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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承包经营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5-07  分类: 经营合同 手机版

篇一: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乌拉特后旗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西荣

承包方:杨建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巴音宝力格镇的林苑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林苑宾馆经营业务(住宿)。

二、承包期限:暂定5年,自2006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5万元,乙方必须一次性缴清承包费250000万。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林苑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一楼大厅及卫生间、二楼营业室及5间客房、三楼10间客房和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乙方若以林苑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6、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7、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取暖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水、电费用。

8、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10%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林苑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果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于甲方及林苑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16、严格按照区、市、旗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

五、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ie,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三)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及林苑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篇二: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甲方将 宾馆的客房部(四至六层,共三层)的服

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

游业宾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甲方监督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 承包经营的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甲方所属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座落于其中经营楼层面积 。

第六条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大楼的四楼至六楼的商务房间(一楼大厅,乙

方只享有出入权利)。

第七条上述一楼大厅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经营使用,必须经得甲方同

意,否则甲方有权索取赔偿。 第三章 承包经营期限

第八条甲方承包经营盛发商务宾馆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缴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第五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

1、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盛发商务宾馆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种年检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盛发商务宾馆的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宾馆的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盛发商务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

1、为使宾馆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权对盛发商务宾馆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宾馆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4、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5、乙方若以盛发商务宾馆的无形或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的义务

1、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

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3、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宾馆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8、承包经营宾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所需的给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9、宾馆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0、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视频、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务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

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方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赔偿标准:影响时间天数×年承包费/365天计。

第十九条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时付清年度承包金,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章 合同纠纷、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

篇三:酒店承包经营协议

酒店资产、经营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 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 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酒店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陈述与保证

甲方自 年月日起在 ,加盟乙方持有品牌

“”,注册成立了“”,独自进行经营管理。自开业至今营业状况稳步增长,现因甲方个人原因,经甲方提出,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向乙方转让 特许授权经营店的资产和经营权。

二、转让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的特许经营店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转让予乙方。即现存于酒店内的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所有档案资料);酒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消防安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与经营有关的资质、资格证件。

三、转让价格

- 1 -1、甲方酒店以总作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协议6日内,乙方支付甲方 元(大写人民

币元整);甲、乙双方同意余款以每半年为一个付款周期,具体支付时间为:乙 方于 年月 日向甲方支付第二笔款项计 元(大写人民币元

整);于 年月 日向甲方支付第三笔款项计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于 年月 日向甲方支付第四笔款项计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酒 店现场为点交地点。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甲方保证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 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之日前所有与甲方酒店有 关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2、甲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前,实际交接日交接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 括欠职工工资、水电费用、房租、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定的转让资产 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 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协议签订后,实际交接日交接以后酒店经营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方全权负责 并承担。

五、酒店经营事宜

1、甲方同意乙方继续使用转让酒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许可证等与经营 有关的资质、资格证件经营该酒店,且不需额外支付给甲方费用。所有与经营有关的证照 原件由乙方持有。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变更或重新申请以上经营证照在乙方名下,甲方应积 极配合协助。

2、交接后酒店运营过程中,甲方是名义经营者,乙方为实际经营者,甲方承诺转让 酒店后,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酒店物品、参与酒店经营,干涉酒店事务。交接后酒店 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3、酒店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质疑。甲方应积 极配合协同乙方办理酒店经营所需证件的年审等手续,不得借故推辞。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解除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结算完毕。甲方应保证已经和 确认并且 已经同意乙方与

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另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及条件应与原租赁合同(甲方与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有甲方承担、赔偿。

六、特别约定

1、甲方经营酒店期间面向社会所发的储值消费卡共计二笔款项时扣除,在不超出甲乙双方已知的范围为内,交接后由乙方负责兑付,超出范围

部分的金额,由甲方负责兑付。

2、自本协议生效履行之日起,且甲方结清拖欠及应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后,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条款终止执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 责任。

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其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义务,守约方若有其它 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八、其他约定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均有权就协议履行争议事项及履行本协议相关事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依法裁决。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 白本协议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同意受其约束。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签约地 位于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 印: 盖 章: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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