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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回扣检讨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27  分类: 检讨书 手机版

篇一:受贿检讨书

篇一:尹春燕的悔过书

尹春燕的悔过书

原任职务: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系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县级二级机构)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月17日,法院判处尹春燕有期徒刑八年。犯罪事实:尹春燕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办理房屋产权证、管理房地产担保公司等职务之便,尤其是利用房地产担保公司可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贷款的权力,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贿赂89.1万元及价值16.9万元的住房一套。

新闻背景:这是尹春燕2011年4月27日在被“双规”期间写的悔过书。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写下一句著名的格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在人的一生中,过去的每一年、每一天也是短暂的。在星空之下,人是渺小的;在道德法律面前,任何猥琐、违法犯罪行为都无法遁形。道义是天际的星光,法律是指路的灯火。

这些天来,我为自己在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处长以来与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深感后悔、愧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对不起良知、触犯法律的事,只能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的敬畏”

记得当年我怀着一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豪情,选学了法律专业。1991年大学毕业后,我到湖南省株洲市房地产管理局法制科工作。从科员、副科长到科长,我深受组织的信任和栽培。在这期间,1998年我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2001年,我任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产权处)主任,同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单位升格,我被任命为产权处党委书记、处长。

产权处受房产局委托,履行房屋交易登记、市场管理、测量、租赁、档案管理等最基础、最核心的行政职能。在我的带领下,产权处的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株洲市的房屋登记工作都受到业内注目。我本人也非常热爱并认真钻研权属市场管理业务,作为业内专家参与了住建部起草、修改行政规章《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等。我还被选任为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产权户籍委员会副秘书长,组织参与编写了房屋产权登记干部考试培训教材。

在钻研业务的同时,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廉洁自律方面的警惕。

我的家庭条件不错,而且每年我都会外出讲学,出书的报酬也有不少,因此,对钱我并不看重,也无所谓,更不讲究吃穿。但是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的现金,我确曾收下了。回想起来,如果当初坚辞不接受,我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我是学法律的,知道受贿是触犯法律并被定罪判刑的,但是当时太不把它当回事,开始随波逐流。一种“大家都这样”的想法,泯灭了我心中对法律应有的敬畏,觉得自己担任处长以来,确实为单位做了不少工作,对株洲这个不起眼的四线城市能在全国业界有所影响而沾沾自喜,没能抵挡住行贿受贿的洪流,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明白做人,清白为官。“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

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的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如果心灵被所得堆满,最后就会累于得,尤其是违法所得。我现在不仅心累,而且内心被赎罪、愧疚充满。这几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思考了很多。想起丰子恺说过,人生可以看做“三层楼”: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懒得(或无力)走楼梯的,就住在第一层,即把物质生活过好,锦衣不愁,孝子慈孙,这样就满足了,这样的人在世间占大多数。其次,高兴(或

有力)走楼梯的,就爬上二层楼玩玩,或者就久居在这里。这是专心学术或者科研、文艺的人,这样的人在世间也有很多,即所谓的知识分子、学者、艺术家等。最后,还有些人脚力好,就会爬上三层楼去看看,探索人生的究竟。在他们看来,财产名誉都是身外之物,学术文艺都是暂时的美景,唯有灵魂生活充实才是最具内涵的。

我深入剖析了自己的灵魂生活,认为自己一上三楼就曝了光,污浊之处一览无余:一是自认为是学法律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强,其实这是在蔑视法律,最终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想往知识分子这层靠,其实动不动就被一些有目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拉入第一层,抵挡不住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有污知识分子的形象。三是不义之财不可得,如果凭自己正常的收入,满足第一层物质生活是完全可以的,至多让人觉得你层次不高。但是触犯了法律,不管所得多或少,都会轻则以违纪追究责任,重则以违法犯罪论处。

权力是柄双刃剑,握不好就会害得自己鲜血淋漓。诚然,开始我们一班人带着产权处全体干部职工确实是想做事,也做成了事。在受房产局委托负责管理产权处下属的株洲市房地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时,我肯定了担保公司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取得高息的做法。虽然固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但当时《放贷人条例》未出台,这种擦边球打得惊险,还擦得自己沾上了污点,收受了贷款企业的贿赂。每笔业务基本上都是担保公司联系好了我就签字的,并不为自己求得什么,但是人家给了我也就收了,有些心安理得。殊不知权力不能这样交易,即使单位答应了,老百姓也不答应,法律更不答应。

担保公司现在年收入1200多万元,规模和业绩在全国也很有影响。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单位利益,为了把工作做好,但是揭开光环,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让人惋惜。因为我的决策,也害了我的下属。如果我当初不同意以房屋吞吐形式贷款,不尝试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违法犯罪现象。我感到对不起他们和家人,不但没把班子带好,自己还陷进去了不能自拔,可现在后悔为时已晚。

“在人生的第三个20年之初就出了事”

我看过不少不廉洁自律的反面教材,他们一开始或有功或清白,放松了警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最终走上自我灭亡的不归之路。我感谢组织对我的问题展开调查,让我有时间好好反思自己,我感到自己越来越往不归路走去。现在警钟敲响,惊慌之余,我非常盼望能得到组织上的再次宽待,拉我回到正道。

有人把20年光阴比做一把尺子,用它来度量人生。

按责任担当来衡量,人生第一个20年处于依附和成长阶段,因而担当的责任分量不大,有责任也是间接责任,责任权重不到30%;第二个20年,是人生的真正起步,也是责任担当的全面开始,责任权重要超过80%;第三个20年,无论在家还是在单位都是顶梁柱,责任权重大到100%;第四个20年,是人生最休闲的时间段,责任权重几乎为零。

第三个20年,是从人生顶峰走向成熟,再回归到起点的过程。这一阶段应该过得比较坦然,也算是人生中比较清醒的阶段。

我今年42岁,还是做事的时候,在这一阶段之初就出了事犯了法,于我不一定是坏事。我认真思考了自己的所有问题,决心不管组织怎样处理都要接受并积极配合。恳求组织充分考虑我的所有积极表现,拉我一把,让我在最黑暗之处找到指路的明灯。篇二:检讨书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关于8月2日发生我们小修队员受贿500元钱和私自放跑小偷一事。我本人有不可推御的责任。我把哥们感情看得很重,对于自己手下职工发生的违规行为没有争时制止,及时上报领导,以至给分局领导、管理处领导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和社会影响。使集体蒙受经济损失。为此我向分局领导、管理处处领导正重道歉。由于我的疏忽大意,对自己要求不严,对属下人员管理不力,造成了这次恶劣的后果,我深切的感到痛悔。尤其在我知道属下人员收受了

贿赂之后,我没有向领导会报,而是放任自流,以至让不法分子能够浓遥法处,让自己属下人员贪图蝇头小利,而沾沾自喜,损害了集体利益,让他们感受不到法律的威严,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在社会及单位造成了严重影响,损害了分局整体形象。

为此我再次真诚的向各级领导和同志们道歉。请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相信我的真诚,监督我的行为,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对自己队员更要严抓细管,保证不在出现类假的事件,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向各级领导会报。用我今后工作的成绩,弥补我的过失,请各级领导看我的实际行动。

检讨人:任伟

2011年8月21日篇三: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悔过书

落马官员忏悔录列入反腐“任务清单”

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 ( 2015-03-25 )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头版新闻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李劲峰、陈尚营、李斌)近日,中纪委官方网站推出“忏悔录”的全新栏目,刊载官员悔过书,起到“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作用。这项举措引发社会关注。

目前,中纪委已汇编十八大以来被查处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的忏悔录。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列出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清单”,其中包括: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

“新华视点”记者对多名落马官员的悔过书进行了梳理和跟踪采访。

悔过书的三大类型

在中纪委网站《忏悔录》栏目中,江苏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二人的忏悔书先后被刊载。回顾个人经历、反思贪腐原因,是这两名厅级干部忏悔的主要内容。同时,与忏悔书配合的案件反思报道,披露了“滥发索要奖金”“影视业潜规则”等细节,让读者感到震惊和唏嘘。

从上世纪末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反省的悔过书,到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剖析“玉”与“欲”的忏悔陈述,以及湖南株洲一名处级干部文采斐然的反思,形形色色的各类悔过书成为落马官员交代违法问题,表明认罪态度的重要材料。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综合林林总总的官员悔过书来看,交代问题、剖析动机、反省告诫、提出诉求,往往是悔过书、忏悔录内容中常见的“四要素”。由于官员是抱着系统梳理自身问题而写的文字材料,因此,悔过书在锁定违法犯罪证据、反思官员贪腐动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记者梳理一批官员悔过书发现,贪官们回顾首次收受他人财物,及至后来发展成违法犯罪的全过程,总结原因主要包括:自身放松政治理论学习、长期不能接受监督、忽视了世界观改造、没有加强廉政修养等。

按照作者的核心心理诉求,悔过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博取同情型。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曾忏悔道“我家祖祖辈辈是农民,我是农民的儿子”;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的浙江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在悔过书中称,“我16岁高中毕业后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起早摸黑,蚂蟥蚊子叮咬,劳动一天也只挣几角钱”。

据基层纪检干部介绍,不少落马官员在悔过书中将贫困、草根的身份抛出来,把苦难的过去剖白给公众看,既有痛定思痛的原因,也在不少程度上存在博取同情、寻求宽大处理的心理。以

至于“我是农民的儿子”,成为不少官员忏悔书高频使用的开头。

高调表功型。一些官员在忏悔书中会着重描述“辉煌业绩”,展示“功臣犯错”的形象。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在忏悔书中说道,“我们上百个工厂,几千名工程师,几万名职工干了整整7年,形成了中国自己的高速铁路体系”;史联文也在忏悔书中高调表功,“做了很多前人没有做成的大事”“辽宁广播电视台的改革成为全国同行业的一面旗帜”。

告诫建议型。还有一些官员在悔过书中,主动将自己当反面教材,并结合堕落经历,提出建议告诫后人。倪发科在悔过时告诫“身边工作过的同志”,“慎独、慎行、慎交,要以我为鉴,不要让我的悲剧在他们身上重演”;史联文则在忏悔录中,从干部使用、与商人打交道、注意圆滑人、对待身边人四个方面,对其他领导干部提出建议。

写悔过书三大心态

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官员写下悔过书,主要集中在纪委双规、反贪侦查、法庭陈述、监狱服刑等时期。尤其是在纪委双规或反贪侦查期间,这些官员在短时间内,面临从台上光鲜到仓皇落马的巨大人生反差,不少人会选择以悔过书的方式系统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心态一——尘埃落定后的彻底解脱。

有检察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介绍,不少贪腐官员在多年受贿敛财的过程中常常提心吊胆,害怕被调查落网,惶惶不可终日。因此,当真正接受调查时反倒因“尘埃落定”而获得平静。这类官员往往会通过写忏悔书,将违纪违法问题一股脑说清楚。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主任沈和新贪污受贿金额超过1200万元。他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不仅主动供述检察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还在悔过书中写道:从受贿至案发的8年多时间里,自己一直生活在不平静、不安稳中,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被查处后,心情反倒轻松了一些”。

心态二——排解惶恐争取尽早解脱。

一位基层纪委干部介绍,在办案期间,落马官员除了需要接受询问和调查,大量时间处于高度紧张或空虚之中。一些人就会借助写悔过书,系统回忆和梳理其违法问题和心态,争取交代清楚,尽早解脱。

心态三——心存侥幸企求网开一面。

还有一些落马官员心存侥幸,在悔过书内容中避重就轻,企图让组织网开一面,给予宽大处理避免进入司法程序。一

收受回扣检讨书

旦被起诉后,这类官员即便写下悔过书,也容易找出各种理由来翻供。 南京江宁区水利局原局长徐亮因受贿问题接受纪委调查时,写下悔过书“情真意切”地反思自己“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只怨自己,只恨自己”。在法庭审理时,却全面翻供,极力否认受贿。经多次开庭和质证,徐亮受贿290多万元,及其妻子与证人串通翻供情况被查明,徐亮被判刑13年。

一位基层纪检干部告诉记者,对于腐败官员的调查和处理,是在掌握大量事实和缜密证据的基础上依法进行的,不可能出现涉案者写下详细的悔过书,就简单给予党纪处分完事的情况。 谨防“投机性悔过”

一些受访的司法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介绍,贪腐官员在接受调查或者入狱改造期间,纷纷选择写“悔过书”的重要动因,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悔罪”可作为判决时从轻量刑和减刑表扬加分的考虑情节。

全国法院从2014年起实施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明确,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湖北省法院系统一位法官表示,官员若在双规或者司法调查过程中写“悔过书”,对所犯罪行进行承认和反省,对于最终减轻量刑会起到积极作用。

悔过书的公开警示教育功能作用,在纪检系统也一直备受重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对照自己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违纪违法的事实,

写出忏悔录”,列入2015年的工作任务,且提出要深入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通过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自悔自新,现身说法,将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说。

江苏省委在巡视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及,在省委全会印发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13名省管干部悔过书,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鉴、吸取教训。云南彝良检察机关收集整理89份《悔过书》,并结合悔过书内容在当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安徽省一位基层官员表示,每次看到官员的悔过书,都会不自觉地对照一下,因为很多“悔过书”反映的很多情况都是在工作中容易遇到的,“例子很具体,很容易类比,对公职人员具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表示,判断官员是否确切悔过,除悔过书外,更应看重其悔过行为是否确切、深刻,是否真正深入反省“触及灵魂”。在减刑的驱使下,有些官员将“悔过书”仅仅当成逐利之举,产生八股化、空洞化之风,甚至出现公然抄袭等现象。这种“投机性悔过”需要甄别和警惕。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从预防腐败的角度来看,有关方面从落马官员心路中总结其以权谋私所利用的制度缺陷和漏洞,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对于从根本上反腐具有实际意义。

篇二: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

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根据省政府和省纪委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 按省、市卫生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12月初起到2011年3月底结束。我科针对收受医药回扣的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纠。作为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的一切,一切为病人。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技能,改善服务,及时有效缓解病人的痛苦,减轻病人家属的精神、经济负担,切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服务好人民群众最好的体现。收受“回扣”性质十分恶劣,属于受贿行为,严重的就是犯罪。形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比较复杂,但不论什么原因,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而且充分认识到收受医药“回扣”带来的严重后果:

一是败坏医德医风。收受医药“回扣”一旦成为习惯,成为潜规则,成为行业风气,医务人员就会丧失医德,迷失做人标准,迷失行医目标,最终导致向钱看。

二是导致医疗费用上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医务人员以收受“回扣”为目的,就会导致开大处方,做大检查,用高价耗材,导致医疗费用上升,直接加重患者的负担。如果医院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提升采购价格,也会直接提高医疗成本。

三是损害政府的形象。中央和地方为了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推进医改,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幅增加对卫生事业投入。如果任由医药“回扣”现象存在,就会直接抵消医改的努力。例如,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取消医疗机构药品

加成,目的之一是避免医疗机构为获取药品加成多开药、用贵药,但如果药品加成取消,而医药“回扣”仍然存在,这项改革就达不到目的。又如,建立医保制度是为了减轻患者负担,如果医疗费用无序上升,就会使刚建立的医保制度不堪重负,也会抵消医改的效果。

四是扰乱了医疗秩序。由于收受“回扣”导致医务人员的趋利行为,直接后果是过度治疗,不仅浪费医疗资源,还会对治疗效果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危害病人健康。长久以往,病人就会对医疗机构失去信任,助长医患矛盾。

五是断送医务人员的前程。收受医药“回扣”,也许一些人会得到一时的好处,但获取这种不合法的收入会给医务人员的事业留下污点,严重的会被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资格甚至被判刑,最终仍是危害了医务人员。

通过这次学习,我科未发现有收受医药回扣的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宣扬爱岗敬业精神,勇于承担工作责任,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好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方便病人,尽职尽责,减少医疗纠纷,确保医疗安全,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更好地树立我院在社会的良好形象。

篇三:贪官检讨书精选

贪官检讨书精选之一

1尚军

几个月来,在检察院的领导和办案人员的教育和帮助下,我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

我深感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曾关心过我、支持过我的领导和同事,也对不起年迈的父母和家人。我对此悔恨终生! 我从一名领导干部堕落成罪人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首先是由于我平时放松了政治学习,因而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原则性的问题上迷失了方向。其次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拒腐防变的能力不强,经不住诱惑,致使自己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当了俘虏。三是没有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多年来,自己在领导岗位上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我没有真正认识到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没有看到这是责任,反而把这种权力当成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和资本。四是没有过好人情关。

我走上犯罪的道路,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我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廉洁自律这根弦,放松了自我约束,法制观念淡薄!是人情关系迷住了我的眼睛,是侥幸心理让我一错再错,是金钱

毁了我的一生,我为此所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我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我感到十分的痛苦、内疚和悔恨!我决心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4我的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痛苦呵!在行将进入狗年之际,不幸东窗事发,我的那点贪赃枉法之事被人抖露出来。此时此刻,我痛心疾首,追悔莫及。为党辛辛苦苦,呕心沥血奋斗了几十年,尽管政绩无数,却瞬间化为乌有。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栽培我的领导,对不起养育我的父母,对不起所有关心和爱护我的朋友们、同志们。 二十年前,当我在党旗下举手宣誓时,热血沸腾,心潮澎湃。我立誓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的一切。从这以后,我为工作勤勤恳恳,尽心竭力,废寝忘食,发奋拼搏。受到了同志们的好评和上级领导的嘉奖。我一天天进步起来,从办事员而股长、副科长而科长,然后从副处长到处长。虽然磕磕碰碰,但总算还算顺心如意。在竞争激烈的官场上,我能够过关斩将不断进取,

既是领导慧眼识才,也是我的造化好啊!九十年代前,要进步,勤奋工作和个人才干是必备条件,但人际关系和领导提携也不可或缺。

九十年代后,形势有些改变。要进步,背景关系和资金支持或利益交换成了最重要的因素。“进步”的“尺码”就象现在做工程项目或推销产品要有所“表示”一样,有时侯是“明码标价”的。为了自己的“进步”,你不可能独善其身,也不可能为了“清白”而成为众矢之的,乃至遭遇“灭顶之灾”。为了“进步”,你只有随波逐流。大家都在积极争取“进步”,你难到心甘情愿“落后”于人吗?为了“进步”,你就必须广泛吸取资金(万不得已时,银行贷款也是良好的资金来源)。有了雄厚的资金保障和可靠的依托,你才可能“快速发展”,“脱颖而出”,形成“良性循环”。我由此“进步”到厅级,而后又副省级、省级。可以说,这种竞争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金钱面前,人人平等。而今,办什么事少得了“劳务费”(或献上妻女美色)呢?当我在要求“进步”时,我的下级们不也在要求“上进”吗?我依靠的领导显然也在争取“进步”!大家都很需要钱!大家都不容易啊!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使许许多多的人成为亿万富翁。在这个过程中,我也紧跟形势,为其中的许多人做了不少富有“创造性”的工作。使他们快速积

累,越做越大,越做越强。为大幅提升本地区的GDP,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这些朋友们出于感激之情,用各种方式酬谢了我。说实话,初开始我也是有顾虑的。后来看看,周围的一些同僚们都照收不误(有些人胃口还很大,相比之下我还算清廉的),我也就顺其自然了。何况,这也可以说是“劳务所得”,为了我自己的发展,我也正需要钱啊!你说我容易吗?

十来年里,从我这儿过手的钱少说也有几千万了,但真正留在我手里的也不过上千万。除了孝敬相关的领导或讨好几位心怡的女友以外,联络各种感情花费了一些。还有不少钱,我上交了“廉政帐户”。另有一部分,我捐助了“希望工程”。对贫困地区,我也奉献了不少。我毕竟受党多年的教育,起码的党性觉悟还是有的。如今,我把所有剩下的余款,全部上缴给国家。希望党组织能够根据我上述情况,酌情处理。不管怎么说,我的问题相对于党章而言,还是比较严重的。我的所作所为,沾污了党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痛改前非。我还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希望组织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会从头做起!

6王昭耀

面对神圣的国徽,我深知自己罪行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大,我的所作所为玷污了的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的威望,挫伤了党群、干群关系。由于我忘记了人民公仆的神圣职责,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殷切重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我觉得这完全是罪有应得。

我出生在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当年为供养我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父亲一人闯了关东,母亲在家既要种地,又要照顾三个孩子。记得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着给从县城放学回家的我吃,自己则吃树皮和草根(说到这里,王昭耀声音哽咽,流下了眼泪──笔者注)。现在,我父母都是80多岁的人了,仍住在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对老家来说,我没做过什么贡献,妹妹是农民,她的两个孩子在外地打工;弟弟年过半百,至今还在一家企业干临时工。

我是大学毕业后被组织分配到安徽工作的。在安徽,我是一个外乡人,又没有什么背景,不到40岁就被提拔为县委书记(1984年1月任宿县县委书记),是当时全省县委书记中唯一的省委委员;任地委书记时(1987年5月任宿县地委书记),是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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