求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针;

2、 有权设定、调整并向乙方收取遗失件风险基金、网络建设费、商标使用费、管理费用、快件运费、计

重费、班车费、中转费、及寄递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 有权依照本合同及网络营运规定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行为作出处罚;

4、 在乙方严重违规操作时有权决定暂停乙方经营资格,对乙方进行整顿和培训,或者取消加盟成员资格;

5、 有权在网络出现紧急状况时召开网络大会决定处理措施。

五、 乙方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德,合法经营,按章操作。

2、 有合法的快递经营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业务量相匹配的工作人员、经营设备和运营和

运营资金。签约时一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3、 加盟时一次性缴纳给甲方加盟费—————元、遗失风险基金—————元、网络建设费—————

元、网络使用费—————元/年(合计—————元),其中遗失风险基金在退出加盟时结算完各项费用后按照本合同约定予以退还。4、 加盟时一次性支付rmb—————元,向甲方购买中通快件网上操作系统软件,使中通快件操作电

脑化、自动化、为客户提供完善的、快捷的、方便的优质服务。

5、 乙方的派送区域————————————不派送区域———————————派送时效———小

时。

6、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自己所属经营区域经营权。

7、 以所经营区域注册“××中通速递服务部”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对外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

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接受甲方监督。

8、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重大经营问题的,须及时向甲方报告请求处理。绝对禁上采取扣押快件等非

法手段要挟甲方解决问题。此行为严重侵犯客户利益,甲方对此除通过法律维护权益以外,将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进行制裁,严惩不待,决不姑自息!

9、 按规定及时缴纳走件费(含快件运费、班车费、管理费、计重费、商标使用费及中转费)

10、不得收寄法律法规及本网络禁止托运的物品。

11、严禁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做任何有损于中通品牌的事情。

12、按照?中通快件操作规范?揽收和派送快件。

13、同意快件延误和遗失分别按照?中通速递延误件处罚条例?和?快件遗失仲裁规则 ?处理。并且保证在

没足够证据证明中转操作错误的情况下无条件承认。

14、无足够证据证明裁决有错误,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关于快件经营中对个案的仲裁及处罚决定。

六、乙方权利

1、成为中通网络成员,有权使用甲方的速递网络及“中通?(或者zto?)”享有的各项快递商标专用权

和经营便利条件。

2、享有以中通速递名义对外揽件快递业务,依法独立对外经营快递服务。

3、有权使用甲方的快件操作系统软件及快件进行操作和查询。

4、快件因网络运营发生延误、损坏、遗失和其它依靠本加盟网点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有权请求甲方协助调

查、处理和裁决。

七、经营权转让

1、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基于彼此信任签订,除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作为中通网络加盟

成员,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将乙方经营区域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因投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确需要转让经营权的,得提前40天向甲方申

报,待甲方审核后确定具体转让日期方可办理转让手续。但是,乙方得将转让费的10%做为品牌与网络作用费上缴甲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尽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为乙方解决问题或者不为乙方提供走件方便的,乙方有权在快件交接和

往来帐目清算后退出加盟。

2、因甲方的行为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有泄露甲方商业和秘密损害中通品牌形象的行为,或者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或者对客户服务态度恶劣,或者拖欠物料费、走件费(含快件运费、班车费、管理费、计重费、商标使用费及中转费)拒不及时偿还,或者拒绝参加网络研讨会的,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侵犯国家邮政的ems或者其它快递网络专营权的,或者通过甲方网络寄递违禁品的,或者代理

其它网络从事快递业务的,或者跨区揽收快件的,或者无故延误派送快件的,或者不配合相关网点解决快件问题的,或者不尽网络管理中心规定的问题件、特殊件、发件通知义务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快件上网操作的,或者不及时赔偿延误、遗失费用的,甲方均有权按照网络管理规定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追究其法律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开除其网络成员资格,并且没收其遗失风险金。

5、乙方非法扣件或者以此行为解决网络业务争端的,除依法赔偿相关损失以外,另支付甲方5000元违约金。本条所指的相关损失包括:快件延误损失、遗失损失、甲方因处理该非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客户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等。其中,快件延误损失按200元/票·天计算;遗失损失按快件实际价值计算,单票快件实际价值低于1000元的,一律按1000元/票计算;快件被扣押超过3天的视为遗失,非法扣押人除承担遗失损失外,还得同时承担延误损失。

6、因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拖欠的物料款、延误和遗失赔偿款、罚款、损害赔偿款等,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均无条件保证同乙方公司(或者经营组织)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其中任何一方或者双方追偿。

九、解除合同

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书面通知对方。解约过度期为40天。在解约过度期内,乙方

得配合有关快件查询,退还所有中通物料、快件及快件签收单,做好对帐、清帐工作。

2、解约过度期滿,乙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经营和有损于中通品牌形象行为,并且配合甲方履行完前款义

务的,甲方得立即返还遗失件风险基金;乙方未尽解约随附义务的,甲方则有权没收遗失风险基金。遗失件风险基金为押金性质,不计算利息。

十、附件

1、本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乙方向甲方缴纳遗失件风险基金和网络建设费、网

络使用费之日起生效。

2、中通网络上各种公示管理制度同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细节变动,可另行签署约备忘录。签约备忘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共3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署时须骑缝盖章才有效。

5、以下是双方签字盖章处,无正文。

甲方: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快递加盟协议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

1.1甲 方: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物流加盟合同)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

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s.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

篇三:均瑶物流加盟合同

附件5

均瑶物流加盟合同

甲方:上海均瑶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业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加盟均瑶物流加盟网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加盟条件:

1.乙方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50万人民币,具备航空货运经营许可证且连续两年赢利。乙方加盟均瑶物流联盟,仅与甲方形成加盟业务合作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投资公司。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客户承担责任,彼此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乙方加盟均瑶物流加盟网,需自行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有经甲方认可的租赁、外包运输工具协议,具备一定的办公硬件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上网条件。

3.乙方加盟均瑶物流加盟网,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详见第六条加盟管理费用)。

4.乙方认同均瑶物流加盟网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有培育市场和开拓市场的经营意识和能力,熟悉当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5.经加盟网运营的出港货物不少于吨/月。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均瑶物流加盟网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义务协调处理乙方与加盟网内其他成员(包括甲方直营公司)往来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义务按照已制订的操作规范条款做出处理决定。

2.允许乙方在甲方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进行宣传活动和进行独立经营活动。

3.保证在乙方所在的机场城市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确保乙方能够独享加盟的网络资源

4.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获取其他加盟成员的到达派送业务。

5.有义务给加盟成员免费提供统一的全国航空物流信息平台。负责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及其他配套的服务。

6.向乙方免费(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7.有义务免费在均瑶物流网站及信息平台上为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共享。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拥有均瑶物流加盟网品牌、商标、域名及物流信息平台的所有权。

2.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须详尽属实,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后果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加盟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加盟操作规范手册的执行情况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甲方有权根据物流货物运输的情况及实务操作调整操作规范手册,但这种调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不得以此直接或间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书面通知之日七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调整后的操作规范加入原订的手册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拥有的“均瑶物流加盟网”的网络资源,可以享受甲方与加盟其他成员之间的优惠业务价格,有权在甲方物流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业务信息。

2.乙方有权以均瑶物流加盟( 成员)进行独立经营,自行决定价格、收费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客户、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媒体以均瑶物流加盟( 成员)名义发布广告,但必须事前书面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区的下一级城区及周边地区以甲方名义发展二级代理,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员发生冲突。

5.乙方优先获得和使用甲方拥有的航空运输资源以及加盟网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及其收益。

6.乙方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台技术指导和支持。

7.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运输相关单证及物料。

8.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参见第六条加盟及日常管理费用)

2.在共享均瑶物流加盟网的网络资源,获取其他加盟成员的空运货物到达派送业务的同时,必须有相应数量的出发货物。

3.乙方须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如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双方合同,并按损害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对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证明,乙方只能在加盟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操作规范手册(不同地区造成差异另行约定),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6.乙方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副本给甲方留档备案,同时提供甲乙双方交接货物人员的身份证明。

7.乙方保证自身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或其他联盟成员及代理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或其他联盟成员或代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加盟管理费:

1.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员利益行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着谁受益谁付费原则,均瑶物流加盟网的加盟管理费以录入到均瑶物流信息平台系统的进港货物的重量(KG)为记费单位,标准为每公斤人民币零点零五元(¥0.05/KG)。

3.加盟管理费以月为结算周期,即乙方在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的加盟管理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逾期未付,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信息平台使用资格,结清双方的往来账目后,甲方可以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第七条、保密:

1.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对方及其他加盟成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业务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库内容、内部材料、客户信息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

2.甲乙双方应责成其公司成员遵守本条款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3.甲方的软件提供商与甲方签订软件保密协议,保证信息平台内的业务信息未经平台使用者同意不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3.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而失效,对合同的双方及其他加盟成员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乙方未能按时交纳加盟管理费,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二千元整(¥2000 .00)

2.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任意一方将信息平台内的业务资料透露给任意第三方给对方或其他加盟成员造成经济损失,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违约方须向受害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千元整(¥5000 .00),受害方还可根据损失情形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3.违约事件的受害方应该书面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要求,并报甲方备案。

4.甲方保证在乙方所在的机场城市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特殊情况甲方事先知会乙方,乙方认可除外),如有违反,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二千元整(¥2000 .00)。

第九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平台单位提供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意外事件”指诸如信息平台出现故障的影响或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一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3.甲方在进行系统维护或者升级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应在信息平台中公告或电话通知对方,如因网络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加盟网访问速度减慢或中断,甲方应责成信息平台提供商在24小时内修复,不属于甲方违约。。

第十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与执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在开始友好协商后三十(30)日内或者届时双方同意的更长期限内未能得以解决,任何一方可在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任何争议发生及任何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过程中,除争议的事项之外,双方应按照其他无争议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合同项下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算,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乙方如须续约,须在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将自动视为期满后双方终止合作。

2.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六十(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结清双方经济账目后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义务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按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4.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及所有加盟成员,具有多边合同法律效力,甲方与所有加盟成员都应遵守本合同。

本合同和操作规范守则(附件一)同时生效,互为补充,均具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盖章)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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